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19-0912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7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对外开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利用外资的工作部署;负责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开展经济社会合作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2.承办区政府决定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及区域经济合作;协调重大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审批、实施等工作;承担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交往中涉及区级党政领导的活动安排。
3.完成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隆阳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引进区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5%。
2.进一步明确各园区产业定位,找准产业链,瞄准实力强、潜力大的企业和产业链实现精准招商,引进带动力强的企业和项目向园区聚集形成产业集群。
3.三是完善招商引资和引进人才政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4名,暂定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740,668.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0,668.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9308.17元,增长22.11%,主要原因为:
1.行政运行资金,职工工资、政府绩效奖励新增收入224766.17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增收入11440.6元。
3.职工住房补贴,新增收入303元。
4.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经费减少152073.6元。
5.奖励金减少1832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754,843.82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897.60元,占总支出的47.84%;项目支出1,436,946.22元,占总支出的52.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855.2元,减少8.9%,主要原因为:
1.行政运行资金,职工工资、政府绩效奖励新增收入224766.17元。
2.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经费减少194569.97元。
3.公务交通补贴减少支出3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7,897.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714.77元,增长14.78%,主要原因为:
1.行政运行资金,职工工资、政府绩效奖励新增支出224766.17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增支出11440.6元。
3.奖励金减少支出59988元。
4.公务交通补贴减少支出3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6,946.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4569.97元,减少11.92%,主要原因为:
1.招商引资外出考察、学习、推介经费减少支出190023.61元,2018年项目开展进度100%。
2.招商引资小分队外出招商工作经费减少支出169830.75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3.招商引资考核奖励金减少支出220000元。
4.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经费增加支出241876.39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5.招商引资省对下转移支付增加支出143408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4,843.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855.2元,减少8.9%,主要原因为:
1.行政运行资金,职工工资、政府绩效奖励新增收入224766.17元。
2.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经费减少194569.97元。
3.公务交通补贴减少支出3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17,40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80604.97元;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组成。商品和服务支出:1486926.25元;由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等组成。其他资本性支出:49874元,是办公设备购置。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26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128265.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2018年职工购房补贴资金9173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元,支出决算为364,160.00元,完成预算的8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7,500.00元,完成预算的3.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6,660.00元,完成预算的77.0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
1.公务招待费小于年初预算103340元,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招待企业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不铺张浪费,主要用于外出推介隆阳区招商引资项目及招商引资企业莅临隆阳区实地调研、考察、洽谈、合作,后续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发生的接待支出。
2.因公出国(境)支出17500元,主要是2018年8月隆阳区招商局局长参加保山市政府组织的经贸交流考察团到中国台湾考察学习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2402.05元,下降11.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7,5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902.05元,下降17.2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招待企业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不铺张浪费,主要用于外出推介隆阳区招商引资项目及招商引资企业莅临隆阳区实地调研、考察、洽谈、合作,后续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发生的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500.00元,占4.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46,660.00元,占95.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5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8年8月隆阳区招商局局长参加保山市政府组织的经贸交流考察团到中国台湾考察学习的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6,6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6,6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出推介隆阳区招商引资项目及招商引资企业莅临隆阳区实地调研、考察、洽谈、合作,后续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854.0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25.08元,下降6.8%,主要原因为:
(1)其他交通费用(在职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减少3000元。
(2)邮电费减少3290.91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4245.03元。
(2)工会经费15809元。
(3)其他交通费用资金(在职职工公务交通补贴)79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资产总额815,616.05元,其中,流动资产630,654.05元,固定资产184,96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572.0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4659.49元,固定资产减少1991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69786.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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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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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815,616.05 | 630,654.05 | 184,9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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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9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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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6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31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99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外出考察学习推介及宣传材料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招商局外出考察学习推介经费统筹用于招商引资推介洽谈、项目包装、外宣制作、节会展会招商等与招商引资有关的经费开支,确保招商引资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按照“大招商、招大商,选优择强,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优质化招商、“三张牌”招商、以商招商,2018年全区引进市外实际到位资金343.3亿元,圆满完成市、区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8〕23号)文件,安排外出考察学习推介及宣传材料经费280000元,于2018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隆阳区招商局考察学习推介及宣传材料经费支出280000元,结余0元。主要用于外宣品的包装制作、参加节会及展会招商宣传推介、“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接待、项目洽谈推介等工作。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由隆阳区招商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隆阳区招商局财务管理制度》、《隆阳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隆阳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各项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结合我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推动了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需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议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的资金扶持力度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统筹用于招商引资推介洽谈、项目包装、公务招待、宣传画册制作等与招商引资有关的日常办公运行经费开支,确保招商引资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按照“大招商、招大商,选优择强,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优质化招商、“三张牌”招商、以商招商,2018年全区引进市外实际到位资金343.3亿元,引进外资1272万美元圆满完成市、区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隆阳区招商局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17)1108号)文件,安排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3138.82元,于2018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行(2018)1055号)文件,安排2018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390000元,于2018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行(2018)1354号)文件,安排2018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30000元,于2018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
