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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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2019-0910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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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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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9-10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区委统战部是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工作,向区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工作机制,加强统战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提高统战工作质量。三是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各族各界新一代代表人物。四是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五是协调区工商联调查研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六是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工作。七是做好党外干部及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区直及镇乡办事处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八是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九是指导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统战工作,协调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十是完成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隆阳区委统战部属财务全额拨款一级预算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根据以上职责内设3个股级机构。
1.办公室。负责部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以及部务会议决定的重大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部内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负责本部财务、物资管理,会务、文书处理,信访、档案、接待、安全、保密和计划生育工作;承担综合性文字工作;收集、整理统一战线信息;承担部里的后勤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统战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审批把关宗教活动点的设立。
2.联络股。负责相关统战成员的联络和协调工作,接待来信来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统战成员需要落实的政策问题,并督促检查。联系区工商联有关工作,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和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协助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负责港澳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区在香港、澳门和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联系、指导、协调区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区侨联、区黄埔同学会。
3.隆阳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台工作方针和政策;检查落实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贯彻执行方针政策情况;联系我区在香港、澳门和海外的同乡会、社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统战工作和海外统战宣传工作;负责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台胞、台属的爱国、爱乡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台胞、台属的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做好台胞的“三引进”工作,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并做好对“三资企业”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的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承担办理回大陆定居的手续;负责台湾居民来我区探亲的接待工作,以及做好台属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党委重视。2018年,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统战工作事项共3次;巩固统战民宗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适时召开统战、民宗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当前统战民宗领域工作形势,形成部门间工作合力,破解重难点问题;印发了《隆阳区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隆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为下步相关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召开2018年全区统战民宗工作会议,签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责任书;安排部署2018年统战民宗教重点工作,并对全区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分管统战民宗领导和专(兼)职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全区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参加隆阳区统一战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区六个民主党派班子成员,开展纪念“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纪念活动,参观隆阳“三个万亩”工程和城市规划建设,并召开专题座谈会。三是重点处理高黎贡山移居群体相关问题,成立“一办六组”工作小组并常驻芒宽高黎贡山区域开展工作;全程配合农工党福建省委莅临辛街乡进行现场捐资助学活动,惠及2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累计捐款10万元;全程配合民建云南省委莅临市二院和辛街乡,开展送医送药、义诊及讲座培训活动;针对少数民族假期留守儿童,开展统一战线关爱少数民族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政策法规专题宣传,在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过程中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进行宣传讲解,到宗教活动场所走访、专题宣传宗教法律法规8次,会同区民宗局到棚改范围内宗教活动场所召开座谈会3次,引导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4次;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广泛粘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由民宗局牵头负责全区佛道教活动场所统一赋码标识牌工作,悬挂标识牌。五是定期分析研判全区民族宗教领域形势,由区级领导牵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专门汇报5次,并会同区民宗局等相关部门共召开9次联席会议,对重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合行动,依法取缔非法宗教活动点。六是区委主要领导牵头,在春节、重阳节日期间或日常工作中,不定期走访慰问民主党派、宗教代表人士、抗战老兵等重点统战对象,团结凝聚统战各界代表人士;配合深圳特安公司、中兴公司和江门昌兴公益基金会对辖区抗战老兵进行了走访慰问。七是结合部门特色开展相关党员“党建+主题”活动。每月一主题,组织部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志愿服务、集中学习讨论,观看廉政影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三个万亩”工程等活动,以具体活动凸显学习教育的实效。八是扎实推进“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按照区委要求组织领导干部每月到挂钩村瓦窑镇大寨村岩脚组开展驻村走访工作,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派驻1名副部长担任驻村工作队长开展扶贫工作。九是制定完善部机关各股室工作考核意见,严格按照年初任务分工和工作落实成效进行考核,以调研报告、创新材料、年度调研课题为载体,激发干部工作热情,统筹推进各项年度工作的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627,921.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7,921.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1,532.56元,减少4.77%,主要原因为:
1.统战专项资金减少10,000.00元;
2.统战组织工作和教育活动经费减少12,652.02元;
3.人员调动收入减少5,880.5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411,942.22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942.22元,占总支出的99.29%;项目支出1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59,532.41元,减少15.53%,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12,530.21元;
2.津贴补贴资金减少47,002.2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1,942.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9,532.41元,减少13.00%,主要原因为:
1.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减少184,789.65元;
2.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4,742.76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82%;人均91,684.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00.00元,减少83.33%,主要原因是未发现宗教反渗透,云南省委统战部拨付宗教反渗透专项工作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942.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59,532.41元,减少15.53%,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12,530.21元;
