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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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19-091103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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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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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9-1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7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职能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抓好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新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规划。  

4.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引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5.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6.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7.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112个贫困村全部成立了合作社,完成率100.00%,贫困户21598户,加入合作社20502户,加入率94.93%;从事二、三产业1062户,不符合加入合作社34户,覆盖建档立卡户21598户,覆盖建档立卡户比例100.00%。  

2.2018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发展农民专业作社联合社1个,上报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7个。帮助65个农民合作社360户成员申请贷免扶补财政贴息发展产业贷款3463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合作社发展中融资难、融资成本高问题。  

3.坚持开放办社、不断盘活社有资产,改造提升社有企业。保山市神飞农副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房屋已属危房,拆旧建新,在原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66号建盖32层钢结构铺面,建筑面积2105平方米,建盖中国供销e家隆阳运营中心。  

4.恢复基层供销社,进一步发挥供销职能。隆阳区道街供销社由于集镇搬迁,原基层社闲置多年,铺面房屋年久失修,处于危房。2018年由隆阳区供销社资产管理公司筹资正在恢复重建道街供销社。  

5.创新发展社有企业。注资20万元成立保山市隆阳区东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过劳务输出参与精准扶贫的同时壮大村集体经济,截至2018年共输出103人外出务工。  

6.挂包帮、转走访。自2017年10月调整挂钩水寨乡摆菜村以来,为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帮助申报摆菜村产业扶贫项目中草药种植(云木香、龙胆草)项目,总投资33元、补助16.6元的中草药种植项目(云木香、龙胆草),截至2018年,共种植云木香415亩、龙胆草212.9亩。  

7.统筹推进其他工作。协调推进机关文化、意识形态、信息宣传、安全生产、依法治区、综治、维稳、社会治理创新、禁毒防艾、保密安全、反恐怖、来信来访、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抢险救灾、军转、老干、人事干部、社会保障、档案、工青妇、财务审计、会计、出纳、统计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690335.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0335.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95874.00元,减少32.01%,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34721.40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517.40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4204.00元。  

2.项目支出:减少761152.60元,其中: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项目减少400000.00元,供销社系统财务挂账资金减少50000.00元,供销社综合改革产业发展资金—丙麻老南村肉牛养殖合作社项目减少300000.00元,供销社综合改革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培训项目减少100000.00元;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费增加88847.4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690335.2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1487.80元,占总支出的94.74%;项目支出88847.40元,占总支出的5.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95874.00元,减少32.01%,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34721.40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517.40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4204.00元。  

2.项目支出减少761152.60元,其中: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项目减少400000.00元,供销社系统财务挂账资金减少50000.00元,供销社综合改革产业发展资金—丙麻老南村肉牛养殖合作社项目减少300000.00元,供销社综合改革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培训项目减少100000.00元;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费增加88847.4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1487.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721.40元,减少2.1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购房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1389.00元;二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增加18813.60元;三是供销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减少780.00元;四是减少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149940.00元五是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9134.00元;六是维修(护)费减少25070.00元(2017年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进行旱厕改造,2018年无此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847.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1152.60元,减少89.5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项目400000.00元,二是减少供销社系统财务挂账资金50000.00元,三是减少供销社综合改革产业发展资金—丙麻老南村肉牛养殖合作社项目300000.00元,四是减少供销社综合改革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培训项目100000.00元;五是增加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费88847.4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费88847.40元,用于扶持和发展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2018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112个贫困村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贫困户加入合作社20502户。截至2018年12月,全区累计发展农民合作社823个,入社成员8.8万多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0335.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95874.00元,减少32.01%,主要原因分析:  

1.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购房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131389.00元;  

2.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增加18813.60元;  

3.供销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减少780.00元;  

4.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减少149940.00元    

5.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9134.00元;  

6.维修(护)费减少25070.00元(2017年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进行旱厕改造,2018年无此项支出);  

7.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项目减少400000.00元;  

8.供销社系统财务挂账资金减少50000.00元;  

9.供销社综合改革产业发展资金—丙麻老南村肉牛养殖合作社项目减少300000.00元;  

10.供销社综合改革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培训项目减少100000.00元;  

11.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费增加88847.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26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20%部分支出资金151264.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53440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支出1268752.00元;用于开展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社有企业等工作及供销社机关办公费用、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商品服务支出192798.40元;用于供销社遗属补助的对个人家庭和补助资金62856.00元,用于供销社机关办公设备购置的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补贴资金466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49.00元,完成预算的3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49.00元,完成预算的32.9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145.00元,下降65.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45.00元,下降65.6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64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4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16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昭通市永善县供销社到隆阳区考察学习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1批次13人、省供销社到隆阳区调研深化供销改革工作1批次12人、挂钩村摆菜村与绿色畅通公司协商药材种植事项1批次7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95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204.00元,减少23.09%,主要原因分析:  

