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01525704-4-/2022-111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2-2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500000
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2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67号),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1. 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 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经济合同、备忘录、对外协议、谈判、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
3.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相应行政应诉事务。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等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区政府听证、参与指导部门听证工作。
4.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5. 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6. 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7.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8. 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 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 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1.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社区矫正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依法行政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普法办)、基层工作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共计7个股室及1个政治处。下设20个基层司法所,分别为:永昌司法所、兰城司法所、板桥司法所、河图司法所、金鸡司法所、汉庄司法所、西邑司法所、辛街司法所、瓦渡司法所、丙麻司法所、水寨司法所、瓦窑司法所、瓦房司法所、瓦马司法所、杨柳司法所、蒲缥司法所、芒宽司法所、九隆司法所、青华司法所和潞江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落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多措并举,高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
3.补齐短板,筑牢社区矫正监管“防火墙”。
4.持续发力,增强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动力轴”。
5.健全完善,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同步推进。
6.鼓足干劲,瞄准目标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0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0.8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2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13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分析:财政代管资金纳入预算导致单位资金收入增加、人员减少1人导致工资及按人员核定的办公费、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减少、人民调解经费减少及依法治区工作经费未纳入预算导致项目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0.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0.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0.85万元(本级财力1080.8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3.87万元,下降7.9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1人导致工资及按人员核定的办公费、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减少、人民调解经费减少及依法治区工作经费未纳入预算导致项目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0.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8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82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分析:职务职级晋升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11.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69万元,下降51.19%,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人民大调解补助经费80万元,依法治区工作经费35万元未纳入财政预算支出安排。单位资金安排支出120万元,为财政代管资金纳入2022年预算支出安排。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支出合计430.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发放遗属补助及办公费、水电费及差旅费等日常和业务支出。
2.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支出合计355.1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及差旅费等日常和业务支出。
3.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支出合计16.57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中心3人及“148”专线4人工资福利支出。
4.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支出合计72.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5.2040699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合计154.5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业务装备支出及财政代管户资金相关支出。
6.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干部2022年春节慰问金支出。
7.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0.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干部2022年春节慰问金支出。
8.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84.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9.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合计9.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及辞职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部分。
10.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0.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11.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47.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费用及退休公务员2022年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2.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0.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部分退休人员2022年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3.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29.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工勤人员医疗补助。
1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0.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工伤保险单位部分。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原因:2021年和2022年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0次,共计接待约为120人次。
无增减原因:预计2022年接待次数和人数将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无增减原因:预计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将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共申报项目1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212.26万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91.26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2年隆阳区司法局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
1.总体目标
根据《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云财行〔2009〕464号)文件精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司法经费保障机制,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作为司法机关各项职能履行的重要保障,确保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经费拨付率≥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人民群众安全感=稳固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政法经费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95%。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8万元,下降2.41%,占基本支出的1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按人员核定的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部门资产总额1451.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20万元,固定资产736.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78.21万元,无形资产389.9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