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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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190912-00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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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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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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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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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统一管理乡镇(街道)、区级党委各部门、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的编制工作。

2.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 拟定全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区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协调全区机构改革工作。

4. 拟定和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协调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5. 负责建立健全全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调整建议。

6. 综合协调区级各部门之间、区级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区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关系;负责审核或审批乡镇(街道)、区级党委各部门、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

7. 负责拟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动态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并做好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工作。

8.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9. 承担管辖权限内的机关、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赋码工作。

10. 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审核工作。

11. 负责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内设5个股级机构:综合股、机关事业股、监督检查股、登记管理股(隆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创新三项措施,严格编制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编制管理的实施方案》,创新三项措施规范管理编制三量,盘活编制资源,增强编制管控主动性。

1)明3项规定”严控总量。规定编制总量分5类管理,严格把关,确保不混用、不乱用、不超用;规定编制总量年度核准,结合层级管理和部门、乡镇(街道)职责任务的变化情况,采用编随事走的原则,对区直各部门编制实行一年一核准、乡镇(街道)三年一核准,既保证了编制在总量内调控,又有效保障了发展任务的用编用人需求;规定超编人员消化办法,严守红线,不再核定暂定编制,不将暂定编制作为招录、调动人员的依据。

2)建3项机制”盘活存量。建立部门空编集中管理机制,打破编制“终身制”私有化,采取空编集中管理的方式,动态调整编制,切实盘活现有编制存量,有效解决进人难、引才难的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编制保障;建立健全编制待分配机制,从全区编制总量中预留待分配编制,着力保障区委政府重大决策、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其他紧急情况用编;建立系统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对教育、卫生等行业系统编制每年进行专项分析,提出调整方案,盘活行业系统的编制使用,推动行业系统内专业人才的科学流动和合理配备。

3)定3项制度”细管用量。制定编制使用通知单、人员出入编报告登记、机构编制管理证等3项制度,严把编制出口关,规范编制使用流程,严格入编管理,建立有序的人员流动监控机制,推进编制管理的精细化和常态化。

2. 推动四类改革,围绕中心发力。着力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中心的作用,全力完成了重点改革任务。一是配合做好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于201812月完成了区监察委、纪检组和巡察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人员编制配备等工作。二是先行推动去行政化改革。三是探索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改革。出台了《隆阳区公立医院编外人员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备案制建立了公立医院编外用才的新机制,为进一步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拓展了空间。四是启动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制定了《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

3. 坚持三有标准,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各部门力量,坚持“面上有措施、点上有特色、落实有保障”三有标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1)面上有措施。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实施方案》,提出24项具体改革措施,确保改革工作落地有声。一是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先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初步实现为民服务工作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隆阳公安分局创新推出54条便民措施和无假日服务,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2)落实有保障。一是建立会商制度。建立了以政府办、编办、发改、政务服务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商制度,定期研究工作事项,整合资源推动工作。二是建立培训制度。2018年举办1放管服专题培训班,对乡镇(街道)和全区各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三是建立专报制度。每季度收集、分析一次放管服工作动态和存在问题,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区政府研究,及时安排相关工作。四是建立督查制度。区政府每半年开展1次专项督查,同时根据承担改革任务的轻重,分成3个层次、制定3个督查指标,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20186月,全区组织开展了一轮放管服大督查,范围涉及30个部门和19个乡镇(街道),查找突出问题6项,制定整改措施7项,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4. 强化基本业务,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抓好机构设置。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需要,完成了2个行政机构、6个事业单位和3个群团组织内设机构的调整设置工作。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会同纪检、组织、财政、人社、审计完成了超编制、超职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完成了吃空饷清理整治工作;会同纪检、组织、人社完成了全面清退借调人员整治工作。三是做好域名注册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418,791.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8,791.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0,692.84元,增长18.42%,主要原因为区编办新增一名退伍安置工勤人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18,791.84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791.84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2,212.84元,增长19.57%,主要原因为区委编办新增一名退伍安置工勤人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8,791.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2,212.84元,增长19.57%,主要原因为区委编办新增一名退伍安置工勤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

本单位无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8,791.8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2,212.84元,增长19.57%,主要原因为区委编办新增一名退伍安置工勤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6,67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费等。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91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经费;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6,2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津贴补贴。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896.00元,完成预算的14.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6.00元,完成预算的14.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区委编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后接待费用压缩,公务接待费减少5,151.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151.00元,下降85.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51.00元,下降85.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区委编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后接待费用压缩,公务接待费减少5,151.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89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89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8年开展了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实地督查工作、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及外县(市)机构编制部门到我办指导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638.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537.81,主要原因分析区委编办2017年度申请财务独立,单位开支较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资产总额623,680.41元,其中,流动资产499,141.41元,固定资产121,33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2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669.5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759.51元,固定资产增加69,310.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减少7,0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8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23,680.41

499,141.41

121,339.00

0.00

0.00

0.00

121,339.00

0.00

0.00

700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6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6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 项目名称

本单位无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本单位无项目。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到位情况为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无项目。

6. 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单位无项目。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本单位无项目。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项目。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简称“区委编办”),为中共隆阳区委工作部门,保留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正科级,下设5个股室(综合股、机关事业股、监督检查股、登记管理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2018年末在职人员9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员6名,机关工勤1名。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保障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放管服改革、机构编制实名制等工作的有序开展。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保障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放管服改革、机构编制实名制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跨越。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有公函,车辆使用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并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收入1,418,791.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8,791.84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8,791.84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791.84元,项目支出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中共隆阳区委编办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办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明确了任务分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确保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中共隆阳区委编办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20,000.00元,其中:机构编制工作经费200,000.00元,实名制机房维护费20,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有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且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盘活了全区机构编制存量,保障了全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用编。保障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放管服改革、机构编制实名制等工作的有序开展。

