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19-0911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855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负责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居民自治模范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5.配合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社会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7.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对政府主管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10.办理区政府等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街道2018年主要围绕基层党建工作、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及社会事业各项工作开展,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1.以“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为主线,党工委各项工作顺利推进;2.重大项目(廖沈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东湖水体及游道项目、清华启迪园建设项目、东湖给排水建设项目、42号地块限价房建设项目、生态酒店建设项目、发展大厦建设项目、红花菜市场建设项目、保山中心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象山路延长线及管廊建设项目、海棠路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北七路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东城大道及管廊建设项目、景区大道建设项目、青华湖西侧整体出让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到位;3.拆临拆违全面完成,完成街道辖区内721户,18.3318万平方米,临建违建拆除任务,形成日常巡查常态化,确保辖区临建违建零增长。4.河长制工作的认真落实,基本做到河畅、水清、岸绿;5.“四创两争”工作稳步推进,配合上级部门,结合街道自身条件,共同努力,为隆阳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园林城市添砖加瓦;6.社会治理取得新突破:一是建成法治主题文化广场,积极配合“阳光片区”建设。对街道10个社区9875户、29061人按50个网格进行划分,每个网格内居民约180户左右,人口约540人。对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逐一梳理登记,分门别类做好台账。二是探索社区治理有效形式。以党建为引领,“一统双联”,构建党组织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多方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18年4月,打造红花社区城市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示范点,为城市社区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基层治理经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收入合计17,186,249.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86,249.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196,024.20元,增长56.3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96,024.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96,024.20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增加7,284,467.20元,项目支出收入减少1,088,443.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支出合计17,078,817.78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8,817.78元,占总支出的99.88%;项目支出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088,592.38元,增长55.40%,主要原因是支出增6,088,592.38元,其中:1.基本支出增7,177,035.38元,增长72.63%,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1,823,019.3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76,915.9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7,100.09元。2.项目支出减1,088,443.00元,减98.20%,主要为:创卫补助经费增加20,000.00元,办公设备、家具等购买经费减少1,108,443.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58,817.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77,035.38元,增长72.63%,主要原因: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23,019.38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50,497.00元,津贴补贴增加251,508.00元,奖金增加825,865.18元,绩效工资增加514,659.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176,915.91元,主要为维修(护)费增加54,855.00元,培训费增加99,310.00元,劳务费增加567,557.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017,886.00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177,100.09元,主要为生活补助增加2,330,727.09元,奖励金减少100,00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088,443.00元,减少98.20%,主要原因是1.创卫补助经费增加20,000.00元;2.办公设备、家具等购买经费减少1,108,443.00元。2018年我单位项目支出20,000.00元,为中心城市创卫补助经费,用于太平社区旱厕改造提升补助,使社区居民公共场所如厕环境得到改善,人居环境得到了提升,促进了生态文明的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78,817.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与增加6,088,592.38元,增长55.40%,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7,177,035.38元,增长72.6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1,088,443.00元,减少98.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93,84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6%。细化到项级科目:
2010101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1,958.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大工委人员工资139,958.00元;用于办公费2,000.00元。
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110,623.00元,主要用于发放办事处人员工资3,577,761.00元;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支出407,245.46元;用于土地和村庄专管员工资补助、西部志愿者工资及住房公积金等生活补助支出125,616.54元。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392,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宣传等支出920,945.40元;用于支付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及街道临时人员等工资及保险等支出1,549,472.08元;用于支付社区党建及综治示范点建设经费647,000.00元;用于北城片区农民狂欢月文艺汇演支出259,284.00元;用于西部志愿者等工资保险等支出15,298.52元。
20131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04,164.18元,主要用于发放党工委人员工资400,164.18元;用于办公费4,000.00元。
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059.00元,用于民主评议党员经费支出。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000.00元,用于发放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奖。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7,2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细化到项级科目:
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427,233.00元,主要用于发放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419,233.00元;用于办公费支出8,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44,73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1%。细化到项级科目:
2080104综合业务管理支出863,54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845,540.00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8,687.97元;用于西部志愿者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支出9,312.03元。
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3,399,7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等社区人员培训费46,000.00元;拨付各社区公务费、党建经费、小组公务费、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636,000.00元;发放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工资1,717,700.00元。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1,29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等社区人员培训费4,000.00元;用于发放社区干部、小组长、党小组工资97,290.00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0,200.60元,用于街道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5,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细化到项级科目: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5,960.00元,用于发放社区计生宣传员工资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78,7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7%。细化到项级科目:
21201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217,904.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193,904.00元;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等24,000.00元。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60,8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清扫人员工资816,100.00元;用于垃圾清运车辆运行维护费24,700.00元;用于太平社区旱厕改造提升补助2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873,0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细化到项级科目:
