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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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20240419-000022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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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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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课题研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监督乡镇财政工作。
2. 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
3. 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受隆阳区人民政府委托,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及机关运行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负责审批区级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和市对隆阳区的转移支付。
4. 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组织开展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核算、监督和专项稽查;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 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实施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6. 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7. 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参与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8.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 负责审核和汇编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 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类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
11. 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组织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协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2.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编制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3. 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清理、统计、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组织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4. 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5. 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6.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7. 参与全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及文化产业规划的研究制定;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8. 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财政部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对违法、违规分配使用资金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发生;加强对村级代管中心的业务指导,筑牢涉农资金使用防线,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19. 行政审批项目,以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0. 承办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隆阳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的支持和帮助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多措并举,保障疫情防控。建立国库支付和政府采购双“绿色通道”,保证资金拨付和物资供应;二是兜牢“三保”底线,保障民生。隆阳区财政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财力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全力保障了工资、基本运转、基本民生支出;三是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定《隆阳区2020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四是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破、立并举”,成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出清“僵尸企业”;五是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六是增强综合财政管理能力;七是深入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八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争取特别国债资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其他人员2人(内养人员)。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无年末结转结余,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8,875,917.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75,917.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04,755.53元,下降6.92%,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1,325,755.38元,项目支出减少2,075,955.92元,其中:主要是财政业务培训补助经费减少350,094.00元、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费用减少1,198,608.44元、国企改革咨询项目经费减少190,0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减少340,0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减少987,310.48元等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8,940,995.30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2,027.54元,占总支出的88.02%;项目支出2,268,967.76元,占总支出的11.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04,755.53元,下降6.92%,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1,325,755.38元,项目支出减少2,075,955.92元。项目支出减少2,075,955.92元,主要是财政业务培训补助经费减少350,094.00元、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费用减少1,198,608.44元、国企改革咨询项目经费减少190,0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减少340,0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减少987,310.48元等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72,027.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5,755.38元,增长8.6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减少524,162.32元,2020年公用经费增加1,849,917.7元,主要是办公费等增加1,745,372.1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42,894.49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547,44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33,042.30元,占基本支出的75.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138,985.24元,占基本支出的24.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8,967.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75,955.92元,下降47.78%,主要原因是财政业务培训补助经费减少350,094.00元、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费用减少1,198,608.44元、国企改革咨询项目经费减少190,0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减少340,0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减少987,310.48元等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00,995.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9%。与上年对比减少210,200.54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
1. 基本支出增加1,325,755.38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524,162.32元(基本工资增加567,155.84元、津贴补贴减少572,010.04元、奖金减少998,139.63元、绩效工资增加94,947.41,元、养老保险增加15,608.68元、职业年金增加62,876.01元、基本医疗增加104,385.03元、公务员医疗增加44,054.3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7,530.0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0,692.00元、退休费减少6,800.00元,抚恤金增加197,314.40元、生活补助增加4,668.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849,917.70元(办公费增加95,119.34元、印刷费增加1,900.00元、水费增加5,258.58元、电费增加30,854.76元、邮电费增加26,456.85元、差旅费增加318,562.76元、维修费增加851,250.4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515.00元、劳务费增加471,657.7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55,4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69,773.2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5,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54,894.49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557,360.00元。)
2. 项目支出减少2,075,955.92元,主要是财政业务培训补助经费减少350,094.00元、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费用减少1,198,608.44元、国资委国企改革咨询项目经费减少190,000.00元、区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减少340,0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贴息奖补资金减少987,310.48元、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减少100,000.00元、中央彩票市场调控资金减少540,000.00元、代区级财政拨付信泰资本公司丙麻硅业、森宝林业公司到期产业基金利息诉讼费增加800,000.00元、代区级财政拨付产业基金委托管理费用增加450,000.00元、非税成本性支出口径调整增加10,217.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84,09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3941475.92元,项目支出1842623.00元;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7,890.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3,468.64元、职业年金缴费178,597.9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709.52元、发放护理费4,800.00元、发放一次性抚恤金197,314.40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112,661.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10,869.87元、事业单位医疗补助82,191.8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1,951.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47.52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386,34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60,0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26,344.76元;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600元,支出决算为4,750.00元,完成预算的4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50.00元,完成预算的49.4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坚决杜绝随意扩大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515.00元,下降4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15.00元,下降42.5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坚决杜绝随意扩大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75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4,7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我区调研、开展工作产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8,985.