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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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19-0911066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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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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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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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履行下列工作职能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5)选举本级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

6)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7)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9)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0)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11)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2)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3)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4)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2)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党对人大工作的影响;

3)着眼大局强化监督,在依法履职尽责上担当作为;

4)围绕中心跟踪问效,在重大事项决定上同向同力

5)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在人事任免上依法严密;

6)密切联系激发活力,在代表工作上创新突破;

7)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0,952,528.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60,168.2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639.85元,下降7%,主要原因分析:

1. 2010101行政运行经费增加1483254.36;

2.2010104人大会议减少310956.71;

3.2010107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增加43005;

4.2010199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减少100万元;

5.2010108代表工作减少87320.5;

6.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74870;

7.2080801死亡抚恤减少172862;

8.2210203购房补贴增加537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0,771,894.1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7,063.60元,占总支出的92.90%;项目支出764,830.50元,占总支出的7.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74474.11元,减少14.14%,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1463517.4元,主要为:2010101行政运行增加1342620.1元,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增加43005元,2010108代表活动124679.5 2010199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代表建议办理经费和代表换届经费减少282.62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考核奖减少55000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增加62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68670元,2080801死亡抚恤减少172862元,2210203购房补贴增加5370元;

2.项目支出减少310956.71元,主要为:人大会议项目减少310956.7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07,063.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63517.4元,减少12.76%主要原因分析:

1. 工资福利支出增1582113.89元,主要为:2010101行政运行经费增加1582113.89元;

2. 商品服务支出减699899元,主要为:2010199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代表建议办理经费和代表换届经费减少282.62万元;

3. 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1580901.79元,主要为:2080801死亡抚恤减少172862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4,830.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0956.71元,减少28.91%,主要原因分析:2010104人大会议项目减少310956.71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全部用于2018年五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人代会的召开可以充分发挥我区人大代表作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71,894.1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1463517.4元,主要为:2010101行政运行增加1342620.1元,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增加43005元,2010108代表活动124679.5 2010199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代表建议办理经费和代表换届经费减少282.62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考核奖减少55000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增加62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68670元,2080801死亡抚恤减少172862元,2210203购房补贴增加5370元;

2.项目支出减少310956.71元,主要为:人大会议项目减少310956.7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76,15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奖金6,844,790.54;商品服务支出2,974,942.56元:其中;办公费329,550.81元,印刷费8,096.00元,水费5,942.70元,电费6,834.98元,邮电费35,016.65元,差旅费152,405.5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9,600.00元,会议费771,131.50元,培训费200,280.00元,元,公务接待费4,116.00元,劳务费57,600.00元,委托业务费16,819.02元,工会经费89,346.00元,其他交通费用461,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796303.82元,其中:2010101108056.08元,其中:慰问费29600元,补助离退休人员活动13932.00元,老干部体检费14524.00,环保世纪行工作经费50000元。2010108688247.4元,其中:拨付各乡镇补助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620,000.00元,调研视察经费30000.00元,老干部活动费慰问费38247.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00元,其中:遗属补助30,000.00;资本性支出 26,420.00元,其中:分散采购台式电脑(2台)9460.00元,分散采购黑白激光打印机(5台)6000元,分散采购彩色激光打印机(1台)2000元,分散采购办公桌(1张)2980.00元,分散采购宪法宣誓法台4300.00元,分散采购摄像机720元,分散采购话筒96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5,4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848,098.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2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1、购房补贴40,24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716.00元,完成预算的29.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9,600.00元,完成预算的2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16.00元,完成预算的2.7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支出少于年初预算数106284元,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327.00元,增长27.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9,6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273.00元,下降88.0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保山市人大组织常委会组织赴缅甸、泰国、马来西亚出访交流1人,支出39600元,因公出国出(境)增加39600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9,600.00元,占90.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116.00元,占9.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9,6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8年保山市人大组织常委会组织赴缅甸、泰国、马来西亚出访交流1人,支出39600元,因公出国出(境)增加3960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1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地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接待4批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6,532.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55259元,减少60.28%,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新增3492.47元;

2)会议费资金,新增313417.71元;

3)培训费资金,减少558027元;

4)公务接待费资金,减少30273元;

5)因公出国(境)费用,新增39600元;

6)劳务费资金,减少16300元;.

7)工会经费,新增750元;

8)委托业务费,新增16819.02元;

9)公车补贴资金,减少1850元;

1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资金,减少1796052.78元;

11)办公设备购置资金,减少143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1,906,113.06元,其中,流动资产459,488.06元,固定资产1,446,62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684.4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5,404.40元,固定资产增加27,720.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06,113.06

459,488.06

1,446,625.00

1,446,625.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492.5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2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8,572.58;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度人大会议经费支出764,830.5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会议费资金支出764,830.50元,全部用于2018年人代会议的召开,人代会的召开可以充分发挥我区人大代表作用,通过广泛集中民智和比较及时地将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自觉行动,使人民群众更加清楚区委、政府的工作和成效,更好地使这些中心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让人大监督贯穿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成立大会领导机构:成立大会临时党委,同时,各代表团相应成立临时党支部,共21个。二是设立大会工作机构:本次大会设秘书处。秘书处下设文秘组、会务组、宣传组、生活组、维稳组、安保组6个工作组,各组负责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按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有序筹备会议。三是确定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程、会议日程。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经区委批准,于201817-112日组织召开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代表314人、列席会议人员(含离退休领导、特邀上级领导等)185人,工作人员(生活员、联络员、安全保卫人员、宣传报道人员、会场服务人员、驾驶员、卫生防疫员)200人,记者20人,共计719人。会议召开地点是保山市会展中心,支付会议食宿费、会场租金、会议材料、交通费、无固定收入代表误工费和往返车费等共计764,830.50元。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830号)文件,安排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项目安排经费764,830.50元,于2018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项目安排经费764,830.50元,实际支出764,830.50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经验

一是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会议筹备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年初预算目标,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会议支出。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

三是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人大常委会是隆阳区地方权力机关,主要职能是:在区委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依法行使本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三项职能。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

隆阳区人大常委会是隆阳区地方权力机关,主要职能是:在区委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依法行使本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三项职能。根据人大职能,区人大机关内设机构为18委: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城市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①.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根据区委安排,在做好人大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各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

②.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③.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收入10,952,528.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52,528.36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8,265.74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71,894.1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7,063.60元,项目支出764,830.5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

3)自评组织过程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我单位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预算方案和财务支出数据及相关文件要求,确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764,830.50元,其中:.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项目投入项目资金764,830.5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764,830.5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召集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 6次,听取和审议(审查)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项,作出决议、决定8项,开展视察、检查、调查18项,圆满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4)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第五次党代会、区委五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民主法治建设和隆阳人民幸福家园建设中聚力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此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还存在差距,绩效目标设立与实际工作有差距。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项目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项目资金用途和具体支出情况;三是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

(三)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加大对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