2130104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支出613,514.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603,514.00元;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10,000.00元。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59,550.00元,主要用于党建助理员、社会事务员、后勤保障员工资194,550.00元,社区干部考核65,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2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细化到项级科目:
2210203购房补贴55,286.00元,用于在职人员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1,373.51元,完成预算的54.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523.51元,完成预算的9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50.00元,完成预算的4.9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13,150.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17,977.07元,下降4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01.07元,下降2.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876.00元,下降95.1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因为我单位接待批次及人数少于2017年,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523.51元,占95.86%;公务接待费支出5,850.00元,占4.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523.5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5,523.5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征地拆迁、森林防火、创卫创文、扶贫、提升人居环境、综治维稳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大工作视察、友邻乡镇学习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7,029.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65,815.91元,主要原因:1.电费增加61,852.42元,为2016年街道成立至2018年11月电费;2.维修(护)费增加54,855.00元;3.培训费增加99,310.00元;4.劳务费增加567,557.50元;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017,886.00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16年-2018年11月电费、差旅费、办公楼维修、街道及社区人员培训、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工资、街道临时人员工资、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清扫人员工资、社区公务费、党建经费、小组公务费、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党建及综治示范点补助经费、农民狂欢月等文艺汇演支出、街道广告宣传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117,646,269.20元,其中,流动资产115,069,857.60元,固定资产2,576,411.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962,545.5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8,929,191.55元,固定资产增加33,35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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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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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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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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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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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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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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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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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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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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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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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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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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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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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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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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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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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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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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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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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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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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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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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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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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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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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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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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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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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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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462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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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98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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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64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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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5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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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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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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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7,430.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2,2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07,184.6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7,430.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太平村公厕改造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旱厕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28号)的要求,对太平社区公用旱厕1座进行提升改造,项目于2017年完工,并验收合格。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太平旱厕改造工程相关事宜,指导太平社区旱厕改造工程。太平社区成立了旱厕改造领导小组,明确了小组成员及职责,制定了旱厕改造实施方案。在确定施工方后,及时签订施工合同。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街道及太平旱厕领导小组督促工程按照施工合同实施,款项按工程进度拨付,拨付时要求财务所需要的发票、施工合同等材料。太平旱厕改造提升项目于2017年4月竣工且通过验收,根据相关要求,拨付补助金额20,000.00元,青华街道于2017年8月将向隆阳区财政局借的旱厕改造提升经费借款20,000.00元拨付到太平社区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由太平社区拨付到施工方。