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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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10923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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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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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2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央职能是:  

1)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把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  

2)研究拟定全区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人员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责任。负责制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片区的整体推进、易地扶贫开发、扶贫安居房建设、劳动力培训转移、革命老区、科技产业扶贫、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深度贫困地区等特殊贫困群体和区域扶贫开发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抓好项目的立项、申报及权限范围内的审批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贫困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做好扶贫开发的统计和监测。  

5)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拟定区级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使用方案,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管理好扶贫项目资金;组织扶贫开发项目绩效考核评价。  

6)负责组织、协调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际扶贫机构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负责协调中央和省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区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隆部队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扶贫工作的调查研究,做好宣传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扶贫开发中的先进经验。  

9)负责做好对乡镇(街道)和项目区干部群众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  

10)履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职责。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扶贫办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紧紧围绕“五个一批”脱贫路径,严格“六个精准”基本要求,着力开展统筹协调、督查、检查、指导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扎实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沪滇扶贫协作,扶贫成效明显。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向上争取资金任务超额完成。2020年区级下达扶贫办向上争取资金考核任务15463万元。2020年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共计21116.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153.75万元,省级资金9024万元,市级资金763.31万元,援滇资金175万元,超目标任务数的36.56%。  

2)脱贫攻坚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一是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普查过录数据专项清洗工作。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组织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2019年模块50项脱贫攻坚普查过录数据逐户、逐人开展专项数据清洗。对省级反馈的19925条问题数据开展核实,修改(标记)11156条,核实后上报申请豁免8769条。二是抓实扶贫数据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工作。对100项户指标、23项村民小组指标、83项行政村指标、164项县指标进行“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核实比对,提高数据真实性、客观性以及全区数据质量。  

3)2020年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如期启动。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14号)、《云南省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云开办发〔2020〕42号)、《保山市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开组办﹝2020?{22号),开展全区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工作,按程序确定全区脱贫退出1225户4545人,新增脱贫不稳定户33户156人,新增边缘易致贫户27户111人,脱贫不稳定户消除返贫风险346户1396人,边缘易致贫户消除致贫风险447户1698人,剩余未消除风险脱贫不稳定户41户187人、边缘易致贫户66户255人,占全区2013年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0.46%。  

4)扶贫小额信贷投放正常。全区投放扶贫小额信贷2115户10116.24万元,其中贫困户2073户9916.14万元,边缘易致贫户42户200.1万元,办理续贷57户255.22万元、展期22户103.4万元。当前,全区贷款余额为22762.51万元,共配套风险补偿资金2260万元,发放贴息资金993.78万元。  

5)消费扶贫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认定及销售扶贫产品,通过建立区域品牌、发展电商、直播带货等方式,不断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拓展农产品销售范围。2020年共认定24家供应商的55个产品为扶贫产品,商品价值量6.13亿元,11月底销售扶贫产品1.2亿元,带动贫困人口4015人。  

6)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及认定扎实开展。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现代物流等相关产业,采取先进理念带动、实体经济带动、技能技术带动、资金项目带动、入股托管带动等多种利益链接机制,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进行培育和认定。共培育认定致富带头人363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村均达到3.24人,带动4798户贫困户实现增收。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对250名已认定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  

7)脱贫攻坚挂牌作战工作顺利完成。牵头制定了《隆阳区脱贫攻坚挂牌作战工作方案》,确定2月至6月为消除绝对贫困攻坚战阶段,实行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动态预警监测挂牌作战,“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预警”对1228户未脱贫户、1257户脱贫不稳定户和2644户边缘易致贫户进行分析研判,逐户分析家庭成员结构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针对每一户存在的问题,制定转移就业、发展产业、公益岗位、教育帮扶、兜底保障、临时救助、社会帮扶等方面的帮扶措施。对全区未脱贫户达标情况进行实地入户核查,除芒宽乡妮里海户失联外,剩余未脱贫户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顺利通过全国脱贫攻坚普查。  

