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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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20240419-00003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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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0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课题研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监督乡镇财政工作。
(2)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
(3)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受隆阳区人民政府委托,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及机关运行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负责审批区级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和市对隆阳区的转移支付。
(4)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组织开展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核算、监督和专项稽查;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实施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6)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7)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参与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8)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负责审核和汇编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类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组织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协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编制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3)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清理、统计、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组织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4)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5)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7)参与全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及文化产业规划的研究制定;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8)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财政部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对违法、违规分配使用资金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发生;加强对村级代管中心的业务指导,筑牢涉农资金使用防线,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19)行政审批项目,以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0)承办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机构,内设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人事教育股、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与企业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涉外金融股、监督检查与会计股、农业综合开发办、综改办、征管与票据股、核算股、国资办、涉农资金管理中心(财务不单列)、会计管理中心(财务不单列)。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克难攻坚,努力拼搏,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全区财政平稳有序运行。(1)财政收支圆满完成。一是抓实抓牢税源监控。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分析和实时把控,出台《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征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营改增”征管有关问题,坚决堵塞“跑冒滴漏”。二是做实做细依法征管。三是力推力促支出进度。(2)跨越发展再添活力。一是企业扶持效能不断扩大。“51+49”合作模式持续推进,为中小企业、“三农”和民营经济提供融资担保,稳增长措施有效落实。二是全面激发社会资本活力。三是向上争取支持再创佳绩。把三分之一的精力放在争取上级支持上,有效破解地方发展瓶颈。(3)民生工程纵深推进。一是积极推进脱贫攻坚。二是不断加大“三农”投入。三是各项社会保障有效落实。四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逐步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负担。五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六是支持“平安隆阳”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区、禁毒及反恐怖等工作开展。(4)深化改革全面落实。一是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二是投融资体制改革有效拓展。三是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四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落实。(5)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政府债务风险有效防范。二是预算管理更加硬化。三是财政资金监管继续加强。四是厉行节约成效明显。五是政府采购规模和效益不断提升。六是地方金融监管迈出新步伐。(6)意识形态巩固提升。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先进位活动。二是积极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党建、文明双推进。积极开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荣获市级2016-2018文明单位称号。四是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总体看来,2018年全区财政运行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新进展,但仍然面临着不容回避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平衡形势严峻。一方面,实体经济困难,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源缺失,收入增长维持低位运行。另一方面,刚性支出猛增,调资增资、脱贫攻坚、发展建设等支出需求增加较快。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平衡压力前所未有。二是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隆阳区已进入偿债高峰期,偿还浦发项目、中心城市建设等到期债务压力巨大,预期偿债责任远远超出财力承受范围。三是财税体制改革成效不明显。资金整合、预算绩效等方面深入推进不够,财政资金发挥效用不充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加以思考,认真解决。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工作稳步、持续推进,为隆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1.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3,320,577.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40,577.2元,占总收入的99.6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912,598.6元,增长61.86%,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32,598.6元,其中:财税考核经费增4,495,500元,协税考核经费增1,659,500元、信息化软件服务费增1,000,000元、2017年1-6月创先争优考核奖增648,918元、非税成本性支出增加900,000元、人员经费及其他增128,650.6元。政府基金收入增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3,887,733.32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7,879.32元,占总支出的90.37%;项目支出2,299,854元,占总支出的9.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293,279.74元,增长21.91%,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2,637,225.74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809,542.75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827,682.99元。项目支出增1,656,054元,主要为: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费项目1,000,000元、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项目200,000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市级工作经费项目100,000元、决算照顾款财政系统内基层财政能力建设补助项目150,000元、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管理平台建设资金项目168,854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87,879.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37,225.74元,增长13.92 %,主要原因分析如下:工资福利支出增7,012,568.31元,主要为:基本工资经费182,330.5元、奖金6,151,620.10元等2.