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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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0-0924020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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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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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9-2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10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统计局主要负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搞好统计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服务水平,使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2)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国家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市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业、社会团体等全部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各项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发布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印普查资料。  

4)组织实施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行业)的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交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零住餐、劳动工资、农村住户调查、基本单位、文化产业、服务业、社会、科技、人口、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加强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指导好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及时公布统计信息;定期编印、出版、发行各时期统计历史资料年鉴。  

6)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调查任务。  

7)组织实施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统计监测、分析、提供生猪产业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配合上级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上岗资格培训、考试和代省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9)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10)建立、健全和完善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组织协调和加强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数据库网络,逐步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搞好统计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服务水平,使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2)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国家统计局、云南省统计局、市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业、社会团体等全部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各项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发布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印普查资料。  

4)组织实施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的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交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零住餐、劳动工资、农村住户调查、基本单位、文化产业、服务业、社会、科技、人口、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加强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指导好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及时公布统计信息;定期编印、出版、发行各时期统计历史资料年鉴。  

6)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调查任务。  

7)组织实施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统计监测、分析、提供生猪产业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配合上级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上岗资格培训、考试和代省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9)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10)建立、健全和完善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区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组织协调和加强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数据库网络,逐步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313317.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13317.5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30315.53下降9.08%,主要原因分析:  

(一)工资和福利减少254191.52元,主要为我单位年末实有人数较上年减少1人以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调整;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43291.4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07728.66元;  

(四)资本性支出减少32710.00元;  

(五)项目支出减少4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858300.57元。其中:基本支出3927474.18元,占总支出的67.04%;项目支出1930826.39元,占总支出的32.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7535.74元,增长4.74%,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减少93562.92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0946.00元,津贴补贴增加62916.00元,奖金减少425456.00元,绩效工资减少159450.00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减少58449.24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29013.20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47644.51元,公务员医疗保障缴费增加102892.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5751.81元,退休费增加1000.00元,抚恤金增加167509.60元,生活补助减少7881.0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95632.00元,其中:办公费减少5750.98元,印刷费增加80000.00元,差旅费增加13713.30元,劳务费减少855.42元,工会经费减少662.00元,其他交通费用9187.10元;  

3.项目支出增加275466.66元,其中:1.2018年统计经费增加28880.00元;2. 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增加217653.39元;3. 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补助经费增加620000.00元;4. 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增加37299.52元;5. 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增加35360.00元;6.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减少182276.00元;7. 2018年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增加20000.00元;8. 2019年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增加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27474.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9.08元,增长0.53%,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减少93562.92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95632.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7%;  

 2. 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3%;  

3.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7%,人均125929.6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3%,人均12844.9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0,826.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5466.66元,增长14.27%,主要原因分析:1.2018年统计经费增加28880.00元;2. 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增加217653.39元;3. 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补助经费增加620000.00元;4. 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增加37299.52元;5. 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增加35360.00元;6.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减少182276.00元;7. 2018年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增加20000.00元;8. 2019年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增加2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2018年统计经费2944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业务统计支出,其中:办公费9755.00元,邮电费4440.00元,差旅费4491.55元,劳务费10753.45元  

2. 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591386.39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支出,其中:办公费27109.30元,印刷费4180.00元,邮电费15660.00元,差旅费44064.45元,会议费36613.00元,培训费311318.00元,公务接待费8992.00元,劳务费34789.64元,其他交通费用49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710.00元  

3. 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补助经费620000.00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工作补助支出,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0000.00元;  

4. 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180000.00元,主要用于粮食产量调查工作专项支出,其中:办公费5403.00元,水费1004.40元,邮电费6660.00元,差旅费13192.22元,公务接待费1286.00元,其他交通费用54754.3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700.00元;  

5. 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专项支出,其中:印刷费26783.00元,差旅费7290.00元,劳务费54775.72元,其他交通费用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351.28元;  

6.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33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专项支出,其中:电费3532.80元,差旅费3368.48元,会议费6450.00元,劳务费59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6948.72元;  

7. 2018年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专项支出,其中:培训费20000.00元;  

8. 2019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专项支出,其中:办公费15.00元,差旅费1744.00元,培训费18241.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8300.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7535.74元,增长4.74%,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减少93562.92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0946.00元,津贴补贴增加62916.00元,奖金减少425456.00元,绩效工资减少159450.00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减少58449.24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29013.20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47644.51元,公务员医疗保障缴费增加102892.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5751.81元,退休费增加1000.00元,抚恤金增加167509.60元,生活补助减少7881.0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增加95632.00元,其中:办公费减少5750.98元,印刷费增加80000.00元,差旅费增加13713.30元,劳务费减少855.42元,工会经费减少662.00元,其他交通费用9187.10元;  

