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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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1091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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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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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1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秘密级)(隆办发〔2019〕90号),中共隆阳区委统战部可公开的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领导全区宗教、对台、侨务等全区统一战线工作事务。  

2. 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统战工作,协调区委、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工作机制,加强统战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  

3.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社会各界新一代代表人物。  

4. 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统战民宗工作重大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  

5. 协调区工商联调查研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6. 负责协调开展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维护台胞台属合法权益。  

7. 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 负责侨务工作,做好侨胞侨属的相关工作,维护侨胞侨属和合法权益。  

9.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强化对全区统战工作的领导  

一是强化区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坚强领导。区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的开展,落实“四个纳入”,将统战工作纳入2020年区委常委会共议题进行审定;二是扎实推动年度统战工作任务的落实。制定了《2020年全区统一战线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召开了2020年统战民宗工作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会;三是加强对统战民宗领域工作的分析研判。召开统战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4次;四是根据市级统战、编制部门的要求,重新加挂了区委台办、区政府台办两块牌子,为下步涉台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议政建言  

一是建立部领导挂钩联系民主党派工作制度。每名副部长各挂钩联系1个民主党派,加强日常与民主党派的沟通交流和活动参与;二是召开隆阳区六个民主党派慰问暨调研课题协商座谈会1次,明确各民主党派年度重点调研计划和工作计划。召开民主党派专题座谈会2次,召开民主党派情况通报会1次,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通报区委全会精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三是组织各民主党派开展专题学习2次,传达中央关于加强参政党建设的文件精神;四是配合市级民主党派开展保山中心城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建设专题调研、地摊经济和医保专题调研;五是组织各民主党派班子成员到隆阳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1次;六是配合市级民主党派对隆阳区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全程陪同开展调研座谈和专题汇报。  

3.强化治理确保全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统战部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宗教协会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制度,由4名部领导挂钩联系4个宗教协会。二是对全区民族宗教领域形势定期进行分析研判,会同区民宗局等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开展部门联合走访2次;三是扎实推进“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完成了全区50个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验收工作,发放了音视频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使“五进”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4.勇于探索推进统战领域试点先行  

一是巩固基层乡镇(街道)统战工作基础。目前已落实试点村30个,配备人员30名;二是拓展统战网格化工作,全区共确定30个提升打造重点网格,将日常工作开展与网格有机融合,充分发挥作用;三是试点区直部门落实统战工作职责。四是创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站。率先在全区民办学校、民营经济、文化传媒、律师、会计师、民营医院7个行业,各挑选了1家发展较好的企业(组织)分别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站,实现“建立一个工作站,引领整个企业人”的目标。  

5.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助力隆阳脱贫攻坚  

一是引导民主党派对脱贫攻坚中的有关课题进行调研,聚焦健康扶贫、热区产业发展、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改善等专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引导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助力扶贫,如民主党派的送医送药、关爱义诊、跨区域捐资助学活动,非公企业捐资助学活动等,2020年以来,隆阳区非公经济企业、民主党派累计为脱贫攻坚捐资捐物400余万元;三是做好部内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区委统战部挂包瓦窑镇大寨村35户贫困户,扎实推动收入核对、脱贫迎检、动态调整等工作,协调爱心人士捐款5万元支持挂钩村脱贫攻坚工作。  

6.凝心聚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部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全面落实防控措施。迅速传达各级疫情防控会议精神,通过隆阳统战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主动开展防控知识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在部内及全区各民主党派、宗教团体内部开展疫情排查、外出情况登记等;二是积极履职尽责。按照要求,1月26日起,全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场所)一律暂停开放,所有聚集活动暂停举行。三是积极开展抗击疫情捐款捐物活动。全区各民主党派及成员累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约23万元,各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募捐或自愿捐资42万元,由区工商联联合隆阳区光彩事业促进会发出倡议,各商协会、民营企业积极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隆阳区各民营企业累计捐款14万元,捐赠口罩、食品、酒精等抗疫物资等价值490余万元,非公经济人士还自发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慰问,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三公”经费预算收支故《“三公”经费情况表》中无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73,695.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3,695.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8,631.13元,下降8.63%,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及部内日常工作和教育活动行政运行经费减少260,930.96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增加239,758.30元;  

3.其他统战事务经费减少84,184.00元;  

4.华侨事务经费减少110,000.00元;  

5.行政单位社会保险增加60,303.53元;  

6.住房补贴增加6,42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支出合计1,439,760.31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166.01元,占总支出的78.91%;项目支出303,594.30元,占总支出的21.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66,588.26元,下降20.29%,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95,167.44元;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9,351.48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227.7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6,166.0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7,319.40元,下降15.43%,主要原因是:  