商品服务支出增2,016,237.99元,主要为:办公经费147,819.64元、印刷费14,325元、维修维护费资金369,472.52元、劳务费资金144,075.33元、委托业务费116,4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92,479.31元等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6,203,025.86元,主要为:奖励金经费减6,323,192.26元、退休费增11,000元、抚恤费增164,790.4元、生活补助减7,816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188,555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69%,人均186,678.6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2%,人均4801.8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财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9,85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6,054.00元,增长257.23%,主要原因分析: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市级工作经费项目增100,000元、外贷项目管理经费项目增50,000元、.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项目增200,000元、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管理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增168,854元、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费项目增加1,000,000元、决算照顾款财政系统内基层财政能力建设补助1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0,577.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上年对比增加8,832,598.60元,增长61.30%,主要原因分析:财税考核经费增4,495,500元,协税考核经费增1,659,500元、信息化软件服务费增1,000,000元、2017年1-6月创先争优考核奖增648,918元、非税成本性支出增加900,000元、人员经费及其他增128,650.6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594,32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5,541,138.28元,其中:基本工资3,288,543.5元、津贴补贴4,586,181元、奖金7,344,689.97元、绩效工资204,125.0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7,598.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4,529,166.84元,其中:办公费233,645.68元、印刷费14,325.00、电费40,614.35元、邮电费80,167.98、差旅费151,350.16元、因公出国(境)费48,332.00元、维修维护费1,005,000.00元、培训费67,331.70元、公务接待费12,506.00元、劳务费283,339.86元、委托业务费116,400.00元、工会经费176,411.40元、福利费17,7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56,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5,692.7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金44,086.00元,其中:遗属生活补助44,086.00。其他资本性支出资金1,479,937.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8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478,357.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9,66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2018年1-12月基本养老保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办公费12,815元、印刷费41,312.6元、电费6,547.24元、水费4,019.75元、微机耗材费4,200元、邮电费16,728.08元、劳务费6,900元、差旅费7,477.3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支付党建示范点项目数字化设备款30,000元、支付雪亮工程款170,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29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71,680.5元、印刷费7,022.4元、水费778.25元、电费10,958.34元、差旅费42,315.51元、培训费10,000元、微机耗材费35,585元、劳务费46,260元、委托业务费66,4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6,000元,支出决算为12,506.00元,完成预算的1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06.00元,完成预算的1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支出。此外,因工作需要,批准我区前往缅甸、泰国、印度执行友好交流学习任务,费用48,332.00元由派员单位承担,对比年初预算增加48,332.00元,增加1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1,667.66元,下降5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668元,下降12.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999.66元,下降83.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坚决杜绝随意扩大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
此外,根据隆公车办发(2017)1号、4号、6号文件要求,2017年我单位8辆公务用车拍卖2辆、划转隆阳区公车平台6辆,故2018年没有产生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332元,占79.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2,506.元,占20.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332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因工作需要,批准我区前往缅甸、泰国、印度执行友好交流学习任务,费用48,332.00元由派员单位承担。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0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12,50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专项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0,249.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27,683元,增长71.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新招录公益性岗位6人、西部志愿者2人导致我局劳务费增加;二是我单位划缴国库历年结余财税考核奖励资金913826.4元;三是拨付其他单位工作经费600,000元等支出造成机关运行经费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6,253.88元、印刷费14,325.00元、电费12,601.64 元、邮电费80,167.98元、差旅费123,794.67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48,332元、维修(护)费 1,005,000元、培训费 5,331.7元、公务接待费10,666元、劳务费250,139.86元、委托业务费116,400.00元、工会经费176,411.40元、福利费17,750、其他交通费用756,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5,692.71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1,083.00 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隆阳区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5,916,359.12元,其中,流动资产1,613,763.47元,固定资产14,302,595.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86,871.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288,124.5元,固定资产增加1,003,6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0减少2,44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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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89,020.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4,520.2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9,5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1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隆阳区财政局填表政府采购金额包括财政局机关、金融办、开发办、综改办及行政政法股2020年-2021年隆阳区政府定点饭店采购金额,实际局机关固定资产政府采购1,368,130元。
2018年隆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绝大多数以部门自行采购的方式采购,对于增植补绿项目、保会通财务软件升级改造项目、党建示范点项目(设备类和工程类)等大型项目则按采购要求进行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协商、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2018年隆阳区财政局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隆阳区财政局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项目经费共计1,168,854元,主要用于支付FE智慧平台软件V1.0费(住房补贴管理平台)608,400元、支付移动会议室终端设备支出71,500元、支付党建示范点项目数字化设备款443,500元、支付系统软件维护费1,874元、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办公自动化)8,000元、支付办公设备支出35,580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FE智慧平台软件V1.0项目和支付党建示范点项目数字化设备项目两个较大的项目均通过局班子会研究讨论并通过,项目的实施具有必有性和可执行性,同时报政府采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属于正常列支范畴的支出,必须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采购项目,根据合同要求逐一落实,办公室和相关负责股室定期查看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执行情况与合同一致。