2018年财政安排中心城市创卫补助经费(隆财建〔2018〕28号)20,000.00元用于旱厕提升改造,青华街道于2018年3月将资金归还财政借款。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心城市创卫补助经费的通知》(隆财建〔2018〕28号),安排中心城市创卫旱厕提升改造项目安排补助经费20,000.00元,于2018年3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太平社区旱厕改造提升项目资金20,000.00元于2018年3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在资金管理中,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使用必须用于太平社区旱厕改造提升项目。工程项目资金的支付,均按照青华街道财务室及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财务制度进行支付。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情况绩效自评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青华街道太平社区旱厕改造提升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3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二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有关规定规范经费支出,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三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存在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青华街道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做好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以及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加大跟踪管理力度,督促项目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强化实施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为隆阳区政府派出机构,单位性质为机关事业单位,青华街道内设机构2个机构:①党政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②事业机构,包括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科学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保证街道及辖区内各社区的正常运转,保证街道在职在编人员、临时人员、村组干部等社区人员工资发放,致力做好各级安排的任务、履行自身岗位职责、服务辖区内群众;保证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及保洁员工资发放,为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打牢基础;投身棚户区改造工作,助力保山中心城市建设,建设美丽隆阳,配合做好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及省级文明城市相关工作;深化巩固党建工作,做到街道和社区深度融合。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①履职效益明显方面:配合区直各部门完成好辖区内各项社会事业工作,服务好群众,为辖区内群众提供具体的安全感、归属感生活环境;促进辖区内经济平衡快速增长、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增加财政收入;不断提升辖区内人居环境质量,为努力创造园林城市做贡献,建立宜居宜人的良好生态环境;全心全意、尽心尽力服务群众,让群众对辖区内人居环境、经济文化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充满信心。
②预算配置科学方面:科学编制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③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余结转资金;项目组织良好;“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④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不断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内控制度,强化资金监督,增强部门统筹资金能力;及时完整公开预决算信息;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收入17,186,249.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86,249.6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78,817.78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7,058,817.78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青华街道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到达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财政相关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为开展好自评工作,我单位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财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街道各个部门负责人及财务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会议,详细解读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安排自评工作,以财务室牵头,根据自评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0,000.00元,用于青华街道太平社区旱厕提升改造项目,致力改善农村入厕环境、提升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对原公用旱厕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旱厕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28号)的要求进行改造,实际项目资金实施20,000.00元。
按照预算配置:①在职人员控制率方面,2018年年末在职人数62人,编制数为5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16.98%,超过100%。主要是因为我单位纪工委派出机构2人、机关工勤8人不占编,但涉及人员工资在我单位发放。②“三公经费”变动率方面,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259,350.58元,2018年“三公经费”总额为141,373.51元,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为
-45.49%,下降45.49%,主要是因为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减少。
(2)过程情况分析
按照预算执行:①预算完成率方面:2018年年初预算数9,646,620.57元,决算数17,186,249.60元,2018年预算完成率为178.16%,完成年初预算。②结转结余控制率方面:2017年结转资金为0.00元,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107,431.82元,结余结转资金增加107,431.82元。③支付进度率方面:我单位在资金支付上完成了年终进度。
按预算管理:①管理制度健全方面,具有青华街道预决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等,各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业务均按照制度执行,执行有效。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②基础信息完善方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真实,资料完整、准确。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方面: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公开预决算,公开内容完整、公开时限及时。④资产管理方面,有合法合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相关业务严格按照制度进行。
(3)产出情况分析
街道2018年主要围绕基层党建工作、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及社会事业各项工作开展,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①以“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为主线,党工委各项工作顺利推进;②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到位,如:廖沈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东湖水体及游道项目、清华启迪园建设项目、东湖给排水建设项目、42号地块限价房建设项目;③拆临拆违全面完成,完成街道辖区内721户,18.3318万平方米的临建违建拆除任务,形成日常巡查常态化,确保辖区临建违建零增长。④河长制工作的认真落实,基本做到河畅、水清、岸绿;⑤“四创两争”工作稳步推进,配合上级部门,结合街道自身条件,共同努力,为隆阳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园林城市添砖加瓦;⑥社会治理取得新突破:一是建成法治主题文化广场,积极配合“阳光片区”建设。对街道10个社区9875户、29061人按50个网格进行划分,每个网格内居民约180户左右,人口约540人。对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逐一梳理登记,分门别类做好台账。二是以红花社区为中心的红花小区党建与社会治理示范带初步形成。
(4)效果情况分析
辖区内群众对街道服务质量满意,对经济文化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氛围充满信心,对生活环境安全感、归属感满意;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提升,投资环境得到改善,保税护税工作氛围良好。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一是对绩效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度不够高;二是结合街道实际,无法科学设定绩效指标体系,考核指标量化不够细化;三是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业务人员培训力度;二是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三是增加服务大局意识;四是进一步科学细化绩效指标体系。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在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方面的自评结果的分析,我单位将在今后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按照结余结转资金相关文件,严控结转结余资金,根据法律法规及现实操作不断健全各项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会计资料完整,同时,总结历年预决算公开产生的新问题、重点问题,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并且根据下年我单位的重点工作、专项工作所需达到的目标,合理安排经费。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针对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工作,分管领导多次参与工作的协调及安排部署,切实解决重点、中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顺利完成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街道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积极主动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在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由社区实施的项目,加强监督和管理,深入社区作好业务指导,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项目支出(太平旱厕提升改造)20,000.00元与固定资产增加数不符的原因说明:太平旱厕提升改造工程主体为太平社区,支出由太平社区承担,经建股所拨付的20,000.00元作为总支出的补助部分,旱厕由太平社区账务委托代理机构—青华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固定资产,不在我单位入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855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