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1-0916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1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领导管理全区政法工作;
(2)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3)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4)组织、协调和推动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并逐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研究有关方针和政策,向区委提出建议及工作部署意见,并组织贯彻实施。
(6)负责防范、处理邪教问题以及清理整顿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掌握邪教动向,收集有关信息,防范各类邪教组织的扰乱和渗透活动;
(7)督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8)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依法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9)组织推动全区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政法工作;
(10)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11)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针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政法部门工作特点,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
(12)指导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领导和管理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如下:
1.平安法治隆阳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平安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强化依法执政。二是加强法律监督。三是加快依法行政。四是提升司法公正。五是繁荣法治文化。六是推动全民守法。七是全面深化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法治创建。
2.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注重机制创新,统筹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牢固树立“巩固与创新并举,管理和服务并重”的社会治理工作理念,在总结提升“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基础上,将网格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探索打造“99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重点解决“三留人员”的精准服务问题,并逐步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延伸,努力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要继续深化“民意引领警务”改革,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和户籍管理配套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探索有效管用的流动额、人口法治化、动态化管理办法;加强对新兴行业和领域治理管理,健全完善重点领域、重点要素从严管控工作机制,完善民用危爆物品、管制器具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的动态监管机制。
3.强化矛盾化解,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区委“21315”工作法,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快推进信访积案化解进度,做到化解一批、巩固一批、“销账”一批,努力实现历年沉积的矛盾纠纷大量化解,新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明显下降,群体性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能力明显提升。
4.强化治安防控,整治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加快推进城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重点场所、部位、区域的全覆盖。加大社会治安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动态录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监测评估,努力构建点线面、网上网下、人防物防技防、打防管控相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认真开展侦破命案、扫黑除恶、打击涉枪涉爆和打击侵财型犯罪等专项斗争,按照“哪里治安混乱就排查整治哪里,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排查整治什么治安问题”的原则,集中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率。
5.扎实深入开展禁毒工作。下一步工作中,隆阳区将以“禁毒示范城市创建”为载体、以“两打两控”为抓手、以“禁毒重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持续推动禁毒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以遏制吸毒人员增长,切实减少毒品对社会危害目标,推进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不含行政工勤3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8058653.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58653.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52257.34元,下降29.38%,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
2020年收入结构分析
| ||
项目
| 决算
| 占比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8058653.30
| 100.00.00%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0.00.00%
|
三、经营收入
| 0.00
| 0.00.00%
|
四、事业收入
| 0.00
| 0.00.00%
|
五、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 0.00
| 0.00.00%
|
六、其他收入
| 0.00
| 0.00.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8559387.49元。其中:基本支出6179110.49元,占总支出的72.19%;项目支出2380277.00元,占总支出的27.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86356.54元,下降9.38%,主要原因商品服务支出减少和项目性支出减少。
2020年支出结构分析
| ||
项目
| 决算
| 占比
|
一、基本支出
| 6,179,110.49
| 72.19%
|
二、项目支出
| 2,380,277.00
| 27.81%
|
三、上缴上级支出
| 0.00
| 0.00%
|
四、经营支出
| 0.00
| 0.00%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0.00
| 0.00%
|
支出合计
| 8,559,387.49
| 100.00%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总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79110.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2180.54元,下降2.71%,下降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72180.54元(其中:奖金减少172180.5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07349.57元,占基本支出的90.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1760.92元,占基本支出的9.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总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027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4176.00元,下降23.08%,下降主要原因是保山中心城区综治中心改建项目建设资金减少714176.00元。具体项目开支明细为:1.保山中心城区综治中心改建经费400000.00元;2.政法转移支付和禁毒补助经费10000.00元;3.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补助43696.00元;4.禁毒专项经费169465.00元;5.禁毒专项工作经费10520.00元;6.2019年省级禁毒补助经费110000.00元;7.2019年省对下公安专项资金371100.00元;8.市级禁毒专项经费10000.00元;9.2019年芒宽乡高黎贡山跨州市移民安置点社会治理补助经费390000.00元;10. 杨柳乡命案防控试点补助经费60000.00元;11.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15496.00元;12.保十一中改扩建项目补助经费100000.00元;13. 隆阳区综治中心改扩建项目补助经费300000.00元;14.