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19-091204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是:一是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在区政府的,在省、市残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展隆阳区残疾人事业。二是听取残疾人意见,掌握残疾人状况,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 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三是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四是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五是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六是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和计划,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七是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八是核发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九是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康复股和教育就业股。下设1个股所级单位: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残疾人康复工作。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落实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让更多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开展0-6岁肢体和智力障碍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及盲人定向行走、听力言语功能训练、精神病免费住院和免费服药救助、辅助器具适配等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2.残疾人教育工作。一是实施扶残助学项目,落实好“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交通银行“通向明天”残疾人助学项目,帮助残疾人大学生、高中生顺利入学。对当年考取大学的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二是做好区特殊教育学校、保山市关爱学校就读的隆阳籍残疾学生的帮扶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
3.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一是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二是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和残疾人就业的劳动执法监察力度。三是加大残疾人创业帮扶力度。在巩固以往残疾人创业帮扶的基础上,实施“助残就业同奔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充分发挥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
4、做好残疾人各项民生事业。一是加大残疾扶贫帮扶力度,做好政策性残疾人兜底救助工作;二是执行好贫困残疾人困难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三是结合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好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非重度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医疗、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四是继续实施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与资金发放工作。五是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5.加强《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根据中残联《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行二代证办理、换证工作。
6.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利。
7.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积极投稿和提供新闻线索支持《心系残疾人》广播专题直播节目和《保山日报》月末专版和参与录制《公益987》残疾人电台直播节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残疾人创业典型,不断拓展残疾人事业宣传深度广度。
8.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依托文化体育、教育等部门资源,建立区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加强青少年残疾人艺术人才培养和残疾人运动员的培训,力争为国家输送优秀文艺、体育苗子。
9.按照上级残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工作。
10.完成其他工作。积极做好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其它临时性工作,完成省、市残联安排的其他残疾人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447,319.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7,319.3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84,202.10元,减少8.16%,主要原因分析: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收入3,580.20元;
2.行政运行资金,增加收入486,427.26元;
3.残疾人康复资金,增加收入328,600.00元;
4.残疾人就业与扶贫资金,增加收入235,200.00元;
5.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减少收入1,775,218.56元;
6.住房补贴资金,减少收入391.00元;
7.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增加收入100,000.00元;
8.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增加收入137,6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7,354,295.68元。其中:基本支出1,856,837.86元,占总支出的25.25%;项目支出5,497,457.82元,占总支出的74.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408,545.50元,增长48.70%,主要原分析: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支出3,580.20元;
2.行政运行资金,增加支出486,427.26元;
3.残疾人康复资金,增加支出551,221.00元;
4.残疾人就业与扶贫资金,增加支出235,200.00元;
5.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增加支出566,032.04元;
6.住房补贴资金,减少支出391.00元;
7.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减少支出23,020.00元;
8.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增加支出589,496.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6,837.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4,616.46元,增长37.32%。主要原因分析: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支出3,580.20元;
2.行政运行资金,增加支出486,427.26元;
3.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增加支出15,000.00元
3.住房补贴资金,减少支出391.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54%,人均支出135,2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46%,人均支出71,1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97,457.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03,929.04元,增长52.98%,主要原因分析:
