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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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1091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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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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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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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03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  

6.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隆阳区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建设规划和重大政策。  

7.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10.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11.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拟订石油储备规划并实施管理。  

1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14.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  

15.拟订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  

16.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17.承担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  

18.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  

19.负责军队粮油供应管理。  

20.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整体工作能力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定期督查4次,交叉检查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党课讲授35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局机关党委基层党建工作定期调研4全力配合巡察“回头看”工作顺利开展,就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3次,开展企业督查核实2次,修订完善制度10个,完成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8个问题整改,并就问题建立了长效机制,达到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管党治党目的,2020年度区级党风廉政考核被评定为优秀单位。  

2.抓实政策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增长。合理编制计划规划。完成人大书面审议通过《隆阳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起草完成《隆阳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初稿,完成《隆阳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加快推进“五美”建设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意见建议征求,编制完成隆阳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大纲、“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和“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  

3.抓项目促投资,筑牢经济发展支撑。精细管理,强化投资分析调度。全年完成投资438亿元,增5.93%落实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全年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共办结投资审批事项468件,平均提速97.88%,群众满意度100%强化资金争取,争取到预算内资金和债券资金项目16个,累计争取到位资金12.71亿元,其中:预算内投资2.34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含特别国债)10.37亿元。  

4.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彰显脱贫攻坚成效。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建设的43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部建成,建档立卡搬迁任务397218864人全部搬迁入住,全区2719户搬迁户旧房已全部拆除且完成旧宅基地复垦复绿,顺利通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结果均为合格。同时,我局被评为保山市2020年脱贫攻坚扶贫先进单位。芒宽集镇、辛街集镇两个安置点入选全国“十三五”美丽搬迁安置区,水寨集镇等4个安置点获得2020年省级易地扶贫搬迁奖补资金共250万元,芒宽集镇等4个安置点争取到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540万元、后续产业扶持资金1136万元。积极帮助协调争取各类项目及资金支持,2020年投入项目前期经费7万元,争取到河西村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162万元,工程已开工建设。  

5.抓实基础信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部署年度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依法公示信用信息,有序推进信用承诺。将社会信用体系纳入全区综合考评范围,召开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部署工作会1次、推进会2次、业务交流会1次,对主要考核指标建立周报告制度。全年全区累计归集信用信息494万条,归集量较去年增长178%,信用承诺7337条,自主申报信用信息3339条,注册“信易贷”企业3234户,超额完成市级考核任务。  

6.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代区委、政府拟定《隆阳区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编办、民政、人社、财政、审计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做好脱钩改革培训、业务指导、方案审核等工作,按要求完成20个行业协商商会“五分离五规范”任务,11个行业协会商会完成注销工作。  

7.控价格稳市场,切实保障民生民利。规范价格认定程序,接受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及社会各界提出的《价格认定协助》889起,认定金额6195.7万元,结案率100%。强化价格监测工作,完成云南省重要农产品价格、云南省菜篮子价格两大类46个品种的采价、汇总和上报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疫情防控用品等40种商品应急价格监测,春耕期间化肥等17种农资产品价格监测以及重点工程砂石需求保障情况分析,为上级部门作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严格落实收费统计报告制度,2019年全区行政事业收费总额7156.01万元,比上年减少2757.22万元,同比减28%;涉企收费2413.6247万元,比上年减少2648.24万元,减52%;涉企金额占总收费额的33%,减18%  

8.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实疫情期间粮油稳供工作。统筹三家国有粮食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措施,实行粮油市场日监测日报告制度,组织粮油企业复工复产,抓好粮源组织调度保障,开放全区25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准确把握市场变化趋势,随时保障可能出现的粮油市场紧急供应,及时回应疫情谣言影响市场供应的社会关切问题。组织完成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全区粮食库存达到了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帐实相符、管理规范、储存安全的目的。扎实推进粮食供给侧改革,组织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建设项目,完成市、区储备粮轮换任务。  