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9,917.7元,增长80.8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计划配比调整,2019年纳入项目的经费,2020年根据具体支出范围调整至公用经费,由此导致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2020年公用经费增加1,849,917.7元,主要是办公费等增加1,745372.1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42,894.49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547,44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资产总额5,874,672.24元,其中,流动资产505,631.07元,固定资产4,599,039.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70,00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3,153.17元(主要为流动资产减少,包括其他应付款减少、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3,55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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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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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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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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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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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5,874,672.24
| 505,631.07
| 4,599,039.17
| 1,956,828.90
|
|
| 2,642,210.27
|
|
| 770,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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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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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5,56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5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2020年隆阳区财政局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隆阳区财政局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项目经费共计332,500.00元,区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技术服务费332,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区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项目的建设;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区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技术服务费项目等较大的项目均通过局班子会研究讨论并通过,项目的实施具有必有性和可执行性,同时报政府采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属于正常列支范畴的支出,必须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采购项目,根据合同要求逐一落实,办公室和相关负责股室定期查看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执行情况与合同一致。非采购项目,经相关股室提出申请,根据支出报账流程逐一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20〕338号)文件,安排区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技术服务费332,500.00元,于2020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2020年隆阳区财政局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项目经费332,5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财政局2020年日常办公运行维护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财政局2020年日常办公运行维护项目经费共计1,896,467.76元,主要用于拨付脱贫攻坚、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工作中等相关支出160,000.00元、区级财务系统服务费、办公经费等支出226,344.76元、区级财政拨付产业基金诉讼费支出800,000.00元、产业基金委托管理费用支出450,000.00元、办公楼改造补助经费200,000.00元、非税成本性支出(兑付停车场收费返成)10,217.00元、用于广告宣传服务支出40,000 元、用于财政业务培训费用支出49,906.00。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日常工作的开展,属于正常列支范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审查,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经费支出需要根据支出报账流程逐一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的通知》(隆财农〔2020〕108号)文件,安排2020年区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160,000.00元,于2020年1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隆财外金〔2020〕13号),安排区级财务系统服务费、办公经费等支出226,344.76元,于2020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 (隆财预〔2020〕130号)文件,安排区级财政拨付产业基金诉讼费800,000.00元(信泰资本公司丙麻硅业、森宝林业公司到期产业基金利息诉讼费);于2020年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20〕309号)文件,安排产业基金委托管理费用450,000.00元,于2019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行〔2020〕184号)文件,安排局机关职工之家改造项目200,000.00元,于2019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区财政局2020年省级安排部分州市专项经费的通知》(隆财行〔2020〕279号)文件,安排非税成本性支出主要兑付停车场收费返成10,217.00元,于2019年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财政业务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库〔2020〕1号)文件,安排财政业务培训支出49,906.00元,于2019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彩票市场调控资金专项经费的通知》政府基金彩票公益金(隆财综〔2020〕11号),主要用于广告宣传服务支出40,000 元,于2019年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0年日常办公运行维护项目资金1,896,467.76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等相关工作。本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机构,内设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人事教育股、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与企业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涉外金融股、监督检查与会计股、农业综合开发办、综改办、征管与票据股、核算股、国资办、涉农资金管理中心(财务不单列)、会计管理中心(财务不单列)。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通过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①履职效益明显方面: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隆阳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的支持和帮助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克难攻坚,努力拼搏,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全区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②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③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④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隆阳区财政局收入19,205,541.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75,917.3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9,624.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40,995.30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2,027.54元,项目支出2,268,967.76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隆阳区财政局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读本》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2,268,967.76元,其中:2020年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项目经费332,500.00元、2020年日常办公运行维护项目经费共计1,896,467.76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268,967.76元。
1.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0年隆阳区财政局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项目经费共计332,500.00元,区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技术服务费332,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区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项目的建设;
2.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9年日常办公运行维护项目经费共计共计1,896,467.76元,主要用于拨付脱贫攻坚、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工作中等相关支出160,000.00元、区级财务系统服务费、办公经费等支出226,344.76元、区级财政拨付产业基金诉讼费支出800,000.00元、产业基金委托管理费用支出450,000.00元、办公楼改造补助经费200,000.00元、非税成本性支出(兑付停车场收费返成)10,217.00元、用于广告宣传服务支出40,000 元、用于财政业务培训费用支出49,906.00。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隆阳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的支持和帮助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克难攻坚,努力拼搏,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全区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总之,2020年全区财政运行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多措并举,保障疫情防控。建立国库支付和政府采购双“绿色通道”,保证资金拨付和物资供应;二是兜牢“三保”底线,保障民生。隆阳区财政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财力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全力保障了工资、基本运转、基本民生支出;三是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定《隆阳区2020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四是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破、立并举”,成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出清“僵尸企业”;五是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六是增强综合财政管理能力;七是深入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八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争取特别国债资金。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隆阳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的支持和帮助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克难攻坚,努力拼搏,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全区财政平稳有序运行。一是财政收支圆满完;二是跨越发展再添活力;三是民生工程纵深推进;三是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四是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五是意识形态巩固提升。
4.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2)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 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7.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