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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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2556-1-/2020-0928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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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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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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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就业创业、失业保险等法规政策。负责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及预算管理。负责开展创业服务。负责区本级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及预决算管理。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承担区本级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经办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残疾人、被征地农民、精准扶贫对象等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保山工贸园区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岗位优势,带动就业,促进灵活就业;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转变就业观念,主动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是行政工勤1人,不占编制数。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8501759.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01759.4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上年收入为49378457.2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876697.80元,减少率为82.78%。本年度收入较上年收入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有:

1、2080799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9061998.06元

2、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较上年减少3749476.56元

3、2130804款: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较上年减少28244800元

4、2080109款: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79576.8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9288676.98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756.48元,占总支出的12.69%;项目支出8109920.50元,占总支出的87.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度支出合计48367012.4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078335.44元,减少率为80.80%,本年度支出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有:

1、2080799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5886814.72元

2、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较上年减少3757325.54元

3、2130804款: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较上年减少29644800元

4、2080109款: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10604.9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8756.48元。与上年7685477.20元对比减少6506720.72元,主要原因是:

1、2080799款:其他就业补助较上年减少2310000元

2、2130804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较上年减少650000元

3、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较上年减少3757325.54元

4、2080109款: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210604.92元

2019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6682.06元,占基本支出的46.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6250.02元,占基本支出的3.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5824.40元,占基本支出的49.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09920.50元。上年支出40671535.22元,上年对比减少32571614.72元,主要原因为:

1、2080799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3576814.72元

2、2130804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较上年减少28994800元

项目一: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

2019年收入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省、市、区级财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隆财外金〔2019〕1561号)、隆财外金〔2019〕1895号,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经费34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2019年资金到位率100%。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项目资金3400000元本年支付2000000元,至2019年12月结余区级贴息资金1400000元,执行进度58.82%,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未完善资金申报材料故无法支出,待2020年材料完善后支出。

项目二: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社〔2019〕45号),安排中央级就业补助资金8500000元,年底调减指标5208898.06元,其余资金3291101.94元已于2019年3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718818.56元。

截至2019年12月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项目资金上年结余2718818.56元,本年支付6009920.50元,结转结余0元,执行进度100%。

项目三:“云岭首席技师”工作补助资金项目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贴资金和2019年首席技师工作经费的通知》(隆财社〔2019〕681号)安排2019年省级首席技师工作经费100000元已于2019年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年底已全额支付到保山市院派南红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进度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8676.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48367012.42元元比较减少39078335.44元元,主要原因是:

1、2080799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5886814.72元

2、2089901款:其他社保保障和就业较上年减少3757325.54元

3、2130804款: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较上年减少29644800元

4、2080109款: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10604.9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2551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9288676.98元的77.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34819元;公用经费支出44099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8173.92元主要属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就业见习补贴403200元,高技能人才培训100000元属于“云岭首席技师”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009920.50元主要用于各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等支出;死亡抚恤金181424.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4.46元。

9.卫生健康支出63156.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9288676.98元的0.6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9288676.98元的21.53%,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2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元,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支出内容为:接待上级费用支出。其中:接待批次0批,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50.02元,主要用于水费7600.50元;工会费5549元;办公费140元;邮电费410.52元;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费32550元。与上年1921658.63元相比减少1875408.61元,主要原因是1、上年市级拨入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616100元(包含隆阳区所属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贷免扶补资金和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今年此项资金直接拨入局机关账户;2、上年拨入原街道办事处社保协管员临时工工资240000元;3、其他公务费较上年减少19308.6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2271199.83元。其中:流动资产3392777.34元(包含货币资金930063.78元,主要是年末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余额;财政应返还额度1953180.98元,应收账款净额509532.58元,主要是:包含太保公司借款40000元,益青公司50000元,民族手帕厂100000元,开拓商号15617.61元,财政专户借款71000元,涂料厂5000元,保华玻璃厂30000元,太保商号100000元,市劳动就业服务公司93114.97元,“610”办借款4800元,以上全是历史遗留欠款,无法追回);固定资产原值10919193.68元(包含办公楼7728506.64元、其他附属工程2880893.64元,通用设备297770元,家具、用具等12023元),累计折旧2040771.19元,固定资金净值8878422.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总资产13880785.92元相比减少1609586.0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31640.39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577945.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271199.83

