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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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1-0917016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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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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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17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负责全区监察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修改区级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区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七是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我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区属企事业单位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九是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勇于探索,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依据“人岗相宜”原则,统一集中后再进行系统安排,为人员队伍融合、日常工作磨合奠定基础。提高政治站位,抓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抓细抓小,锲而不舍纠正“四风”问题,协助区委做好巡视整改的对接、协调和相关业务工作。及时召开情况通报会、巡视整改动员大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办公室,落实整改项目销号、进展周报等制度,为全区巡视整改打牢基础、夯实保障。坚持抓细抓小,锲而不舍纠正“四风”问题。紧紧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发通知、敲警钟、早提醒,明确纪律红线。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严格落实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抓实信访、审查、案管、案审等每一个环节,持续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处置。加大监督力度,有力推进“三个全覆盖”,规范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及时制定完善了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等,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聚焦脱贫攻坚,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站位,坚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强化党纪教育,营造反腐倡廉浓厚氛围,强化思想引领,采用集中培训、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观看廉政教育片等方式积极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站位,坚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将制度建设作为监察委成立后工作开展的重要突破口,制定出台相关工作制度,捋顺改革后各项工作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7人。其中:行政编制1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资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22354996.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54996.4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65135.17元,下降2.0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政府绩效奖励经费减少、非税成本性支出减少、工会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22185665.42元。其中:基本支出1812734.63元,占总支出的81.68%;项目支出4063930.79元,占总支出的18.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20711.04元,下降0.5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政府绩效奖励经费减少、非税成本性支出减少、工会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21734.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84641.83元,下降14.1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政府绩效奖励经费减少、非税成本性支出减少、工会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25481.47元,占基本支出的92.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6253.16元,占基本支出的7.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63930.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63930.79元,增长238.6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减少;二是2019年纪检监察机关保障标准专项经费列支在基本支出下,而2020年则列支在项目支出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85665.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0711.04元,下降0.5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政府绩效奖励经费减少、非税成本性支出减少、工会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85071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办公经费、职工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及临时工工资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269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225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的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5627.08元,完成预算的85.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5086.08元,完成预算的86.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1元,完成预算的10.8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加强监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254.99元,增长0.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63.99元,增长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9元,下降65.1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车辆老旧严重,修理费用相应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086.08元,占99.72%;公务接待费支出541元,占0.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086.0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5086.0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开展及纪检监察案件办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4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及办案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6253.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10625.68元,下降71.54%,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纪检监察机关保障标准专项经费列支在基本支出下,而2020年则列支在项目支出下。  

其中:行政单位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6253.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10625.68元,增下降71.54%,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纪检监察机关保障标准专项经费列支在基本支出下,而2020年则列支在项目支出下。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的日常办公经费、水电费、网络电话费、职工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临时工工资、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2237331.51,其中,流动资产8187270.96,固定资产3086769.96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963290.59,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56750.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701.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14项,账面原值499551.8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237331.51        

8187270.96        

3086769.96        

801208.09        

        

         

2285561.87        

        

        

963290.5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05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7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31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505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专项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合理、高效、规范和有效运转,强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工作职能,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更加合理高效地运转。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材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通知》(隆财行〔2020〕17号)文件,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专项经费3238393.48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专项经费3238393.48元于2020年12月28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保障公益性岗位及临时工工资7人;保障日常办公运转136人;  

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理合规率达到100%;  

时效指标:资金使用及时达标率达到78.2%;  

成本指标:办案业务经费15300元/年/人;日常公用经费8600元/年/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纪检监察工作对社会影响率达到85%;  

生态效益指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率达到85%;  

可持续影响指标:反腐工作高压态势一直保持。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隆阳区巡察工作经费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巡察工作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规范有序推进隆阳区委区政府巡察工作。及时制定完善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巡察制度实施办法、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材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通知》(隆财行〔2020〕59号)文件,安排隆阳区巡察工作经费736577.31元,于2020年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巡察工作经费736577.31元于2020年9月18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全年巡察期数4期;巡查组个数6个;  

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理合规率达到100%;  

时效指标:资金使用及时达标率达到51.2%;  

成本指标:巡察工作差旅费493720元;全年巡察工作经费补助736577.31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巡察工作对社会影响率达到85%;  

生态效益指标: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率达到85%;  

可持续影响指标:反腐工作高压态势一直保持。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巡察覆盖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行政单位1个,内设机构13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促进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展。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通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七个方面,具体做出以下目标:  

一是在职人员数,按照“三定”方案《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保山市隆阳区监察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隆办发〔2019〕8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落实机构改革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相应调整编制的通知》(隆编办〔2020〕14号)文件严格控制。  

二是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只减不增。  

三是根据部门预算批复,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好管理制度、完善好基础信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到部门年度的决算数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统筹安排好项目支出资金,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严格落实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抓实信访、审查、案管、案审等每一个环节,持续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处置;加大监督力度,有力推进“三个全覆盖”,规范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及时制定完善了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巡察制度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等,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入22354996.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54996.45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67701.16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85665.42元,其中基本支出18121734.63元,项目支出4063930.79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纪委监委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中共隆阳区纪委 隆阳区监委内部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机关各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4063930.79元,其中: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专项经费3238393.48元;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隆阳区工作经费88960.00元;隆阳区巡察工作经费736577.31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4063930.79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隆阳区共开展了4轮巡察工作,耗时150天,改善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法办案环境,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法执纪工作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法执纪外部环境,提高人员素质,提升履职质量,打造合理高效运转的纪检监察机关执法执纪的专业素养。  

4)效果情况分析  

以绩效自评结果为节点,发扬成绩,找准差距,以纪检监察和区委巡察工作为重心,让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协助区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区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领导重视是前提,年初预算方案结合实际、有政策依据、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是基础,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建立和完善与项目有关的政策是保障,过程监督、指导、检查和项目绩效评价是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施效果和达到预期目的关键。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