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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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982556-1-30/2018-020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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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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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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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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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职能职责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即: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综合管理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指导和协调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实施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区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惩戒、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退休等工作;保持干部队伍合理结构;负责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公务员管理及委托或按有关规定负责驻隆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和调任、转任工作以及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含工人)的调配工作;会同有 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7、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 、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2、贯彻执行引进智力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出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强化自身建设,以“两百一转”为重点,助力脱贫攻坚。
1、预期工作目标。开发就业岗位7000个;城镇新增就业6500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稳控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培训4.2万人次,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0.85万人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继续扩面,参保人数在2017年基础上只增不减,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以上;人事人才招录(聘)和各类人才引进更加科学;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进一步强化;劳动关系建设更加和谐;各类改革深入贯彻实施;工资福利政策稳妥推进。
2、重点工作措施。一是凝聚人社工作力量。建立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直接联系的人社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凝聚工作力量,真正将人社工作“一竿子插到底”。二是发挥职能优势助力脱贫攻坚。确保两个100%参保全覆盖,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动态管理数据,及时落实参保。抓好扶贫培训,在扩大培训范围、提升培训质量、转化培训成果上抓小抓实,通过加大培训宣传、组织力度,引进实力型培训机构,围绕市场抓培训,确保全区贫困家庭每户劳动力每年培训1次,为每个劳动力提供1次就业机会,每个贫困家庭有1人就业,增强造血能力。三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举措,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各类社会保险扩面,保障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四是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强化部门联动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案件查处的惩治功能。五是规范人事人才管理。健全引智引才政策支撑体系,完善人才引进工作机制,科学合理设置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岗位。加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合理使用、充分开发军队转业干部人才,推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7个机构。其中2个副科级机构(引智办公室、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15个股级机构。即: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引智办公室、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信息管理股)、考试工作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中心办公室)、信访与仲裁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养老保险股、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监察大队)。
下设参公单位4个。即: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隆阳区医疗保险管理局、隆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为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隆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挂靠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3个,即:隆阳区人力资源市场,为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为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就业再就业亮点频显、社会保障能力持续提升、人才人事管理规范有序、和谐劳动关系稳中向好、基层服务工作扎实有效、
抓实党建促全面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7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5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已于2016年底移交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管理)。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部门财务总收入1373.70万元,较上年1407.03万元减33.33万元,同比减2.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3.70万元,较上年1407.03万元减33.33万元,同比减2.37%,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3.70万元,较上年1407.03万元减33.33万元,同比减2.37%,其中,本年收入1373.70万元,较上年1407.03万元减33.33万元,同比减2.37%,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3.70万元,较上年1407.03万元减33.33万元,同比减2.37%,(本级财力1373.7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3.70万元,较上年1407.03万元减33.33万元,同比减2.37%,其中:基本支出1160.61万元,占总支出的84.49%,项目支出213.09万元,占总支出的15.51%。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10人力资源事务支出,主要反映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办公经费、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代财政发放离休人员生活补助和企业军转干部管理经费支出、213-01农业支出,主要反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经费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160.61万元,项目支出 213.0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160.61万元,较上年1310.80万元减150.19万元,同比减11.4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27.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06%,较上年1232.08万元减604.62万元,同比减49.0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财政预算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列在此科目,而2018年财政预算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列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科目。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1%,较上年77.89万元减13.98万元,同比减17.9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头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9.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43%,较上年0.83万元增468.41万元,同比增56434.9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财政预算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列在此科目,而2018年财政预算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列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科目。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13.09万元,较上年96.23万元增116.86万元,其中:
1.2018年企业军转干部管理项目经费121.58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121.58万元,同比增1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此项目由社保中心上报部门预算,而2018年改为局机关上报部门预算。
2.2018年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费项目经费0万元,较上年60万元减60万元,同比减1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财政安排此项目预算资金60万元,而2018年财政未安排此项目预算资金。
3.……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10万元减7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用车已取消,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2万元减2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已取消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上年8万元减5万元,减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3.91万元,较上年77.89万元减13.98万元,同比减17.95%,占基本支出的5.5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头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