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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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19-09110670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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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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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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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会主要职能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隆阳实际拟定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撰方案;负责组织编撰、出版、发行地方党史、地方志和《隆阳年鉴》《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党史、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出版、发行旧志和古籍,推动隆阳历史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完成市委史志委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隆阳区委史志委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一级参公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内设秘书股、方志股、党史股和滇西抗战研究室。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重点工作是:印刷出版《隆阳年鉴(2018)》和《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2017)》;公开出版《隆阳区志(19782005)》;完成编纂《中共隆阳地方史》(第一卷)定稿18万字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收集整理编辑上报《云南年鉴》《保山年鉴》隆阳区的入编综合年鉴资料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区委史志委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史志部门安排、批示、会议纪要形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836,496.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6,496.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27,009.95元,增长34.46%,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遗属补助、人员调资和住房补贴等资金,新增收入467,009.95;

2.《隆阳区志》编纂经费,新增收入10,000.00元;

3.印刷出版《隆阳区志》工作经费,新增收入100,000.00元;

4.《中共隆阳地方史》编纂工作经费资金,减少收入50,000.00元;

5.印刷出版《中共隆阳地方史》工作中经费,新增收入100,000.00元;

6.革命遗址保护资金——金鸡四一五武装起义展览室布展设施建设,新增收入1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882,837.95元。其中:基本支出2,782,837.95元,占总支出的96.53%;项目支出1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36,973.95元,增长34.34%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遗属补助、人员调资和住房补贴等资金,新增支出467,009.95;

2.《隆阳区志》编纂经费,新增支出10,000.00元;

3.印刷出版《隆阳区志》工作经费,新增支出100,000.00元;

4.《中共隆阳地方史》编纂工作经费资金,减少支出50,000.00元;

5.印刷出版《中共隆阳地方史》工作中经费,新增支出100,000.00元;

6.革命遗址保护资金——金鸡四一五武装起义展览室布展设施建设,新增支出100,000.00元。

7.《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编纂经费新增支出9,964.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82,839.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6,973.95元,增长17.7%,主要原因为:1.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遗属补助、人员调资和住房补贴等资金,新增支出467,009.95;2.《隆阳区志》编纂经费,新增支出10,000.00元;3.印刷出版《隆阳区志》工作经费,新增支出100,000.00元;4.《中共隆阳地方史》编纂工作经费资金,减少支出50,000.00元;5.印刷出版《中共隆阳地方史》工作中经费,新增支出100,000.00元;6.《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编纂经费新增支出9,964.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为新增革命遗址保护资金——金鸡四一五武装起义展览室布展设施建设项目经费支出1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0,000.00元,主要是拨付给金鸡乡用于布置四一五武装起义展览室,截至20181231日,展室布置完成并开展,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并验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2,837.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36,973.95元,增长34.34%,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遗属补助、人员调资和住房补贴等资金,新增支出467,009.95;

2.《隆阳区志》编纂经费,新增支出10,000.00元;

3.印刷出版《隆阳区志》工作经费,新增支出100,000.00元;

4.《中共隆阳地方史》编纂工作经费资金,减少支出50,000.00元;

5.印刷出版《中共隆阳地方史》工作中经费,新增支出100,000.00元;

6.革命遗址保护资金——金鸡四一五武装起义展览室布展设施建设,新增支出100,000.00元。

7.《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编纂经费新增支出9,964.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6,87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6%。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871,356.85元,主要包含基本工资484,387.00元,津贴补贴671,977.00元,奖金494,68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2,65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653.8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4,306.50元,主要包含办公费298,387.60元,电费1,571.85元,邮电费563.00元,维修(护)费200.00元,培训费21,960.00元,公务接待费8,162.00元,劳务费95,540.05元,工会经费23,242.00元,其他交通费113,9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004.60元,主要包含抚恤金166,077.60元,生活补助14,400.00元,医疗费补助5,177.00元,奖励金1,500.00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5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170.00元,主要包含办公设备购置21,17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8,73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9%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62.00元,完成预算的40.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62.00元,完成预算的40.8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154.00元,下降33.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54.00元,下降33.7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经费开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8,162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6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1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印刷出版《隆阳区志》《中共隆阳地方史》《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隆阳年鉴》等工作,产生的接待9批次,接待人次71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5,476.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078.05元,增长17.7%,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增加135,764.07元;

