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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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19-0911077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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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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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9-1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01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党代表大会、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负责区委日常具体事务;负责区委文件制定和上级来文运转办理;协调推进区委主要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组织协调安排部署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组织推进区委督查、信息、机要、保密、信访等工作;上级安排的其他各种事项和活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隆阳区委办公室在市委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践行“五个坚持”,严格遵循“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着力提高“三服务”水平,注重细节、服务大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全力争创一流党委办公室:一是增强综合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二是提高工作目标,打造模范型机关;三是投身发展大局,打造先锋型机关;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效率型机关;五是加强干部管理,打造规范性机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隆阳区委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8,568,189.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8,189.3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12,684.69元,下降8.6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12,684.69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12,684.69元,项目支出减少1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9,351,915.57元。其中:基本支出9,250,494.07元,占总支出的98.92%;项目支出101,421.50元,占总支出的1.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19,532.47元,增长2.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及离休职工调资增资,工资福利支出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176,497.54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委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50,494.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343.97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及离休职工调资增资,工资福利支出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176,497.54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委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421.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188.50元,增长101.90%,主要原因是2018年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补助经费开支较上年增加51,188.50元。具体项目开支分别是隆财行【2018】645号2018年关心下一代专项资金37,000.00元,以及2017年结余返还隆财库【2018】1号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补助64,421.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7,224.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79%。与上年对比减少1,158,605.05元,减少14.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及离休人员调资增资,工资福利支出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176,497.54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69,81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8%。主要用于支付区委办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403,900.63元,商品服务支出2,049,872.5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009.0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08,03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61,338.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主要用于支付隆阳区国家保密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05,695.9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312.84元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12,330.0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9,52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3,440.60元、离休费92,080.00元以及退休费4,0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2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支付2017年职工住房补贴共计71,24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5,032.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032.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经费预算无“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7,336.00元,下降57.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336.00元,下降57.4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量,二是建成三机关食堂后,大量公务接待在食堂用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5,032.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03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0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是我单位因协调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以及商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9,123.89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7,603.77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47,336.00元,培训费减14,937.00元,其他日常公用经费我单位厉行节约,缩减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日常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隆阳区委办资产总额10,977,332.06元,其中,流动资产4,022,076.20元,固定资产6,955,255.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85,625.5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69,065.57元,固定资产减少2,016,56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2,248,21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210.27平方米,账面原值1,934,003.8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0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977,332.06        

4,022,076.20        

6,955,255.86        

5,391,643.86        

        

         

1,563,612.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2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2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2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隆财行2018394号2018年关心下一代专项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关心下一代专项资金共计37,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为我区青少年工作及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加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身心健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就业科技培训等项目支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为社会、为国家的发展增添后备力量。覆盖19乡镇,救助人数75人;小学生300元/人.年,初中生500元/人.年,高中生1000元/人.年;被救助对象就学、吃穿问题、提高法治意识和自身素质,防止犯罪。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云南省关心下一代专项资金的通知,通过工作总结和调查等活动得知,根据学校上报并进行筛选比对,确定被救助学生范围。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覆盖19乡镇,救助人数75人;小学生300元/人.年,初中生500元/人.年,高中生1000元/人.年;被救助对象就学、吃穿问题、提高法治意识和自身素质,防止犯罪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行〔2018〕394号2018年关心下一代专项资金文件,安排关心下一代专项资金经费37,000.00元,于2018年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委办2018年关心下一代专项资金项目37,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管,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隆财预2017〕1512号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补助经费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补助经费项目共计64,421.50元,该项目用于支付隆阳区人居办日常办公设备购置款及下乡调研及督查的差旅费。该项目大力推进以农村“两污”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做好监督检查,整合资金,加大投入,确保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进一步强化领导,做好监督检查,整合资金,加大投入,确保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补助经费项目均通过区委办班子会研究讨论并通过,项目的实施具有必有性和可执行性,同时报政府采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属于正常列支范畴的支出,必须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预2017〕1512号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补助经费项目文件,安排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补助经费64,421.50元,于2018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2018年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补助经费项目64,421.5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9.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管,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区委办下设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通过隆阳区委办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①.履职效益明显方面:2018年以来,隆阳区委办公室在市委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践行“五个坚持”,严格遵循“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着力提高“三服务”水平,注重细节、服务大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全力争创一流党委办公室:一是增强综合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二是提高工作目标,打造模范型机关;三是投身发展大局,打造先锋型机关;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效率型机关;五是加强干部管理,打造规范性机关。  

②.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逐步保障移民项目业务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③.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④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办公室收入8,568,189.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8,189.31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06,693.26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1,915.57元,其中基本支出9,250,494.07元,项目支出1,014,21.5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委办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隆阳区委办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01,421.50元,其中:2018年关心下一代专项资金37,000.00元、2018年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补助经费项目64,421.5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01,421.5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以来,隆阳区委办公室在市委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践行“五个坚持”,严格遵循“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着力提高“三服务”水平,注重细节、服务大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全力争创一流党委办公室:一是增强综合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二是提高工作目标,打造模范型机关;三是投身发展大局,打造先锋型机关;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效率型机关;五是加强干部管理,打造规范性机关。  

 效果情况分析  

关工委专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为我区青少年工作及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加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身心健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就业科技培训等项目支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为社会、为国家的发展增添后备力量。  

提升人居环境项目大力推进以农村“两污”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做好监督检查,整合资金,加大投入,确保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 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 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为223,942.00元,其中200,000.00是用于支付我单位扶贫挂钩村瓦渡乡浪坝村已及安和村的农户脱贫发展生产的农业生产补贴23,942.00元是支付2018年春节慰问用花卉及水果款。  

(2)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固定资产价值新增231,650.00元,预算内资金支出列支220,360.00元,差额11,290.00元是预算外非税周转资金列支购买办公家具,分别是购买1600*800*760电脑桌1张、购买彭副主任办公室三人位布沙发1套、购买副主任办公室三人位皮沙发1套、购买副主任办公室钢木沙发1套、购买副主任办公室1200*600*450茶几1个、购买副主任办公室实木椅3个、购买2000*900*400两门书柜1个、购买2010*860*360五节档案柜1组。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