非采购项目,经相关股室提出申请,根据支出报账流程逐一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8〕23号)文件,安排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费项目安排经费1,000,000元,于2018年6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18〕1358号)文件,安排住房补贴管理平台建设资金168,854元,于2018年1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2018年隆阳区财政局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项目经费1,168,854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 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 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隆阳区财政局2018年日常办公运行维护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财政局2018年日常办公运行维护项目经费共计1,131,000元,其中: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200,000元、外贷项目管理经费50,000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市级工作经费100,000元、2018年中央彩票市场调控资金80,000元、决算照顾款财政系统内基层财政能力建设补助150,000元、2017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经费60,000元、市级工作经费补助100,000元、中央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创业贷款奖补资金100,000元、2017年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291,000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日常工作的开展,属于正常列支范畴的支出,必须经财务审查,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支付,确保每笔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经费支出需要根据支出报账流程逐一审核,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外(2018)456号)文件,安排2017年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工作经费100,000元,于2018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外(2018)1041号)文件,安排2018年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经费200,000元,于2018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外(2018)1042号)文件,安排2018年国外贷项目管理经费50,000元,于2018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预(2018)1026号)文件,安排2017年度市财政与各地财政年终结算工作经费150,000元,于2018年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彩票市场调控资金的通知》(隆财综(2018)994号)文件,安排2018年中央彩票市场调控资金项目经费80,000元,于2018年8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经费支出指标的通知》(隆财库(2018)1号)文件,安排年初结转2017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经费60,000元、市级工作经费补助100,000元、中央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创业贷款奖补资金100,000元、2017年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291,000元,于2018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8年日常办公运行维护项目资金1,131,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 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 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等相关工作。本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机构,内设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人事教育股、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与企业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涉外金融股、监督检查与会计股、农业综合开发办、综改办、征管与票据股、核算股、国资办、涉农资金管理中心(财务不单列)、会计管理中心(财务不单列)。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通过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①.履职效益明显方面: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克难攻坚,努力拼搏,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全区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②.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逐步保障移民项目业务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③.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④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收入23,320,57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40,577.2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93,679.13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87,733.32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7,879.32元,项目支出2,299,854.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隆阳区财政局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读本》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299,854元,其中:2018年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项目经费共计1,168,854元、2018年日常办公运行维护项目经费共计1,131,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299,854元。
1.隆阳区财政局2018年信息化建设软件服务项目经费共计1,168,854元,主要用于支付FE智慧平台软件V1.0费(住房补贴管理平台)608,400元、支付移动会议室终端设备支出71,500元、支付党建示范点项目数字化设备款443,500元、支付系统软件维护费1,874元、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办公自动化)8,000元、支付办公设备支出35,580元。
2.隆阳区财政局2018年日常办公运行维护项目经费共计1,131,000元,其中: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200,000元、外贷项目管理经费50,000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市级工作经费100,000元、2018年中央彩票市场调控资金80,000元、决算照顾款财政系统内基层财政能力建设补助150,000元、2017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经费60,000元、市级工作经费补助100,000元、中央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创业贷款奖补资金100,000元、2017年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291,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克难攻坚,努力拼搏,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全区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总之,2018年全区财政运行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新进展,但仍然面临着不容回避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平衡形势严峻。一方面,实体经济困难,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源缺失,收入增长维持低位运行。另一方面,刚性支出猛增,调资增资、脱贫攻坚、发展建设等支出需求增加较快。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平衡压力前所未有。二是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隆阳区已进入偿债高峰期,偿还浦发项目、中心城市建设等到期债务压力巨大,预期偿债责任远远超出财力承受范围。三是财税体制改革成效不明显。资金整合、预算绩效等方面深入推进不够,财政资金发挥效用不充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加以思考,认真解决。
(4)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克难攻坚,努力拼搏,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全区财政平稳有序运行。一是财政收支圆满完;二是跨越发展再添活力;三是民生工程纵深推进;三是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四是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五是意识形态巩固提升。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注重绩效、利于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把好项目立项、进度、质量、验收关,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全程监管。 三是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将上年度专项资金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的完整性。 四是要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完成验收后,按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评分,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严格做到与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固定资产年期初数13,298,902.65元、无形资产12,200元。2018年年末资产14,302,595.65元,无形资产0元。
2018年新增固定资产1,368,130元、资产清查补记固定资产4元、根据隆财国资〔2018〕299号文件进行资产处置364,441元,2018年年末实有资产14,302,595.65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