9.抓实能源建设,强化能源行业项目监管。加快推进能源项目建设。保山供电局大瑞铁路牵引站外部供电线路工程、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中缅油气管道高后果区保山段改线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推广天然气利用。全年铺设城市天然气中压管道12公里,全区用气量达1950万立方米,较2019年增长27.53%。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督促业主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制定完善年度预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5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要求项目业主限期进行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4,985,119.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85,119.7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4,554.52元,下降0.7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439,381.22元,项目支出增加633,935.74元,具体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增加30,319.95元,主要是增加单位离休干部工资支出30,319.95元。  

2.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增加65,334.72元,主要是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65,334.72元。  

3.住房改革支出减少31,127.00元,主要是减少职工住房补贴支出31,127.00元。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增加374,853.55,主要是增加物资储备仓库维修改造资金增加280,000.00元和储备粮油价差补贴资金94,853.55元。  

5.项目经费支出减少633,935.74,主要是减少隆阳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633,935.7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8,887,551.60元。其中:基本支出6,125,068.76元,占总支出的21.20%;项目支出22,762,482.84元,占总支出的78.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769,553.37元,增长51.1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748,993.92元,项目支出增加15,518,547.29元,具体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63,200.48元,主要是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少563,200.48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6,547.16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增加65,334.72元,主要是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65,334.72元。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行政运行支出减少196,701.00元,主要是绩效工资减少。  

5.易地扶贫项目资金增加15,778,600.00元,主要是增加隆阳区2016年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000,000.00元;增加隆阳区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0元;增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本金3,778,6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25,068.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48,993.92元,下降12.23%,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绩效工资减少759,901.4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46547.16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76%;人均支出119,586.9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4,481.77元,占基本支出的8.24%。人均10,967.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62,482.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18,547.29元,增长214.23%,主要原因易地扶贫项目资金增加15,778,600.00元,具体是增加隆阳区2016年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000,000.00元;增加隆阳区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0元;增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本金3,778,600.00元;以上3笔资金都是拨付广厦公司用于支付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87,551.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769,553.37元,增长51.1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748,993.92元,项目支出增加15,518,547.29元,具体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63,200.48元,主要是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少563,200.48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6,547.16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增加65,334.72元,主要是增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65,334.72元。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96,701.00元,主要是政府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少。  

5.易地扶贫项目资金增加15,778,600.00元,主要是增加隆阳区2016年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000,000.00元;增加隆阳区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0元;增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本金3,778,6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79,06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357,103.00元,商品服务支出2,026,619.88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90,340.00元,对企业补助支出105,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0,46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164,267.5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1,903.6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缴费4,290.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1,07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297,714.86元,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37,303.1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52,415.5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3,637.4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19,812,622.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9%。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奖励性资金支出3,998,0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12,036,022.10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业务委托费用支出,债务利息费用支出3,778,600.00元,。主要用于归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本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054,33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21,951.00元,机关商品服务支出403,562.00元,资本性支出(粮油检验设备购置)131,500.00元,对企业补助支出597,320.63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400.00元,支出决算为3,936.00元,完成预算的1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36.00元,完成预算的19.0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决算数3274元增加662.00元,增长2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62.00元,增长20.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的接待人次增加7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93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3,9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相关部门领导来隆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481.77,与上年对比减少154,084.76元,下降30.5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12,664.28元,差旅费减少11,49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974.00元,劳务费增加5,508.52元,工会费减少78,062.00元,其他交通费减少3,275.00元,干部体检费和退休干部活动费53,908.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72.00元,邮电费180.00元,培训费1,600.00元,公务接待费1,300.00元,劳务费136,127.77元,其他交通费360,750.00元,退休干部活动费1,85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69,126,105.00元,其中,流动资产67,759,927.32元,固定资产1,354,608.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36,609.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8,992.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9126105.00        

67759927.32        

1354608.51        

670413.25        

        

         