(隆财行(2018)452号)文件,安排201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经费400000元,于2018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隆阳区招商局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823138.82元,结余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运行费用支出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由隆阳区招商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隆阳区招商局财务管理制度》、《隆阳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隆阳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各项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结合我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推动了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需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的资金扶持力度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小分队外出招商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招商局小分队外出招商经费统筹用于外出招商引资推介洽谈、沟通对接相关企业等与招商引资有关的经费开支,确保招商引资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按照“大招商、招大商,选优择强,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优质化招商、“三张牌”招商、以商招商,2018年全区引进市外实际到位资金343.3亿元,圆满完成市、区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行(2018)1353号)文件,安排2018年小分队外出招商工作经费183103.4元,于2018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隆阳区招商局小分队外出招商经费支出183103.4元,结余0元。主要用于支付外出差旅费、公务招待费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由隆阳区招商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隆阳区招商局财务管理制度》、《隆阳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隆阳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各项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结合我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推动了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需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小分队外出招商经费的资金扶持力度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及时下达项目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招商局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发、包装、推介和相关资料的制作、重大项目的推进及前期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工作评价小组,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根据设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逐个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判断,按照绩效评价方法、标准对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做出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17)1168号)文件,安排2017年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52704元,于2018年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外(2018)1043号)文件,安排2018年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98000元,于2018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隆阳区招商局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费支出150704元,结余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由隆阳区招商局为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进行预算与细化。资金使用依照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隆阳区招商局财务管理制度》、《隆阳区招商局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效益”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财权集中和事前审批制度,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各项预设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合理科学规划资金配置,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过程。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结合我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合理对资金进行预算与计划,科学制定措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资金进行严格审批和有效跟进,使得资金管理到位,使用合理,推动了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需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内容;优化绩效评估路径;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招商局下设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逐步达到招商引资出成效。二是项目涉及的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三是项目涉及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逐步保障招商引资项目业务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收入27406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0668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5842.82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4843.82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897.6元,项目支出1436946.22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招商局财务管理制度》《隆阳区招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436946.22元,其中:1.外出考察学习、推介及宣传材料制作经费280000元;2.招商引资工作经费823138.82元;3.小分队外出招商经费183103.4元;4.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150704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436946.22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招商局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贯彻隆阳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引进区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5%;进一步明确各园区产业定位,找准产业链,瞄准实力强、潜力大的企业和产业链实现精准招商,引进带动力强的企业和项目向园区聚集形成产业集群;完善招商引资和引进人才政策。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招商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跨越。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隆阳区1至12月份实施项目158项,到位资金343.3亿元,同比增长2017年272.58亿元的25.94%,完成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引进区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5%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省外国内项目112项,到位资金294.05亿元,同比2017年的231.56亿元增长26.99%;市外省内项目46项,到位资金49.25亿元,同比2017年的41.02亿元同比增长20.06%。引入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和芜湖海螺投资有限公司等2家外资企业,引进外资1272万美元,超额完成外资任务。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成功引进重庆泓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置信(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和浙江泽耀等18家企业,共签约18个合作项目(其中园区10个),协议总投资143.75亿元(其中与中金置信(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100亿建设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数增幅38.46%,协议总投资同比增长7.2%。产业链招商作用凸显,其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10个签约合作项目中完成亿元以上签约项目9个,“三张牌”招商有突破,引入总投资5.5亿元的云南百花中草药种植有限公司。二是切实加强了招商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项目资金和工程管理,积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确保招商资金安全,塑造良好的招商机关形象。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参与招商工作,切实解决招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顺利完成2018年招商引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保障。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全局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市招商局及全区各乡镇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招商引资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按时完成。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7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