1.残疾人康复资金,增加支出551,221.00元;
2.残疾人就业与扶贫资金,增加支出235,200.00元;
3.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增加支出551,032.04元;
4.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减少支出23,020.00元;
5.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增加支出589,49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2,209.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65%。与上年对比增加1,842,069.50元,增长19.44%,主要原因分析: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增加支出3,580.20元;
2.行政运行资金,增加支出486,427.26元;
3.残疾人康复资金,增加支出551,221.00元;
4.残疾人就业与扶贫资金,增加支出235,200.00元;
5.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增加支出566,032.04元;
6.住房补贴资金,减少支出391.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67,17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130,158.60元,行政运行资金1,706,640.26元,残疾人康复资金666,328.00元,残疾人就业与扶贫资金522,400元,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主要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3,341,643.8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房改补贴资金5039.00元(在职人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3,999.73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577.73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2.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时本单位无车辆,在本年度省残联配备隆阳区残疾人流动服务车(特种用车)1辆,同时报经区政府同意增加公用车编制1辆,并在预算调整时安排了车辆购置税、落实户及车辆运行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2,854.73元,增长3,74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1,577.73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77.00元,增长111.5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时本单位无车辆,在本年度省残联配备隆阳区残疾人流动服务车(特种用车)1辆,同时报经区政府同意增加公用车编制1辆,并在预算调整时安排了车辆购置税、落实户及车辆运行经费;二是本年支出的公务接待费包含了财政预算追加的用于整改残保金专项审计归还原资金渠道上年支出的公务接待费1,145.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577.73元,占94.50%;公务接待费支出2,422.00元,占5.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577.7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166.73元,购置车辆1辆。在本年度省残联配备隆阳区残疾人流动服务车(特种用车)1辆,同时报经区政府同意增加公用车编制1辆,并在预算调整时安排了车辆购置税、落实户及车辆运行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6,411.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与扶贫、信访维权以及开展残疾评定办理残疾人证等残疾人服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2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残联调研智能残疾人证试点工作及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等工作,产生的接待4批次及36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 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9,829.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3,838.26元,增长196.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2018年的残保金专项审计工作情况在预算调整中增加了本级残疾人专项业务工作经费533,797.26元;二是2018年省级配备残疾人流动服务车1辆,经区公车办批准增加车辆编制1辆,在预算调整中增加了车辆运行经费20,000.00元;三是与上年相比减少了残疾人代表大会会议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公务业务经费129,959.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单位日常办公经费101,954.69元;
2.水费253.80元;
3.电费1,723.68元;
4.邮电费4725.13元;
5.差旅费55,863.17元;
6.培训费2,120元;
7.公务接待费2,422.00元;
8.劳务费(临时工工资)370214.79元;
9.工会经费16,082.00元;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
11.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54,750.00元;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00.00元;
13.办公设备购置费5,5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6,627,577.72元,其中,流动资产4,492,325.99元,固定资产2,135,251.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34,854.5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26,379.26元,固定资产增加191524.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627,577.72
| 4,492,325.99
| 2,135,251.73
| 1,562,238.00
| 171,666.73
|
| 401,347.00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5,80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507.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9,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5,80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2018年残疾人康复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残疾人康复项目主要包括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基本康复服务,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残疾人文化康复体育进家庭关爱服务及智能残疾人证试点工作等。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8年残疾人康复项目,由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康复股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制定年初康复工作计划,根据残疾人动态更新和康复需求调查,优先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康复服务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精神病防治等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区残联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广泛开展残疾人辅具适配、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精神病防治康复等项目,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服务范围。一是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率大幅提高。