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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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19-09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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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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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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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13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引导、教育全区各族各界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5.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基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6.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7.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积极推进城乡妇女事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及管理,为妇女增收致富创造条件。

8.承担保山市隆阳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保山市妇女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指导全区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 大会的决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2.指导和推动全区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和“五个十佳”创建活动。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宣传妇女典型,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全面提高妇女素质。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区政府制定全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5.加强基层和机关单位妇女组织建设,扩大组织网络,拓宽工作领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2,806,436.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6,436.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5033.80元,减幅10.66%,主要原因为:

1. “两个十万元”培育项目资金,减少收入1010000元;

2. 工资和福利支出资金,增加收入456258.20元;

3. 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增加收入11969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2,806,4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39,836.00元,占总支出的97.63%;项目支出66,600.00元,占总支出的2.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5033.80元,减幅10.66%,主要原因为:

1.“两个十万元”培育项目资金,减少收入1010000元;

2.工资和福利支出资金,增加收入456258.20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增加收入11969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9,83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5666.20元,增长30.21%,主要原因为工资和福利支出资金支出增加456258.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增加11969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68%,人均147677.1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6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0700元,减幅9.36%,主要原因分析“两个十万元”培育项目资金减少1010000元。该项目资金为2018年省妇女儿童救助项目,具体支出为救助“两癌”患病妇女68人,救助金额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分配。该项目的开展体现了妇联对妇女群众的关心和帮助,对她们的经济状况有一定的改善,同时帮助她们树立了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6,43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5033.80元,减幅10.66%,主要原因为:

1.“两个十万元”培育项目资金,减少收入1010000元;

2.工资和福利支出资金,增加收入456258.20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增加收入11969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1,2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资金1273994元;一般公用经费支出资金95815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249600元,其中对村(社区)妇联主席工作补贴183000元、2018年省妇女儿童救助项目费用支出66600元;资本性支出953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7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143316元;死亡抚恤金16440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购房补贴资金7438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77.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7.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3月21日至24日云南省妇联到隆阳区开展了为期2天的“家庭教育”实地调研,调研期间接待省市妇联领导产生接待费1477元,共接待省市妇联6人,区妇联增同人员3人,共9人,接待手续完善,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122.00元,下降-73.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6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2.00元,下降50.7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我会没有因公出国人员,同时我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内控制度,加强了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47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3月21日至24日云南省妇联到隆阳区开展了为期2天的“家庭教育”实地调研,调研期间接待省市妇联领导产生接待费1477元,共接待省市妇联6人,区妇联增同人员3人,共9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7,68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221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增加,单位开展的活动增加导致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办公费资金,304695元;

(2)邮电费资金,4848元;

(3)差旅费资金,54949元;

(4)会议费资金,16026元;

(5)培训费资金,41437元;

(6)公务接待费资金,1477元;

(7)工会经费资金,14722元;

(8)拨付兰城、永昌、丙麻、辛街等乡镇(街道)开展妇女儿童之家打造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经费5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1,227,847.30元,其中,流动资产994,931.30元,固定资产232,91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22.8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5,031.82元,固定资产增加72,80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27847.30

994931.30

232916




23291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8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80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18我单位审批采购金额是72809元,采购类型为自行分散采购,主要是台式电脑4台、价值19839元;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4950元;摄像 机1台,价值35500元;传真一体机1台,价值1980元;铁皮档案柜4个,价值2600元;打印机2台,价值2960元;立体音响1台,价值4980元。资金来源是财政预算的妇联工作经费和往来资金中的贷免扶补工作经费。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2018年省妇女儿童救助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用于救助“两癌”患病妇女。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该项目实施前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同时向区妇幼保健院核实拟受助人员名单,最终确定受助人员68名。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该项目对68名患病妇女的救助,帮助她们解决一定的经济困难,让她们会到了娘家人对她们的关心,体会到了党对她们的关怀。得到了良好的社会评价,社会满意度高。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省妇女儿童救助项目资金66600元,已于2018年9月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省妇女儿童救助项目资金66600元,已于2018年11月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妇联的工作职能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隆阳区妇联属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在职人员12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事业人员3人),下设4有股室。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1、指导全区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 大会的决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2、指导和推动全区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和“五个十佳”创建活动。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宣传妇女典型,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全面提高妇女素质。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区政府制定全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5、加强基层和机关单位妇女组织建设,扩大组织网络,拓宽工作领域。

(三)部门绩效具体目标:1.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民生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深化两个规划达标行动,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3.深化“巾帼建功行动”、开展“巾帼建家行动”、“巾帼维权行动”,为平安隆阳建设添砖加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收入2,806,436.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6,436.0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6,4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39836元,项目支出666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妇女联合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

(3)自评组织过程

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妇女联合会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66600元,其中:省妇女儿童救助项目投入666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666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妇女联合会共投入项目资金66600元,对68名“两癌”患病妇女提供了救助,帮助她们解决一定的经济困难,让她们会到了娘家人对她们的关心,体会到了党对她们的关怀。得到了良好的社会评价,社会满意度高。

(4)效果情况分析

帮助她们解决一定的经济困难,让她们会到了娘家人对她们的关心,体会到了党对她们的关怀。得到了良好的社会评价,社会满意度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绩效自评结果,隆阳区妇联积极总结经验,对好的经验下一年继续发扬,对不足之处加以改正,争取更好。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前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的会议进行研究,并和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核实基本情况,对特殊对象入户查看实际情况。确保将钱用在刀刃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