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1-09170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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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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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1-09-17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7号),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区委、区政府、保山市总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工作方针,研究制定每个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工作。
2.负责工作理论政策的调研,组织对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呼声和要求,就有关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改革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或方案。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积极参与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帮助和指导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
3.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贯彻执行隆阳区工会代表大会和隆阳区工会全委会决议,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
4.负责全区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助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区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管理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区级有关部门工会的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各级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区总工会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全区工会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区总工会机关干部的考核、任免。
5.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市级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状)”、工人先锋号的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区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29号),保山工人文化宫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和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职工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发展具有时代特征和工会特色的先进文化。
(2)以服务职工、服务社会、服务工会事业为宗旨,为广大职工提供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提供各种培训服务,把工人文化宫办成职工的“学校和乐园”,引导职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落实工会政治责任
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保证,全面履行工会政治责任。坚定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了工会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关心职工困难,深化职工帮扶工作
开展“送温暖”活动。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全国级、省级在档困难职工、环卫工人、保安员、快递员、防火护林员、驻村工作队员、学科带头人、劳模、云岭工匠、十佳农民工、五一劳动奖章、一线职工、困难企业困难职工,推进困难职工解脱困工作。
3.深化建功立业活动,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
深入开展建功立业活动。以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为载体,引导职工争当学习创新先锋、促进能力素质提高,争当遵规守德先锋、促进精神文明创建,争当维护稳定先锋、促进和谐隆阳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建功立业活动,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当好主力军。
4.维护职工权益,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推进集体协商。二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5.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基层工会组织不断壮大。二是“两新”组织、货车司机等群体建会入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党工共建深度融合。一是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整合各类资源推进工会组建,促进党建与工建融合发展,形成共建合力。二是在阵地联创上,在党群服务基地,争取工会阵地,加载职工书屋、心理咨询、职工技能培训等各项服务。三是强化职工活动阵地建设。四是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6.发挥工会作用助力脱贫攻坚。
7.全面履职到位,强化常规工作。一是全面统筹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二是工会财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完成了2020年度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的编制工作,将工会经费的来源和支出全部纳入了预算管理,使工会预算内容更加合法、合规、完整、准确。全年本级工会各项资金的支出都严格按照2020年度收支预算执行。财务部积极对接税务、银行,掌握工会经费收缴情况,并及时返拨工会经费给基层工会。
8.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
一是全面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努力提升工会干部队伍素质。
9.疫情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开展“共同约定”行动。鼓励企业按规定程序复工复产,发展生产和抗疫两手抓,在订单不饱和时做好职工素质提升蓄势待发。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疏导职工情绪,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做好职工关爱,要求企业集体协商工资待遇,让员工接受并理解企业,与企业共渡难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本级)
2.保山工人文化宫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机关工勤2人,文化宫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收支,故《“三公”经费情况表》中三公经费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925222.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5222.8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9584.18元,下降10.0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7683.1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768.36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3970.56元,农林水支出增加36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904997.02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637.02元,占总支出的99.98%;项目支出360元,占总支出的0.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394.51元,减少4.9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收入减少9754.5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5528.51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137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4399.0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36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4637.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54.51元,减少5.1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5662.02元,占基本支出的93.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975.00元,占基本支出的6.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总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4997.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9394.51元,减少4.91%。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收入减少9754.5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5528.51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137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4399.0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3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463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6%。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1281584.80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253052.10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60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89725.7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5.5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739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3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费用。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97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375.00元,增长35.81%。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19225.00元、其他交通费用997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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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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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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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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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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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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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 项目名称: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贴息奖补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要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工作支出。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业务部室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业务部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项目总体情况、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贴息奖补资金360.00元,已于2020年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项目资金360.00元,已于2020年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总工会下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全区的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广大职工的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管理资产。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收入1925222.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5222.82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099.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4997.02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637.02元,项目支出36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财务部门准备各项基础数据。组织实施:经财务部门、经审部门讨论通过自评指标体系、评分标准、结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总工会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预算资金目标合理、预算配置合理规范。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基本到位、预算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规范。
(3)产出情况分析
本部门完全充分履职。
(4)效果情况分析
本部门高效履职,履职效益明显。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部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