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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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00612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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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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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本级)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78号),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高层次人才来隆工作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调配、聘用合同、档案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落实全省、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养老保险股、失业和工伤保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隆阳区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隆阳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信访股、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农民工工作股)、工资福利股,共计15个科室。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加挂保山市隆阳区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牌子)、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挂保山市隆阳区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保山市隆阳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牌子)、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市场、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稳定就业大局。以贯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为主线,坚决打好转移就业主动战,将疫情对就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稳定。一是突出抓好政策落实落地。将稳就业作为首要任务,贯彻执行减税降费政策,通过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参保负担;继续落实稳岗补贴、社保补贴等惠企惠民政策,通过稳企业实现稳就业。二是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积极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开展专项职业培训;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妥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深化沪滇劳务协作,加大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实现造血式帮扶。三是突出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创业主体的培养,落实好农民工返乡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相关政策;用好创业贴息贷款政策,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新浪潮,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不断拓展新的就业空间。四是突出抓好服务能力提升。落实好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夯实区、乡、村三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全面培训基层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能力;将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疫情期间全力加强线上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等平台,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供需精准对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  

2.做好就业扶贫后续巩固提升。一是继续开展就业扶贫清零行动。紧盯收入不稳定问题,继续分组分片开展工作,对具备就业条件的,全力动员、组织就业;对无法外出的,就近协调务工岗位。二是管好用好公益性岗位。对公益性岗位在岗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检查调研,确保人岗相适并切实发挥应有作用,杜绝将公益性岗位作为福利待遇;探索建立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对能够实现向外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退出公益性岗位,逐步控制岗位数量。三是继续抓好就业培训工作。以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兼顾有培训意愿的非贫困户,提升群众满意度。培训工种依据市场需求及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增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储备。四是围绕扶贫车间建设,做好招工、稳岗工作,用好异地转移和就近就业两个渠道。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就业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劳务中介机构、扶贫车间等,精简材料、简化手续,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3.强化社会保障。强化社保的兜底保障功能,深化制度改革,防控基金风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是深化社保领域改革,共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配合抓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全面实施到位。二是落实好社会保险提待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双机制措施和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相关政策。三是做实企业减负工作。严格执行社会保险降费政策规定,真正为企业减负担、增活力,提升经济拉动力。四是精准落实兜底保障。严格落实好贫困人口各项参保优惠和代缴补贴政策,实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应保尽保。五是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和联动稽核,强化内控措施,加大预防和打击社保基金欺诈、套取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基金收支管理,稳妥做好社保清欠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4.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以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重点,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强化部门联动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案件查处的惩治功能,杜绝因政府投资资金不到位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绝不让农民工兄弟流血流汗又流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46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财务总收入9607134.16元,较上年14031484.48元减4424350.32元,同比减31.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07134.16元,较上年14031484.48元减4424350.32元,同比减31.53%;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607134.16元,较上年14031484.48元减4424350.32元,同比减31.53%,其中:本年收入9607134.16元,较上年14031484.48元减4424350.32元,同比减31.53%,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07134.16元,较上年14031484.48元减4424350.32元,同比减31.53%,(本级财力9607134.1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预算总支出9607134.16元,较上年14031484.48元减4424350.32元,同比减31.5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607134.16元,其中:基本支出8937134.16元,较上年9679196.48元减742062.32元,同比减7.67%,占总支出的93.03%;项目支出670000.00元,较上年4352288.00元减3682288.00元,同比减84.61%,占总支出的6.97%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11001(行政运行)支出446294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2011050(事业运行)支出2982130.48.00元,主要反映单位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  

3.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支出6700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服制作、工伤认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802663.6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9221.16元,主要用于工勤人员、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支出。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969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费支出;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0335.6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费支出;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5019.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费支出;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25.4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伤保险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937134.16元,项目支出670000.00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243567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支出;  

230102津贴补贴423487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各项津贴补贴支出;  

330107绩效工资200391.4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支出;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2663.6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5917.7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9131.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346.6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工勤人员、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830201办公费113000.00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930215会议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费用支出;  

1030217公务接待费21000.00,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1130228工会经费113863.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会经费支出;  

1230239其他交通费用3066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1330305生活补助9672.0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 项目支出:  

130201办公费610000.00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230202培训费60000.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经费支出。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隆阳区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1000.00元,较上年60000.00元减39000.00元,同比减6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0元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1000.00元,较上年60000.00元减39000.00元,同比减6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0元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0元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安排。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20年用于保障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8937134.16元,较上年9679196.48元减742062.32元,减7.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8362999.16元,占基本支出的93.58%,较上年9028361.48665362.32元,同比减7.3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 商品和服务支出564463.00元,占基本支出的6.32%,较上年642015.00元减77552.00元,同比减12.0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及人头公用经费减少;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72.00元,占基本支出的0.11%,较上年8820.00852.00元,同比增9.66%,主要原因是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670000.00元,较上年4352288.00元减3682288.00元,同比减84.61%,其中:  

1.2020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工作经费40000.00元,较上年40000.00元增0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2.2020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经费60000.00元,较上年60000.00元增0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3.2020年工作服制作费工作经费400000.00元,较上年0元增400000.00元,同比增100%,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3号)文件精神,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抓好标准贯彻落实,逐步打造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柜台统一、着装统一的窗口服务品牌,窗口单位经办人员在履职期间应统一着工作服,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故此项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400000.00元;  

4.2020年工伤认定工作经费40000.00元,较上年40000.00元增0元,同比增0%,无增减变化;  

5.2020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130000.00元,较上年110000.00元增20000.00元,同比增18.18%,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量逐年增大,办案工作人员增加,相应工作经费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64463.00元,较上年642015.00元减77552.00元,同比减12.08%,占基本支出的6.3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20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元,政府性基金0元,其他资金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5,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67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2020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1  

0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  

0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3  

0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4  

0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5  

0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  

0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  

0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8  

0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  

10.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  

11.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  

12.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  

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3  

14.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4  

  

附件:  

点击下载2020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