8)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一是认真落实防贫保险制度。全区乡村户籍人口726681人,防贫保险投保715610人,参保率达到98.48%,共收取保费572.5万元,区级财政、市级财政补齐配套资金572.5万元。防贫保险理赔工作有序推进,共结案赔付防贫保险项目案件1777起,结案赔付金额1342.10万元。二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制定《隆阳区精准防贫监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试行)》《隆阳区精准防贫资金管理使用方案》,建立健全精准防贫监测预警机制,筹集防贫资金440万元,对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等原因存在较大返贫致贫风险,且自身无力消除风险的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进行动态监测和帮扶。  

9)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受到表彰奖励。以开展“一兵三户四村”评选为载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评选工作,报省、市级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一切脱贫攻坚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2020年获省级脱贫攻坚奖表彰4名,分别为扶贫先进工作者2名,扶贫好村干部1名,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1人。  

10)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有力。2020年,上海闵行区、各企业和社会组织共投入携手奔小康援助资金6754.98万元,其中:财政援助资金6090万元,投入社会帮扶资金664.98万元(捐赠资金430.88万元,捐赠物品折资234.1万元)。一是乡镇结对。莘庄工业区管委会、颛桥镇、闵行城投结对帮扶6个乡镇,投入帮扶资金420万元;二是村企结对。19个企业及社会组织结对62个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捐赠320万元;3个企业、1个社会组织捐资50万元,为20个贫困村购买配置健康一体机20台;三是学校和医院结对。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结对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上海市七宝中学结对保山市第一中学,闵行区浦江二中结对隆阳区一中。四是社会捐赠。共投入社会捐赠资金60.88万元,捐赠物品折资234.1万元。  

11)统筹协调工作推进扎实有力  

一是牵头开展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修编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有进有出,适时更新,成熟―批入库一批,实施一批销号一批……每年调整一次”的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和2018年、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使用规模和库内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对隆阳区(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进行调整修编,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项目库项目721个,预算总投资6.82亿元。二是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年度使用及中期调整。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完成了隆阳区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285,555,684.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555,684.14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175,684.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38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5,712,794.27元,增长29.8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公用经费100,000.0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65,754,055.10元,其中:浦发基金利息及归还本金支出增加40,044,416.05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增加14,000,000.00元,扶贫驻村工作经费减少822,171.2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271,329,149.89元。其中:基本支出4,154,211.78元,占总支出的1.53%;项目支出267,174,938.11元,占总支出的98.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3,212,759.4元,增长24.4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9485.42元,下降0.2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6,693.11元,减0.68%,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7,207.69元,增6.86%;项目支出267,174,938.11元,较上年增加53,222,244.83元,增长24.88%,其中浦发基金利息及归还本金支出增加40,044,416.05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增加14,000,000.00元,扶贫驻村工作经费减少822,171.2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54,211.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85.42元,下降0.2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6,693.11元,下降0.68%,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7,207.69元,增6.8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85,986.09元,占基本支出的93.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8,225.69元,占基本支出的6.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7,174,938.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222,244.83元,增长24.88%,主要原因分析:浦发基金利息及归还本金支出增加40,044,416.05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增加14,000,000.00元,扶贫驻村工作经费减少822,171.22元。浦发基金利息和本金按年度预算在年度内支付完成,浦发项目全面开展并确保完工;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及时支付,小额贷款投放工作有序开展,投放贷款金额按年初计划如期完成;扶贫驻村工队项目建设全部开工,项目有序推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949,149.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27%与上年对比减少11,167,240.59元,下降5.12%,主要原因分析: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299,41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7%。主要用于浦发基金利息支出40,299,416.05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7,80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7,805.2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0,69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60,696.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143,841,432.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110,710.36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829,066.3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268,225.69元;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18.37元;用于项目支出140730,722.06元,其中:中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1,928,576.90元;扶贫驻村工资队员工作经费(省、市、区)支出6,079,150.5元;市级2019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支出1,500,000.0元;防贫基金专项资金支出1,233,600.00元;扶贫贷款贴息及风险金支出13,924,564.94元;统筹整合资金贫困村道路建设15,983,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2,019,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4%,主要用于浦发项目支付贫困村内道路建设资金22,019,80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256.00元,完成预算的58.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预算的58.2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省、市级脱贫成效考核工作所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未及时结算,本年度未列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133,019.40元,下降97.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75,860.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159.40元,下降72.9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列支瓦房乡车辆购置费,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58,256.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58,25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2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对隆阳区进行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组,12-23人不等,每月1次、每次6-7天的办公用房所产生的费用;云南省脱贫攻坚点血式调研和2020年贫困县退出省级核查工作组含陪同人员共22人,所产生的接待餐费;上海市区两级媒体工作组22人,赴隆开展主题采访和报道工作5天含陪同和工作人员共163人次,所发生的决定餐费及车辆租赁费用;上海市闵行区党政代表团,赴隆考察兴邦农业火龙果种植基地考察,含陪同人员33人发生的接待餐费;上海奥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研组,赴隆开展沪滇扶贫协作调研,陪同人员11人所产生的接待餐费;上海市闵行区爱心公益联盟一行,赴隆扶贫帮困工作,含陪同人员18人所产生的接待餐费。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225.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07.69元,增长6.86%,主要原因分析其中:行政单位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225.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07.69元,增长6.86%,主要原因分析:创卫工作单位负责的网格区域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311.52元,印刷费4,000.00元,物业管理费1,592.00元,劳务费27,792.00元,全体交通费用165,9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580.1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20,647,395.11,其中,流动资产19,995,339.33,固定资产652,055.78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76,807.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6,122.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647,395.11      