1.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1,237.00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6,610.00元;  

3.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89,472.40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40,288.00元,津贴补贴增加14,143.42元,奖金减少223,083.00元,基本养老保险增加10,094.08元,基本医疗保险增加16,100.5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8,362.60元,其他社会保障费减少4,978.05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50,4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1,316.01元,占基本支出的93.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8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6.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3,594.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268.86元,下降34.41%,主要原因是:  

1.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增加3,000.00元;  

2.台办工作经费减少1,304.91元;  

3.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增加30,000.00元;  

4.统战特需工作经费增加10,079.78元;  

5.关爱抗战老兵工作经费减少2,502.00元;  

6.黄埔同学工作经费减少10,976.53元;  

7.中央华侨事务经费减少75,446.70元;  

8.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经费减少31,984.00元;  

9.省级统战专项经费减少90,134.50元;  

10.统战专项工作经费增加1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民族上层人士医疗费补助10,000.00元,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课题调研支出48,036.00元,四个宗教团体的日常工作支出60,000.00元,发放四个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111,600.00元,做好抗战老兵、少数民族代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非公经济人士代表、港澳台及海外华人华侨等统战工作支出73,958.30元,项目支出合计303,594.30元,项目进度完成53.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760.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66,588.26元,下降20.29%,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95,167.44元;  

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9,351.48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227.7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8,02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09,167.00元,津贴补贴475,900.00元,奖金30,417.00元,生活补助119,6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00.00元,其他交通费74,850.00元,办公费173,994.3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38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240.9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1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35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4318.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4338.16元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5.1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发生公务接待次数较少且不固定,故年初并未进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20年全年并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因此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90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0.00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坚决杜绝随意扩大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8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37.00元,下降13.05%,主要原因是:  

1.办公费减少4,067.00元;  

2.工会经费减少14,670.00元;  

3.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500.00元。  

其中:行政单位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85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37.00元,下降13.05%,主要原因是:  

1.办公费减少4,067.00元;  

2.工会经费减少14,670.00元;  

3.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785,412.24,其中,流动资产310,381.92,固定资产37,546.0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0.00,其他资产437,484.28(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237.5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069.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85,412.24        

