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2-0923014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3
监督索引号53050203200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代表区政府对街道辖区行使管理职权的基层行政组织,行使区政府赋予的职权,在街道工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市、区政府决议、决定的落实,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
2.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20923035005576.xls会安定。
4.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5.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6.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7.指导居家委会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建设,提高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发挥居委会作用。
8.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劳动力资源开发、配置、管理、监督及劳动保险的政策贯彻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水、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工作。
11.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12.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过去一年,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一年来做了以下工作:
1.严谨细致,做好综合秘书工作;
2.积极主动,做好督查信息工作;
3.认真周密,做好机要保密信访工作;
4.扎实周到,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积极主动,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6.积极参与区委中心工作,抽调30多名干部由办事处分管领导分批进入扶贫挂钩村帮助抗旱、指导农业生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收入合计21,254,345.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15,133.13元,占总收入的92.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39,212.30元,占总收入的7.24%。与上年对比减少13,209,416.70元,下降38.33%,主要原因分析:
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减少14,724,629.00元,其中:税收超收分成减少5,593,117.52元,扶贫安置点工程款及其他工程款减少5,491,700.32元,统筹整合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经费减少314万元。
2.其他收入增加1,539,212.3元,其中区人大拨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68,581.50元,区统计局拨2021年住户调查记账户补助2.12万元,区统计局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补助4.7万元,区委组织部拨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2万元,区委宣传部拨创文工作经费2万元,区文化和旅游局拨城南社区文化活动广场建设资金补贴10万元,区民政局拨入两委换届工作经费37,270.00元,区就业服务中心拨入乡村公岗补贴5.1万元,区民政局拨入残疾人专职委员补助2.59万元,区民政局拨入临时救助金25万元,区农业局拨入2020年下半年防检员工资2.4万元,区林草局拨入季节性专业扑火队补助、国家公益林护林员补助、省级公益林护林员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天然林停伐保护管护补助47.2万元,区自然资源局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6.17万元,区应急管理局拨入2020-2021年春冬救助资金10万元,检察院拨入法治宣传工作经费补助0.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支出合计22,201,822.97元。其中:基本支出14,781,576.59元,占总支出的66.58%;项目支出7,420,246.38元,占总支出的33.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738,761.23元,下降32.60%,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5,455,717.52元,主要为: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减少8,030,535.10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407,011.73 元。
2.项目支出减少5,283,043.71元,主要为:扶贫安置点工程款及其他工程款减少5,145,643.71元,统筹整合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经费减少314万元,创卫复审经费增加150万元,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2021年天然林停伐管护、季节性专业扑火队补助、2021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国家公益林护林员补助增加76.5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81,576.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55,717.52元,下降26.96%,主要原因分析: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7,805.85元,主要为人员工资调资;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8,175,595.10元,主要为2021年税收超收分成减少817.56万元;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407,011.73元,主要为:社区人员补助经费增加240.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53,237.21元,占基本支出的51.78%,人均134,267.3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6,347.15元,占基本支出的6.42%,人均15,023.6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20,246.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83,043.71元,下降41.59%,主要原因分析:扶贫安置点工程款及其他工程款减少5,145,643.71元,统筹整合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经费减少314万元,创卫复审经费增加150万元,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2021年天然林停伐管护、季节性专业扑火队补助、2021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国家公益林护林员补助增加76.56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2021年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支出5,746,995.98元。主要是保障辖区创文、创卫复审、东河流域河道整治、乡村就业引导、社区污水治理及提升人居环境的工作,分别是办公费834,441.20元,印刷费18,900.00元,水费1,023.00元,电费977.72元,邮电费14,383.87元,差旅费4,070.00元,维修(护)费730,486.30元,租赁费50,000.00元,劳务费1,478,969.11元,委托业务费842,281.00元,工会经费33,86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4.00元,其他交通费用87,77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6,21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80,86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10,330.00元,基础设施建设549,410.78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9,000.00元,物资储备73,400.00元。
2.2021年护林员及季节性扑火队补助资金:2021年护林员及季节性扑火队补助支出765,600.00元。主要是保障辖区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109.48万亩管护及补偿、停止商业性采伐面积0.5859万亩的管护及补偿以及季节性扑火队补助,分别是劳务费765,600.00元。
3.统筹整合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出200,000.00元。主要是实施知青社区、沙河社区唐官村村内道路硬化6.3公里,生活垃圾处理覆盖人口381人,粪污收集处理598户,分别是基础设施建设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83,241.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1%。与上年对比减少11,933,342.54元,下降36.25%,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5,632,483.43元,主要为: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减少8,030,535.10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407,011.73 元。
2.项目支出减少6,324,859.11元,主要为:扶贫安置点工程款及其他工程款减少5,145,643.71元,统筹整合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经费减少314万元,创卫复审经费增加1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38,04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7,653,237.2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资金856,347.15元,完成人居环境提升及发放临时工工资1.484,809.58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支出9,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6,23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18,09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死亡抚恤支出、社区干部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2,37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7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统筹整合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及2021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09,40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主要用于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社区干部补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564,96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5%。主要用于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2020-2021年春冬救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417.61元,完成预算的34.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417.61元,完成预算的4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人员、接待标准、接待规模,压缩接待经费取得一定效果。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60,436.34元,下降65.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60,436.34元,下降65.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人员、接待标准、接待规模,压缩接待经费取得一定效果;二是2021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了公务用车。在总额和分项上全部达到中央“三公经费”只增不减的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417.61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417.6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417.6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街道日常办公及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内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9,581.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07,301.01元,下降92.35%,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减少765,106元,租赁费减少392,900元,劳务费减少2,434,663.68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299,525.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642,805.7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30,871,207.25元,其中,流动资产16,728,753.51元,固定资产12,052,140.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21,015.27元,无形资产1,289,624.2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40,383.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3,905.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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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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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0,871,207.25
| 16,728,753.51
| 12,052,140.09
| 10,704,632.30
| 591,480.00
|
| 756,027.79
| 0
| 321,015.27
| 1,289,624.27
| 479,674.11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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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5,65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5,65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5,65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32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