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57982556-1-04_A/2015-1105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5-02-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医保医保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20人,内设机构有:职工医保审核结算室、居民医保审核结算室、基金财务室、统计信息室、个人帐户管理室、办公室等科室。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0人。
2、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5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医保中心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隆阳区医保中心主要负责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离休干部医疗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生育费的征缴与待遇审核支付。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医保基金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监管,持续推进,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医保中心,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0人。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保山市隆阳区医保中心预算总收入7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7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医保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89万元对比,增加12.9万元,增长19.8%,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72.59
万元(用于开支本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2.5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万元;项目经费支出0万元。
1、 区医保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2.52万元;
2、 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
等日常公用经费5.2万元;
3、 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0.07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医保中心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隆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