(一)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增加2726.03元;  

(二)邮电费减少145.03元;  

(三)维修(护)费减少25070.00元;  

(四)公务接待费减少3145.00元;  

(五)工会经费增加866.00元;  

(六)福利费增加740.00元;  

(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176.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一)办公费13255.68元;  

(二)邮电费2355.32元;  

(三)公务接待费1649.00元;  

(四)福利费740.00元;  

(五)工会经费16151.00元;  

(六)其他交通费用79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3066902.77元,其中,流动资产2149258.02元,固定资产917642.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8609.9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48609.97元,固定资产增加100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30平方米,账面原值321838.1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0296.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66902.77        

2149258.02        

917642.75        

884342.75        

        

0        

33300.00        

0        

0        

2.0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我单位申请隆阳区财政资金88847.40元用于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费,用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对原有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建设。2018年,隆阳区供销社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截至2018年12月,全区累计发展农民合作社823个,入社成员8.8万多户。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成立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二是相关股室提出发展合作社目标计划,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三是根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制定发展合作社和规范合作社建设工作方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2018年,区供销社严格按照年初计划认真开展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截至2018年12月,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全区累计发展农民合作社823个,入社成员8.8万多户;在贫困村新建和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148个;组织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业人员培训(含电子商务)1443人次;上报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7个,圆满完成了年初计划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区供销社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费的通知》(隆财行〔2018〕1245号)文件,安排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费项目安排经费88847.40元,于2018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费项目资金88847.4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绩效自评工作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③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确保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是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是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细真实的依据。第三是重视项目验收,采用合作社自查,区供销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制度,验收范围全覆盖,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管理力度。避免截留、挪用等情况发生。项目资金到位后,及时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项目资金用在实处。五是加大公示力度。项目完成后,要对项目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项目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项目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④意见建议:一是探索确立供销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供销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供销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为农民社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生产、流通企业提供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二是新发展农民合作社95个;建设区级示范合作社12个;提升、规范合作社15个。培训各类人员1000人,其中电子商务人才培训300人次;通过项目扶持隆阳区供销社系统下属企业新建、提升改造网点建设1个,扩大为农服务领域。三是尽量使农业自然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区财政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认真编制部门预算,经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区财政局。二是人员支出预算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预算,遗属按实有人数及国家规定标准预算,确保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是确保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预算编制数据准确,不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对财政下达的预算,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严格控制结转结余事项发生。三是明确项目责任领导为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其中:合作社项目责任部门为合作经济组织指导股,社有企业项目责任部门为各企业。四是勤俭节约,在保证行政运转下尽量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严守财经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规定,落实区级及本单位制定的相关费用管理办法,做到会计核算健全,资料齐备,凭证编制准确、及时、账实相符,采购物品通过采购流程。二是主动及时完整的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三是资产管理、购置、保管、领用、卡片登记由办公室负责,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与会计账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入1690335.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0335.2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0335.2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1487.80元,项目支出88847.4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88847.40元,其中: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费88847.40,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88847.4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供销社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发展一批为农服务的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培育一批推进新型农民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农民合作社,建立一个上下贯通、开放包容的供销合作社新体系和运行高效、科学管理的新机制;推进全区农民合作社快速有序发展,实现农村繁荣、农民增收,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供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跨越。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①各项指标圆满完成。截至2018年12月,新发展农民合作社100个;上报各级示范合作社17个;提升、规范合作社18个。培训人员(含电子商务)1443人次;通过项目扶持隆阳区供销社系统下属企业新建、提升改造网点建设1个(大庄供销社),扩大为农服务领域。  

②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在区委、政府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全覆盖贫困户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12月月,隆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823个,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发展农民专业作社联合社1个,上报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7个,农民成员8.8万户,入社股金12.3亿元,带动农户13万户。  

③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用途不改”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保证投向准确,提高了资金使用管理水平,确保了资金效益最大化。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全年认真对照省、市下达各项指标,积极开展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工作和发展、规范提升农村经济组织工作,加大对合作社人员培训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与部门重点工作紧密衔接,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切实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12月,隆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823个,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发展农民专业作社联合社1个,上报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7个,农民成员8.8万户,入社股金12.3亿元,带动农户13万户。三是推动社有企业稳步发展。具体体现在社有资产经营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逐步扩大,经济效益明显增加;社有资产得到改造提升,确保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项目资金和工程管理,积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供销改革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多次参与工作的协调及安排部署,切实解决了工作中的许多难点问题,为顺利完成2018年供销改革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二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市供销社请示汇报,加强与相关企业、合作社和乡镇的沟通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定期通报,严抓进度。围绕切实完成单位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如期完成。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