19995339.33      

652,055.78      

      

      

       

652,055.7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浦发基金利息专项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是指保山市永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代表保山市人民政府出资)、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嘉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存续期为10年。基金年融资成本,前3年为固定利率,即不超过6.9%/年(不含税);后7年实行浮动利率(根据市场情况而定)。按季支付使用成本。从基金存续期的第4年起,逐年分期还本,还款比例依次为10%、10%、15%、15%、15%、15%、20%。  

县(市、区)要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还款来源。由县(区)财政局向市财政局出具承诺函,明确该县(区)承接使用的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的退出,与具体用款项目执行情况无关,县(区)财政以财政总收入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特别是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严格如约安排基金的退出。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2020年浦发基金利息项目安排经费204,496,245.77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浦发基金利息专项资金项目资金204,496,245.77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扶持对象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以下简称贷款资金)和项目资本金(以下简称资本金)两部分构成,其中贷款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0%,项目资本金约为项目总投资的20%。  

贷款资金指由保山市永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作为承贷主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融资模式,向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申请的保山市隆阳区、昌宁县、龙陵县及施甸县(以下统称各县、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四个项目的银行借款。资本金是指为建设保山市隆阳区、昌宁县、龙陵县及施甸县贫困村基础设施,按相关要求配套的自有资金,该资金来源于各县、区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或申请的有关项目资金等。贷款年限15年(含宽限期3年),宽限期只偿还利息,不偿还本金,建设期利息计入建设投资中;宽限期结束后偿还方式为每年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4.9%计取。保山市永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归集各县、区项目购买服务资金至开发银行贷款账户中,统筹用于偿还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并在每年预算编制时,提请各县、区政府将未来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年度支出预算。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贫困村道路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整合〔2020〕3号)、(隆财整合〔2020〕74号)(隆财整合〔2020〕75号)(隆财整合〔2020〕76号)文件,安排2020年贫困村道路建设专项资金38,002,800.0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人民政府项目资金38,002,8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扶持对象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我区累计发放2036笔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在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市场发育、改善乡村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整合〔2020〕22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脱贫摘帽省级奖励资金的通知》(隆财整合〔2020〕77号)文件,安排2020年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14,000,000.0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支付13,924,564.94元。预算执行率为99%。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扶持对象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  