310,381.92        

37,546.04        

0.00        

0.00        

0.00        

37,546.04        

0.00        

0.00        

0.00        

437,484.2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用于做好隆阳区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各项工作,配合开展相关课题调研工作和系列活动。巩固与各民主党派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议政建言成果,发挥统一战线领域的独特优势和力量,充分调动广大统战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民主党派、无党派、新的社会阶层人才资源优势和非公经济民营企业力量,为隆阳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积极联系各民主党派,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调研计划等。把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六个民主党派工作的各项事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负责人;收集民主党派基本信息,掌握实时动态,积极联系各民主党派,确保工作顺利展开。实时监控项目进度,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经费项目通过区委统战部班子会研究讨论并通过,项目的实施具有必有性和可执行性,帮助协调、组织民主党派开展调研和其他活动,代管党派工作经费,召开调研成果汇报会等工作会议,提高民主党派的积极性。属于正常列支范畴的支出,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保证每笔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项目经费240,00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统战部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经费项目资金48,036.00元,经财政同意,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8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民主党派课题调研开支收据尚未收到,暂未列支,已申请结转下年继续使用8万元。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五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宗教团体及其负责人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隆阳区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县(区)之一。全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较多,目前我区四个宗教团体均成立各自的协会,处理宗教团体内部和对外的各项事宜,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树立起“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工作理念,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从而进一步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隆阳区四个宗教团体负责人提供生活补助,指导其正常开展日常工作,提供相应服务和帮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积极联系,确定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人数及职务,按照要求做好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制定好中共隆阳区委统战部关于宗教团体及宗教界代表人士财政补助经费实施方案;召开讨论会议,制定工作规划,建立领导班子,定期与四个宗教团体生活负责人联系,掌握宗教场所信息,保证经费领取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宗教人士的思想水平,保障宗教团体负责人基本生活,引导他们依法依规进行宗教事务管理,制定领取和核销方法,全年分上下半年发放,由区委统战部将经费核拨给各宗教协会负责人,做好领取记录,制定好应急管理措施。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联系佛教协会、道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四个宗教团体负责人,按照工作计划,定期与四个宗教团体生活负责人联系,掌握宗教场所信息,保证经费领取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宣传,提高宗教人士的思想水平,加强宗教协会建设,引导他们依法依规进行宗教事务管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问题,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和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加强宗教工作调研,同时深入配合好省市统战部门、民宗部门开展好各项临时性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宗教团体及其负责人生活补助111,600.00元,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安排60,00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统战部宗教团体及其负责人生活补助111,600.00元,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安排6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五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台办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用于做好隆阳区台胞台属走访慰问及处理好台胞台属信访工作,积极联系上级台办和区级相关单位协调做好台湾事务工作。加强联系,增进感情,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确定健在台胞台属、归侨侨眷人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把关爱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关爱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工作的各项事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负责人;收集台胞台属、归侨侨眷的基本信息,掌握实时动态,建立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名册,及时准确掌握隆阳区健在台胞台属、归侨侨眷的生活境况,积极联系,对隆阳辖区内的台胞台属、归侨侨眷进行走访,完善登记相关信息,补充影像资料等。对辖区内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实行动态管理和服务。实时监控项目进度,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健在台胞台属、归侨侨眷人数,制定好走访慰问路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联系各相关部门解决台胞台属、归侨侨眷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号召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爱台胞台属、归侨侨眷。高度重视,及时造册做好发放的相关准备工作,待慰问通知下发后一并开展发放工作。由区委统战部组织开展座谈会,对老人进行健康检查、发放药物药品、为老人们义务理发和发放慰问金等一系列活动。切实关心、关爱台胞台属、归侨侨眷这些老人,将党委和政府的温暖送达每一位老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台办工作项目经费30,00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统战部台办工作项目资金3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五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统战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提高统战民宗干部的能力,切实做好新时期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做好统战各项工作,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他们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打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认真组织开展各项重点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及区级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共同做好各界统战人士工作。按需求开展各项统战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负责人;把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摆在全党工作的重要位置,努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营造良好的条件。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系,制定工作计划,上报项目工作方案,向市委统战部报备。实时监控项目进度,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认真完成各领域统战工作,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维护统战各领域和谐、稳定发展。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向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统战干部要发扬优良作风,做到诚恳谦和、平等待人、廉洁奉公。加强培养,提高素质,打牢统一战线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发挥优势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引导统一战线参与服务民生改善,切实维护好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做好“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计划,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反渗透思想意识。做好关爱抗战老兵和黄埔同学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对台的联系,摸清台属台胞,侨属侨眷基本信息,维护祖国统一,做好统战其他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统战工作项目安排经费38,158.30元,其中统战专项资金10,000.00元用于民族上层人士的医疗费补助,统战特需工作经费28,158.30元用于开展部内日常工作,已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统战部统战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已使用38,158.3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五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项目名称:中央华侨事务经费和省级统战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用于做好隆阳区困难归侨侨眷补助及国内侨务工作,发挥统一战线领域的独特优势和力量,充分调动广大统战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放贫困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和临时救助,做好该特殊群体的关怀照顾工作,专款专用,进行公共服务,开展关爱工程—送医送药活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认真组织开展各项重点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及区级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共同做好隆阳区归侨侨眷工作。按需求开展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负责人;把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摆在全党工作的重要位置,努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营造良好的条件。摸清归侨侨眷底数,制定花名册;积极联系各相关部门解决归侨侨眷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号召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爱归侨侨眷。高度重视,及时造册做好发放的相关准备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联系困难归侨侨眷及其亲属,开展临时救助,高度重视,及时造册做好发放的相关准备工作,进行春节慰问,发放互助金的同时需由每位领取人领款签字并加盖手印,做好慰问发放工作。由区委统战部牵头组织,联系医院,到村(社区)对老人进行健康检查、发放药物药品、为老人们义务检查等一系列活动。切实关心、关爱归侨侨眷。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华侨事务经费的通知》(隆财行〔2019〕958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行〔2020〕62号)(机密),安排中央华侨事务经费8,000.00元和统战专项资金80,000.00元,其中中央华侨事务经费为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项目资金,用于开展困难归侨侨眷慰问,已于2020年1月和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统战部中央华侨事务经费项目资金已使用8,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省级统战专项资金已使用7,800.00元,剩余72,200.00元经财政同意,结转下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困难归侨侨眷生活补助已按补助名单发放完成,省级统战专项资金因系统原因暂未列支完,已申请结转下年继续使用7.22万元。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1年9月18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五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区委统战部是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工作机制,加强统战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提高统战工作质量;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党外干部及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指导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统战工作,协调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按照全市统战工作部署及年度目标责任要求,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独特优势,不断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团结、稳定、开拓新局面,积极推进我区多党合作、民族宗教、党外队伍、海外台侨等领域的统战工作。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1.夯实全区统战工作基础,分析当前统战民宗领域工作形势,完成好反渗透和其他统战特需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促进全区民族团结稳定局面,完成好六个民主党派隆阳区基层组织工作;召开全区统战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民宗干部和宗教人士能力素质。  

