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19-0911028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855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并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本辖区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等工作;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 权利、民主 权利和其他合法权 利;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九隆街道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围绕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五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全面构筑和谐稳定,全面改善服务管理,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全面实施五城同创,全面改善保障民生,全面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加快经济发展,确保了九隆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6776921.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76921.1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737099.22元,增长67.1%,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收入增8287363.38元,项目支出收入减少1550264.1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307291.15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3212.31元,占总支出的89.35%;项目支出1844078.84元,占总支出的10.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867469.22元,增长83.34%,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8217733.38,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1764993.53元,商品服务支出增2682324.85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4010615.00元;2.项目支出减350264.16元,主要为:办公楼改造及配套项经费项目经费减12532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63212.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17733.38元,增长113.42%,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增1764993.53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196845.00元、津贴补贴增267359.00元、奖金增728660.33元、绩效工资增45644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108852.00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2682324.85元,主要为:培训费增110414.9元,劳务费增3921.55元,工会经费增7118.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34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2874144.53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4010615.00元,主要为增村庄专管员生活补助1536000.00元,社区两委小组长含党小组长生活补助3268090.00元,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305520.00元,党建助理员生活补助342427.00元(合计575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4078.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0264.16元,减少15.96%,主要原因:减少办公楼改造及配套实施经费项目1253200.00元,减少村级视频网络建设经费项目35643.00元,增加中心城市创建补助经费项1174078.84元,增加振兴路(新华路至岱官路)太阳能路灯架设70000.00元,增加2017年省级低碳发展引导专项资金6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振兴路(新华路至岱官路)太阳能路灯架设工程项目支出70000.00元,该项目新架设太阳能路灯31盏,项目已于2018年完工,并验收合格。
2.2017年省级低碳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出600000.00元,该项目支出主要为以下几方面:太阳能路灯架设67盏,投入资金150124.6元;泰龙路道路硬化工程,投入资金280000.00元;低碳管理制度建设3989.71元;项目前期费用(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费),投入资金70000.00万元;低碳生活宣传册、指南手册、宣传活动等,投入资金40085.69元;低碳社区宣传栏制作,投入建设资金50000.00元;宣传讲座培训,投入建设资金5800.00元;改项目已于2018年竣工。
3.中心城市创卫补助项目支出1174078.84元,该项目支出主要为:旱厕改造支出500000.00元,项目按照市区共创、分级负责、以奖代补、牵引推进的工作模式实施,用于提升改造造纸厂等小区25座公厕,经区创卫办、区住建局、九隆街道办事处、相关社区按照旱厕改造提升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军转办、晏公巷道路硬化支出151000.00元,该项目于2017年完工,经九隆街道办事处、马里社区、明强社区等验收合格。柳坝河道路硬化支出247154.49元,该项目于2017年完工,经九隆街道办事处、升阳社区等验收合格。泰龙小区小屯道路硬化支出275954.35元,项目已于2016年8月完工,2017年3月经九隆街道、泰龙社区验收合格。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07291.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867469.22元,增长83.34%,主要原因为:1.基本支出增8217733.38,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1764993.53元,商品服务支出增2682324.85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4010615.00元;2.项目支出减350264.16元,主要为:办公楼改造及配套项经费项目经费减12532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98252.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7%。细化到项级科目:
201010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6834.00,主要用于发放人大工委工资福利支出135834.00元,用于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11000.00元;
2010301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3067130.6元,主要用于发放办事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322787.00元: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支出590743.60元;
2010399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1030902.71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办公费、劳务费、培训费、水费等支出960902.71元;用于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70000.00元;
2010409发展与改革事务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泰龙社区省级低碳项目的办公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170000.00元,用于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30000.00元;
2013101党委及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74115.00元,主要用于党工委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52115.00元,电费、接待费等22000.00元;
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927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9270.00元;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108116.67元,用于2017年上半年县域经济考核发放261883.33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61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18148.00元;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8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1040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9%。细化到项级科目:
