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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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2092301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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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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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2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课题研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监督乡镇财政工作。  

2. 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  

3. 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受隆阳区人民政府委托,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及机关运行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负责审批区级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和市对隆阳区的转移支付。  

4. 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组织开展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核算、监督和专项稽查;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 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实施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6. 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7. 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参与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8.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 负责审核和汇编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 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类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  

11. 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组织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协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2.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编制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3. 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清理、统计、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组织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4. 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5. 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6.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7. 参与全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及文化产业规划的研究制定;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8. 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财政部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对违法、违规分配使用资金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发生;加强对村级代管中心的业务指导,筑牢涉农资金使用防线,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19. 行政审批项目,以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0. 承办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建章立制,夯实债务管理基础。印发了《隆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管控的意见》,成立了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债务违约风险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优化政府性债务结构,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制定《隆阳区2021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和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2021年争取再融资债券4.37亿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5亿元,有效缓解短期偿付压力。三是对照存在问题,抓实债务整改。及时补录新增隐性债务11.66亿元,其中:根据审计署收支审计报告要求补录新增11.48亿元、根据监管局2020年隐性债务化解核查结果补录新增0.18亿元。四是精准谋划,推进项目储备。围绕“两新一重”等重点领域谋划做好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申报准备工作,提前谋划重点债券储备项目10个,项目总投资概算87.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需求29.4亿元。  

2.持续推进财政改革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于1月在保山全市率先试点上线,隆阳区作为第一家试点“单位会计核算”模块县区先行先试。年初启动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10月调整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核定办法,完善区级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375,764.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75,764.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500,152.60元,下降18.54%,主要原因为: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60,152.6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13,609.04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4,138,985.24元,项目支出增加1,941,005.75元,财政工作专项经费增加2,179,386.85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减少105,651.76元等项目经费减少;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彩票公益金减少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636,255.70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0,407.87元,占总支出的79.88%;项目支出3,145,847.83元,占总支出的20.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04,739.60元,下降17.45%,主要原因为本年支出减少3,304,739.60元。1.基本支出减少5,155,839.35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1,887,290.04元,公用经费减少3,268,549.31元;2.项目支出增加1,891,099.75元,主要为:财政工作专项经费增加2,179,386.85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减少105,651.76元等项目经费减少;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彩票公益金减少4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90,407.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81,619.67元,下降25%,主要原因分析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696,941.64元,主要变动为人员减少3人,其中基本工资减少574,293.59元、津贴补贴增加119,880.40元、奖金减少10,46179.00元、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00,063.52元,经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6,904.1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89,375.84元;2.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90,348.4元,包含抚恤金减少197,31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19,971.94元,占基本支出的93.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0,435.93元,占基本支出的6.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45,847.83(其中:2021年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289,200.00元,专项用于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经费;监管部门监管补助资金31,037.98元,专项用于部门监管办经费;国家金财工程专项资金340,000.00元,专项用于预决算业务培训、会计业务提升培训、财政职工素质提升培训等;财政工作专项经费2,179,386.85元,基层财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25,530.00元,用于一体化系统、票据管理系统、债务系统、政采云系统、预决算系统、住房补贴等多个系统的运行维护费;普惠金融发展工作经费280,693.00。)与上年对比增加876,880.07元,增长39%,主要原因分析1.财政工作专项经费增加2,179,386.85元;2.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减少105,651.76元等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36,255.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04,739.60,下降17.45%,主要原因分析是:  

1.基本支出减少5,155,839.35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1,887,290.04元,公用经费减少3,268,549.31元。(1)人员经费减少1,887,290.04元(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696,941.64元,主要变动为人员减少3人,其中:基本工资减少574,293.59元、津贴补贴增加119,880.4元、奖金减少1,046,179.00元、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00,063.52元,经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6,904.1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89,375.84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90,348.4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197,314.40元。)(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268,549.31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711,189.31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102,824.75元,印刷费减少6,400.00元,邮电费减少26,456.85元,差旅费减少410,215.06元,维修(护)费减少1,152,350.40元,劳务费减少591,610.61元,委托业务费减少205,800.00元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190,348.4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197,314.4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557,360.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减少557,360.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876,880.07元,其中:财政工作专项经费增加2,179,386.85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减少105,651.76元等项目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35,708.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0,170,553.35元,项目支出2,865,154.83元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0,59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4,092.8元、职业年金缴费202,802.1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702.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9,25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504,679.66元、事业单位医疗补助88,416.5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9,244.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16.49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80,6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62,843.00元、2020年中央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17,850.00元;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200.00元,支出决算为5,803.00元,完成预算的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03.00元,完成预算的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坚决杜绝随意扩大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053.00元,增长2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53.00元,增长22.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省级调研增多,共计接待4批次47人,比2020年增加1批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80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5,80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要用于上级到我区调研、开展工作产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0,435.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97%,主要原因分析1.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711,189.31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102,824.75元,印刷费减少6,400.00元,邮电费减少26,456.85元,差旅费减少410,215.06元,维修(护)费减少1,152,350.4元,劳务费减少591,610.61元,委托业务费减少205,800.00元等;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190,348.40元,其中:抚恤金减少197,314.40元,3.资本性支出减少557,360.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减少557,36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4,550,383.04元,其中,流动资产111,842.97元,固定资产3,668,538.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70,00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4,289.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0,501.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50383.04      

111842.97      

4438540.07      

1722325.50      

      

      

1946212.57      

      

      

770002.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38,462.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71,242.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38,462.8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