辛街乡女子义务调解队命案防控试点补助经费60000.00元;15.综合治理专项资金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59387.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86356.54元,下降9.38 %,减少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72180.54元,其中:奖金(政府奖励性绩效)减少172180.54元;2.项目支出(资本性支出)减少714176.00元,其中:保山中心城区综治中心改建项目建设资金减少714176.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4328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7%。一是用于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确保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开支。二是用于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开展职能职责等方面工作需要的开支。具体支出情况如下:(1)工资福利支出5102027.00元,其中:基本工资915262.00元、津贴补贴890816.00元、奖金27789.00元、绩效工资416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禁毒专干工资补助)3264000.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505163.92元,其中:办公费83647.15元、水费8568.00元、电费1987.55元、邮电费18541.30元、差旅费49992.00元、会议费240.00元、培训费1860.00元、公务招待费14808.00元、委托业务费137060.00元、工会经费40359.92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141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00.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500.00元,其中:生活补助(禁毒专干生活补助)69500.00元;(4)资本性支出466597.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6597.00元、大型修缮(保山中心城区综治中心改建经费)4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9802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4%。主要用于隆阳区禁毒、扫黑除恶、命案防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公共安全方面的开支,具体支出情况如下:(1)商品和服务支出1565481.00元,其中:办公费433276.00元、印刷费79985.00元、差旅费9820.00元、其他交通费24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40000.00元( 注:政法转移支付和禁毒补助经费10000.00元、 2019年省级禁毒补助经费110000.00元、市级禁毒专项经费10000.00元、 2019年芒宽乡高黎贡山跨州市移民安置点社会治理补助经费390000.00元、杨柳乡命案防控试点补助经费60000.00元、保十一中改扩建项目补助经费100000.00元、 隆阳区综治中心改扩建项目补助经费300000.00元、 辛街乡女子义务调解队命案防控试点补助经费60000.00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4796.00元,其中:生活补助414796.00元( 2019年省对下公安专项资金371100.00元、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补助43696.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64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227644.88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5044.4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00.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817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208177.69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9363.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075.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38.7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808.00元,完成预算的296.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08.00元,完成预算的296.1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4月份增加4批40人次的省级扫黑除恶专项检查接待费4978.00元;二是12月份增加4批41人次的省级扫黑除恶专项检查接待费4830.0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3778.00元,增长1337.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778.00元,增长1337.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4月份增加4批40人次的省级扫黑除恶专项检查接待费4978.00元;二是;8月份增加3批34人次的省级扫黑除恶专项检查接待费3970.00元;三是12月份增加4批41人次的省级扫黑除恶专项检查接待费483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4808.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未发生因公出国。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480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8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开展职能职责等方面工作(如:禁毒、扫黑除恶、命案防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公共安全方面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1760.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462.25元,下降28.2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25462.25元,其中:办公费减少5462.25元、邮电费减少215467.00元、会议培训费减少10000.00元。其中:行政单位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1760.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462.25元,下降28.2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25462.25元(办公费减少5462.25元、邮电费减少215467.00元、会议培训费减少10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确保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开支。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办公费83647.15元、水费8568.00元、电费1987.55元、邮电费18541.30元、差旅费49992.00元、会议费240.00元、培训费1860.00元、公务招待费14808.00元、委托业务费137060.00元、工会经费40359.92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141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6659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957676.58元,其中,流动资产705206.44元,固定资产252470.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10538.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5.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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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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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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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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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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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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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57676.58
| 705206.44
| 252470.14
