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0-0611012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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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0-06-1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1200000
保山市隆阳区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 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机编〔2018〕3号),保山市隆阳区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全区森林公安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工作,惯例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警纪警规。
2. 贯彻执行森林、生态资源管理法律、法规,适时侦办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对案件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3.负责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参与处置涉林突发事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森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综合中队、政工监督室(警务督察中队)、警务保障中队、法制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及老营、杨柳、丙麻、蒲缥、国有林区、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太保山森林公园和瓦房8个派出所,共计14个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开展“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是严管队伍,严明纪律;二是开展岗位练兵;三是规范接处警,提升准确接警、快速反应、规范执法的能力;四是坚持深化公安体制改革工作;五是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把森林公安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过硬、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六是健全制度体系。废止不适应的制度,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的管理制度体系。
2.抓党建促队建:一是严格加强队伍党建工作;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抓实局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三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四是抓实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全局的重点工作跟进督察,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五是严格落实关爱民警制度;六是党建扶贫双推进。坚持党建引领,按照区委、政府扶贫工作总体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成果。
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正执法能力:一是规范执法;二是落实执法责任;三是推进侦查破案专业化建设,主动顺应新的发展态势,适应新的能力要求;四是强化刑侦手段,以管理体制调整为契机,加快与其他警种的业务融合、协作配合,提高侦查破案工作水平;五是强化犯罪情报研判手段;六是强化网上破案手段加强公安系统、信息综合运用平台等公安信息化成果的实战运用,用智能化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和打击犯罪精准性,补齐执法实战短板。
4.强化主业意识,抓实专项打击:一是强化主业意识,抓实专项打击;二是坚决打赢严打犯罪主动战;三是切实加强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四是做强基层警务工作;五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六是建立群防群治、警务协作机制;
七是做好涉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隆阳区森林公安局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隆阳区森林公安局部门财务总收入11,030,636.37元,较上年增218,511.94元,同比增2.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30,636.37元,较上年增218,511.94元,同比增2.02%;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隆阳区森林公安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30,636.37元,较上年增218,511.94元,同比增2.02%,其中:本年收入11,030,636.37元,较上年增218,511.94元,同比增2.02%,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30,636.37元,较上年增218,511.94元,同比增2.02%,(本级财力11,030,636.3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隆阳区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总支出11,030,636.37元,较上年增218,511.94元,同比增2.0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030,636.37元,其中:基本支出9,500,636.37元,较上年减113,516.35元,同比减1.18%,占总支出的86.13%;项目支出1,530,000.00元,较上年增332,028.29元,同比增27.72%,占总支出的13.87%。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40201行政运行6,284,605.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等日常运转支出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2040220执法办案1,070,0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森林公安局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提升警务保障水平方面等支出。
3.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095,812.00元,主要用于区级财政保障39名警务辅助人员的经费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9,606.72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及参公管理工勤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5.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08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工勤人员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48,793.14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和参公管理工勤人员基本医疗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6,850.1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参公管理的参公管理工勤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21.2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参公管理的参公管理工勤人员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9.2299901其他支出460,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文明单位荣誉保持期间奖励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500,636.37元,项目支出1,530,000.00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1,334,55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及参公管理工勤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3,824,592.00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及参公管理工勤人员津贴补贴;
(3)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9,606.72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及参公管理工勤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4)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1,149.14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及参公管理工勤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5)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4,494.18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及参公管理工勤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承担部分;
(6)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69.33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及参公管理工勤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7)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02,532.00元,主要用于区级财政全额保障39名警务辅助人员经费;
(8)30201办公费46,140.00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购买办公耗材等支出;
(9)30205水费12,00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各派出所水费支出;
(10)30206电费21,60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各派出所电费支出;
(11)30207邮电费14,46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各派出所固话及网络使用支出;
(12)30211差旅费2,8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因公出差产生的差旅费支出;
(14)30213维修(护)费30,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各派出所日常维修支出;
(15)30216培训费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在职人员警衔晋升、警务技能提高等培训支出;
(16)30217公务接待费3,0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来函审批开展的公务接待活动支出;
(17)30226劳务费133,49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及各派出所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支出;
(18)30228工会经费91,255.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应上缴至区级工会的拨缴经费;
(19)30229福利费2,006.00元,主要用于看望、慰问退休人员生病、身故等支出;
(20)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日常维护发生的燃油、修理等费用支出;
(21)30239其他交通费用339,6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22)30305生活补助32,388.00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人员的遗属补助支出;
2. 项目支出:
(1)30201办公费100,000.00,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案所需的日常运转开支;
(2)30207邮电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安专线等网络租赁使用开支;
(3)30211差旅费2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案人员办理案件需要开支的差旅费用;
(4)30216培训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年度提升执法质量等业务培训所需开支;
(5)30217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案件协查等警务协作开支;
(6)30224被装购置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警务人员被装开支;
(7)30227委托业务费2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理案件进行司法鉴定所需费用;
(8)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执法办案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9)30309奖励金4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2019年省级文明单位奖励。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隆阳区森林公安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23,000.00元,较上年减229,000.00元,同比减41.4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3,000.00元,较上年减7,000.00元,同比减3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及接待范围,费用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0,000.00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272,000.00元,同比减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310,000.00元,较上年增50,000.00元,同比增19.23%,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之后,我单位保留使用的执法执勤车辆仅为4辆,远远满足不了工作需求。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经局领导多次协调,我单位向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借入4辆车辆使用,除车辆保险费外,其余费用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随着车辆使用年限增长运行维护费用呈逐年上升趋势。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20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9,500,636.37元,较上年减113,516.35元,减1.18%,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纳入预算资金减少。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8,681,893.37元,占基本支出的91.38%,较上年减128,763.35元,同比减1.46%,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工伤等社会保障缴费单位有政策性调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先的20%下调至16%,故纳入预算资金相比去年减少;
2. 商品和服务支出786,355.00元,占基本支出的8.28%,较上年增13,855.00元,同比增1.79%,主要原因一是纳入经费核算的在职民警总人数较去年增加1人,公用经费预算增加9,500.00元;二是根据在职职工工资总额2%纳入预算的工会经费较去年增加4,355.00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388.00元,占基本支出的0.34%,较上年增1,422.00元,同比增4.59%,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有政策性调资。
(二)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530,000.00元,较上年增332,028.29元,同比增27.72%,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统一的工作安排,我单位在编制2019年预算项目时资金整体压缩30%;二是2020年隆阳区“平安林区建设”未安排预算资金;三是2020年省级文明单位奖金较2019年金额有所增加。其中:
1. 2020年政法机关保障公安专项业务经费1,070,000.00元,较上年增510,000元,同比增91.07%,主要原因是在编制2019年预算项目时,根据统一的工作安排各单位项目预算资金整体压缩30%,导致2019年预算实际安排资金较2020年减少560,000.00元。
2.2020年省级文明单位奖金460,000.00元,较上年增22,028.29元,同比增4.79%,主要原因是编制2020年省级文明单位奖金预算是依据2019年12月在职、退休人员工资花名册中应发工资项,2019年该项目资金测算是依据2018年12月在职、退休人员工资花名册中应发工资项目核算,期间个人工资待遇发生政策性调资。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856,355.00元,较上年增623,855.00元,同比增50.62%,占基本支出的19.54%,主要原因主要是2020年预算未安排资本性支出,项目资金全部分配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当中。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20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元,政府性基金0元,其他资金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隆阳区森林公安局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53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53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0年隆阳区森林公安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1
0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
0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3
0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4
0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5
0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
0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
0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8
0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
10.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
11.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
12.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
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3
14.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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