结合残疾人动态更新调查情况和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结果,通过向上争取项目、自主采购等方式,为1257名残疾人免费配发了辅助器具,辅具适配人数从2017年的233例增加到1257例,增加了5倍。其中:轮椅296辆,助听器338台,安装假肢134例,配发护理床、拐杖、手杖、助行器、坐便椅,盲杖,洗浴椅等489件),为贫困残疾人生活和出行提供了方便。二是引入社会公益力量,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治力度。全年共开展残疾儿童筛查4次,筛查残疾儿童274人,并先后两次通过“集善扶贫健康行·三星爱之光”项目和“重塑未来孙楠基金会项目”,帮助33名视力残疾儿童进行免费手术和康复治疗,帮助22名肢体残疾青少年进行免费矫治手术,切实帮助贫困残疾儿童及青少年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得到了康复的机会。三是扎实推进残疾人康复训练。组织了57名0-6岁残疾儿童在保山安利医院进行免费康复训练,组织6名16-40岁截瘫残疾人开展了功能康复训练,组织了3名残疾儿童在保山关爱学校开展为期8个月的聋儿语训,输送12名听力残疾儿童参加省级人工耳蜗手术或康复训练项目,全年共为72名残疾儿童提供了康复训练。四是不断扩大残疾人康复救助覆盖面。通过乡镇调查,全年共为927名残疾人发放康复救助。其中精神病服药补助948名,精神病住院补助14人,辅助器具安装补助12人,假肢安装补助3人。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社〔2018〕38、1253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的通知》(隆财社〔2018〕848号)和《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残疾人事业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隆财社〔2018〕915号)文件,安排2018年中央省级残疾人康复项目安排经费3,007,214.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执行率为54.82%。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中央省级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3,007,214.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中央省级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执行率低,仅为54.82%。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以前年度中央省康复项目资金在三、四季度下达较晚,造成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较大,当年项目资金支出压力大;二是由于残疾人假肢安装、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跨年度实施,造成项目资金无法支付。下一步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残疾人康复项目工作力度,做好残疾人动态更新和康复需求调查的精准度,扩大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面;二是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三是多渠道加大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残疾人对政策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事业的社会氛围。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本单位无此事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此事项。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2018年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项目主要包括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教育资助、残疾人就业指导与推荐服务、残疾人扶贫解困、残疾人动态更新调查等工作。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8年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由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股根据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以及省市残联下达的任务,制定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项目工作实施进度和责任,稳步推进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的实施。切实开展好残疾人教育、残疾人就业培训、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以及残疾人扶贫解困等。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残疾人教育工作。一是配合区教育局及市区特教学校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和招生工作;二是对隆阳籍就读市关爱学校、区特殊教育学校的173名残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400元的生活费补助;三是对2018年考取大中专院校的88名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按照中专1,000.00元、专科2,000.00元、本科4,000.00元的标准给予助学补助,基本实现了应补尽补;四是切实落实好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36名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发放助学补助。
2、圆满完成残疾人培训工作任务。2018年上级下达残疾人培训任务为954人,其中建档立卡300人。全年完成残疾人培训1189人,其中建档立卡463人,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一是因地制宜培训一批。结合金鸡乡人居环境提升和万亩农业观光示范园区建设,3月初在金鸡乡黄毛村举办了一期残疾人家政保洁和园林绿化技能培训班,培训残疾人32人,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后有2名残疾人跟随培训机构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其余人员结合实际参加村里的道路保洁、园林绿化、果木种植等工作;二是技能提升培训一批。通过公开招投标,与石林彝族自治县石金职业培训学校签订了545人的培训项目合同,分别在瓦渡、丙麻、辛街、瓦房、杨柳、瓦窑等16个乡镇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其中培训建档立卡307人,投入资金53.96万元;三是产业带动培训一批。依托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在瓦马、西邑、潞江、芒宽的四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种植和养殖培训,共培训残疾人168人,其中建档立卡残疾人143人,投入经费7.96万元;四是定岗培训就业一批。依托保山工贸园区企业开展了2期定岗培训,培训残疾人57名,培训后有32名进入企业上班。投入经费2.05万元。四是瞄准市场商机培训一批。结合当前市场收益较好的美甲行业,2018年10月30-11月13日,区残联组织了一期残疾人美甲培训班,培训残疾学员20人,投入培训经费4万元。通过课程实操、社会实践、创业市场问卷调查、举办就业推荐会等方式,将提升培训效果和学员就业有机融合,确保了残疾人学习有门、创业有路。通过14天的培训,共推荐到美甲店就业2人,自主创业4人,继续参加提升学习14人,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3.就业工作稳步推进。一是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与保山市工贸园区、区人社局联合举办了两期残疾人定向招聘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80余个,共有135名残疾人参加了招聘,达成初步就业意向69人。同时在中柏韩美建立残疾人就业示范点1个,将残疾人定岗培训引向常态化,成功帮助12名残疾人实现就业。二是按时完成了“助盲脱贫”盲人按摩形象店规范化建设任务。按照“四个统一”标准,对新增的4个盲人按摩形象店进行了升级改造,组织开展盲人按摩店创业培训和就业推荐会,成功推荐9名盲人到按摩店务工;三是认真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云财非税﹝2017﹞32号)规定,协助区财政、区地税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2018年共审核用人单位63家,按比例安置残疾人129人。四是切实做好2018年应届高校残疾毕业生的就业工作。2018年我区应届高校残疾毕业生23人,通过就业推荐和网站信息招聘,共为20名残疾毕业生推荐工作,目前已就业17人,就业率达到85%;五是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取好成绩。