4)效果情况分析

【重点领域改革】一是扎实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起草了《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经20181125日区委第49次常委会讨论通过按程序报市级审批。认真做好领导职数调整、人员转隶、编制核定等各项改革准备工作,为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有效推动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出台了《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实施隆阳区良种繁殖猪场和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改革工作,完成2个事业单位人员安置工作和资产评估工作,待机构改革时完成事业单位撤销工作。三是完成清理党政机构办企业工作。按照省、市关于清理党政机关办企业工作要求,完成了云南隆阳军粮供应站、云南保山国家粮食储备库、保山市隆阳区隆腾投资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村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保山市河图村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企业的清理脱钩工作。四是稳步落实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根据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先后完成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经济发达镇推荐上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编制和公开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等相关工作,配合完成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按照省、市部署及时启动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工作。

【机构编制管理】一是建立“控编减编”有效机制。建立人员调入前置审批、编制使用通知单、人员出入编报告登记、机构编制管理证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编制管理使用。二是推行空编集中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编制管理的实施方案》,通过“一年一收回”和“一年一核定”的方式,有效盘活编制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率。2018年初,共收回行政编制68个、群团机关事业编制6个、事业编制246个(含参公单位24个)。结合空编集中管理,建立编制预算管理制度,对区直部门编制每年进行一次分配核定,使用期限为一年,2018年重新分配行政编制1028个、事业编制10394个、参公事业编制163个、群团编制55个,保障了纪检、环保、综合执法、河长制等改革用编和全区各项中心工作用人引才的需求。三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评估制度。出台了《隆阳区机构编制评估暂行办法(试行)》,采取单位自评和社会评价的方式,从8个方面对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2018年共对48个单位进行了评估,逐步实现主动掌握机构编制运行实情,科学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四是建立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制度。会同区审计局出台了《隆阳区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升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意识。2018年对20家部门开展了审计工作。五是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方式。全面实现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补证等业务“最多跑一次”,年度报告“一次不跑”,2018年共计14件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变更登记、46件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实现“只跑一次”办结,324个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实现“一次不跑”办结,“最多跑一次”办结率达100%。

“放管服”改革】一是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2018年新增行政许可12项,承接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51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3项,暂不实施99项,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5项,精简率达62%。实施“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行动,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将市场主体登记办结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压缩达75%,承诺时限内办结率达100%,市场主体登记达到“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要求。实施“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行动,2018年,全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窗口已办结事项733个,审批平均提速60%以上。社会投资一般建设项目从申请备案到获得施工许可的时限均在80天内,初步达到省级“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要求。持续深化收费清理改革,公布了《中央级行政事业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保山市隆阳区实施清单》,对全区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6项、政府性基金3项进行清单管理。2018年全区共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项,减少收费金额725.04万元。二是以放管结合管出公平和秩序。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8年组织全区21个乡镇(街道)、28个涉及部门开展116次随机抽查,覆盖2134个抽查对象。跨部门联合抽查取得突破性进展。制定了2018年区级酒店业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了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隆阳分局、区卫计局、区人社局6名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的6户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抽查。健全“互联网+监管”和社会信用监管机制,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一网归集,互联共享,录入并对外公示涉企信息共6122条。将未按期公示年报的377户企业、1104户个体工商户和4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探索监管新方式,选取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开展分类分级监管试点工作,制定了行业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和操作标准,将全区545旅馆业市场主体结合治安星级评定划分为6个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取得明显成效。三是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大力探索“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事项办理向网上集中,21个乡镇(街道)、35个区直部门、3个驻隆单位共9320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网上服务大厅,依申请办理事项可在网上受理办理比例达96%,超出省级要求16个百分点。全面推行就近办,全面梳理并向社会公示了1560项乡镇(街道)进驻为民服务中心事项及38项村(社区)进驻为民服务通用事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29个区直部门、120名窗口工作人员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511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区、乡服务平台进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书面授权,书面授权率达100%。有序实施“最多跑一次”行动,区本级、乡镇(街道)、村(社区)“最多跑一次”事项分别达91.76%、90.64%、100%,提前实现省级“到2020‘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政务服务事项的90%以上”的目标。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61.73万件,其中即办件57.55万件,承诺件4.18万件。实施“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行动,对省级取消的356项、保留166项索要证明材料清单、50项证照凭证清单、6项基层保留的开具证明材料清单分别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对标五个“为”要求,以制度性成本降低的轻松感、营商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和对政府的信任感不断刷新“放管服”改革“成绩单”。一是就业创业门槛明显降低。201812月,全区市场主体达到45355户,较改革前增长74.48%,改革以来全区新成立各类市场主体33941户,民间创业活力不断激发,全区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超过11万人,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明显。二是各类市场主体负担有效减轻。2018年来,共减免户纳税11488户次,减免税款53247万元;减少涉企收费项目13项,涉企减负达725.04万元。三是有效投资空间不断拓宽。2018年,全区预计实现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34亿元,同期增长23%,投资空间得到有效拓宽。预计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53亿元,占GDP比重达53.2%,跻身2017年度“云南省民营经济综合10强县”。四是营商环境持续得到优化。加强市场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将未按期实施年报1530个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重点监管。入驻全省中介超市的全国各地3141个中介机构均可参加隆阳区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的公开竞选,行业垄断现象和地区封锁现象基本消除。五是群众办事生活更加便利。2018年,全区各级政务(为民)服务平台累计接待办事群众78.77万人次,受理办理审批服务95.07万件,审批服务提速50%以上,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

4.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相关业务处室需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办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针对各项目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 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亲自参与,顺利完成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为全区中心工作开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全办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按时完成。

7.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