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山市隆阳区社保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索引号
- 57982556-1-30/2017-0421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2-04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障各项法规政策。
2、建设和完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
3、办理区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
4、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工作。
5、指导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相关业务。
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属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13人。隆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挂靠在本中心,人员编12人。两中心人员编共25人。区社保中心内设机构有:财务统计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股、工伤生育保险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股、社会化管理服务股、社会保险稽核股。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22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8人,单位共有车辆1辆。代财政发放离休人员19人。
(三)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社保中心及局机关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以“规范、高效、有序”为理念,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改革发展,本着“一切为群众服务,为群众服务一生”的宗旨,我中心将继续扩大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同时加强基金监管及各项社会保险的稽核和清理回收欠费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参保等相关工作将是中心重点工作,我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人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尽快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原则。财政预算内拨款、预算外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均应作为部门预算收入;在安排支出时,要综合考虑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等情况,统筹安排。2、收支平衡原则。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改变资金投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各部门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部门收支预算的编制,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3、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预算编制要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正常发放,在此基础上,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各部门在安排支出预算时,要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4、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对人员经费要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离退休实有人数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对日常公用经费要按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核定;对项目支出要按照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具体落实到项目。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2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代财政发放离休人员19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隆阳区人社局财务总收入916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68.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168.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68.5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68.5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4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71万元,占总支出的2.23%;项目支出8963.86万元,占总支出的97.7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10人力资源事务支出,主要反映在以下几点: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主要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9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区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7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商品和服务支出28.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0.0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1%。比2016年增加72.18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区社保局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63.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8703.8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7%;社会保障基金支出为26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比2016年增加6150.97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