20801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综合业务管理支出758252.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42252.00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等16000.00元;
208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和社区建设支出5914090.0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790000.00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3124090.00元;
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47000.0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支出3000.00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144000.00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1064.2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1064.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55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30552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31641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8%。细化到项级科目: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680148.00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62148.00元,用于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支出18000.00元;
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462184.8元,主要用于水费、劳务费等支出462184.8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1093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细化到项级科目:
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支出766896.00元,主要用于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58896.00元,用于公务接待、公务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0元;
2130705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342427.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342427.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2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补贴支出4123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7947.83元,完成预算的7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6108.83元,完成预算的87.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839.00元,完成预算的57.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街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接待一律禁止,加强接待审批,接待严格控制标准,控制陪同人数,减少外出接待,尽可能在食堂接待。加强公车管理,所有公车统一安装 定位系统,严禁在辖区范围内使用公车,加强公车使用的报备,拆临拆违工作减少,执法队外出用车拆迁工作次数减少,降低了公车的使用次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7686.11元,下降2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994.58元,下降12.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691.53元,下降42.6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街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接待一律禁止,加强接待审批,接待严格控制标准,控制陪同人数,减少外出接待,尽可能在食堂接待。加强公车管理,所有公车统一安装 定为系统,严禁在辖区范围内使用公车,加强公车使用的报备,拆临拆违工作减少,执法队外出用车拆迁次数减少,降低了公车的使用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108.83元,占75.12%;公务接待费支出31839.00元,占24.8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108.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6108.8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办事处维持日常工作运行、拆临拆违人居环境提升、征地拆迁、挂钩水寨乡摆菜村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83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8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来访以及办事处干部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7217.78元,与上年对比增2702488.85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街道社区划分,新增了16个社区的公务经费、党建经费、小组运行经费、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由于机构编制由5个变更为1个,原来统计口径为201下的支出,本年度统计为九隆街道办事处所有功能科目下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办公费支出209072.30元、印刷费支出1228.6元、水费支出26762.4元、电费支出26762.4元、邮电费支出81312.00元、差旅费支出81312.00元、维修费54031.00元、培训费支出110414.90元、公务接待费31839.00元、劳务费1160875.48元、工会经费6727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108.83元、其他交通费274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74144.5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部门资产总额85713787.11元,其中,流动资产84001265.11元,固定资产171252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939025.1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0836657.13元,固定资产增加10236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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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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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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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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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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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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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5713787.11
| 84001265.11
| 1712522
|
| 396000
|
