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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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2556-1-/2021-0325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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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3-25

第一部分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78号),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高层次人才来隆工作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调配、聘用合同、档案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落实全省、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养老保险股、失业和工伤保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隆阳区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隆阳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信访股、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农民工工作股)、工资福利股,共计15个科室。下设单位5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加挂保山市隆阳区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牌子)、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挂保山市隆阳区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保山市隆阳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牌子)、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市场、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定就业大局。以贯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为主线,坚决打好转移就业主动战,将疫情对就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稳定。一是突出抓好政策落实落地。将“稳就业”作为首要任务,贯彻执行减税降费政策,通过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参保负担;继续落实稳岗补贴、社保补贴等惠企惠民政策,通过“稳企业”实现“稳就业”。二是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积极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开展专项职业培训;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妥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深化沪滇劳务协作,加大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实现“造血式”帮扶。三是突出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创业主体的培养,落实好农民工返乡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相关政策;用好创业贴息贷款政策,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新浪潮,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不断拓展新的就业空间。四是突出抓好服务能力提升。落实好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夯实区、乡、村三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全面培训基层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能力;将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疫情期间全力加强线上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等平台,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供需精准对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

2.做好就业扶贫后续巩固提升。一是继续开展就业扶贫“清零行动”。紧盯收入不稳定问题,继续分组分片开展工作,对具备就业条件的,全力动员、组织就业;对无法外出的,就近协调务工岗位。二是管好用好公益性岗位。对公益性岗位在岗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检查调研,确保人岗相适并切实发挥应有作用,杜绝将公益性岗位作为福利待遇;探索建立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对能够实现向外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退出公益性岗位,逐步控制岗位数量。三是继续抓好就业培训工作。以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兼顾有培训意愿的非贫困户,提升群众满意度。培训工种依据市场需求及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增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储备。四是围绕扶贫车间建设,做好招工、稳岗工作,用好异地转移和就近就业两个渠道。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就业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劳务中介机构、扶贫车间等,精简材料、简化手续,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3.强化社会保障。强化社保的兜底保障功能,深化制度改革,防控基金风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深化社保领域改革,共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配合抓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全面实施到位。二是落实好社会保险提待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双机制”措施和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相关政策。三是做实企业减负工作。严格执行社会保险降费政策规定,真正为企业减负担、增活力,提升经济拉动力。四是精准落实兜底保障。严格落实好贫困人口各项参保优惠和代缴补贴政策,实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应保尽保。五是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和联动稽核,强化内控措施,加大预防和打击社保基金欺诈、套取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基金收支管理,稳妥做好社保清欠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4.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以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重点,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强化部门联动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案件查处的惩治功能,杜绝因政府投资资金不到位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绝不让农民工兄弟流血流汗又流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46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4人,财政差额保障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财务总收入81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2.9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960.71万元对比减少147.77万元,下降15.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政府绩效减少导致工资减少,工作服制作工作经费减少40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减少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812.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2.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2.94万元(本级财力812.9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960.71万元对比减少147.77万元,下降15.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政府绩效减少导致工资减少,工作服制作工作经费减少40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减少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预算总支出812.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1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94万元,与上年893.71万元对比减少109.77万元,下降12.28%,主要是在职人员政府绩效减少导致工资减少;项目支出29万元,与上年67万元对比减少38万元,下降56.72%,主要原因是工作服制作工作经费减少40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减少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345.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20801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支出合计276.9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

3.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合计29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事业单位招考、面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伤认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支出;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84.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2.07万元,主要用于工勤人员、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25.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费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21.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费支出;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26.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费支出;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0.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伤保险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83.94万元,项目支出29万元)。

1.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250.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2)30102津贴补贴294.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各项津贴补贴支出;

3)30107绩效工资21.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支出;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工勤人员、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8)30201办公费14.60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9)30228工会经费11.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会经费支出;

10)30239其他交通费用29.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11)30305生活补助1.0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

1)30201办公费28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2)30217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万元,较上年2.10万元减少1.10万元,下降52.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及2021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2.10万元减少1.10万元,下降52.3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47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29万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29万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2021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工伤认定工作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确保工伤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经费支出数4万元;

②质量指标:根据保财社〔2007〕70号文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工伤认定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的通知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③时效指标:确保该项工作经费能够及时支付。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工伤认定发生的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不许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不属于基金支付的费用 ;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要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争取确保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为顺利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经费支出数4万元;

②质量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③时效指标:经隆阳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测算,2021年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经费4万元。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要严格经费管理,确保经费安全完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争取确保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三)事业单位招考、面试工作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为顺利开展事业单位招考、面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规定经隆阳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测算,2021需事业单位招考、面试工作经费8万元;

②质量指标: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③时效指标: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 ;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要严格经费管理,确保经费安全完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争取确保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四)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为顺利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工作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经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测算,2021年需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经费4万元;

②质量指标:为专业技术人员更新、拓展知识,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③时效指标:按时完成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圆满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要严格经费管理,确保经费安全完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争取确保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为顺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经隆阳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测算,2021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9万元;

②质量指标: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③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圆满完成该项工作任务;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要严格经费管理,确保经费安全完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争取确保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20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及遗属补助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