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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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2-0923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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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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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2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10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统计局主要负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搞好统计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服务水平,使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2)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国家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市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业、社会团体等全部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各项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发布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印普查资料。  

4)组织实施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行业)的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交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零住餐、劳动工资、农村住户调查、基本单位、文化产业、服务业、社会、科技、人口、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加强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指导好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及时公布统计信息;定期编印、出版、发行各时期统计历史资料年鉴。  

6)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调查任务。  

7)组织实施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统计监测、分析、提供生猪产业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配合上级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上岗资格培训、考试和代省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9)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10)建立、健全和完善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组织协调和加强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数据库网络,逐步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疫情形势下统计监测分析研判。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统计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统计调查有关工作要求,确保统计数据生产不断、秩序不乱、质量不降。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每月均对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工作、统计工作提要求。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针对统计工作作出的批示达10余次。围绕区委、区政府全年工作目标,对标对表、对数对库,加强对涉及GDP核算的49个支撑指标以及县域经济发展核心指标的监测研判分析,履行好“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职责,为区委、区政府统筹抓好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及时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今年以来,统计各专业共撰写统计分析20期,统计信息56期,完成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约稿10期,针对统计重点工作撰写统计专报10期,简报37期,其中41期被区委、区政府信息综合室、研究室及组织、宣传等部门和各类主流新闻媒体采用。  

2.认真落实重点调查、普查后续工作以及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完成了1—11月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以生猪调出大县调查为重点的畜禽调查、全国产粮大县调查等重点调查任务,2020年度统计调查工作被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表彰为全市一等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任务有序推进,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完成了脱贫攻坚普查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脱贫攻坚普查工作被省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表彰为全省先进集体。  

3.持续推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规定》等统计重大改革文件,全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二是认真落实各项专业改革任务。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固定资产投资、能源等统计改革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4.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在全区“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上,区统计局党支部首次被中共隆阳区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连续6年被评定为优秀,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党员干部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统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上年度年末行政人员共有20人,本年度年末共有23人,较上年增加3人,为本年10月本单位调入行政人员1人,12月调入行政人员2人。上年度年末非参公事业人员共有7人,本年度年末共有10人,较上年增加3人,为本年10月本单位调入非参公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隆阳区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故公开空表;隆阳区统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652,120.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2,120.7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22,908.92元,下降34.25%,主要原因分析  

1.2010505统计报表、资料印制经费增加66,230.00元;2.2010507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减少1,348,800.42元;3.2130599隆阳区脱贫攻坚普查经费减少922,907.61元;4.2010508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减少46,245.15元;5.2010508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减少61,700.00元;6.2010508开展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减少45,082.00元;7.201基本工资增加42,564.00元、津贴补贴增加3,379.00元、奖金减少61,611.33元、绩效工资增加100,160.00元;208职业年金缴费增加33,156.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33,209.12元;2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4,321.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683.7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29.49元;8.201办公费增加27,852.32元,印刷费减少64,589.00元,水费减少234.90元,电费减少2,539.20元,邮电费增加4,419.46元,差旅费增加3,333.00元,工会经费增加10,064.08元,其他交通费增加4,250.00元,维修(护)费减少560.00元、9.201生活补助增加27,615.5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750,536.07元。其中:基本支出3,565,676.81元,占总支出的75.06%;项目支出1,184,859.26元,占总支出的24.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56,679.54元,下降32.21%,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加101,825.64元,主要为:201基本工资增加42,564.00元、津贴补贴增加3,379.00元、奖金减少61,611.33元、绩效工资增加100,160.00元;208职业年金缴费增加33,156.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33,209.12元;2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4,321.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683.7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29.49元、201办公费增加27,852.32元,印刷费减少64,589.00元,水费减少234.90元,电费减少2,539.20元,邮电费增加4,419.46元,差旅费增加3,333.00元,工会经费增加10,064.08元,其他交通费增加4,250.00元,维修(护)费减少560.00元、201生活补助增加27,615.50元;2.项目支出减少2,358,505.18元,主要为:2010505统计报表、资料印制经费增加66,230.00元;2010507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减少1,348,800.42元;2130599隆阳区脱贫攻坚普查经费减少922,907.61元;2010508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减少46,245.15元;2010508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减少61,700.00元;2010508开展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减少45,08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65,676.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825.64元,增长2.94%,主要原因分析:201基本工资增加42,564.00元、津贴补贴增加3,379.00元、奖金减少61,611.33元、绩效工资增加100,160.00元;208职业年金缴费增加33,156.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33,209.12元;2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4,321.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683.7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29.49元、201办公费增加27,852.32元,印刷费减少64,589.00元,水费减少234.90元,电费减少2,539.20元,邮电费增加4,419.46元,差旅费增加3,333.00元,工会经费增加10,064.08元,其他交通费增加4,250.00元,维修(护)费减少560.00元、201生活补助增加27,615.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05,521.39元,占基本支出的92.70%,人均118,054.3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0,155.42元,占基本支出的7.30%。人均9,291.2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4,859.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58,505.18元,下降66.56%,主要原因分析:1.2010505统计报表、资料印制经费增加66,230.00元;2.2010507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减少1,348,800.42元;3.2130599隆阳区脱贫攻坚普查经费减少922,907.61元;4.2010508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减少46,245.15元;5.2010508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减少61,700.00元;6.2010508开展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减少45,082.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110,000.00元,主要用于粮食产量调查工作专项支出,其中:办公费3,000.00元,劳务费107,000.00元;  