2.津贴补贴资金减少47,002.2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7,58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91.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03,037.0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86,056.00元,一般公用经费为187,686.18元,会议费2,700.00元,培训费资金6,07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83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115,838.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购房补贴的支出8,52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9,843.00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843.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43.00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843.0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较少,故减少了今年公务接待预算经费,但因经济和文化的交流日益紧密,实际今年的公务接待较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043.00元,增长1,130.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043.00元,增长1,130.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云台会”后到隆阳区考察的商户较多,故公务接待较多,公务接待了七批,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9,84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4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七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1)2018年6月陪同特安公司慰问抗战老兵,接待3人;(2)接待江门昌兴公益基金会莅隆慰问抗战老兵,接待11人;(3)2018年9月陪同九三学社隆阳支社开展调研,接待3人;(4)接待民建省委莅隆开展活动,接待37人;(5)接待腾冲市委统战部至我区调研,接待6人;(6)接待腾冲市委统战部至我区调研,接待25人;(7)接待台湾南投小学校长交流团参访,接待17人,共计102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849.1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789.65元,减少46.68%,主要原因是:
1.办公费减少46,356.62元;
2.印刷费减少2,395.00元;
3.其他运行经费支出减少136,03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929,470.84元,其中,流动资产723,351.84元,固定资产206,11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161.6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9,161.67元,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29,470.84 | 723,351.84 | 206,119.00 | 0 | 0 | 206,119.00 | 0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可见附表13)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区委统战部是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工作机制,加强统战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提高统战工作质量;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党外干部及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指导乡镇(办事处)党工委统战工作,协调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隆阳区委统战部属财务全额拨款一级预算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内设办公室、联络股、隆阳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3个股级机构。其中办公室负责部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负责本部财务、物资管理,会务、文书处理,承担部里的后勤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联络股负责相关统战成员的联络和协调工作,接待来信来访工作,联系、指导、协调区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区侨联、区黄埔同学会。 隆阳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海外统战工作和海外统战宣传工作;负责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台胞、台属的爱国、爱乡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台胞、台属的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信息反馈工作,做好台湾居民的探亲接待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
按照全市统战工作部署及年度目标责任要求,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独特优势,不断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团结、稳定、开拓新局面,积极推进我区多党合作、民族宗教、党外队伍、海外台侨等领域的统战工作。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1.夯实全区统战工作基础,分析当前统战民宗领域工作形势,完成好反境外宗教组织渗透和其他统战特需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促进全区民族团结稳定局面,完成好六个民主党派隆阳区基层组织工作;召开全区统战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民宗干部和宗教人士能力素质。
3.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宗教领域问题,排查全区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和信教群众情况。
4.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及基础性工作水平,对隆阳区辖区范围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分布情况进行摸底调研。
5.有序推进港澳台海外和抗战老兵工作开展,完成好2018年度对台各项工作,做好滇西抗战老兵关爱工作,做好黄埔同学相关工作。
6.扎实推进统战“一网两单”工作,切实推进2018年省市交办宗教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力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委统战部收入1,627,921.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7,921.24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888.54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942.22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942.22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委统战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委统战部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4)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明确各自职责。
②组织实施: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和依据,协调相应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填报绩效自评报告,分析项目执行完成情况,报领导小组审核上报。
③总结反思:针对相应的工作安排,对具体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并反思自己的不足,加以改进。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委统战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优秀。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0,000.00元,其中主要用于统战事务支出,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0,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走访宗教活动场所,专题宣传宗教法律法规,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支出564.00元;组织领导干部每月到挂钩村瓦窑镇大寨村岩脚组开展驻村走访工作,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帮助挂钩村组完善维护基础设施,捐赠打印机1台帮助改善村办公条件,积极开展扶贫工作支出436.00元;展开其他统战工作支出9,000.00元。
(4)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使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预算执行比较到位。
财务方面,基本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中央、省、市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控制“三公经费”。大部分项目都制定了方案,基本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达到了节约、高效的支出目标。
工作方面,积极落实上级交办的政治任务,建立党外知识分子人才库,统计汇总了全区各行业领域无党派人士数据,形成台账资料,团结凝聚统战各界代表人士;巩固统战民宗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统战、民宗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签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责任书,形成部门间工作合力,破解重难点问题,完成调研及相关活动工作;印发了《隆阳区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隆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为下步相关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全市开展宗教“一网两单”工作的基础上,隆阳区将宗教“一网两单”升格为统战“一网两单”,拓展网格外延,丰富网格内涵;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派驻1名副部长担任驻村工作队长开展扶贫工作;加强管理,引导宗教团体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实现党外干部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密切联系台胞台属、侨胞侨属,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完成信息宣传工作, 全年累计完成信息60余条,调研报告5篇,创新实践报告1篇。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涉密项目无法量化,难以设定具体指标;二是指标设置科学性有待提高;三是年度工作任务统筹不均,整体推进力度不大,各工作领域发展不平衡;四是与上级部门的请示汇报做得不到位,与同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乡镇(街道)沟通交流不到位;五是创新增长乏力,缺乏“敢闯敢试”的干事勇气和“勇为人先”的担当精神;六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还没有完全确立,对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认识还停留于认识层面,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真正与财政支出预算挂钩。缺乏培训,广大统战干部队伍的业务理论素质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四是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五是合理安排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请示汇报,多于同级部门沟通交流,提高自身创新意识。六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绩效目标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指标设置,逐步建立更科学、更具指向性、可量化的指标体系。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照绩效目标,查缺补漏,健全和完善相应制度和措施;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将评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快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加大财务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完成市委统战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以便能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2019年度统战目标考核任务。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尽可能分解细化项目计划或项目方案,提高预算和执行科学性;二是强化项目执行跟踪。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三是完善相应制度,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