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2-0922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负责全区监察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修改区级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区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七是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我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区属企事业单位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九是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深刻汲取“东河之问”教训,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系列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次,交办问题8个,问责4人,压紧压实生态环保政治责任。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直击“靠粮吃粮”问题,发现问题36个,立案审查调查6件6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获省市纪委肯定。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督促整改问题547个,立案查处4人,问责8人,组织处理98人,为疫情防控大局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交办发现问题74个。坚持从政治纪律角度审视违纪违法问题,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件3人,切实把政治纪律挺起来、严起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细化监督举措,制定任务清单,列入常规巡察内容。抓实区乡村换届风气监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3794人次,提出暂缓和否定性意见32人次,对换届选举中5名履职不到位的干部进行立案查处,以最严的标准确保区乡村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6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67件,立案2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9人次。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2人,挽回经济损失368万元。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1人主动投案,76人主动交代问题。受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线索82件,立案审查调查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兑现自查从宽政策37人,持续释放惩治腐败“不手软、不停步”的强烈信号。
常态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全面彻查了“3·29”专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监委查办王权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案,切除了寄生在隆阳经济社会发展肌体上的“政治毒瘤”“经济毒瘤”“社会毒瘤”。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71条,立案7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问责2人,组织处理66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有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面深化“政治巡察”。开展常规巡察2轮,巡察5个区直部门、5个乡镇以及所辖79个村(社区),发现问题1296个,移交线索26条,圆满完成五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7人。其中:行政编制1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2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21053039.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53039.2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01957.16元,下降5.82%,主要原因分析是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专项经费减少2212527.17元,巡察工作经费减少263147.3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21441983.29元。其中:基本支出19593506.16元,占总支出的91.38%;项目支出1848477.13元,占总支出的8.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43682.13元,下降3.35%,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专项经费支出减少2212527.17元,巡察工作经费支出减少263147.3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593506.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1771.53元,增长8.12%,主要原因分析是工作开展需要,由外单位调入人员13人,相应的人员经费也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26249.30元,占基本支出的93.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7256.86元,占基本支出的6.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8477.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15453.66元,下降54.51%,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专项经费及巡察工作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和工作开展情况:1.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专项经费支出1130476.47元,只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单位日常开支等,分别是办公费299883.70元,印刷费39603.75元,水费3307.50元,电费21120.80元,邮电费47454.91元,差旅费207140.00元,维修(护)费7000.00元,会议费14170.00元,劳务费273376.03元,委托业务费101976.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162.9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2.巡察工作经费支出47343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常规巡察2轮,巡察5个区直部门、5个乡镇以及所辖79个村(社区),分别是邮电费2500.00元、差旅费4709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41983.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43682.13元,下降3.35%,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专项经费支出减少2212527.1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2329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机构运转支出及办案、巡察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4011.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9468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3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688.42元,完成预算的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734.42元,完成预算的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4.00元,完成预算的1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加强监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处置公务用车2辆,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3938.66元,下降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4351.66元,下降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3.00元,增长7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处置公务用车2辆,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734.42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954.00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734.4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734.4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开展及纪检监察案件办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及办案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7256.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996.30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专项经费及巡察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的日常办公经费、水电费、网络电话费、职工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临时工工资、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0161637.00元,其中,流动资产6717146.52元,固定资产2495815.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48675.4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75694.51元,其中固定资减少590954.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49839.00元;报废报损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35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161637.00
| 6717146.52
| 2495815.05
| 767708.05
|
|
| 1728107.00
|
|
| 948675.43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083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083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083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共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