3.项目支出增加275466.66元,其中:1.2018年统计经费增加28880.00元;2. 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增加217653.39元;3. 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补助经费增加620000.00元;4. 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增加37299.52元;5. 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增加35360.00元;6.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减少182276.00元;7. 2018年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增加20000.00元;8. 2019年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增加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9719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0%。主要用于2010501行政运行1528265.00元,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109440.00元;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1211386.39元,2010508 统计抽样调查2148104.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759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5658.9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013.20元,2080801死亡抚恤167509.6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0.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351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4602.5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2892.2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017.8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4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住房保障(类)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其他(类)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278.00元,完成预算的2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78.00元,完成预算的20.5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成本。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22.00元,下降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2.00元,下降6.5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27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27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2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经普办和省统计局开展四经普工作督导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实地核查、“四经普”国家事后质量抽查接待、“四经普”交叉检查接待餐费、省统计局投资处开展建筑业企业实地调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81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632.00元,增长38.07%,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增加第四次人口普查经费支出95632.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一)办公费14049.00元;  

(二)印刷费80000.00元;  

(三)差旅费17673.30元;  

(四)劳务费5465.70元;  

(五)工会经费44926.00元;  

(六)公务交通补贴184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资产总额2509720.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56768.56元,固定资产451017.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35.0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18356.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8512.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09720.75      

2056768.56      

451017.13      

3261.04      

      

      

449691.15      

       

       