3392777.34

8726513.71

151908.78

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62800元,其中以就业中心采购职业培训服务项目1974000元,实际采购资金1778000元,节省196000元;以局机关本级招标采购职业培训服务项目8084800元,项目正在实施中资金未实现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62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是对就业困难等符合条件人员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不,贷免扶补贷款项目所产生的利息由各级政府财政补贴利息支出,列入生活补助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经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业务人员、财务、统计人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从2019年4月初开始启动工作业务,到12月30日项目工作全部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于4月15日开始正式启动项目工作,经办第一笔创业担保贷款审批工作。首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表填好后到店铺所在地社区认可盖章→乡镇或街道劳动保障所盖章→区承办单位审批盖章→财政局审批盖章→金融机构最后审核放款。

2019年项目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贷款任务数1389户,实际完成1496户,贷款金额2.0835亿元。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主任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股室及项目负责业务人员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省、市、区级财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隆财外金〔2019〕1561号)、隆财外金〔2019〕1895号,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经费34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2019年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项目资金3400000元本年支付2000000元,至2019年12月结余区级贴息资金1400000元,执行进度58.82%,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未完善资金申报材料故无法支出,待2020年材料完善后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GK9-11)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各金融机构的政府贴息申报材料未完善,故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2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中心切实履行职能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股室,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项目名称: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是职业培训补贴项目、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就业见习补贴项目、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等支出,所有项目列入生活补助支出。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经办就业补助资金支出项目相关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统计人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从2019年2月初开始启动工作业务,到12月31日项目工作全部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于2月1日开始正式启动项目工作,我中心根据各相关项目业务经办人员根据审核审批手续对各项目进行核对、审核、审批,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主任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股室及项目负责业务人员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社〔2019〕45号),安排中央级就业补助资金8500000元,年底调减指标5208898.06元,其余资金3291101.94元已于2019年3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718818.56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项目资金上年结余2718818.56元,本年支付6009920.50元,结转结余0元,执行进度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GK9-11表。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中心切实履行职能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股室,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云岭首席技师”工作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是市级打包下挂项目给予保山市南红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和泉工作补助金,项目列入生活补助支出。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保山市级拨入资金同时及时跟公司本人取得联系,提供相关资料,按市级要求计划拨入公司账户。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计划拨入公司账户。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贴资金和2019年首席技师工作经费的通知》(隆财社〔2019〕681号)安排2019年省级首席技师工作经费100000元已于2019年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资金已于2019年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12月30日以前已全额支付到保山市院派南红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进度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GK9-11表。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中心切实履行职能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股室,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属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根据隆编办(2019)24号文件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属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公管理的二级事业单位,核事业编制6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3个股级机构,分别是:财务统计股、就业综合股、失业保险和小额贷款股。

财务独立核算机构1个。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地方劳动就业、转移就业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逐步达到就业困难人员增收致富。二是项目涉及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趋于稳定,社会治安有效得到控制。三是项目涉及的就业困难人员及其他周边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逐步保障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和就业补助资金各项目业务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截留、不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收入8501759.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01759.1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40098.56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8676.98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756.48元,项目支出8109920.5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中心主任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我中心财务统计股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股室及项目责任经办人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上年结转结余2718818.56元属于其他就业补助资金,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6791101.94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投入3291101.94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项目、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就业见习补贴项目、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等支出,高技能人才培养“云岭首席技师”工作补助资金100000元;投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34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9509920.5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共投入项目资金9509920.50元,主要是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009920.50元,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400000元,高技能人才培养1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8109920.50元,本年结转结余1400000元。

(4)效果情况分析

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扩大有效就业方面发挥了良好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将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落到实处,重点支持了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促进不同群体间、地区间公平就业,大力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力度,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结余资金过大主要是因为经办贷款金融机构的贴息资金申报材料未完善,所以未能及时拨付支出。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25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中心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