6月11日-13日,由保山市残联、市社局主办,保山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承办的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在保山学院举行,隆阳区选送的39名残疾人选手参加了包括计算机与电子工程、工艺美术、服装、手工制作和生活服务5个大类20个项目的比赛。我区分别获得13个项目的第一名,10个项目的第二名,9个项目的第三名,并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在7月份举办的第六届云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又再次夺得2个第一名、5个第二名、1个第三名的好成绩。六是多措并举,不断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依托村级农家书屋的建立,聘用17名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按照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在社区调整划分后,保留聘用了20名残疾人担任社区专职委员,推荐5名残疾人到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就业,全年通过培训,共帮助361人残疾人新增就业。
4.扶贫解困工作。
——稳定残疾人产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区残联将“一户多残”家庭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通过自主申报、乡镇审核、残联终审、社会公示四个环节,给予53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每户3000元的产业扶持资金,有效解决了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缺乏资金的问题。同时建立了1个残疾人电商创业示范点和5个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共帮助25名残疾人实现就业,辐射带动150名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依托合作社全面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对11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设施改造,其中建档立卡户9家;切实落实好各项惠残政策,联合区民政局开展了三次残疾人“两项补贴”清理及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未纳入人员进行了增补,对死亡人员进行了停发,目前有6813人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7426人残疾人困难享受生活补贴,进一步保障了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基本实现了实补尽补。
——做好残疾人家庭困难帮扶和临时救助工作。全年发放重度贫困残疾人评定补贴198人,发放残疾人医疗救助79人。对家庭生活困难的45名(户)残疾人进行临时救助,救助资金9.86万元;为150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助,补助资金3.9万元;对需要法律援助的14名残疾人给予免费法律援助。2018年春节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676户(人),发放慰问金17.29万元,发放物资折价2.37万元。
——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做好残疾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和缴费补助工作。2018年共帮助5669名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发放参保补助22.67万元。同时督促乡镇严格落实残疾人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省财政按照每人200元的档次进行全额缴纳,非重度的智力、精神残疾人,由区财政按100元的最低档次全额代缴,其它三、四级残疾人由区财政按照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推动部门政策的有效落实,全年共帮助2.1万名残疾人实现了参保。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社〔2018〕38、1253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隆财社〔2018〕635号)文件和《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残疾人保障金的通知》(隆财社〔2018〕638号)文件,安排2018年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资金5,576,743.82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资金执行率为61.88%。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资金3,774,143.82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6.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资金执行率为61.88%,实际执行率为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中央省级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预算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二是在区级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为58.31%,实际已全部执行完毕,具体原因是2014年11月和2017年6月上划市联残疾人托养中心征地费2,325,000.00元,至今征地仍未结束,无列支相关单据和土地证权属证明,在编制2018年部门决算时反应为预付款项,在年终决算中应为结转结余,反映为未执行项目资金。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4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本单位无此事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此事项。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2018年中央省级其他残疾人事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信访解困)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是国家燃油税费改革后,针对肢体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残疾人信访解困工作是按时按要求完成同级信访部门及上级残联交办信访案件,化解残疾人信访问题、解决残疾人临时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8年其他残疾人事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信访解困)项目,由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完成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150人项目资料申报、收集。残疾人信访解困主要是按时按要求完成同级信访部门及上级残联交办信访案件,化解残疾人信访问题、解决残疾人临时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认真实施好2018年其他残疾人事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信访解困)项目,做好残疾人家庭困难帮扶和临时救助工作。全年为150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助;对家庭生活困难的45名(户)残疾人进行临时救助;对需要法律援助的14名残疾人给予免费法律援助。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社〔2018〕38、1253号)和《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残疾人事业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隆财社〔2018〕915号)文件,安排2018年中央省级其他残疾人事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信访解困)项目安排经费749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中央省级其他残疾人事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信访解困)项目资金74,9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7.