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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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2556-1/20240926-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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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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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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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2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1600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就业创业、失业保险等法规政策。负责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及预算管理。负责开展创业服务。负责区本级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及预决算管理。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承担区本级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经办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区劳动力46.10万人,截至12月转移就业32.92万人,就业率达到71.41%,其中:省外转移就业5.90万人、省内转移就业27.02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93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30万人。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0,06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4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发放创业贷款484户8,150万元。

1.加强组织领导。隆阳区紧紧围绕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稳岗促增收”等专项活动,深入研判全区就业形势,制定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压实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责任。利用春节前农民工返乡黄金时期集中开展就业排查、返乡座谈、务工走访、组织返岗、就业宣传、技能培训等工作,做到就业服务入村入户,定期调度全区就业创业工作进展,组织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活动,为全面落实稳就业促增收提供全方位的机制保障。

2.健全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融合政策咨询、职业推介、就业帮扶等功能,实施精准就业服务。落实“政府+企业”直线对接合作机制,由区人社局牵头积极对接外地人社部门、人力公司和用工企业,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强与闵行区转移就业合作,2023年点对点输送25批务工人员到省外务工,实现就业1,600多人。隆阳区瓦房、杨柳、芒宽等乡镇劳动力在福建圣农集团务工由2020年的500人突破到2,000余人;全区劳动力在上海务工由2020年的1,000人突破到3,000余人。

3.拓宽就业渠道。一是搭建线上线下就业平台。充分挖掘保山工业园区、本地企业、重点工程吸纳就业能力,全年举办现场招聘会33场,提供就业岗位3.1万个。通过保山“掌上就业”平台、“隆阳就业”视频号等线上渠道召开直播招聘46场,发布劳务用工信息48期,推送就业岗位2.38万个,不断深化信息推送,促进人才供需对接,为促进稳就业、就好业、多就业提供信息保障。二是用好用足公益性岗位政策。充分利用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增收,围绕乡村公路、绿化、生态管护、保洁保安等,兜底安置通过市场手段无法就业的困难人员。全区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2,561个,城镇公益性岗位204个,开发就业见习岗位200个。三是全力推动“幸福里”社区建设。以拆迁安置群众就业工作为重点,将永昌街道下村、中村两个搬迁安置社区打造为“幸福里”就业社区,搭建“惠民零工市场”“下村零工市场”,构建方便快捷的灵活务工环境,介绍400余名搬迁安置群众到建筑、水电、搬运、家政、餐饮等单位工作,推动解决安置群众就近就便就业问题。

3.落实服务保障。一是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抢抓时机组织开展市场前景好、就业门槛相对较低的技能培训,提升群众就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拓宽就业渠道。2023年开展重点群体技能培训班169期7,606人次,其中农村转移劳动力6,490人次。二是严格执行外出务工补贴政策。2023年发放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外出交通费补助)12,054人(含省内248人)1,241.04万元,极大的鼓舞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积极性。三是积极落实政策性贷款扶持创业。优化业务流程,办理“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484户8,150万元,促进创业带动更多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就业综合股、财务统计股、失业保险股、小额贷款股(保山市隆阳区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人力资源服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53,029,883.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29,883.6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20,568.79元,下降1.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0,268.79元,下降1.2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单位职工增加3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402,463.72元,公用经费增加167.11元;二是隆财社〔2023〕1号2023年劳动力信息采集、管理维护经费(其他公用支出)增加50,000.00元。三是项目经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减少1,284,777.2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53,029,883.65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354.28元,占总支出的2.34%;项目支出51,787,529.37元,占总支出的97.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32,146.39元,下降1.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2,630.83元,增长57.32%;项目支出减少1,284,777.22元,下降2.4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单位职工增加3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402,463.72元,公用经费增加167.11元;二是隆财社〔2023〕1号2023年劳动力信息采集、管理维护经费(其他公用支出)增加50,000.00元。三是项目经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减少1,284,777.2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2,354.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1,342.67元,占基本支出的88.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011.61元,占基本支出的11.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787,529.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9,673,451.01元,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此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良好,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实现有效就业32.92万人,就业率为71.41%,其中:省外转移就业5.9万人,区外省内转移27.02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0,06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4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0%。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新出台的云财规(2018)2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流程和审批程序来支付每一笔补贴资金,本年拨入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9,673,451.01元,本年支出19,673,451.01元。

2.创业担保贷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77,798.36元,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此项目绩效完成良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23年发放创业贷款484户,圆满完成任务。本年拨入创业担保贷款补助资金277,798.36元,本年支出277,798.36元。项目完成率100.00%。

3.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0,806,000.00元,外出转移就业1.3万人,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资金10,806,000.00元,本年支出10,806,000.00元。项目完成率100.00%。

4.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5,000,000.00元,用于创业担保资金财政贴息,本年拨入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5,000,000.00元,本年支出5,000,000.00元。项目完成率100.00%。

5.省级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支出979,000.00元,共补贴113人,本年拨入省级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资金979,000.00元,本年支出979,000.00元。项目完成率100.00%。

6.职业能力建设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20,000.00元,本年补贴高技能人才2人,本年拨入职业能力建设省级专项资金120,000.00元,本年支出120,000.00元。项目完成率100.00%。

7.就业创业服务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00,000.00元,用于支付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4人,本年拨入就业创业服务省级补助资金100,000.00元,本年支出100,000.00元。项目完成率100.00%。

8.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项目支出11,784,800.00元,用于支付乡村公益岗补贴,共2,561人,本年拨入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11,784,800.00元,本年支出11,784,800.00元。项目完成率100.00%。

9.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劳务协作转移就业资金项目支出2,546,480.00元,用于支付外出就业补助,共1,684人,外出本年拨入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劳务协作转移就业资金2,546,480.00元,本年支出2,546,480.00元。项目完成率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29,883.6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60,268.79元,下降1.2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单位职工增加3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402,463.72元,公用经费增加167.11元;二是隆财社〔2023〕1号2023年劳动力信息采集、管理维护经费(其他公用支出)增加50,000.00元。三是项目经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减少1,284,777.2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95,295.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7%。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735,848.75元,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735,848.75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5,868.13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465.4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402.69元;就业补助20,933,579.01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1,060,500.00元、就业见习补贴979,000.00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120,0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8,774,079.01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000.00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63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0,637.4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4,606.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144.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86.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853,95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8%。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5,137,280.00元,其中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5,137,280.00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716,670.36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5,216,670.36元、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5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2021年与2022年均无“三公”经费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011.61元,比上年增加50,167.11元,增长55.22%,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职工增加3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665.61元、水费14,877.00元、邮电费50,306.00元、工会经费9,163.00元、其他交通费用51,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产总额7,523,429.11元,其中,流动资产864,239.14元,固定资产6,659,188.9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9,175.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8,091.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16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