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0-092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2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0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6号),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
2.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莅隆的接待服务工作。
3.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莅隆的接待工作。
4.落实省内外各州市和县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莅隆的接待工作。
5.负责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率团赴外
省、州市和县区考察的前站接洽工作及相关服务工作。
6.参与区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掌握接待信息。
7.联系协调上级接待部门,指导全区接待工作,加强全区接待系统网络建设,抓好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
8.参与隆阳外宣,积极宣传推介隆阳,树立隆阳良好形象,不断提高隆阳知名度。
9.完成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完成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及负责人的接待工作和招商引资接待工作。二是依据《隆阳区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隆发〔2015〕5号)、《隆阳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隆办发[2019]121号)、《隆阳区区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规定》(隆办发〔2019〕5号)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三是精准帮扶,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四是务实创新,不断提升接待品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综合股和接待股,共计2个科室。无下设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接待股接待员。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41,832.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1,832.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21798.82元,增长25.91%,主要原因分析:
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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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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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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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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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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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37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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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90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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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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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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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307.40
|
0
|
-632307.4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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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79.20
|
80042.28
|
-8536.92
|
卫生健康支出
|
0
|
58634.96
|
58634.96
|
住房保障支出
|
4077.00
|
4077.00
|
0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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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33.67
|
1241832.49
|
3217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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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项目支出632307.4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19,635.49元。其中:基本支出879,691.49元,占总支出的72.13%;项目支出339,944.00元,占总支出的27.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10508.58元,下降20%,主要原因分析:
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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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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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增减数
|
事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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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9684.87
|
1099078.25
|
-360606.62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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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79.20
|
80042.28
|
-8536.92
|
卫生健康支出
|
0
|
58634.96
|
58634.96
|
住房保障支出
|
4077.00
|
4077.00
|
0
|
合计
|
1552341.07
|
1241832.49
|
-310508.58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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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97.00
|
22197.00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9,691.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342.18元,下降4.38%,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三定方案”要求机构改革后单位性质由行政划分为事业单位,行政人员调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14%,人均156831.3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86%,人均19106.9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9,94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2363.4元,下降46.23%,主要原因分析: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19年区直接待部门项目经费支出33994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2363.40元,下降46.23%,主要用于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莅隆的接待工作,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9,635.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0049.38元,下降16.45%,主要原因分析:
1.接待项目资金,减少支出292363.40元;
2.人员资金,减少支出83543.90元;
3.公用经费,增加支出43201.7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0,95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3%。主要用于保障接待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784140.2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551.24元(其中:办公费24228.24元;邮电费2207.00元;差旅费3692.00元;手续费395.00元;培训费1222.00元;劳务费5650.00元;工会经费10467.00元;其他交通费39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9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04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429.20元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3.0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63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58634.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9,944.00元,完成预算的23.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9,944.00元,完成预算的23.4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少于年初预算数1110056.00元,是因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92,363.40元,下降46.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2,363.40元,下降-46.2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经费少于上年数292363.00元,是因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公务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39,94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9,94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9,9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工作,共完成国家、省、市、县(区)各级接待任务共156批,接待人次224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85915.78元,其中,流动资产51877.10元,固定资产33713.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2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056.6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9053.64元,固定资产减少84435.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325.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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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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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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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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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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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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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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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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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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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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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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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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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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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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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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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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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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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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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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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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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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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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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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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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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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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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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15.78
|
518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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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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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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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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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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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区直接待部门接待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负责国家、省、市等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莅隆负责人的接待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率团赴外省、市、县考察的前站工作及区领导有关服务工作;协助部门做好招商引资、经济贸易工作。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参与区级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的后勤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接待工作、加强与各乡镇(街道)、部门的接待联系和工作沟通;负责全区接待网络建设和接待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办理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区接待办对2019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
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项目资金保障了隆阳区公务接待正常运转。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9〕42号),安排区直接待项目经费149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的通知》(隆财预〔2019〕199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接待工作及业务经费项目资金149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圆满完成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工作,共完成国家、省、市、县(区)各级接待任务共156批,接待人次224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339944.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系列新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红线,牢固树立节俭意识和成本意识,严格执行接待用餐标准、住宿标准。出色完成了全年接待任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全区公务接待工作。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莅隆的接待工作,做到“依规接待、周到接待、细节接待、品味接待、效能接待”,发挥了助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第一窗口”的作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区直接待部门接待经费属于业务类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同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权属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设2个内设机构:综合股和接待股。共有事业编制7名。主要负责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莅隆的接待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
结合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的思想今年我办累计接待各类来宾156批次,2245人次,出色完成了全年接待任务,为宣传隆阳形象,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发挥发积极作用。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做好各级领导、招商引资的接待工作。
预算配置科学:一是科学编制。二是保障基本支出。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核,做到不该列支的坚决不列支。
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按预算科目支出,做到有预算有支出。二是严格控制资金的结转和结余,做到预算和结余相符。三是按要求组织好项目支出。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核,做到不该列支的坚决不列支。
预算管理规范: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及时公开预算相关信息到门户网站;三是及时对资产进行清理,建立台账,规范管理。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收入1241832.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1832.49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1832.49元,其中基本支出901888.49元,项目支出339944.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信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339944.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339944.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3)产出情况分析
完成接待场次156次,接待人数2245人次,圆满完成接待任务。
(4)效果情况分析
在圆满完成接待任务的情况下,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级、市级、区级政府对接待费的支出要求,做到了厉行节约。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办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把接待经费项目使用情况纳入对财务人员年终考核的依据,为下年项目进行分析研判。
(2)绩效明显。在圆满完成接待任务的情况下,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级、市级、区级政府对接待费的支出要求,做到了厉行节约。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情况说明里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