684195.2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1,8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8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2020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及业务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完成隆阳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工作,完成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等各项工作职责,促进隆阳区脱贫攻坚、计划编制、经济运行监测、重大项目建设、项目争取和监管、能源建设、物价管理、粮食流通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日常工作的开展,属于正常列支范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审查,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经费支出需要根据支出报账流程逐一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202059号文件,下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72,881.50元,于20203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2058号文件,下达隆阳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632,691.00元,于2020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20123号文件,下达隆阳区“十三五”中期评估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30,000.00元,于2020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2075号文件,下达隆阳区固定资产节能审查专项工作经费20,000.00元,于2020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20146号文件,下达隆阳区农产品调查专项工作经费60,255.96元,于2020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2080号文件,下达隆阳区抓项目稳投资专项工作经费275,211.65元,于2020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隆财预〔2020197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发展和改革局2020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资1,911,040.11元于20201231日前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人大书面审议通过《隆阳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起草完成《隆阳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初稿,完成《隆阳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加快推进“五美”建设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意见建议征求,编制完成隆阳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大纲、“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和“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完成2020年项目前期规划工作,带动全区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38亿元,较去年增5.93%加快推进能源项目建设。保山供电局大瑞铁路牵引站外部供电线路工程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中缅油气管道高后果区保山段改线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推广天然气利用。全年铺设城市天然气中压管道12公里,全区用气量达1950万立方米,较2019年增长27.53%落实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全年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共办结投资审批事项468件,平均提速97.88%,群众满意度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做好项目建设的推手、项目资金的帮手、经济环境的抓手,在脱贫攻坚、计划编制、经济运行监测、重大项目建设、项目争取和监管、能源建设、物价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上级主管理部门和服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  

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部分前期费用及第二批拆旧复垦奖励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省、市下达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搬迁任务18864人,隆阳区锁定建档立卡搬迁对象397218864人,分布在14个乡镇(街道),共规划建设集中安置点43个。截止201812月底,43个集中安置点和所有的分散安置房已全部建成,所有搬迁人口已全部搬迁入住。截止20206月底,建档立卡搬迁户397218864已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及时补齐项目验收所需前期材料,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需按合同支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费用12,000,000.00元,其中,支付规划设计费用4,600,000.00元、工程勘察费用2,960,000.00元、工程监理费用1,600,000.00元、图审费用1,000,000.00元、安置点标识标牌安装费用620,000.00元、造价费用480,000.00元、检测费440,000.00元、报告编制费用200,000.00元、专题汇报片制作费用100,000.00元;归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本金3,778,600.00元。  

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旧房拆除及腾退土地复垦复绿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854号)要求,完成复垦复绿户数给予乡镇(街道)奖励资金0.2万元/户,同步搬迁户在迁出区旧房拆除完成后按照1万元/户标准兑付旧房拆除奖励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部分前期费用及第二批拆旧复垦奖励资金工作的开展,属于正常列支范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审查,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经费支出需要根据支出报账流程逐一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区人民政府对《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拨付14个乡镇(街道)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拆旧复垦复绿及同步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的请示》(隆发改农经〔2019320号)批示,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复垦复绿及同步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8,704,000.00元(第二批3,998,000.00元),第二批资金于2020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区人民政府对《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拨付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部分前期费用的请示》(〔2020157号)批示,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部分前期费用及7,000,000.00元,于2020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区人民政府对《潞江镇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高黎贡山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前期经费的请示》(潞政发〔2020105号)批示 ,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部分前期费用及440,000.00元,于2020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区人民政府对《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费用支付分配方案的请示》(〔2020390号)批示,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部分前期费用及4,560,000.00元,2020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20395号文件,下达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本金3,778,600.00元,于2020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202075号文件,下达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工作经费36,022.10元,于2020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012312020年项目资金19,812,622.10元执行完毕,执行率为100%。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费用12,000,000.00元,于20201031日前执行完毕。第二批拆旧复垦奖励资金3,998,000.00元,归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本金3,778,600.00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工作经费36,022.10元,202012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前期单位补齐提供2016年度3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规划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图审造价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推进2016年度35个安置点项目竣工验收;安排资金支付率达100%,均按照合同拨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费用。  

