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19-091203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20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旅游发展局是主管全区旅游工作的区政府直属机构,单位主要职能包括:
1.拟定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拟定全区旅游业管理规定;负责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导游队伍的有关管理工作。
3.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及有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知道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拟定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宣传促销活动;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相关工作。
6.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7.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局机关人事、劳资、党群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旅游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612.8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74.10亿元,分别增长20.76%和34.73%。
2.项目建设情况
以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以旅游品牌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动隆阳区全域旅游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隆阳区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政策引领。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旅游目的地转型升级,全年完成旅游固定资产投资5.98亿元。
一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高黎贡山国家公园项目已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获得市发改委项目建设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方黄石公园”项目有序推进,环球公园组织专家回美后正在编制《环球公园组织分析报告——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周边景点》;继续对“东方黄石”商标第1类至38类、第40类、第42至45类等共计43个类别进行申请注册。《滇西抗战专项规划》完成初稿。
二是有序推进永昌大酒店、安邦大酒店项目、青华海园林生态酒店建设项目,1—10月完成投资4.19亿元,永昌大酒店已开业营运,青华海园林生态酒店计划元旦节试营业。
三是稳步实施高黎贡山生态旅游区、高黎贡山摄影小镇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三个万亩生态廊道工程”和永子围棋小镇建设,青华海东湖建成开放,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成功申报国家田园综合体建设和试点,被列为全省首家中国农业公园创建单位,永子围棋小镇完成投资523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712,441.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2,441.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同期3,496,172.80元对比增加216,268.27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省级、市级减少旅游项目拨款、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本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132,968.21元。其中:基本支出2,338,079.07元,占总支出的56.57%;项目支出1,794,889.14元,占总支出的43.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3,292,782.75元对比增加840,185.46元,增长25.5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38,079.07元。与上年同期1,866,172.80元对比增加471,906.27元,增长25.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4,889.14元。与上年同期的1,426,609.95对比增加368,279.19元,增长25.81%,主要原因是本年旅游项目实施增多。具体实施项目为:旅游标识系统建设资金32,147.00元,2016年区级旅游发展10,214.35元,2017年红色旅游前期工作经费30,000.00元,2017年区级旅游产业发展348,165.79元,2018年中央补助旅游发展基金200,000.00元建设旅游公厕,一部手机游云南数据采集296,000.00元,2018年区级旅游发展748,362.00元,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支出1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2,968.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6%。与上年同期的2,992,782.75对比增加940,185.46元,增长31.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本年旅游项目实施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8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2018年1月至12月基本养老保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685,483.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1%。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奖励金1,846,128.02元,发放遗属补助13,068.00元,缴纳工会经费22,787.00元,发放公务交通费85,050.00元,机关日常运行支出123,561.05,旅游标识系统建设32,147.00元,旅游宣传促销187,539.14元,旅游行业管理与培训130,841.00元,乡村旅游发展48,362.00元,旅游商品开发100,000.00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600,000.00元,旅游规划70,000.00元,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426,00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5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2017年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54,142.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2,200.00元,比预算增加42,2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42.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单位无人员出国,本年度1人参加市旅发委组织的赴印度尼泊尔孟加拉一带一路区域旅游交流合作考察。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2,122.00元,增长350.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2,2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00元,下降0.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度单位无人员出国,本年度1人参加市旅发委组织的赴印度尼泊尔孟加拉一带一路区域旅游交流合作考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200.00元,占77.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942.00元,占22.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2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参加市旅发委组织的赴印度尼泊尔孟加拉一带一路区域旅游交流合作考察。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9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旅游主管部门莅隆调研旅游工作,合作的旅游企业到隆阳进行旅游项目实地勘查。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398.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397.90元,
主要原因为:
(1)日常办公经费,增加104,936.90元;
(2)工会经费,减少3,539.00元
(3)公务交通费,减少3,0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日常办公费87,681.05元;
(2)水电费35,880.00元;
(3)工会经费22,787.00元
(4)公务交通费85,0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部门资产总额2,941,474.01元,其中,流动资产1,575,371.01元,固定资产1,366,10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5,847.6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47,247.64元,固定资产增加12,0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6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941474.01 | 1575371.01 | 1366103.00 | 1366103.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1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2018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68,889.14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行业管理、乡村旅游发展、旅游商品开发、旅游规划制作、旅游厕所建设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股室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自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局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自评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了解和掌握每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对能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不能按要求组织实施,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区级旅游发展资金的通知》(隆财行〔2016〕510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区级旅游发展资金的通知》(隆财行〔2017〕609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的通知》(隆财行〔2018〕50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区级旅游发展资金的通知》(隆财行〔2018〕446号)文件,安排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68,889.14元,于2018年10月前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368,889.14元,于2018年12月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严格按照省、市两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形成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流程,限制工作完成时限,指定责任人;二是紧盯时间节点,按照工作时限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按时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每周督查工作进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三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旅游部门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旅游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二是确立旅游部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2018年“一部手机游云南”智慧景区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智慧景区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完成隆阳区“一部手机游云南”城市名片数据采集及青华海景区、太保山景区、北庙湖景区、龙王塘农民公园景区、金鸡永子文化园景区等5景区的智慧景区建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责任股室认真履行职责,掌握好工作动态,认真对照自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局财务室负责做好绩效自评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了解和掌握每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项目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对能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不能按要求组织实施,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5.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一部手机游云南一期数据采集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行〔2018〕328号)、《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的通知》(隆财行〔2018〕1051号)文件,安排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经费426,000.00元,于2018年5月、1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资金426,000.00元,于2018年12月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严格按照省、市两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形成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流程,限制工作完成时限,指定责任人;二是紧盯时间节点,按照工作时限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按时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每周督查工作进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三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旅游部门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旅游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二是确立旅游部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隆阳区旅游发展局项目支出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旅游发展局是主管全区旅游工作的区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拟定全区旅游业管理规定;负责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导游队伍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拟定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的产品开发、品牌培育;组织、协调宣传促销活动等相关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全年收入3,712,441.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2,441.07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0527.14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2,968.21元,其中基本支出2,338,079.07元,项目支出1,794,889.14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旅游发展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旅游发展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隆阳区旅游发展局各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负责提供本股室实施项目的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旅游发展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794,889.14元,其中:旅游产业发展1,368,889.14元,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426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612.8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74.10亿元,分别增长20.76%和34.73%。
(4)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旅游发展局以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以旅游品牌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动隆阳区全域旅游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隆阳区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政策引领。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旅游目的地转型升级。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7.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参与旅游工作的协调及安排部署,切实解决旅游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顺利完成2018年旅游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全局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查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市旅游发展委,全区有关乡镇、旅游企业的沟通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旅游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督查方式以各股室每周一汇报和实地查看为主,对乡镇实施的项目,作好检查、督促工作。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2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