| 0.00
| 0.00
| 0.00
| 252470.14
| 0.00
| 0.00
| 0.00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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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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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中心城区综治中心改建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区、乡、村综治中心建设和6995、995网格化服务管理。二是区级综治中心基本建设完工,九隆、青华、丙麻等全市综治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同步推进,其他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与为民服务中心(站)进行有效整合,已经全部挂牌成立。三是突出打防并举,社会治安防控稳步推进。以“雪亮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区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加快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统一接入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指挥中心,区级综治中心建成后,可实现资源共享和指挥调度。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成立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科室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确保项目有序开展。三是做好资金使用计划。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基本建设完工,九隆、青华、丙麻等全市综治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同步推进,其他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与为民服务中心(站)进行有效整合,已经全部挂牌成立。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47号)文件,安排中心城区综治中心改建项目安排经费700000.00元,于2020年3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中心城区综治中心改建项目资金70000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经验:一是严格按照制定的评价程序和相关制度对每个能够量化评价的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确保评价依据充分,过程透明,结果公平。二是采用书面自评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在听取工作实施情况介绍的基础上,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结合现场查验和民主测评,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全面、深入。
(2)存在问题和建议:一是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仍需要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巩固完善;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绩效评价工作认识和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三是绩效评价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衔接结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建议加强绩效实施主体的绩效评价业务培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高黎贡山跨州市移民安置点社会治理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一是完善管理网格,成立移民物管管理中心,最大限度解决移民生活实际问题,在原行政区划社区下以移民安置小区为单位设立小区移民服务中心,设立“居委会—网格—楼栋”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方便群众减少负担。二是健全安防机制。按照一小区一警务室的要求建立小区警务室,实行24小时不定期巡逻,运用大数据手段全面完善社区安防体系,门禁系统和天网工程逐步完善,社区治安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三是创新移民服务模式。认真落实“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由区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干部职工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进行双重包保,按照“一户一档”方式,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精准双扶档案,着力做好搬迁群众就业服务、低保服务、社保服务、孕产期咨询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少年幼儿免疫服务、残疾人专项服务、老年人专项服务、金融服务、外出务工人员代办服务、应急服务、素质提升服务等12项服务。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成立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科室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确保项目有序开展。三是做好资金使用计划。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设立“居委会—网格—楼栋”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为搬迁群众就业服务、低保服务、社保服务、孕产期咨询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少年幼儿免疫服务、残疾人专项服务、老年人专项服务、金融服务、外出务工人员代办服务、应急服务、素质提升服务等12项服务。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47号)文件,安排中心城区综治中心改建项目安排经费390000.00元,于2020年3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中心城区综治中心改建项目资金39000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经验:一是严格按照制定的评价程序和相关制度对每个能够量化评价的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确保评价依据充分,过程透明,结果公平。二是采用书面自评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在听取工作实施情况介绍的基础上,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结合现场查验和民主测评,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全面、深入。
(2)存在问题和建议:一是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仍需要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巩固完善;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绩效评价工作认识和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三是绩效评价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衔接结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建议加强绩效实施主体的绩效评价业务培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命案防控试点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一是将命案防控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年初召开区、乡、村三级命案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制订完善了命案防控制度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命案防控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压实了各级、各部门命案防控责任,在全区形成各级讲命案防控、各乡(镇)、各单位抓命案防控工作,并形成工作合力抓命案防控工作格局。二是采取区抓乡(镇)、乡(镇)抓村(居)、村(居)推动家庭的“三级”联创平安,助推社会稳定、和谐的“三级联创”模式,将平安细胞工程联创为基层社会治理、减少矛盾纠纷暨命案发案率降低起到了夯实基层基础的助推作用。三是常态化地开展对全区各个乡(镇)相关部门的命案防控、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等工作的调研指导。深入到村(居)以明察暗访的方式了解社情民意和社会稳定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镇党委、政府领导进行了座谈。四是以领导责任制为抓手,坚持问责问效。加大命案防控工作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的权重,对年内发生命案的单位或乡(镇)在年终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命案防控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力导致命案发生的采取一票否决;对命案防控工作不力、恶性命案高发的地方,运用通报、约谈,挂牌警示、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整改落实。