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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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2556-1-30/2018-0209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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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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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公        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障各项法规政策。

2、建设和完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

3、办理区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

4、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工作。

5、指导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相关业务。

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属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13人。隆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挂靠在本中心,人员编12人。两中心人员编共25人。区社保中心内设机构有:财务统计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股、工伤生育保险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股、社会化管理服务股、社会保险稽核股。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8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5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社保中心及局机关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以“规范、高效、有序”为理念,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改革发展,本着“一切为群众服务,为群众服务一生”的宗旨,我中心将继续扩大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同时加强基金监管及各项社会保险的稽核和清理回收欠费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参保等相关工作将是中心重点工作,我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1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社保中心部门财务总收入20886.83万元,较上年增11718.26万元,同比增12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886.83万元,较上年增11718.26万元,同比增127.8%,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886.83万元,较上年增  11718.26万元,同比增127.8%,其中,本年收入20886.83万元,较上年增11718.26万元,同比增127.8%,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886.83万元,较上年增11718.26万元,同比增127.8%,(本级财力20886.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886.83万元,较上年增支11718.26万元,同比增127.8%,其中:基本支出171.92万元,占总支出的0.82%,项目支出20714.91万元,占总支出的99.18%。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支出、“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的支出,“20826-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主要反应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主要反应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反应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71.92万元,项目支出20714.9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区社保中心正常运转的支出20886.83万元,较上年增11718.26万元,同比增127.8%,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9.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95%,较上年26.69万元,同比减17.8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5%,较上年6.09万元,同比减27.1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20714.91万元,较上年增11751.05万元,其中:

1.2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经费19724.09万元,较上年增11020.23万元,同比增126.6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及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2.2018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目经费990.82万元,较上年增990.82万元,同比增10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0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增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2.44万元,较上年减少6.09万元,同比减少27.14%,占基本支出的13.0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