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 索引号
- 57982556-1-30/2017-092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9-20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综合管理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指导和协调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实施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区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惩戒、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退休等工作;保持干部队伍合理结构;负责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公务员管理及委托或按有关规定负责驻隆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和调任、转任工作以及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含工人)的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7、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2、贯彻执行引进智力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出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7个机构。其中2个副科级机构,15个股级机构,即: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引智办公室、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信息管理股)、考试工作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中心办公室)、信访与仲裁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养老保险股、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监察大队)。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就业再就业工作有新成效
(1)目标任务扎实推进。认真贯彻“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个人自主择业”的就业方针,把促进就业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改善就业创业环境。
(2)扶持政策力度加大。
(3)平台服务强势推进。
(4)技能培训稳步推进。
2、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新台阶
(1)社会保险征缴面不断扩大。
(2)社会保险待遇不断提高。
(3)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一是工伤扩面取得新突破。二是政策福利覆盖面扩大。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稳步推进。
(4)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一是抓实日常稽核。二是抓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历史欠费清缴。三是基金保值增值规范实施。
(5)全民参保顺利推进。
(6)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顺利完成。会同卫计、编办、财政等部门,稳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至2016年底已全面完成整合工作。
3、人才人事管理释放新动力
(1)强化人才引进和机制体制创新。健全引智引才政策支撑体系,完善人才引进工作机制,积极创新引才方式。
(2)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规范开展2016年公务员招录工作,通过公务员招录岗位申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报批等环节,全区2016年公务员招录32人。
(3)强化专技人员队伍管理。完善以聘用制为核心的事业单位管理体系,紧盯“进、聘、管”三个环节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
(4)工资福利改革谨慎推进。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顺利推进。
(5)司勤人员安置顺利完成。全面完成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工作,61个区直部门在册正式司勤人员125人,内部安置在本单位工勤岗位(司勤)121人;提前离岗安置3人;终止(解除)合同安置1人。18个乡镇街道在册正式司勤人员32人,竞聘上岗安置在司勤岗位31人;内部转岗安置1人。
4、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呈新常态
(1)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果明显。
(2)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更加规范。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不断完善。
(4)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强化。
5、基层服务提升干部新形象
(1)人社金融服务延伸至村级。
(2)人社信息化服务更加快捷。
(3)“两学一做”深入实施。
(4)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初显。
(5)征地拆迁工作有序推进。
(6).网格创卫彰显常态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34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81人,其中行政人员53人,工勤3人,事业25人。2016年新招录3人,调入7人,调出7人,辞职1人,在职转退休2人。
退休人员18人,较上年增加2人,因退休人员工资调整由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支付,区财政不再拨款,所以决算报表退休人数为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2015年4月已移交区政府,经区政府批准,留存我单位使用1张车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6年隆阳区人社局机关决算总收入1691.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1.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35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4.58万元,原因为大学生村官经费拨款指标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隆阳区人社局机关决算总支出154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0万元,占总支出的57.47%;项目支出655.55万元,占总支出的42.53%;与上年对比增加465.94万元,主要原因为大学生村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6.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21万元,原因为2016年在职、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及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78%;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5.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73万元,主要原因是隆阳区小微企业扶持增加,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1.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5.94万元,主要原因为大学生村官经费支出增加,小微企业扶持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5.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4%。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公共服务支出。
2.社保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54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9%。主要是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生活补助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8.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主要是小微企业扶持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5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人社局机关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的23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做“三公经费”的预算。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96万元,下降71.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4万元,下降9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2万元,下降55.2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务用车移交区人民政府,各项“三公经费”均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6.9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后,公务接待标准及接待人次都有所下降,公务用车已移交区人民政府等方面节约开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镜)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2015年4月已移交区政府,经区政府批准,留存我单位使用1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0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4.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执行国内接待批次12批,接待人次472人,接待费开支2.36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2.92万元,降幅55.2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同级部门业务往来以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96.83万元,较上年62.82万元增加134.01万元,增213.33%,原因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费及非税收入返还支出增加。
2016年,我单位运行经费支出为196.83万元,较2015年62.82万元增加134.01万元。我单位2016年各项经费支出均比2015年增加,特别是办公费支出44.25万元较上年30万元增加14.25万元;差旅费10.80万元较上年7.70万元增加3.10万元;维修(护)费支出6.45万元较上年0.1万元增加60.35万元;培训费支出95.02万元较上年0.33万元增加94.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5.37万元较上年0.039元增加25.3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3万元较上年0.15万元增加5.08万元。办公费增加原因为2016年我单位支付区政府2015年-2018年房租收入27.81万元;差旅费增加原因为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5人赴贵州学习差旅费增加;维修(护)费支出增加原因为软件维护费0.14万元,办公大楼维修费6.31万元;培训费增加原因为2016年共举办培训12期,共支出费用95.02万元,其中: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共举办了8期,共支付培训费94.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原因为局机关在职人员9-12月公务交通补贴;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原因为我单位2016年新增固定资产。
(二)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实际采购资金为41万元,其中:货物22.48万元,工程16.52万元,服务2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