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成立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科室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确保项目有序开展。三是做好资金使用计划。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采取区抓乡(镇)、乡(镇)抓村(居)、村(居)推动家庭的“三级”联创平安,助推社会稳定、和谐的“三级联创”模式,常态化地开展对全区各个乡(镇)相关部门的命案防控、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等工作的调研指导。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47号)文件,安排中心城区综治中心改建项目安排经费120000.00元,于2020年3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中心城区综治中心改建项目资金12000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工作经验:一是严格按照制定的评价程序和相关制度对每个能够量化评价的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确保评价依据充分,过程透明,结果公平。二是采用书面自评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在听取工作实施情况介绍的基础上,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结合现场查验和民主测评,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全面、深入。
(2)存在问题和建议:一是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仍需要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巩固完善;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对绩效评价工作认识和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三是绩效评价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衔接结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建议加强绩效实施主体的绩效评价业务培训。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领导管理全区政法工作,负责防范、处理邪教问题以及清理整顿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掌握邪教动向,收集有关信息,防范各类邪教组织的扰乱和渗透活动; 督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2020年末实有编制18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总目标: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工作职能职责,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委机关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委机关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1.平安法治隆阳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平安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强化依法执政。二是加强法律监督。三是加快依法行政。四是提升司法公正。五是繁荣法治文化。六是推动全民守法。七是全面深化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法治创建。
2.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注重机制创新,统筹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牢固树立“巩固与创新并举,管理和服务并重”的社会治理工作理念,在总结提升“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基础上,将网格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探索打造“99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重点解决“三留人员”的精准服务问题,并逐步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延伸,努力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要继续深化“民意引领警务”改革,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和户籍管理配套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探索有效管用的流动额、人口法治化、动态化管理办法;加强对新兴行业和领域治理管理,健全完善重点领域、重点要素从严管控工作机制,完善民用危爆物品、管制器具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的动态监管机制。
3.强化矛盾化解,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区委“21315”工作法,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快推进信访积案化解进度,做到化解一批、巩固一批、“销账”一批,努力实现历年沉积的矛盾纠纷大量化解,新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明显下降,群体性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能力明显提升。
4.强化治安防控,整治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加快推进城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重点场所、部位、区域的全覆盖。加大社会治安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动态录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监测评估,努力构建点线面、网上网下、人防物防技防、打防管控相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认真开展侦破命案、扫黑除恶、打击涉枪涉爆和打击侵财型犯罪等专项斗争,按照“哪里治安混乱就排查整治哪里,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排查整治什么治安问题”的原则,集中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率。
5.扎实深入开展禁毒工作。下一步工作中,隆阳区将以“禁毒示范城市创建”为载体、以“两打两控”为抓手、以“禁毒重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持续推动禁毒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以遏制吸毒人员增长,切实减少毒品对社会危害目标,推进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收入8877513.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58653.3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18860.61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59387.49元,其中基本支出6179110.49元,项目支出2380277.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8126.42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办公室资金审批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委机关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成立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科室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确保项目有序开展。三是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四是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五是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投入情况、过程情况、产出情况、效果情况等四个方面开展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380277.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禁毒、扫黑除恶、命案防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公共安全方面的开支。具体项目开支明细为:保山中心城区综治中心改建经费400000.00元; 政法转移支付和禁毒补助经费10000.00元;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补助43696.00元;禁毒专项经费169465.00元;禁毒专项工作经费10520.00元; 2019年省级禁毒补助经费110000.00元; 2019年省对下公安专项资金371100.00元;市级禁毒专项经费10000.00元; 2019年芒宽乡高黎贡山跨州市移民安置点社会治理补助经费390000.00元;杨柳乡命案防控试点补助经费60000.00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15496.00元;保十一中改扩建项目补助经费100000.00元; 隆阳区综治中心改扩建项目补助经费300000.00元;辛街乡女子义务调解队命案防控试点补助经费60000.00元; 综合治理专项资金3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380277.00元。
