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引号
01525702-8/20200605-0001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6-0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2400000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8号),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以及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3.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及其他工作,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4.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推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文本使用,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企业及拍卖行为。

5. 负责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建立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为重点的信用体系。指导市场主体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履行年报及公示义务。负责确定公示企业抽查名单,组织做出异常经营名录的移入、移出决定,并向社会公示。受理、核查并处理公示信息的举报案件。责令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依法履行公示义务,并将上述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示信息的查询。负责开展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和其他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

6. 负责网络市场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负责统计和管理辖区网络经营主体的详细数据信息。负责研究建设网络诚信机制,推动地方网络经济健康发展。负责开展网络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网络消费维权。

7. 负责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推动实施广告发展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含网络媒体广告)。组织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8. 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内的申诉、举报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隆阳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9.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贯彻实施质量发展及质量强区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品牌发展战略、年度质量报告工作。

10.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和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工作,按权限实施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统计分析、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1.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督促检查辖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考核评价。承担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辖区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13.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

14.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化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依法推行国家、省、市、区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作。

15. 依法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运营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商标、专利执法。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监督管理。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 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协助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19. 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20. 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对化妆品行业实行规范管理,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

21. 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22.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3. 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地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食品药品投诉、质量监督举报、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遵循审慎包容的原则,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4. 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5)与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6)与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食盐专营工作。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7)与保山市隆阳区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由保山市隆阳区商务局负责,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行为监管由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两局在各自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加强衔接、配合。

8)与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商品和服务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收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负责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指导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的拟订、价格运行分析、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调整区管收费标准和项目、协调重大价格及收费争议等方面的工作。

9)与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燃气经营资质审批,城镇燃气企业、门站运营监督管理。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内的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市场主体服务股、企业监督管理股(非公党建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及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行政执法大队,共计17个股室。在各乡镇下设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围绕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四大环境

1)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持续简政放权,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全面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全区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持续拓容扩面,推进全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持续利企便民,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和营业执照自助打印,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和企业注册一次不用跑。强化小个专党建工作,加强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全面完成作为主管部门的协会脱钩改革。

2)营造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不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2019年底前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直销监管,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不断加强价格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市场的价格监管,加大粮、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医疗服务、教育及电力等行业价格收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重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为。不断加强网络和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消费者投诉多的热点行业和网络集中促销时间节点为重点,加强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监测监管;持续开展网络订餐和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监管,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重点市场监管执法。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服务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加大打击走私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双打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力度,加大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力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完善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制度,扩大公示社会影响力。督促各类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并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监督经营者全面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强化消费提示警示和行政约谈,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强化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覆盖面;组织好“3·15”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集中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消费氛围。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拓展12315电话平台的功能,推进电话热线与互联网平台数据整合,强化数据分析和定期发布,完善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鼓励通过诉调对接、人民调解等方式解决消费纠纷。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扩大12315“五进一会两站覆盖面,进一步畅通农村地区消费维权渠道,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部门协作、社会监督为一体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环境持续改善。

4)营造协同高效的监管环境。强化协同监管。认真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进政府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统筹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和外商投资企业多报合一改革工作。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实现应归尽归;加大僵尸企业和个体死户清理力度,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依法监管。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厘清事权。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制度清理。认真落实《保山市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加快整合基层监管执法队伍,理顺监管执法职责。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坚持依法监管和对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创新发展。强化智慧监管。围绕数字保山建设,充分发挥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作用,不断提升市场监管信息化服务能力。

2. 围绕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严守四大防线

5)严守食品安全防线。推动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压实各级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力度,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全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达每千人4批次。聚焦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等大宗食品及地方特色食品,持续加大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的风险分析和防控力度,实现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紧盯2%背后反映出的问题和监管任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管理制度。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到90%以上,保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确保2020年底70%以上的获证食品销售经营者实现分级动态管理并公示。深入开展普洱茶和过桥米线放心消费行动,深化保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蜂产品及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100%全覆盖;上半年,全区A级以上景区、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游客集中区域餐饮服务单位网络明厨亮灶”100%全覆盖。认真落实《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6)严守药品安全防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强化风险排查,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提升药品监管质量及效率。持续加强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管。推动医疗器械注册人试点制度落实,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和美容美发机构监督检查。

7)严守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加强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技术帮扶,督促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开展天然气管道专项治理,摸清底数,督促管道使用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管线巡查维护。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维保质量抽查,加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进一步提升电梯使用管理水平,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抓好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加强公路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8)严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强化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推动建立行业和区域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机制。落实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聚焦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消费品,紧盯生产许可发证的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烟花爆竹、车用柴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

3.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两大战略

9)持续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切实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实施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切实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扎实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切实强化标准引领,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紧扣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要求,加大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切实筑牢计量技术基础,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自我声明制度;继续推动落实民用三表轮换制度;年内完成全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切实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工作,扎实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目录内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的自我声明评价;加强有机产品认证服务,全力配合做好茶产业全链条有机体系建设。严格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开展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整治。按照安排部署,稳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

10)持续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强知识产权统筹谋划,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强市、强区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抓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认定、贯标、导航等工作;加大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全面推动保山地理标志运用工程项目建设,服务绿色食品牌高质量发展。

4. 围绕民生保障,开展六大行动

11)开展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等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深刻汲取勐海县“11.09”事件教训,集中力量开展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突出抓好散装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不断规范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行为,白酒小作坊100%进行普查建档,切实防范化解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

12)开展地方特色食品放心消费行动。以群众喜爱的特色食品为重点,创新监管方式,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隆阳地方特色食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