| 1316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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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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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6491.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9951.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061.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347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6491.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振兴路(新华路至岱官路)太阳能路灯架设工程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振兴路(新华路至岱官路)太阳能路灯架设工程项目支出70000.00元,该项目新架设太阳能路灯31盏,项目已于2018年完工并验收合格。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区财政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结合九隆街道实际,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九隆街道的综合情况选用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认真进行核实和考评。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为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九隆街道成立了振兴路升阳段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工作组,由街道武装部部长唐继洪和城建办具体负责实施。九隆街道振兴路升阳段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于2018年下半年开始筹备,2018年11月4日,街道发布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共有大理伟华仕太阳能照明有限公司、江苏月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久泰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应标,经2018年11月15日召开街道招标会议评标,经评定大理伟华仕太阳能照明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于2018年11月22日签订合同并开始施工,2018年12月10日验收通过,并于2018年12月24日付款结清。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18〕1339号)文件,安排振兴路(新华路至岱官路)太阳能路灯架设工程补助项目安排经费70000.00元,于2018年1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项目资金70000.00元于2018年12月24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有关规定规范经费支出,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存在差距;三是少数指标落实不到位,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九隆街道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做好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以及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加大跟踪管理力度,督促项目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强化实施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九隆街道泰龙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泰龙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隆发改产业〔2018〕254号)、《关于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泰龙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的批复》(隆发改产业〔2018〕543号)文件及项目实施方案,在区发改局的指导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发干部群众的努力,项目工程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12月竣工完成。
主要建设内容:
低碳能源利用体系建设:主要实施太阳能路灯架设工程,安装高6米、功率30W的太阳路灯67盏。
环境美化体系建设:一是道路改造工程:改造泰龙小区和小屯小区道路,实施道路硬化1260米;二是社区绿化工程:在新闻路、泰龙建材市场内主要道路补种行道树;发放花卉种子到小区居民,实施门前绿化,改善社区生态环境。
低碳宣传体系建设: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节日,通过报纸、广播、标语、黑板报、宣传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低碳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册和低碳生活指南7000册、宣传栏16个、宣传展板304块,开展低碳文化宣传活动4场,组织低碳知识培训、讲座 2 场。
低碳生活体系建设:设置8个旧物品回收利用设施,实现社区废弃物回收利用;创建低碳生活示范户,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的方式,进行为期20个月的低碳生活方式现状调查。
低碳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社区低碳管理制度,建立碳排放统计调查制度和碳排放管理体系。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了确保泰龙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项目能够顺利按期安置完成,于2018年3月,起草泰龙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4月23日召开街道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通过泰龙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成立九隆街道泰龙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办事处主任、纪委书记、分管项目的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站所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同时成立在项目实施片区成立实施管理小组,由涉及社区两委成员、小组长、居民代表组成,负责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后,九隆街道高度重视,积极稳步开展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明确项目实施负责人、起草项目方案,实施方案于2018年3月29日通过评审会。2018年5月3日通过项目批复(隆发改产业〔2018〕254号),项目于2018年5月5日正式开工,在实施过程中,因项目有实施内容有变更,向区发改局报送了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的请示,得到发改局、财政局的批准。按照调整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完成,至2018年12月21日竣工。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升级低碳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通知》(隆财建〔2017〕293号)文件,安排九隆街道泰龙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项目安排经费600000.00元,于2017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泰龙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项目资金6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26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有关规定规范经费支出,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存在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九隆街道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做好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以及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加大跟踪管理力度,督促项目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强化实施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九隆街道中心城市创卫补助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实施该项目,九隆街道中心城市创卫补助项目由3个小项目组成。一是对九隆街道辖区内造纸厂宿舍等25座旱厕改造提升;二是对军转办、晏公巷道路,柳坝河道路进行硬化;三是对泰龙社区道路进行硬化。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了确保按期完成创卫项目,九隆街道成立了由分管创卫的领导及相关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主抓该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同时成立在项目实施片区成立实施管理小组,由涉及社区两委成员、小组长、居民代表组成,负责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促进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后,九隆街道高度重视,积极稳步开展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