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所有开展的项目投入情况分析,一是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项目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紧紧围绕三定方案中确定的职能职责开展,所开展的项目,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制定具体、详细、合理,所确定的绩效指标主要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根据项目性质不同,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二是在预算配置方面,项目支出情况以及本部门职能职责编制有依有据,部门预算紧紧围绕委机关整体绩效目标开展,做到了分配合理,对重点工作重点保障,做到资金使用主次分明,实现效益最大化。按照绩效目标设定,该项设定为15分,绩效评价得分15分。
(2)过程情况分析
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所有开展的项目过程情况分析,一是从预算执行方面看,2020年收入8877513.91元,支出818860.61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59387.49元,其中基本支出6179110.49元,项目支出2380277.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8126.42元,预算执行率96.42%。二是从预算管理方面看,“三公经费” 预算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808.00元,预算控制率296.16%。预算控制率大于100.00%,“三公经费”预算控制力度有待加强。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办公室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三是从资产管理方面看,2020年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做到购置有预算,实物有专人管理,处置按流程,报废办公设备做到及时报批,及时核销,固定资产在用比率为100.00%。按照绩效目标设定,该项设定为30分,因“三公经费”预算控制力度不够,绩效评价得分28分。
(3)产出情况分析
1.平安法治隆阳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平安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强化依法执政。二是加强法律监督。三是加快依法行政。四是提升司法公正。五是繁荣法治文化。六是推动全民守法。七是全面深化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法治创建。
2.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注重机制创新,统筹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牢固树立“巩固与创新并举,管理和服务并重”的社会治理工作理念,在总结提升“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基础上,将网格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探索打造“99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重点解决“三留人员”的精准服务问题,并逐步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延伸,努力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要继续深化“民意引领警务”改革,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和户籍管理配套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探索有效管用的流动额、人口法治化、动态化管理办法;加强对新兴行业和领域治理管理,健全完善重点领域、重点要素从严管控工作机制,完善民用危爆物品、管制器具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的动态监管机制。
3.强化矛盾化解,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区委“21315”工作法,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快推进信访积案化解进度,做到化解一批、巩固一批、“销账”一批,努力实现历年沉积的矛盾纠纷大量化解,新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明显下降,群体性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能力明显提升。
4.强化治安防控,整治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加快推进城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重点场所、部位、区域的全覆盖。加大社会治安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动态录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监测评估,努力构建点线面、网上网下、人防物防技防、打防管控相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认真开展侦破命案、扫黑除恶、打击涉枪涉爆和打击侵财型犯罪等专项斗争,按照“哪里治安混乱就排查整治哪里,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排查整治什么治安问题”的原则,集中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率。
5.扎实深入开展禁毒工作。下一步工作中,隆阳区将以“禁毒示范城市创建”为载体、以“两打两控”为抓手、以“禁毒重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持续推动禁毒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以遏制吸毒人员增长,切实减少毒品对社会危害目标,推进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
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所有开展的项目产出情况分析,一是从产出数量方面看,2020年度对可以量化的绩效指标产出数量进行考评,各项目产出数量完成率为100.00%。二是从产出质量方面看,2020年度对支出绩效的评价严格考量产出质量,各项目产出质量完成率为100.00%。三是从产出进度方面看,2020年度各项目的产出进度均符合年初预算。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该项设定为30分,绩效评价得分30分。
(4)效果情况分析
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目标防范、处理邪教问题以及清理整顿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掌握邪教动向,收集有关信息,防范各类邪教组织的扰乱和渗透活动;督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所有开展的项目效果情况分析,一是从经济效益方面看,2020年度对各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绩效目标已达标。二是从社会效益方面看,2020年度对各项目的社会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绩效目标已达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近几年达100.00%,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和谐稳定。按照绩效目标设定,该项设定为25分,绩效评价得分25分。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项目自评指标体系不够精细,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不够具体,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在经费支出过程中经济功能精确度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高项目使用经济功能精确度。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20年度隆阳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项目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完善机制、资金筹措、项目建设、队伍建设、督查问效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具体措施可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促进了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全力以赴为保山跨越发展营造“四大环境”,努力展现新时代保山政法工作新作为。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按照制定的评价程序和相关制度对每个能够量化评价的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确保评价依据充分,过程透明,结果公平。二是采用书面自评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在听取工作实施情况介绍的基础上,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结合现场查验和民主测评,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全面、深入。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