13)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以中药材、中药饮片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切滥制等非法加工、变相生产中药饮片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14)开展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围绕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以及投诉较集中的工业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范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15)开展公用事业及民生领域收费整治行动。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减轻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

16)开展促进地理标志运用行动。以茶叶、咖啡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5.围绕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7)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做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考察保山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对保山工作、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个整体,一体学习贯彻,一体推进落实,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8)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长效机制,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市场监管部门党的建设质量。深化问题整改,持续抓好专项整治、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落实。

19)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梳理廉政风险,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制度执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持续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切实做到三个表率。

20)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监管能力。持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履职本领,克服本领恐慌,培养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市场监管铁军。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积极营造团结和谐、严肃活泼、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1人,其中:行政编制136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4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8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87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总收入25051621.45元,较上年增1411907.77元,同比增5.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51621.45元,较上年增1411907.77元,同比增5.97%;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其他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上年结转收入862420.63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25051621.45元,较上年增1411907.77元,同比增5.97%,其中:本年收入25051621.45元,较上年增1411907.77元,同比增5.97%,上年结转收入862420.6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51621.45元,较上年增1411907.77元,同比增5.97%,(本级财力23751621.45元,专项收入130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总支出25051621.45元,较上年增1411907.77元,同比增5.97%。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051621.45元,其中:基本支出23751621.45元,较上年增781907.77元,同比增3.4%,占总支出的94.81%;项目支出1300000.00元,较上年增630000.00元,同比增94.03%,占总支出的5.19%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基本支出:

1. 2013801行政运行18059635.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 2013350事业运行990222.8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3.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12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辅助人员及百思特企业改制政府安置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9188.00元,主要用于2名离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5.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4348.80元,主要用于全局所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04.69元,主要用于全局所有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7.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47296.94元,主要用于全局所有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6977.69元,主要用于全局所有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9.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98973.16元,主要用于全局所有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全局所有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项目支出:

1. 2013801行政运行市场监管部门制服经费630000.00元,主要用于机构改革后,我局执法人员制服购买支出;

2. 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打击传销工作专项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3. 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注册登记专项工作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注册登记专项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费等支出;

4. 2013810质量基础质量强区工作专项经费280000.00元,主要用于质量强区专项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3751621.45元,项目支出1300000.00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575424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1114194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各类津贴补贴;

330107绩效工资64542.8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绩效工资;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24348.8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85266.6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7981.1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979.0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

8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12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辅助人员及百思特企业改制政府安置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930201办公费97200.00元,主要用于各类办公耗材如笔墨纸张等费用支出;

1030205水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各办公区水费支出;

1130206电费31600.00元,主要用于各办公区电费支出;

1230207邮电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各办公区邮电费支出;

1330211差旅费76800.00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出差的费用支出;

1430217接待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的费用支出;

1530226劳务费10400.00元,主要用于各类临时聘用的劳务费用支出;

1630228工会经费294003.00元,主要用于拨缴全局在职工会会员的年度工会经费支出;

17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年度的加油、维修、保险、检审等费用支出;

18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12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的年度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19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病住院慰问等费用支出;

2030301离休费229188.00元,主要用于2名离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2130305生活补助87132.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2. 项目支出:

130201办公费14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注册登记专项工作、质量强区专项工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产生的办公用品支出;

230202印刷费15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注册登记专项工作、质量强区专项工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产生的印刷费支出;

330211差旅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注册登记专项工作、质量强区专项工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产生的差旅费支出;

430215会议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注册登记专项工作、质量强区专项工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产生的会议费支出;

530216培训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注册登记专项工作、质量强区专项工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产生的培训费支出;

630224被装购置费630000.00,主要用于机构改革后,我局执法人员制服购买支出;

730226劳务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注册登记专项工作、质量强区专项工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产生的劳务费支出;

830227委托业务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注册登记专项工作、质量强区专项工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产生的委托业务费支出;

9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注册登记专项工作、质量强区专项工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产生的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0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注册登记专项工作、质量强区专项工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产生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31002办公设备购置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注册登记专项工作、质量强区专项工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产生的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40000.00元,较上年增185000.00元,同比增336.3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的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较上年减30000.00元,同比减75%,主要原因是单位更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000.00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的预算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230000.00元,较上年增215000元,同比增1433.33%,主要原因是上年单位执法执勤车辆10辆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未在预算批复中进行反映,今年预算批复了单位10辆执法执勤车辆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20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23751621.45元,较上年增781907.77元,增3.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费用的增加。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21433298.45元,占基本支出的90.24%,较上年增529685.77元,同比增2.5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费用的增加;

2. 商品和服务支2002003.00元,占基本支出的8.43%,较上年增277902.00元,同比增16.1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增加;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32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33%,较上年减25680元,同比减7.5%,主要原因是部分遗属病逝,遗属生活补助预算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0年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项目支出1300000.00元,较上年增630000.00元,同比增94.03%,主要原因是增加市场监管部门制服经费630000.00元。其中:

1. 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制服项目经费630000.00元,较上年增630000.00元,同比增%,主要原因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后,拟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制作市场监管部门制服,所以本年度申请财政预算安排专项制服经费630000.00元;

2. 2020年打击传销工作项目经费4000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本项目较上年项目内容无新增;

3. 2020年注册登记工作项目经费35000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本项目较上年项目内容无新增;

4. 2020年质量强区工作项目经费28000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主要原因是本项目较上年项目内容无新增。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002003.00元,较上年增277902.00元,同比增16.12%,占基本支出的8.43%,主要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20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630000.00元,其中:货物类630000.0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63000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其他资金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13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0年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1

0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

0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3

0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4

0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5

0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

0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

0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8

0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

10.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

11.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

12.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

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3

14.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4


附件:

点击下载2020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4张)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