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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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0-0605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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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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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3300000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71号),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是:  

1.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 承担全区城镇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指导及监督管理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3. 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4. 承担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标准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或参与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 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的职责。  

6. 承担全区建筑业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全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实施全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的职责。负责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建筑工程防雷监督管理工作。  

7. 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8. 承担全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或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震后恢复重建工作。监督执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  

9. 承担全区城建档案管理的职责。负责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10. 承担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支路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修缮、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改造的职责。  

11. 承担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  

12. 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45号)保山市隆阳区城建档案馆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收集和保管辖区范围内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及有关资料。整理、鉴定、修复和汇编已收集、保管的现有城建档案。积极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城建档案的提供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15.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组织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申报、审核、拨付和监督实施。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化建设、统计和报送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核、配租、租赁补贴发放、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销售价格测算报送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16. 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的区级职能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及构配件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负责区级职能职责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注册、安全报监备案工作。负责区级职能职责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区级职能职责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并督促规范其相关行为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住房保障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抗震防震股城建档案股,共计12股室。下设单位3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继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一是有序实施新增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遵循房子是有寿命的客观规律,及时对接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开展新识别4类重点对象房屋等级认定、改造、验收等工作。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协调区财政、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向农村危房改造倾斜,补齐2019年项目欠账。三是完善系统数据信息。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录入要求,对系统内数据进行核查,及时更正错误信息,确保纸质档案与系统数据统一闭合。四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对全区4类重点对象住房开展回头看工作,再次核实农户安全住房保障情况,确保4类重点对象安全住房户户达标。  

2. 持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配租、退租等日常管理工作,拟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信用管理及失信惩戒制度实施方案,对多次拒绝违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住户进行惩戒,以保证公共租赁住房能够公平公正保障真正住房困难群众生活。二是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改、扩、翻项目,在开展项目好前期工作的同时,同步积极对接各乡镇街道、社区做好群众工作,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开工。三是做好合同到期承租对象的续租工作,根据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继续续租,不符合的对象要求其腾退所承租的房屋。  

3. 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制定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责任分解方案,深入挂钩企业协调对接固定资产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努力完成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重点前期项目统计、其它统计上报工作,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4. 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一是市政设施方面。继续加强城市市政设施养护、维护工作,认真排查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维修力度,进一步加强补坑、掘路修复、防汛排水等日常养护、维修工作。二是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优化完善财税、用地、投融资等体制机制,对财政补贴、用地保障、人员保障、管理服务等予以优先保障,进一步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做好城市规划和项目安排,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三是污水垃圾方面。严格按照《隆阳区垃圾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隆政办发〔2018114号)、《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隆办发〔2018139号)等既定工作目标任务,督促各乡镇(街道)完成2020年既定污水、垃圾治理项目。  

5. 全面融入现代化大城市建设。配合市级建成开放万亩青华海湿地,配合施甸、昌宁、腾冲、龙陵建成城市公园园中园,配合市级全面建成青阳南路和沙堡路,积极配合拱北路、腾冲路、有轨电车等城市主干线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下设3事业单位,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保山市隆阳区城建档案馆(财务核算并入局本级)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76人。在职实有9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财务总收入21,064,814.34元,较上年增3,959,027.68元,同比增23.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64814.34元,较上年增3,959,027.68元,同比增23.00%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上年结转收入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064,814.34元,较上年增3,959,027.68元,同比增23.00%,其中本年收入21,064,814.34元,较上年增3,959,027.68元,同比增23.00%,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64,814.34元,较上年增3,959,027.68元,同比增23.00%,(本级财力21,064,814.34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总支出21,064,814.34元,较上年增3,959,027.68元,同比增23.0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064,814.34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7,662.34元,较上年减288,124.32元,同比减2.37%占总支出的56.29%项目支出9,207,152.00元,较上年增4,247,152.00元,同比增85.63%占总支出的43.71%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5,091.2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2.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71.6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单位缴支出  

3.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6,957.5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支出;  

4.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60,226.5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纳的支出;  

5.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84,217.0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支出;  

6.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05.4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7. 2120101行政运行3,070,568.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8.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97,812.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工作日常公用经费560,000.00元;2019年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237,812.00元;  

9.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5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支出;  

10.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689,286.4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11. 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730,000.00元,主要用于青华湖(西湖)水体修复景观改造项目尾款;  

12.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179,340.00元,主要用于2015年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项目贷款1200万元贴息的支出  