3.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宗教领域问题,排查全区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和信教群众情况。  

4.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及基础性工作水平,对隆阳区辖区范围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分布情况进行摸底调研。  

5.有序推进港澳台海外和抗战老兵工作开展,完成好2020年度对台各项工作,做好滇西抗战老兵关爱工作,做好黄埔同学相关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收入1,573,695.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3,695.66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238.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760.31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166.01元,项目支出303,594.3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中共隆阳区委统战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0-11)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明确各自职责。  

②组织实施: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和依据,协调相应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填报绩效自评报告,分析项目执行完成情况,报领导小组审核上报。  

③总结反思:针对相应的工作安排,对具体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并反思不足,加以改进。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委统战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与自评表评分一致)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567,758.30元,其中主要用于:  

1.统战专项工作经费10,000.00元;  

2.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111,600.00元;  

3.台办工作经费30,000.00元;  

4.宗教团体工作经费60,000.00元;  

5.统战特需工作经费28,158.30元;  

6.2019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8,000.00元;  

7.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经费240,000.00元;  

8.2020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80,000.00元。  

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303,594.30元,其中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48,036.00元,2020年省级统战专项资金实际支出7,800.00元,特向财政局申请将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经费80,000.00元和省统战专项资金72,200.00元结转下年使用。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中共隆阳区委统战部有项目8个,涉及资金共计303,594.30元,其中包括:  

①隆财行〔2020〕227号宗教团体及其负责人生活补助111,600.00元,用于发放四个宗教团体及其负责人生活补助;  

②隆财行〔2020〕225号宗教团体工作经费60,000.00元,用于拨付四个宗教团体全年工作经费;  

③隆财行〔2020〕218号台办工作经费30,000.00元,用于做好隆阳区台胞台属走访慰问及处理好台胞台属信访工作;  

④隆财行〔2020〕223号统战特需工作经费28,158.30元,用于支付统战日常工作经费;  

⑤隆财库〔2020〕1号中央华侨事务经费8,000.00元,用于走访慰问困难归侨侨眷生活补助;  

⑥隆财行〔2020〕226号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经费48,036.00元,用于给予六个民主党派日常工作开展支出;  

⑦隆财行〔2020〕62号2020年统战专项资金7,800.00元,用于开展统战活动。  

⑧隆财行〔2020〕224号统战专项工作经费10,000.00元,用于给予民族上层人士医疗费补助。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使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预算执行比较到位。  

财务方面,基本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中央、省、市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控制“三公经费”。大部分项目都制定了方案,基本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达到了节约、高效的支出目标。  

工作方面,一是积极落实上级交办的政治任务,建立党外知识分子人才库,统计汇总了全区各行业领域无党派人士数据,形成台账资料,团结凝聚统战各界代表人士;巩固统战民宗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统战、民宗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二是做好隆阳区四个宗教团体日常指导、走访、监督检查工作,为四个宗教团体正常开展日常工作提供服务和帮助,坚决遏制极端思想传播,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促进其健康有序和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三是制定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计划,以便开展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对辖区内各类统战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和服务。四是做好隆阳区台胞台属走访慰问及处理好台胞台属信访工作,积极联系上级台办和区级相关单位协调做好台湾事务工作。积极加强与台胞台属的联系与交流,充分发挥了统战部桥梁纽带作用。五是做好民主党派、宗教团体、少数民族代表、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港澳台及海外华人华侨、抗战老兵等统战工作。六是对因学因病等困难归侨侨眷进行慰问及给予生活补助,体现区委、区政府对归侨侨眷的关心关怀。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涉密项目无法量化,难以设定具体指标;二是指标设置科学性有待提高;三是年度工作任务统筹不均,整体推进力度不大,各工作领域发展不平衡;四是与上级部门的请示汇报做得不到位,与同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乡镇(街道)沟通交流不到位;五是创新增长乏力,缺乏“敢闯敢试”的干事勇气和“勇为人先”的担当精神;六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还没有完全确立,对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认识还停留于认识层面,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真正与财政支出预算挂钩。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四是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五是合理安排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请示汇报,多于同级部门沟通交流,提高自身创新意识。六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绩效目标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指标设置,逐步建立更科学、更具指向性、可量化的指标体系。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照绩效目标,查缺补漏,健全和完善相应制度和措施;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将评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快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加大财务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完成市委统战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以便能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下年度统战目标考核任务。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尽可能分解细化项目计划或项目方案,提高预算和执行科学性;二是强化项目执行跟踪,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三是完善相应制度,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