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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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40418-00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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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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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1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区委、区政府、 保山市总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工运方针,研究制定每个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工作。  

2.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调研,组织对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3.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  

4.负责全区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5.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 审计工作,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对职工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 和规定,负责对全区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着力推动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开辟新境界  

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学习内容和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线上党史知识竞答活动,参与答题22133人次。党史宣讲进基层活动,宣讲13场次,1000余名职工群众通过聆听宣讲。红色故事大家讲活动,共27个单位选送39个作品参赛。党史展览活动,来自基层工会及企业职工1000余人分批次进行观展。  

2)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劳模精神等宣讲3场,运用工会刊物、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开展宣传教育,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编印《隆阳工会》季刊4期,在隆阳发布中推出“中国梦·劳动美”喜迎建党百年红色故事大家讲主题活动系列视频共10期,工会普法1期。  

2.牢牢把握工运时代主题,着力推动职工群众建功立业实现新作为  

1)推动劳动和技能竞赛提质。2021年开展技术技能竞赛4场、劳动技能竞赛2场,454人参加竞赛,通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进一步促进了企业职工水平不断提高,推进了“理论与实践、学习与工作、技能与素质”相结合的一体化改革,加快了技能队伍建设,营造企业育人文化。  

2)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2021推荐评选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部级劳模1人,市级劳模7人,省五一劳动奖章4人,省五一劳动奖状2个,保山工匠1人。  

3)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2021年召开专题研究会议、调研座谈会议6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细化改革任务,与市总工会到玉溪、大理考察学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经验,打造了3个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示范点。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推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迈上新台阶  

1)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稳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2021年组织保育员、育婴员、焊工、电工、茶艺师等培训496人,454人取得证书。举办现场招聘会1场,提供就业岗位2896个,达成就业意愿318人。完成“贷免扶补”25户、443万元,完成创业担保贷款8户、160 万元。二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2021年已建工会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实现全覆盖;已建工会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建立职代会制度55个、涵盖单位83个、覆盖职工12566人,职工大会制度220个、涵盖单位241个、覆盖职工9872人。三是集体协商工作。2021年签订集体合同65份、覆盖企业180个、职工6052人,已建会企业83个,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180份、覆盖企业180个、女职工3085人、女性农民工948人,建会企业建制率100%,百人以上企业完成签订13个,完成率100%。四是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选树金牌协调劳动关系企业2户。五是“安康杯”竞赛。组织线上知识竞赛6期、17012人次参加竞答。  

2)切实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以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政策的研究。  

3)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机制。全面落实省总、市总困难职工帮扶制度,采取举办培训班、送教上门、印制文件汇编、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途径,深入贯彻困难职工帮扶服务“1+10”制度文件。建立预防返困机制,以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为重点,构建精准帮扶工作体系。  

4)保持职工稳定就业。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把稳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做好职工关爱行动和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活动,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不断提高劳动群众就业质量,使广大劳动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4.强化工会组织有效覆盖,着力推动服务职工群众取得新进展  

1)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机制,2021年5月底,21个街道349个村(社区)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据统计,全区目前共有基层工会组织465个、涵盖单位897个、职工46257人、工会会员42746人。  

2)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双覆盖双推进工作。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2021年组建基层工会1个,函盖2家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105人。  

3)加强职工服务阵地建设。2021年建设职工之家2个、申报全国职工书屋1个。隆阳乡耕职工驿站和海棠路职工驿站通过市总工会验收,其中海棠路职工驿站被省总工会审定为城市职工驿站示范点。年底还将建成潞江比顿咖啡庄园和保山城区隆阳农村商业银行网点职工驿站2个。  

4)做实工会帮扶品牌。开展“送温暖”活动。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共慰问在档相对困难职工、困难企业职工、一线职工、劳模等2500人,发放慰问金、慰问物品共计1,241,076元。“五一”专项慰问活动共慰问支援瑞丽医疗队、核酸检测医护人员、疫苗接种点医护人员267人,发放慰问金80,100元。“七一”慰问活动共慰问在档相对困难职工,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驻村扶贫干部公安干警疫情防控医务人员,70周岁以上省部级老劳模,已建会非公企业的部分困难职工163人,发放慰问金及物品共计168,594元。中秋国庆送温暖活动共慰问在档相对困难职工子女、上海援滇到隆干部、生活困难教师、疫情防控一线核酸检测人员、一线公安干警、4个区级集中隔离酒店的工作人员和9个疫情防控卡点的值守人员248人,发放慰问金和物品120,800元。“金秋助学”活动共帮扶19人,占全市金秋助学帮扶人数的33%,发放帮扶资金95,000元。开展送清凉活动共慰问重点工程项目、建会入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250人,发放慰问金50,000元。职工疗休养工作。组织劳动技术技能人才,灵活就业群体人员,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人员,乡村医生、乡村教师,一线职工5批次32人进行疗休养。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十七期共有223个基层工会参加,参互职工22272人,共收缴互助金2,720,700元,2021年1—11月办理补助2047人次、1,618,099元 。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本级);  

2.保山工人文化宫。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公开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收支,故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891,015.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1,015.5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决算数1,925,222.82元相比,减少34,207.25元,下降1.78%,下降的原因:一是区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440.96元;二是区文化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4,766.2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27,556.87元。其中:基本支出1,853,286.87元,占总支出的96.15%;项目支出74,270.00元,占总支出的3.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决算数1,904,997.02元相比,增加22,559.85元,增长1.18%,增长的原因:一是区总工会增长26,405.54元,增长1.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504.46元、项目支出增加73,910.00元;二是区文化宫减少3,845.69元,下降0.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3,286.87元。与上年1,904,637.02对比减少51,350.15元,下降2.7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0,991.51元,占基本支出的9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295.36元,占基本支出的6.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270.00元。与上年360.00元对比增加73,910.00元,增长205.31%。分别是元旦春节慰问活动经费72,6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贴息奖补资金1,67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7,556.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904,997.02元相比,增加22,559.85元,增长1.18%,增长的原因:一是区总工会增长26,405.54元,增长1.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504.46元、项目支出增加73,910.00元;二是区文化宫减少3,845.69元,下降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3,30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2%。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1,317,804.86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55,499.5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94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72,443.33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6.6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7,63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中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0.00元,购置车辆0辆。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295.36元,与上年118,975.00元对比减少6,679.64元,下降5.61%,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4,895.36元、其他交通费用107,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本级)部门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