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无此事项。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本单位无此事项。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此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残疾人联合成立于1989年,是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是经区政府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与扶贫、社会保障、宣传文化、信访维权等各项业务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区残联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在区政府计划中单列户头,与各乡镇街道建立业务关系。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地方移民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二是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逐步保障移民项目业务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应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申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收入5,447,319.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7,319.3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4,295.68元,其中基本支出1,856,837.86元,项目支出5,497,457.82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9,181,257.82元,其中:残疾人康复项目经费3,007,214.00元; 残疾人就业与扶贫6,099,143.82元; 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经费74,900.00元。项目资金实际实施了5497457.82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落实残疾人康复、就业与扶贫及其他残疾人事业项目为重点;以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主线;以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与扶贫、社会保障、宣传文化、信访维权等各项业务活动为着力点,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残疾人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跨越。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残联的帮助指导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配合支持下,区残联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等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①残疾人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区残联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广泛开展残疾人辅具适配、0-6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人工耳蜗安装、聋儿语训、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等项目,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服务范围。一是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率大幅提高。结合残疾人动态更新调查情况,通过向上争取项目、自主采购等方式,为1180名残疾人提供辅具适配服务。其中为残疾人配发轮椅276辆,助听器303台,安装假肢134例,配发护理床40张、拐杖120件、手杖44只、助行器62件、坐便椅9件,盲杖186根,洗浴椅、血压仪、防疮褥垫、收音机、儿童站立架、电动三轮车各1件),为贫困残疾人生活和出行提供了方便。二是引入社会公益力量,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治力度。全年共开展残疾儿童筛查4次,筛查残疾儿童274人。并先后两次通过“集善扶贫健康行·三星爱之光”项目和“重塑未来孙楠基金会项目”,帮助33名视力残疾儿童进行免费手术和康复治疗,帮助22名肢体残疾青少年进行免费矫治手术,切实帮助贫困残疾儿童及青少年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得到了康复的机会。三是扎实推进残疾人康复训练。组织了57名0-6岁残疾儿童在保山安利医院进行免费康复训练,组织12名14-50岁截瘫残疾人开展了功能康复训练,组织了3名残疾儿童在保山关爱学校开展为期8个月的聋儿语训,输送12名听力残疾儿童参加省级人工耳蜗手术或康复训练项目。四是不断扩大残疾人康复救助覆盖面。通过乡镇调查,全年共为927名残疾人发放康复救助49.95万元。其中精神病服药补助898名,精神病住院补助14人,辅助器具安装补助12人,假肢安装补助3人。
②残疾人教育工作。一是配合区教育局及市区特教学校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和招生工作;二是对隆阳籍就读市关爱学校、区特殊教育学校的173名残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400元的生活费补助;三是对2018年考取大中专院校的88名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按照中专1,000.00元、专科2,000.00元、本科4,000.00元的标准给予助学补助,基本实现了应补尽补;四是切实落实好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36名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发放助学补助5.1万元。
③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圆满完成残疾人培训工作任务。2018年上级下达残疾人培训任务为954人,其中建档立卡300人。全年完成残疾人培训1189人,其中建档立卡463人,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一是因地制宜培训一批。结合金鸡乡人居环境提升和万亩农业观光示范园区建设,3月初在金鸡乡黄毛村举办了一期残疾人家政保洁和园林绿化技能培训班,培训残疾人32人,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后有2名残疾人跟随培训机构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其余人员结合实际参加村里的道路保洁、园林绿化、果木种植等工作;二是技能提升培训一批。通过公开招投标,与石林彝族自治县石金职业培训学校签订了545人的培训项目合同,分别在瓦渡、丙麻、辛街、瓦房、杨柳、瓦窑等16个乡镇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其中培训建档立卡307人,投入资金53.96万元;三是产业带动培训一批。依托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在瓦马、西邑、潞江、芒宽的四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种植和养殖培训,共培训残疾人168人,其中建档立卡残疾人143人,投入经费7.96万元;四是定岗培训就业一批。依托保山工贸园区企业开展了2期定岗培训,培训残疾人57名,培训后有32名进入企业上班。投入经费2.05万元。四是瞄准市场商机培训一批。结合当前市场收益较好的美甲行业,2018年10月30-11月13日,区残联组织了一期残疾人美甲培训班,培训残疾学员20人,投入培训经费4万元。通过课程实操、社会实践、创业市场问卷调查、举办就业推荐会等方式,将提升培训效果和学员就业有机融合,确保了残疾人学习有门、创业有路。通过14天的培训,共推荐到美甲店就业2人,自主创业4人,继续参加提升学习14人,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④就业工作稳步推进。一是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与保山市工贸园区、区人社局联合举办了两期残疾人定向招聘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80余个,共有135名残疾人参加了招聘,达成初步就业意向69人。同时在中柏韩美建立残疾人就业示范点1个,将残疾人定岗培训引向常态化,成功帮助12名残疾人实现就业。二是按时完成了“助盲脱贫”盲人按摩形象店规范化建设任务。按照“四个统一”标准,对新增的4个盲人按摩形象店进行了升级改造,组织开展盲人按摩店创业培训和就业推荐会,成功推荐9名盲人到按摩店务工;三是认真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云财非税﹝2017﹞32号)规定,协助区财政、区地税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2018年共审核用人单位63家,按比例安置残疾人129人。