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就业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
- 57982556-1-04_A/2015-1111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5-09-14
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现将2014年部门决算公示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隆阳区就业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就业和再就业发展的规划并具体实施;依法对全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管理,依法履行失业保险基金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就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隆阳区就业中心为隆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行使行政职能的二级事业机构(隆办发[2011]159号)。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员情况:编制为7名。2014年年末实有人数为14人,其中:在职参公人员5人(较2013年减少在职职工1人),退休人员9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隆阳区劳动就业决算总收入87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5.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3.46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5.09万元,2087701(就业见习补贴支出)42万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47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万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87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5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3万元,占总支出的2.27%,商品和服务支出31.63万元,占总支出的3.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2.05万元,占94.1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3.51万元。2013年基本支出1058.09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184.58万元,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6.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1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减少164.72万元。2014年基本支出情况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无项目支出。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8.09万元,减少184.58万元,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6.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1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减少164.72万元。2014年基本支出情况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3.51万元,其中主要用于: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3.46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5.09万元,2087701(就业见习补贴支出)29.17万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57.79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劳动就业中心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9万元,公务接待费20批次、共150人,支出1.03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9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用于就业再就业、失业保险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费开支1.03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0.07万元,共接待20批次,150人。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生活补贴786.96万元是:就业见习补贴29.17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57.79万元(其中:2013年就业见习补贴结余10.79万元,就业专项资金647万元),失业保险金额100万元。
基本支出中公务费2.41万元,公务费中的办公费4148.10元,社区工作经费20000元。
2014年其他应收款509.53万元:包含太保公司借款4万元,益青公司5万元,民族手帕厂10万元,开拓商号码1.56万 元,涂料厂0.5万元,保华玻璃厂3万元,太保商号10万元,市劳动就业服务公司9.31万元,“610”办借款0.48万元。
2014年其他应付款214.94万元:包含小额担保贷款奖补资金26.17万元,协管员工资47.35万元,防艾工作经费0.64万元,贷免扶补工作经费87.09万元,劳务输出路补助19.03万元,小额担保工作经费34.66万元。
2014年长期应付款66.65万元:包含扶持生产资金50.5万元,职业介绍部12万元,代发养老金4.15万元。
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0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