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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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2556-1-15_B/2018-092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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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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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障各项法规政策。

(2)建设和完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

(3)办理区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

(4)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工作。

(5)指导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相关业务。

(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属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隆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挂靠在本中心。区社保中心内设机构有:财务统计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股、工伤生育保险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股、社会化管理服务股、社会保险稽核股。

财务独立核算机构1个。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社保中心及局机关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以“规范、高效、有序”为理念,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改革发展,本着“一切为群众服务,为群众服务一生”的宗旨,我中心将继续扩大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同时加强基金监管及各项社会保险的稽核和清理回收欠费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参保等相关工作将是中心重点工作,我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7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389,629,301.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629,301.0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51,286,592.65元,增长63.47%,主要原因为:

1.年初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新增收入38,050,000.00元;

2.2017年7-12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新增收入34,061,200.00元;

3.2017年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新增收入80,642,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387,194,329.21元。其中:基本支出334,280,165.22元,占总支出的86.33%;项目支出52,914,163.99元,占总支出的13.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52,567,446.83元,增长65.03%,主要原因为:

1.年初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新增支出38,050,000.00元;

2.2017年7-12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新增支出34,061,200.00元;

3.2017年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新增支出80,642,000.00元;

4.房屋被征收户生计补助新增支出7,038,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4,280,165.22元。与上年对比增107,442,782.68元,增长47.36%,主要原因为:

1.2017年7-12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新增支出34,061,200.00元;

2.2017年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新增支出80,642,0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1%,人均94,715.1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9% ,人均166,893.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914,163.99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5,124,664.15元,增长579.3%,主要原因为:

1.房屋被征收户生计补助新增支出26,954,972.95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新增支出15,598,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3.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新增支出2,500,747.2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621,912.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07%。与上年对比增125,612,473.88元,增长55.33%,主要原因为:

1.2017年7-12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新增支出34,061,200.00元;

2.2017年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新增支出80,642,000.00元;

3.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提标补助资金新增支出7,098,400.00元;

4.房屋被征收户生计补助新增支出7,038,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450,812.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951,997.20元;职业年金缴费2,741,265.08元,一般公用经费支出1,340,708.13元,金融协办员补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补贴1,008,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82,061,200.00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25,885,200.00元,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80,642,000.00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7,416,100.00元,购买办公设备654,78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17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生育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村干部工伤保险支出7,171,1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800.00元,支出决算为7,539.50元,完成预算的54.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39.50元,完成预算的54.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较预算减少6,260.50元,年初预算13,800.00元,原因为本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699.50元,下降53.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699.50元,下降53.5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699.50元,原因为本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539.5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39.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39.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部门对本单位检查监督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4,088.13元,与上年对比增2,265,373.82元,增长306.66%,主要原因为:购买办公设备的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547,870.00元,社保中心、城居保中心信息维护费支出增加302,418.27元,启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等培训费支出增加201,644.00元,金融协办员补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补贴支出增加868,645.5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228,871.49元;

(2)维修(护)费461,218.27 元;

(3)培训费215,038.00 元;

(4)公务接待费7,539.50 元;

(5)劳务费1,008,600.00元;

(6)工会经费33,480.00元;

(7)其他交通费用178,800.00元;

(8)2017年9月上缴年初预算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及兑付工作经费,2017年9月上缴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集体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工作经费,垫付2015年末工伤保险欠费,支付201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5,760.87元;

(9)购买办公设备的其他资本性支出654,7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7,263,517.23元,其中,流动资产15,570,996.83元,固定资产1,692,520.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84,088.88元, 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41,480.88元,固定资产增加142,60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7,263,517.23

15,570,996.83

1,692,520.40

715,700.40

976,820.0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22,02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22,02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购买新增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资金年初预算15,598,000.00元,实际到位15,598,000.00元,到位率100%。该项目主要用于2017年个人缴费补贴,丧葬费区级补助,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五保户代缴资金。2017年,隆阳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为467,389人,市局共下达参保任务为458,800人,其中:缴费人数任务为345,300人。截至12月31日完成参保467,798人,完成任务的101.96%,其中缴费人数345,314人,征缴基金56,920,600.00元,完成下达任务100%,完成参保率为100.08%,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452,100人次120,000,000.00元,发放死亡丧葬费3001人2,009,400.00元;完成参保人员退保2026人1,824,200.00元。2017年本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资金。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被征地公民、五保户利益,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年提高。

2.村干部养老金、村干部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年初预算6,008,142.00元,实际到位6,008,142.00元,到位率100%。该项目主要用于全区参加考核村(社区)干部的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费。2017年全区参加考核村(社区)干部625人,其中评定为优秀等次232人,称职等次393人。2017年村社区缴费基数为3178.00元,缴费比例为20%,全年缴费金额为7632.00元。2017年发放历年离任村干部17人的养老金178,458.20元。拨入财政专户村干部工伤保险统筹资金243,000.00元。2017年本单位足额发放村干部养老金以保证全区村干部的个人利益,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年提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