2020年精准防贫基金专项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果,落实防止返贫、致贫干预措施,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着力提升群众生活保障水平,从源头上解决农村户籍人口(含农转城户籍人员)因病、因学、因灾或因意外致贫返贫问题,以市级财政投入为引导,区级财政投入为基础,鼓励社会各界共同捐资,专项用于防贫救助的资金。2020年资金规模,以2019年末全区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确定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人口总数为基数,市、区两级财政按40元/人·年(其中:市级30%、区级70%)投入,测算资金规模为414.5万元,其中市级投入124.3万元,区级投入290.2万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精准扶贫基金的通知》(隆财农〔2020〕90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区级精准扶贫基金的通知》(隆财农〔2020〕153号)文件,安排2020年精准扶贫基金专项资金4,145,600.00元,于2020年12月到位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精准扶贫基金专项资金4,145,6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拨付12436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30%,未支付资金结转下年拨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原因:预算执行率为30%,未支付资金结转下年拨付。  

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扶持对象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2020年防贫保险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全区乡村户籍人口726681人,投保715610人,参保率达到为98.48%;由市、区财政补贴和保险对象共同承担缴纳保费,保险费为16 元/人·年,其中:市级财政补贴4元/人·年,区级财政补贴4元/人·年,被保险人缴纳8元/人·年,市、区财政补贴资金按实际投保人数配套拨付资金,为防止全区乡村户籍人口因病、因灾致贫或返贫起到积极作用。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防贫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20〕165号)文件,安排2020年防贫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862,500.00元,于2020年12月到位资金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防贫保险费财市级政补助资金2,862,5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拨付0元,预算执行率为0%,未支付资金结转下年拨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原因:预算执行率为0%,未支付资金结转下年拨付。  

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扶持对象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 项目名称  

2019年扶贫成效考核市级补助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由后进争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7〕16号)要求,关于对完成考核任务排名等次为“较好”的县(市、区)给予150万元的奖励;对完成脱贫退出任务的村,给予村党总支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一次性奖励金。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的通知》(隆财农〔2020〕131号)文件,安排2019年市级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2,444,600.0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市级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2,444,6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拨付1,500,0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61%%,未支付资金结转下年拨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原因:预算执行率为61%,未支付资金结转下年拨付。  

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 项目名称  

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选派驻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省、市、区三级联动,选派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全面覆盖,重点覆盖深度贫困村。向全区深度贫困村、贫困村和已脱贫出列的村选派驻村工作队,每支驻村工作队 3 至 5 人。其中,深度贫困村原则上选派 5 人、贫困村和已脱贫出列的村原则上选派 3 人。全区向112个贫困村组建驻村工作队112支,选派驻村干部473名,其中:省级选派26名、市级选派88名、区级选派247名、大学生村干部112名,任命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112名(均兼任驻村工作队队长)。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和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的通知》(隆财农2020〕17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驻村工作总队及市级驻村工作人员市级工作经费的通知》(隆财农2020〕35号)文件,安排驻村工作队经费12,660,000.00元,其中:省级1,220,000.00元、市级1,640,000.00元、区级9,80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支出6,134,350.5元,预算执行率为48%,未支付资金结转下年拨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原因:预算执行率为48%,未支付资金结转下年拨付。  

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 项目名称  

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2020年计划脱贫退出33个贫困村,脱贫2408户10828人贫困人口,为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区扶贫办组织开展隆阳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沪滇扶贫协作、小额信贷、挂包帮转走访、脱贫退出、扶贫项目检查及扶贫资金检查等多项重点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700,000.00元,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700,00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支出1,873,376.90元,预算执行率为69%,未支付资金结转下年拨付。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原因:预算执行率为48%,未支付资金结转下年拨付。  