对于旱厕改造工程,筛选调查符合改造提升的旱厕25座,并由旱厕所在地社区组织实施,按每座旱厕2000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对于军转办、晏公巷、柳坝河道路硬化工程,2017年2月17日报批明强社区军转办、马里社区晏公巷道路硬化工程政府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和云南信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2017年5月13日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
对于升阳社区柳坝河道路硬化工程,2017年2月17日报批政府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和云南保山鹏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于2017年8月11日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
对于泰龙社区道路硬化工程,对泰龙社区辖区内的道路进行硬化,2016年4月签订施工合同并动工,2017年3月17日工程通过验收。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城市创卫补助经费的通知》(隆财建〔2018〕28号)文件,安排中心城市创卫补助项目安排经费1174078.84元,于2018年3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中心城市创卫补助项目资金1174078.84元于2018年3月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中心站所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有关规定规范经费支出,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存在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九隆街道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做好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以及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加大跟踪管理力度,督促项目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强化实施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九隆街道办事处于2016年7月成立,是隆阳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区人民政府授权的职权范围内,代表区人民政府在辖区内依法行使基层政权的管理职能。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九隆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党政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管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事业机构包括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林综合服务中心。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经济建设:促进辖区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坚持不懈重视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规矩和政治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
文化建设: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发挥中心城区教育资源集中比较优势,加强学前教育,巩固基础教育,发展优质高中,扶持民办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推进和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生态建设:持续发力,整合资源,发挥优势,以宣传发动为基础,以综合治理为抓手,以机关干部作示范,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全面开展“四创”工作,全面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抓好旧城改造,实施好老客运南站南苑商场片区、龙泉路拐角楼片区、马车站、如意街区统筹整合等片区的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工作。社会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关心关爱下岗失业人员、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五保户、军烈属生产生活困难,抓好救灾救助救济优抚工作。严格规范和落实低保、社保、廉租房等惠民政策,切实保障低收入家庭的生计。依法依规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强化社区基层政权建设,推行“四议两公开”,体现居民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严格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健全和完善新社区管理服务的机制体制,加强和创新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精细化管理。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促进辖区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加强综治维稳信访资金的投入,维护好社会安定团结;进一步加强坝区人居环境提升投入,加大拆临拆违建筑的拆除、风貌提升、闲置空地美化工程建设及园林城市的推进,建立宜居宜人的良好生态环境;加强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服务职能,加强对服务部门的管理、及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帮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预算配置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合理编制预算做到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合理性、完整性;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保”要求,足额保障部门基本支出,维持部门正常运转;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对“三公经费”的要求,严格控制,做到逐年降低,维持负增长。
预算执行有效:
根据财政下达指标,依法合理推进预算执行,按季、按月推进预算执行,严禁年底突击;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资金合理运用,确保部门运转,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及工程、对于年度内已经完成的工程及时进行验收,支付,严控资金结转结余;根据项目安排,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项目、负责项目实施的整体运转,主要领导带头,请自抓、重点抓、确保项目实施有进度,有质量;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严控报账程序,减少接待次数;接待费支出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执行,提前进行接待审批,核定接待人数,报账时需提供公务卡刷卡小票、菜单从源头遏制接待费增长;车辆运行加强公车管理,专人负责公车,严禁公车办私事。
预算管理规范: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改革;根据财政要求,在预算批复下达15日内,及时全面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按照资产登记入账规定,登记固定资产,严禁漏记少记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及时录入部门本年度新增资产,做到账实、账表资产数相符;严格资产使用,人员更换及时进行资产移交,确保国有资产的流失。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收入16776921.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76921.15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0000.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07291.15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3212.31元,项目支出1844078.84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是对本年度部门支出的总体评价,直接反映了本年度部门工作开展的情况;根据部门决算公开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李沁昌主任为组长,陈纯承副主任、王海山副书记为组长,各中心站所负责人及财务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会上由财务室分管领导陈纯承对2018年财政决算批复进行传达,并就2018年财务工作进行总结,对2019年财政工作作要求。