完成1809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迁出地复垦复及38同步搬迁户数旧房拆除,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迁出地复垦复绿完成率、旧房拆除同步搬迁户数完成率达100%;资金支付率达100%;均按照2,000.00/户的标准拨付复垦复绿奖励10,000.00/户兑付同步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规范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保障项目质量和效益。拓宽了迁出区留居群众的生存空间,有效地恢复和改善迁出地生活环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对易地搬迁拆旧复垦工作的满意度达99%。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的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标准及程序拨付使用资金,做好资金风险防范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资金效益。二是按照《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方案》(隆办发〔202023号)要求,收集整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验收资料,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三是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腾退土地复垦复绿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8118号)、《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复绿验收方案》(隆扶指办发〔20193号)要求完成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验收。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  

1.项目名称  

2020粮油物资储备项目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推进粮食供给侧改革,组织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建设项目,完成市、区储备粮轮换任务;购置粮油质量检测仪器设备一套,支付价款131,500.00元;支付2020年政策性粮食挂账贷款利息166,075.93支付隆阳区应急救灾物资仓库维修改造租赁专项资金280,000.00元;拨付企业2020年区级储备粮油轮换价差补助资金431,244.7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日常工作的开展,属于正常列支范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审查,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经费支出需要根据支出报账流程逐一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20209号文件,下达2019年产粮大县“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补助资金131,500.00元。此资金于20202月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补贴资金的通知》(隆财202075号文件,下达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利息补贴资金166,075.93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20,000.00粮食流通统计专项工作经费10,000.00。此资金于20207月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202036号文件,下达2020年应急救灾物资仓库改造租赁专项资金280,000.00元。此资金于20207月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20209号文件,下达2020年区级储备粮油轮换差价补助资金431,244.70。此资金于20209月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隆财预〔2020197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发展和改革局2020粮油物资储备项目工作经费1,038,820.6320201231日前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市、区储备粮轮换任务;购置粮油质量检测仪器设备一套,支付价款131,500.00元;支付2020年政策性粮食挂账贷款利息166,075.93支付隆阳区应急救灾物资仓库维修改造租赁专项资金280,000.00元;拨付企业2020年区级储备粮油轮换价差补助资金431,244.7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放心粮油”监督抽查工作,完成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任务数6个,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样任务数8个,“放心粮油”扦样检测任务数9,确保粮油市场经营秩序良好、粮油品种丰富,价格稳定,质量较好,货源充足,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不达标的粮油流入市场按时支付农发行2020年政策性粮食挂账贷款利息完成隆阳区应急救灾物资仓库维修改造并支付仓库租赁资金。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上级主管理部门和服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设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地方经济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工作任务目标。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算,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手续。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入24,985,119.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85,119.71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30,395.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87,551.60元,其中基本支出6,125,068.76元,项目支出22,762,482.84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各项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2,762,482.84元,其中:开展隆阳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911,040.11元,开展扶贫工作经费19,812,622.10元,开展粮油物资储备工作经费,1038,820.63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完成人大书面审议通过《隆阳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起草完成《隆阳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初稿,完成《隆阳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加快推进“五美”建设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意见建议征求,编制完成隆阳区“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大纲、“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和“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完成2020年项目前期规划工作,带动全区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38亿元,较去年增5.93%加快推进能源项目建设。保山供电局大瑞铁路牵引站外部供电线路工程220kV王家山变二期工程中缅油气管道高后果区保山段改线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推广天然气利用。全年铺设城市天然气中压管道12公里,全区用气量达1950万立方米,较2019年增长27.53%落实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优化投资审批服务,全年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共办结投资审批事项468件,平均提速97.88%,群众满意度100%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完成市级储备粳稻轮换75万公斤,区级储备稻谷轮换164.43万公斤,菜籽轮换16.13万公斤,菜籽油轮换5万公斤。全区三家国有(含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总收入2340万元,实现盈利34万元;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建设的43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部建成,建档立卡搬迁任务397218864人全部搬迁入住,全区2719户搬迁户旧房已全部拆除且完成旧宅基地复垦复绿,顺利通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结果均为合格。同时,我局被评为保山市2020年脱贫攻坚扶贫先进单位。  

4)效果情况分析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充分发挥经济综合协调职能,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做好项目建设的推手、项目资金的帮手、经济环境的抓手,在计划编制、经济运行监测、重大项目建设、项目争取和监管、能源建设、物价管理、粮食流通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