2)电费,减少54.12元;

3)邮电费,增加391.00元;

4)差旅费,增加61,399.00元;

5)维修(护)费,减少19,923.80元;

6)培训费,增加21,660.00元;

7)公务接待,减少4,154.00元;

8)劳务费,增加17,953.90元;

9)工会经费,增加2,904.00元;

10)其他交通费,减少2,000.00元;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6,532.00元;

12)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21,33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298,387.60元;

2)电费1,571.85元;

3)邮电费563.00元;

4)差旅费84,730.00元;

5)维修(护)费200.00元;

6)培训费资金21,960.00元;

7)公务接待费8,162.00元;

8)劳务费95,540.05元;

9)工会经费23,242.00元;

10)其他交通费113,950.00元;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0元;

12)其他资本性支出21,33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280,319.37元,其中,流动资产1,101,514.37元,固定资产178,80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776.7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270.71元,固定资产减少35,506.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35,50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80,319.37

1,101,514.37

178,805.00

 

 

 

178,805.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革命遗址保护资金——金鸡四一五武装起义展览室布展设施建设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下拨资金100,000.00元给中共隆阳区委史志委用于革命遗址保护工作。中共隆阳区委史志委申请隆阳区财政资金100,000.00元,配套用于此项革命遗址保护工作,在金鸡乡建设四一五武装起义展览室,开展布展工作。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区委史志委召集相关业务股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财务人员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830号)文件,安排革命遗址保护资金——金鸡四一五武装起义展览室布展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00,000.00元,于2018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史志委革命遗址保护资金——金鸡四一五武装起义展览室布展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元于201811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部门无此事项需要说明情况。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1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我委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学校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学校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高度结合,并纳入考核体系。对绩效较差的项目学校,纳入校长目标考核扣分,并进行绩效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属于中共隆阳区委的史志工作部门,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地方移民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逐步达到移民增收致富。二是项目涉及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和安置区平安稳定,逐步文明。三是项目涉及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及其他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四是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逐步保障移民项目业务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收入2,836,496.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6,496.95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34.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2,837.95元,其中基本支出2,782,837.95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委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00,000.00元,其中:革命遗址保护资金——金鸡四一五武装起义展览室布展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00,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隆阳区党史地方志工作为重点,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移民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跨越。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中共隆阳地方史》(第一卷)第三稿13.50万字编纂工作任务完成。第二轮《隆阳区志》135.00万字编纂出版工作圆满完成,于201811月底第二轮《隆阳区志》出版发行。《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2017102.60万字于201811月下旬完成出版工作编纂出版。《隆阳年鉴》(2018106.50万字于11月下旬完成编纂出版。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光尊寺滇西抗战革命遗址保护项目和金鸡四一五武装起义展室布展项目,目前,光尊寺滇西抗战革命遗址保护项目已基本完工;金鸡四一五武装起义展室布展项目已进入室内布展阶段。

4)效果情况分析

《中共隆阳地方史》(第一卷)、第二轮《隆阳区志》、《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2017)和《隆阳年鉴》(2018)四本书籍的编纂,全面系统的展现了隆阳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为广大群众提供了解隆阳的基础资料,是一套有权威性的综合性工具书。

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分别是光尊寺滇西抗战革命遗址保护项目和金鸡四一五武装起义展室布展项目,为隆阳研究开发保护抗战史料提供了保障。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史志工作,分管领导多次参与史志工作的协调及安排部署,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顺利完成2018年史志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市史志委的沟通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按时完成。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督查方式与各股室每周一汇报和实地查看为主,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8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