讲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填写细则,并组织参加会议人员对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进行量化评价。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844078.84元,其中:振兴路(新华路至岱官路)太阳能路灯架设工程项目支出70000.00元;2017年省级低碳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出600000.00元;中心城市创卫补助项目支出1174078.84元,该项目支出主要为:旱厕改造支出500000.00元,军转办、晏公巷道路硬化支出151000.00元,柳坝河道路硬化支出247154.49元,泰龙小区小屯道路硬化支出275954.35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844078.84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九隆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全面加强基层党建: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3期培训1060人,参训率57%。各党支部开展“主题+专题”活动119次,组织专题党课128次;实施智慧党建工程,强化“互联网+党建”工作,目前已实现网上党支部全覆盖,街道所属各党支部实现“云岭先锋”手机 APP覆盖达70%以上;围绕 “四高四有四化四十分钟”创建标准,结合“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重点任务,重点打造下巷街、仁寿门、升阳3个示范点。
全面深化党风廉政:领导班子层层签订责任书65份,与分管部门和挂钩社区领导进行廉政谈话108人次。
全面构筑和谐稳定:深化平安创建,共创建平安家庭 300户、平安家庭示范户38户、文明家庭示范户31户、平安社区2个、法治社区7个、平安学校4个。建立健全社区组织,督促指导辖区范围内有物管公司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30个,对于没有物管公司的小区,由社区牵头负责成立小区管委会87个。建立16个社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治保会16个、社会志愿队伍17支。强化社区防控职能,建立16个社区禁毒工作站、16个微型消防站,完成16个社区综治中心挂牌。
全面改善服务管理: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以及成立社区为民服务站均按标准化建成并投入使用,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32228人,受理41858件、办结41858件事项。
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全力实施黑臭水体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集中对辖区小屯河、西大沟、大小桥河等黑臭水体开展治理,共拆除沟、河沿线违法建筑36户12306.65平方米,并一次性清理建筑垃圾。强化源头治理,关停水源地养殖户4户。集中组织拆临拆违,通过四次规模化、全方位排查摸底、校正复核,识别图斑内违法建筑492户26.72万平方米,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分门别类、实行人员挂包、建档立卡。截至6月底已全部处置完毕。积极配合完成保山中心城市背街小巷硬化道路21条5.9千米,投资400余万元。按期完成旱厕公厕改造提升,实施27座,落实补助资金108万元。充分发动驻辖区单位完成老旧居民小区提升改造62个。加快永昌路建筑风貌提升,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申报改造36户,目前已完成改造27户,正在改造9户。
全面推进城市建设:稳步推进拐角楼片区拆迁工作,由区人 大、检察院、交通局、街道、社区干部包片挂户负责,涉及单家独院110院和套房125套,已测绘225院(套),占100%;已评估216院(套),占96%;已签订协议64院(套)69户,占28%;稳步推进马车站拆迁工作,23院房屋由街道、社区干部挂户负责,现签订协议23院26户,已全部完成;河臭水体治理涉及小桥河片区5院7户,已完成协议签订;启动了象山路综合管廊建设涉及10户房屋征收,现已完成测绘评估工作,准备签订协议;启动了环城东路断头路征地拆迁,涉及6院房屋及8亩土地。
全面改善保障民生:加强扶贫挂钩工作,街道主要领导带队先后4次深入水寨乡摆菜村开展挂钩帮扶,按要求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开展入户走访56户次,支持路灯架设5万元。进一步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强化政策宣传服务,1至10月共接待来办事群众819人次,办结819人次,办结率100%。
(4)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九隆街道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围绕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五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全面构筑和谐稳定,全面改善服务管理,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全面实施五城同创,全面改善保障民生,全面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加快经济发展,确保了九隆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作为乡镇一级基层单位,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扶贫工作、创卫创文等临时性工作较多,执行预算不到位,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同时,因项目无法按预期目标开工,致使预算支出进度缓慢等。
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一是对绩效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度不够高;二是结合乡镇实际,无法科学设定绩效指标体系,考核指标量化不够细化;三是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业务人员培训力度;二是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三是增加服务大局意识;四是进一步科学细化绩效指标体系。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直接反映本单位本年度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可以看出部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不足,从而逐渐完善。通过此次自评我部门需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加强人员管理,合理控制在职人数;加快预算执行力度,根据财政要求,加快预算执行;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项制度得以执行而不是形同虚设;加强资产管理,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的同时,还要明确资产管理人员。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有关规定规范经费支出,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和固定资产增加不相等的说明,本年度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1674078.84元,主要为晏公巷、柳坝河、军转办道路硬化398154.49元,旱厕改造提升补助资金500000.00元,泰龙路道路硬化款555924.35元,泰龙太阳能路灯架设款150000.00元,振兴路太阳能路灯架设70000.00元,由于项目资金只是对工程项目的部分补助,款项虽经街道拨付使用,资产管理以及权属所有、使用群体复杂,故均未列入固定资产。
九隆街道办事处2017年资产合计14774761.98元,其中固定资产1610154.00元,流动资产13164607.98元;2018年资产合计85713787.11元,其中固定资产1712522.00元,流动资产84001265.11元;2018年资产比2017年增加70939025.13元,增长比率480.1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九隆街道位于中心城区涉及老城区改造征地拆迁资金涉及量大,由于国有政策以及厨卫纠偏象山路综合管廊征拆资金未支付2674661.4元,建设路资金未支付677606.25元;根据区政府、区财政局、市住建局要求,昌源水务拨付九隆街道征拆补偿款资金69553163.54元,后通过借款形式拨付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借款垫付开办经费391464.00元,借款垫付创卫经费2220895.41,合计2612359.41元,由于街道无资金归还列入其他应收款;各部门协调经费剩余;2018年新进人员零星购买了办公电脑,打印机、桌椅板凳等102368.00元。
九隆街道办事处2018年负债合计83931635.11.元,其中流动负债2017年负债83931635.11.元;2017年负债合计12564607.98元;2018年负债比2017年增加71367027.13元,增长比例568.00%。增加的原因是九隆街道位于中心城区涉及老城区改造征地拆迁资金涉及量大,由于国有政策以及厨卫纠偏象山路综合管廊征拆资金未支付2674661.4元,建设路资金未支付677606.25元;根据区政府、区财政局、市住建局要求,昌源水务拨付九隆街道征拆补偿款资金69553163.54元,后通过借款形式拨付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借款垫付开办经费391464.00元,借款垫付创卫经费2220895.41元,合计2612359.41元;各部门协调经费剩余。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855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