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公示制度,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项目内容、扶持对象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三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属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6个内设机构:综合股,项目管理股,财务统计股,社会事业股,督查考评股;1个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扶贫服务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扶贫办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紧紧围绕“五个一批”脱贫路径,严格“六个精准”基本要求,着力开展统筹协调、督查、检查、指导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扎实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沪滇扶贫协作等工作,确保完成脱贫退出目标任务。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向上争取资金任务超额完成。二是脱贫攻坚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三是2020年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如期启动。四是扶贫小额信贷投放正常。五是消费扶贫工作稳步推进。六是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及认定扎实开展。七是脱贫攻坚挂牌作战工作顺利完成。八是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九十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有力。十是统筹协调工作推进扎实有力。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第一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第二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第三逐步保障扶贫项目业务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第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使用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收入285,555,684.14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739,681.59元,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2713929149.89元,其中基本支出4,154,211.78元,项目支出267174938.11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办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81,311,745.77元,其中:一是浦发基金利息专项资金204,496,245.77元,二是贫困村村内道路建设专项资金38,002,800.00元,三是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14,000,000.00元,四是2020年精准防贫基金专项资金4,145,600.00元,五是2020年防贫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862,500.00元,六是2019年扶贫成效考核市级补助资金2,444,600.00元,七是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12,660,000.00元,八是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70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67,174,938.11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1)浦发基金项目资金投入情况良好。浦发基金利息和本金如期支付,为政府如期完成还本付息工作提供信贷信誉度,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共惠及18个乡镇(街道),其中5个乡镇为贫困乡镇;惠及281个行政村,其中惠及贫困村68个;共惠及群众172012 户、737279人,其中惠及贫困户 21598 户、94206 人。  

2)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如期完工。国开行项目新建贫困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涉及12个乡镇,133个项目,建设里程164.75公里。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贫困村村内道路安全等级,覆盖贫困人口12984人,项目已全部开工,完工率100%,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3)扶贫小额信贷投放正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要求,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增强贫困户内生动力、推动贫困乡村金融市场发育、改善乡村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全区共投放扶贫小额信贷2177户10420.04万元,其中贫困户2134户10214.94万元,边缘易致贫户43户205.1万元,办理续贷61户274.02万元、展期22户103.4万元。  

4)建立健全精准防贫监测预警机制。制定《隆阳区精准防贫监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试行)》《隆阳区精准防贫资金管理使用方案》,对21529户95535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293户5125人),边缘易致贫户2642户8424人进行动态监测,定期收集汇总乡级监测对象和救助对象名单,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帮扶救助措施办法。  

5)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认真落实防贫保险制度。2019至2020保险年度,全区乡村户籍人口为726681人,共投保防贫保险715610人,参保率达到98.48%,共结案赔付防贫保险项目案件1777起,结案赔付金额1342.10万元。  

6)驻村扶贫工作进展顺利。实施工作队专项经费项目的村共112个,项目经费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产业发展等,投入资金618.5万元,已完成68个,项目完成率60.71%。极大的改善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7)统筹协调工作推进扎实有力。通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的投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向上争取资金任务超额完成,2020年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共计211,160,600.00元,超目标任务数的36.56%;二是脱贫攻坚数据质量明显提升,对系统最新数据信息进行“账账相符”比对,共计核查20142019年度“账账不符”贫困户数据信息116801条、贫困人口数据信息204472条、村民小组数据信息11646条、行政村数据信息2076条、贫困县信息978条;三是牵头开展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修编工作,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对隆阳区(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进行调整修编,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项目库项目721个,预算总投资6.82亿元;四是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年度使用及中期调整,组织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完成了隆阳区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4)效果情况分析  

全区有7个贫困乡、1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1529户9553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截至2020年末,112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2020年全区剩余贫困人口1225户4601人稳定达标退出,如期实现贫困人口全部减贫。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隆阳区扶贫办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隆阳区扶贫办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