四是切实做好2018年应届高校残疾毕业生的就业工作。2018年我区应届高校残疾毕业生23人,通过就业推荐和网站信息招聘,共为20名残疾毕业生推荐工作,目前已就业17人,就业率达到85%;五是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取好成绩。6月11日-13日,由保山市残联、市社局主办,保山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承办的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在保山学院举行,隆阳区选送的39名残疾人选手参加了包括计算机与电子工程、工艺美术、服装、手工制作和生活服务5个大类20个项目的比赛。我区分别获得13个项目的第一名,10个项目的第二名,9个项目的第三名,并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在7月份举办的第六届云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又再次夺得2个第一名、5个第二名、1个第三名的好成绩。六是多措并举,不断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依托村级农家书屋的建立,聘用17名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按照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在社区调整划分后,保留聘用了20名残疾人担任社区专职委员,推荐5名残疾人到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就业,全年通过培训,共帮助361人残疾人新增就业。
⑤扶贫解困工作。
——稳定残疾人产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区残联将“一户多残”家庭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通过自主申报、乡镇审核、残联终审、社会公示四个环节,给予53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每户3,000.00元的产业扶持资金,有效解决了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缺乏资金的问题。同时建立了1个残疾人电商创业示范点和5个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共帮助25名残疾人实现就业,辐射带动150名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依托合作社全面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对11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设施改造,其中建档立卡户9家;切实落实好各项惠残政策,联合区民政局开展了三次残疾人“两项补贴”清理及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未纳入人员进行了增补,对死亡人员进行了停发,目前有6813人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7426人残疾人困难享受生活补贴,进一步保障了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基本实现了实补尽补。
——做好残疾人家庭困难帮扶和临时救助工作。全年发放重度贫困残疾人评定补贴198人2.63万元,发放残疾人医疗救助79人11.93万元。对家庭生活困难的45名(户)残疾人进行临时救助,救助资金9.86万元;为150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助,补助资金3.9万元;对需要法律援助的14名残疾人给予免费法律援助。2018年春节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676户(人),发放慰问金17.29万元,发放物资折价2.37万元。
——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做好残疾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和缴费补助工作。2018年共帮助5669名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发放参保补助22.67万元。同时督促乡镇严格落实残疾人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省财政按照每人200元的档次进行全额缴纳,非重度的智力、精神残疾人,由区财政按100元的最低档次全额代缴,其它三、四级残疾人由区财政按照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推动部门政策的有效落实,全年共帮助2.1万名残疾人实现了参保。
⑥残疾人社会关爱体系。2018年以来,区残联积极搭建平台,大力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引入社会爱心力量,不断弘扬扶残助残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发动,全年共开展爱心公益活动6次,开展助残志愿活动123次,引入8家爱心企业和58个区直部门,为残疾人捐款捐物,广泛开展志愿帮扶活动。全年共收到捐赠物资6201件,其中捐赠轮椅70辆、捐赠拉夏贝尔服装5900件、大米121份、棉被116床,食用油121份,儿童手表及其它物资64件;捐赠现金3.36万元,受益残疾人达2456人(次),残疾人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⑥残疾人动态更新及残疾人证办理工作。一是通过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质量保障四重保障,从严从实做好残疾人动态更新工作。成立了区、乡、村三级调查员队伍,并层层签订了工作责任书和信息采集真实性承诺书,在全省率先采用了手机APP采集信息的方式,建立了部门数据比对动态机制,不断提高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018年我区共调查残疾人22587人,其中入户调查20724,占96.32%;利用APP采集20659人,占 94.23%。圆满完成了全区动态更新工作,并获得了中残联组联部的肯定和好评。二是结合全国智能残疾人证试点工作,组织工作人员于及时完成了全区2.2万残疾人智能卡的制证工作,对1652名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残疾人重新进行了照片采集,为我区智能残疾人证的按时发放奠定了基础。三是结合实际开展下乡入户办证工作。全年共下乡办证27次,办证1095人,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入户办证服务56人次。2018年共办理残疾人证2079人,办证率达48.7%。
⑧宣传文体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公众微信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及时发布残联工作动态和各项惠民措施,不断扩大政策宣传力度。一年来共发布微信动态39期,转发阅读11360人次;印发工作简报46期,积极投稿和提供新闻线索支持《心系残疾人》广播专题直播节目和《保山日报》月末专版,参与录制《公益987》残疾人电台直播2期,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报道34次。由云南电视台宣传报道2次,由云南电视台《追梦》栏目帮助拍摄我区残疾人就业专题片1个。三是依托“爱耳日”、“爱眼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契机,广泛开展健康知识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单6000余份,接受咨询400多人次。四是参加省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五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取得优异成绩。我区共9名运动员参加田径、游泳、篮球、足球4个大项12个小项的比赛,共获得奖牌12枚,其中:金牌3枚、银牌6枚、铜牌3枚。
(4)效果情况分析
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对中央、省和市级安排的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都提出具体的要求,严格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了残疾人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受助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和生活质量有提高,服务对象精神和卫生状况改变、服务满意度等可以反映受助残疾人生活质量有提高,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绩效自评报告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申报项目预算资金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各部门分工合作,协同联动,确保项目开展顺利完成,跟进业务进度,及时解决问题,创造良好环境,做好服务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