2. 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40,447.85元,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专项支出,其中:办公费588.00元,差旅费2,880.00,公务接待费322.00,劳务费36,657.85元;  

3.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135,3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专项支出,其中:劳务费135,300.00元;  

4.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832,881.41元,主要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专项支出,其中:办公费14,638.15元,印刷费8,220.00元,水费302.40元,邮电费11,126.64元;差旅费20,072.00元,租赁费25,000.00元;会议费4,600.00;培训费37,268.00元,公务接待费3,721.00元,劳务费544,413.2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520.00元;  

5.统计报表、资料印制经费66,230.00元,主要用于统计报表、资料印制工作,其中:印刷费66,2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0,536.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56,679.54元,下降32.21%,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加101,825.64元,主要为:201基本工资增加42,564.00元、津贴补贴增加3,379.00元、奖金减少61,611.33元、绩效工资增加100,160.00元;208职业年金缴费增加33,156.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33,209.12元;2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4,321.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3,683.7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29.49元、201办公费增加27,852.32元,印刷费减少64,589.00元,水费减少234.90元,电费减少2,539.20元,邮电费增加4,419.46元,差旅费增加3,333.00元,工会经费增加10,064.08元,其他交通费增加4,250.00元,维修(护)费减少560.00元、201生活补助增加27,615.50元;        

  2.项目支出减少2,358,505.18元,主要为:1.2010505统计报表、资料印制经费增加66,230.00元;2.2010507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减少1,348,800.42元;3.2130599隆阳区脱贫攻坚普查经费减少922,907.61元;4.2010508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减少46,245.15元;5.2010508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减少61,700.00元;6.2010508开展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减少45,08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64,27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5%。主要用于2010501行政运行1,469,743.51元,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66,230.00元,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832,881.41元,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1,695,422.93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0,75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5,577.4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156.2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22.31。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5,50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5,293.6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1,345.7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6,827.7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35.1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住房保障(类)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43.00元,完成预算的44.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43.00元,完成预算的44.9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876.00元,下降4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76.00元,下降41.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04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4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人口普查办3人到隆阳区开展人口普查工作调研、接待西双版纳统计局13人到隆阳区开展服务业、贸易统计工作调研、接待保山市统计局4人到隆阳区开展工业数据核查、接待省统计局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统计处,保山市统计局5人到隆阳区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情况调研工作、接待保山市统计局工业科到隆阳区开展工业企业数据核查、接待省统计局,市统计局4人到隆阳区开展人才贡献率测算督促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155.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04.24元,下降6.47%,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增加27,852.32元,印刷费减少64,589.00元,水费减少234.90元,电费减少2,539.20元,邮电费增加4,419.46元,差旅费增加3,333.00元,工会经费增加10,064.08元,其他交通费增加4,250.00元,维修(护)费减少56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一)办公费40,607.78元;  

(二)水费445.50元;  

(三)电费3,993.60元;  

(四)邮电费4,419.46元;  

(五)差旅费17,643.00元;  

(六)劳务费432.00元;  

(七)工会经费10,064.08元;  

(八)其他交通费用182,5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资产总额2,250,211.83元,其中,流动资产99,109.59元,受托代理资产1,861,881.41元,固定资产288,145.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75.1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913.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5,317.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50211.83       

99109.59       

288145.69       

21212.38       

       

       

266933.31       

       

       

1075.1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