1935.0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2018年统计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统计局为保证统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用于开支2018年相关统计工作及印制统计资料等经费。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统计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2018年统计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18年统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2018年统计经费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2018年统计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行〔2018〕1014号文件,安排2018年统计经费项目安排经费29440.00元,该项目资金为上年项目结转结余,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8年统计经费项目资金2944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为100%,主要用于开展专项业务统计支出,其中:办公费9755.00元,邮电费4440.00元,差旅费4491.55元,劳务费10753.45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90%以上,实际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按计划进度完成统计调查100%,实际按计划进度完成统计调查100%。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项目投资总额29440.00元,实际投资总额2944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隆阳区居民对统计调查了解程度90%,实际隆阳区居民对统计调查了解程度达到8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统计调查结果满意度100%,实际统计调查结果满意度达到10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对资金的整体执行掌控不到位。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统计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统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统计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经济普查条例,在国家统计局及省、市统计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隆阳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统计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行〔2019〕347号文件,安排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项目安排经费591386.39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项目资金591386.39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为100%,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支出,其中:办公费27109.30元,印刷费4180.00元,邮电费15660.00元,差旅费44064.45元,会议费36613.00元,培训费311318.00元,公务接待费8992.00元,劳务费34789.64元,其他交通费用49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371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覆盖调查乡镇范围21个,实覆盖调查乡镇范围21个。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个体户普查数量达到40000.00个,实际个体户普查数量达到40000.00个以上。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项目投资总额591386.39元,实际投资总额591386.39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隆阳区居民对经济普查了解程度90%,实际隆阳区居民对经济普查了解程度达到8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业务骨干、指导员培训人次达到656次,实际对业务骨干、指导员培训人次达到656次以上。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对资金的整体执行掌控不到位。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统计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统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统计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补助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经济普查条例,在国家统计局及省、市统计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隆阳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用于弥补经济普查工作经费不足部分。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统计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补助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补助经费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行〔2018〕1518号文件,安排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安排经费620000.00元,该项目资金为上年项目结转结余,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补助经费62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为100%,主要用于弥补经济普查工作经费不足支出,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覆盖调查乡镇范围21个,实覆盖调查乡镇范围21个。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个体户普查数量达到40000.00个,实际个体户普查数量达到40000.00个以上。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项目投资总额620000.00元,实际投资总额620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隆阳区居民对经济普查了解程度90%,实际隆阳区居民对经济普查了解程度达到8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业务骨干、指导员培训人次达到656次,实际对业务骨干、指导员培训人次达到656次以上。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对资金的整体执行掌控不到位。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统计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统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统计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实施方案》隆财行〔2019〕344号文件,开展隆阳区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相关工作,了解隆阳区粮食种植情况及主要粮食产量情况。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统计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行〔2019〕344号文件,安排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18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18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为100%,主要用于开展隆阳区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相关工作,其中:办公费5403.00元,水费1004.40元,邮电费6660.00元,差旅费13192.22元,公务接待费1286.00元,其他交通费用54754.3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7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国家调查点数量15个,实际国家调查点数量15个。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覆盖调查乡镇范围10个乡镇,实际覆盖调查乡镇范围10个乡镇。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项目投资总额180000.00元,实际投资总额180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下乡入户指导人次196人次,实际下乡入户指导人次196人次以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以上,实际群众满意度10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对资金的整体执行掌控不到位。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统计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统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统计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 项目名称: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的通知》隆财行〔2019〕345号文件要求,做好隆阳区生猪监测相关工作。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统计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行〔2019〕345号文件,安排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14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财行〔2019〕345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项目资金14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为100%,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专项支出,其中:印刷费26783.00元,差旅费7290.00元,劳务费54775.72元,其他交通费用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351.28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表指标——国家调查点数量18个,实际国家调查点数量18个。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调查覆盖乡镇范围18个乡镇街道,实际调查覆盖乡镇范围18个乡镇街道。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项目投资总额140000.00元,实际投资总额140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隆阳区居民对监测调查了解程度90%,实际隆阳区居民对监测调查了解程度达到8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下乡入户指导80人次,实际下乡入户指导人次80人次。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7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对资金的整体执行掌控不到位。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统计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统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统计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 项目名称: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101号文件及《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43号文件要求,做好新一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推算全区城、乡人均收入,为政府发展社会经济提供决策参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统计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行〔2019〕346号文件,安排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33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财行〔2019〕346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资金33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为100%,主要用于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专项支出,其中:电费3532.80元,差旅费3368.48元,会议费6450.00元,劳务费59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6948.72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表指标——国家调查点数量18个,实际国家调查点数量18个。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调查样本记账户数量180户,实际调查样本记账户数量达到180户以上。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项目投资总额330000.00元,实际投资总额330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隆阳区居民对统计调查了解程度90%,实际隆阳区居民对统计调查了解程度达到8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下乡入户指导72人次,实际下乡入户指导人次72人次以上。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对资金的整体执行掌控不到位。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统计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统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统计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 项目名称:2018年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统计局为保证统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用于开支2018年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相关经费。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统计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2018年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18年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2018年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2018年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农〔2019〕938号文件,安排2018年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2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8年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项目资金2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全执行完毕,执行率为100%,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专项支出,其中:培训费2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90%以上,实际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按计划进度完成统计调查100%,实际按计划进度完成统计调查100%。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项目投资总额20000.00元,实际投资总额20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隆阳区居民对统计调查了解程度90%,实际隆阳区居民对统计调查了解程度达到90%以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统计调查结果满意度100%,实际统计调查结果满意度达到10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对资金的整体执行掌控不到位。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统计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统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统计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 项目名称:2019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统计局为保证统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用于开支2019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相关经费。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统计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2019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19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2019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2019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农〔2019〕1009号文件,安排2019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2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2019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项目资金2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全执行完毕,执行率为100%,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专项支出,其中:办公费15.00元,差旅费1744.00元,培训费18241.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90%以上,实际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按计划进度完成统计调查100%,实际按计划进度完成统计调查100%。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项目投资总额20000.00元,实际投资总额20000.00元。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隆阳区居民对统计调查了解程度90%,实际隆阳区居民对统计调查了解程度达到90%以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统计调查结果满意度100%,实际统计调查结果满意度达到10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对资金的整体执行掌控不到位。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统计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统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统计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为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能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地方统计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逐步达到统计增收致富。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费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收入5313317.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13317.57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944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8300.57元,其中基本支出3927474.18元,项目支出1930826.39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4457.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04457.00元(2010501行政运行38338元,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43441.00元,2210203购房补贴22678.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隆阳区统计局建立了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一是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强化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优质、高效、透明;二是编制专门预算,报送收支预算和项目支出明细表到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审批后,严格执行预算;三是实行专项采购,按照采购目录,编制项目实施中的采购计划,经区财政审核后,按照程序进行采购;四是按照各个项目规划实施方案收支和管理使用经费,对专项统计资金层层把关,分项实施,审核验收,专款专用,杜绝了项目经费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纪现象发生;五是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经费的跟踪管理,通过专题调研、检查走访等形式,随时了解发现项目进展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指导,及时帮助研究解决,保证项目单位和个人能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方便、快捷地履行报账手续,按规定规范使用统计专项资金。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5号)规定,结合部门年度目标任务,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分为两级: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四类,二级指标是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对一级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包括提交项目成果数量、提交项目成果时限、资金下拨时间、个人补助足额发放情况、完成项目差错率、组织培训次数、组织培训人数、项目成果使用率、项目成果覆盖率、资金结余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每个二级指标均设立了优、良、中、差四个考核标准,每个标准均有对应的指标值。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严格依照已定的指标体系开展,评价结果客观、严谨。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930826.39元,其中:1. 2018年统计经费29440.00元; 2. 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591386.39元;3.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补助经费620000.00元;4.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经费180000.00元;5.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经费140000.00元;6.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经费330000.00元;7.2018年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20000.00元8.2019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2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930826.39元。  

2)过程情况分析  

1. 预算执行有效: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主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项目管理机构健全、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资金开支合理、监管有力,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结题和验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开支、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率为100%,支付进度率为100%。  

2. 预算管理规范: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并在制度执行中,首先,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强化了日常的经费管理,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日常的经费支出管理规范。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其次,是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3. 资产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总体分析,部门,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管理规范,使用和处置合规。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安排的8个专项资金共计1930826.39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并按期支出1930826.39元。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应有作用,隆阳区统计局制定了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严防专项资金挪用它用。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完成了隆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二是完成了2018年省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和2019年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三是完成了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监测工作;四是完成了2019年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全局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督查方式与各股室每周一汇报和实地查看为主,对由乡镇实施的项目,加强监督和管理,深入库区作好业务指导,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