13. 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2,252,203.9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14.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52,434.5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21,064,814.34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7,662.34,项目支出9,207,152.00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3,718,76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5,025,15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津贴补贴  

(3)30107绩效工资415,928.5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5,091.2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8,172.0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支出;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3,229.0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支出;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677.1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大病保险;  

(8)30201办公费48,600.0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办公费  

(9)302053,000.0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  

(10)30206电费16,600.0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  

(11)30207电费6,000.0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电费  

(12)30211差旅费35,800.0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差旅费  

(13)30216培训3,000.0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培训  

(14)30217公务接待费19,000.0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公务接待费  

(15)30226劳务20,000.0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劳务;  

(16)30228工会经费149,990.0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局机关工会工会活动  

(17)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00.00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30239其他交通费用207,6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  

(19)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6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30305生活补助53,054.4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48,254.40元,护理费4,800.00元;  

2. 项目支出:

130201办公费10,000.00,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办公支出;  

230202印刷费70,000.00,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办公支出;  

330211差旅100,000.00,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办公支出;  

430215会议费20,000.00,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办公支出;  

530226劳务费110,000.00,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办公支出;  

630227委托业务费3,730,000.00,主要用于保山启迪永昌投资有限公司青华湖(西湖)水体修复景观改造项目技术服务支出;  

7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0,000.00,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办公支出;  

8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340.00,主要用于支付保山市永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度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贷款利息179340元及农村危房改造办公支出150000元;  

930305生活补助1,237,812.00,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  

1031006大型修缮3,500,000.00,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3,400.00元,较上年5,400.00元,同比19.2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9,000.00元,较上年减3,000.00元,同比减13.6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3,00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00.00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2019年及2020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车运行维护费14,400.00元,较上年增8,400.00元,同比增140%,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20年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1,857,662.34元,较上年288,124.322.37%主要原因是2019年初预算包含机关单位政府绩效奖励、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支出预算数2020年初预算减少了机关单位政府绩效奖励、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支出预算数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11,253,017.94元,占基本支出的94.90%较上年减262,428.72元,同比减2.28%主要原因是2019年初预算包含机关单位政府绩效奖励、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支出预算数2020年初预算减少了机关单位政府绩效奖励、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支出预算数  

2. 商品和服务支出551,59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65%较上年减966.00元,同比减17.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人员,故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数减少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054.40元,占基本支出的0.45%较上年减24,729.60元,同比减31.79%主要原因是根据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通知(隆人社〔201971险字97号),我单位死亡职工遗属有3人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超过遗属补助标准被取消,遗属补助人数从8人减少到5人。  

(二)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9,207,152.00元,较上年增4,247,152.00元,同比增85.6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青华湖(西湖)水体修复景观改造尾款和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其中:  

1. 2020青华湖(西湖)水体修复景观改造尾款项目经费3,730,000.00元,较上年增3,730,000.0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青华湖(西湖)水体修复景观改造项目20176月完工,20186月竣工决算,决算价18,230,000.00元,截至20191231日已支付14,500,000.00元,尾款3,730,000.00纳入本年预算  

2. 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工作经费560,00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本年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工作经费项目内容较上年无变化  

3. 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237,812.00元,较上年增1,237,812.0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1)在隆阳区板桥镇、丙麻乡、汉庄镇、河图街道、金鸡乡、蒲缥镇、潞江镇、芒宽乡、水寨乡、瓦渡乡、瓦房乡、瓦马乡、瓦窑镇、西邑乡、杨柳乡、辛街乡、永盛街道17个乡镇(街道)实施危房改造534户,覆盖农户5341986人。(2)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贴息贷款,解决农户建房的后顾之忧,使农户居住危房变安全住房,让百姓安居乐业  

4. 2020年市政道路日常维护专项资金3,500,00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本年市政道路日常维护专项资项目内容较上年无变化  

5.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本息专项资金179,340.00元,较上年660.00元,同比0.37%,主要原因是本年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本息专项资金项目内容较上年无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65,235.00元,较上年减52,340.00元,同比减12.53%,占基本支出的6.3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事业人员划转24人,故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数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20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3,730,000.0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3,730,000.00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3,730,000.00元,政府性基0元,其他资金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9,207,152.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9,207,152.00元,编制绩效指标15个。2020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1  

0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  

0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3  

0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4  

0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5  

0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  

0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  

0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8  

0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  

10.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  

11.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  

12.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  

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3  

14.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4  

  

附件:点击下载2020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4张)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