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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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8-091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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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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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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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主要职能。

1)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机关主要职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博、新闻出版、体育、文化体育产业、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和稽查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根据省、市文化、艺术、文博、新闻出版、体育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全区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具体实施。三是依法制定全区历史文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体育保护实施方案,对历史文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体育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并实施管理。四是研究、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的发展;举办或承办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负责管理和开展对外文化、体育交流工作。五是管理和指导全区社区、校园、企业、机关、少儿、老年等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发挥各文化、体育协会,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大院、职工之家、文化体育场馆设施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全区各族人民对文化体育生活的需要。六是管理全区各类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整理和利用;推动区图书馆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七是管理全区文管事业,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区的文物考古发掘,地面文物的保护、维修和开发利用工作;依法监管全区文物市场。指导全区历史文化研究,负责审核、申报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名乡(镇)、名村的申报工作。八是审核全区文化、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特别是在城市发展规划中文化、体育设施的布局、建设方案,并在建设后实施管理和开发利用。九是规划和开发全区文化体育产业,强化文化、体育与旅游、文化、体育与经济的有机结合,确立文化产业的地位。十是对全区文体系统内的文化体育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文化体育产业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提供服务。十一是按照归口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和《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和《文化市场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管理全区文化市场,依法管理《文化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对全区《文化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负责。按照《云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对全区体育经营活动实施管理,发放办理《体育经营许可证》、《体育经营登记证》,并对所发放的两证负责。十二是负责全区出版物的鉴定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全面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负责全区内部资料的审批与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印刷业,确保印刷业的健康发展;负责全区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十三是依法对全区各类文化、体育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综合执法管理,并对全区文化体育市场的稽查管理工作负责。依法对各乡(镇)稽查办案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全区乡(镇)文化站稽查队伍进行指导、培训和考核。组织或指导乡(镇)稽查队查处重大的文化稽查案件。十四是利用文化艺术和体育项目的开展,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十五是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 隆阳区图书馆主要职能:负责图书、音像资料的采购、分类编目及目录组织等工作;负责基层图书馆(室)基层文化信息网络建设、功能发挥的业务指导;负责图书、报刊、电子读物的典藏管理、外借流通以及读者发展工作。

3)隆阳区文化馆主要职能: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两个文明建设、国内外形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文化科技技术讲座和展览、游艺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辅导、培训群众文化系统在职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为国家社会培育人才;搜集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群众文化艺术档案(资料);开展对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4)隆阳区文物管理所主要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工程建设,对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方案,核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登记并公布。负责管理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等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积极有效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

2.机构设置情况:本单位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是一级单位。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内设7个股级机构:办公室、党建工作股(纪检股)、文化事业股(文物股)、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股、文化市场管理股(文化产业股)、体育股、宣传股。财务代为核算的二级单位4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区体育服务中心、区村村通管理服务中心、区梁金山纪念馆。2017年新增机构:隆阳区梁金山纪念馆。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3个: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物管理所。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牢项目工作落地。2017年,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以浦发行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贫困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通过优化设计,共确定了582个乡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至2017年底,已全部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300多个,全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5亿元。预计在20186月底全部完成竣工验收。与此同时,投入32万元完成了16个行政村的百县万村大喇叭工程安装任务。另外,投资130万元的梁金山故居修复项目、投资40万元的双虹桥后续建设项目、投资35万的保岫影剧院修缮项目等正加快推进。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电视体育局紧紧把握公共文化数字化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早谋划、早投入、早建设。201711月,国家文化部确定隆阳区为公共数字化文化服务——公共文化云试点推广单位。隆阳区公共文化云将在20182月建成投入使用。

2.打造特色品牌文化。从2013年到今,春节农民狂欢月活动已高质量举办了6届,每届参与的演职人员达近500人,直接服务群众达15万余人次。群众越来越喜爱,影响越来越广泛,被群众称赞为家门口的春晚

3.开展免费开放服务。以两馆一堂为代表的免费开放主要阵地,制度日趋完善,管理日趋正规,环境日趋美化,功能日趋齐全,服务日趋周到。保证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图书馆全年共举办征文活动6场次,吸引群众约5000余人次参加阅读,收集征文351篇;文化馆联合其他单位共举办文艺晚会8场次,包括了娱乐、法治、教育和宣传等众多类型;举办书法、摄影、歌曲教唱和广场舞等培训9场次,培训文艺骨干369人;保山历史名人堂全年共接待区内外来访人员共11万余人次。

4.送戏到村惠民演出。2017年,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要求隆阳区完成送戏下乡演出70场任务。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的需求,自加压力,全年共完成送戏下乡108场,结合省文化厅组织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10场演出和市级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活动20场次,惠民演出活动覆盖了全区所有乡镇和村,观看人数达7万余人。惠民活动成效突出。隆阳区瓦窑镇下麦庄农家书屋以其科学的管理、完善的制度、热情的服务和丰富的内容,在201712月,入选了中宣部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先进集体。

5.传承保护历史文化。配和区委、区政府做好了棚改范围内文物点的保护与迁移异地保护工作;完成了区级文保单位板桥青龙街沿街房屋修缮前期调查、指导工作;完善老营李将军府、抗日江防遗迹群等6项文保单位的档案工作;加大安全巡查、检查力度,并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打击文物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违规活动;积极筹措资金,在双虹桥、卧佛寺、永丰寺、打渔村玉皇阁、宝山寺、先师殿、武侯祠等7个文保单位安装微型消防站;完成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拯救老屋行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工作;完成双虹桥、金鸡四方街、杨柳方家大院等文保单位的修缮工作;积极配合市文管所进行滇缅公路隆阳段的户外调查工作。在开展好全区文物和非遗普查的基础上,邀请省级文物专家7人、市级文物专家2人和浙江大学设计规划院专家,对隆阳区棚改区域内19个文物点及青龙街280多家居民房屋进行了多次的调研论证,为下步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意见。今年,共有62人和67类非遗项目参加了非遗传承人技艺培训和展览,通过各种渠道使得非物质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传统戏剧香童戏酿醋技艺(下村麸醋)成功申报成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全区共有文物保护单位10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80项。

6.监管净化文化市场。行政许可事项16项在政务中心窗口全部实行线上或线下一站式办理,目前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共356件,办结356件,限时办结率100%。核验六证”299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执法车辆93车(次),开展了清源净网护苗秋风固边”5个专项行动,抽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651家(次),查处取缔黑网吧”3家和责令停业整顿电影院1家;并投入5万元经费着力打造潞江镇文化站、蒲缥镇王头寨村、保六中、永昌小学、太保公园5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立案查办案件共5起,办结率100%,收缴非法书刊杂志、音像制品2000余本(张),举办各种形式法规政策培训7次,培训业主近400余人(次)。

7.广电保障再上台阶。通过实施百县万村村村响等工程的同时,强化了村村通户户通的后续服务功能,全区广播电视网络覆盖率达到99%以上;癞石头山、辛家山两座广播基站更换20余万元相关设备,并落实了每周一次的维护保养制制;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对隆阳区两家僵尸企业隆阳区保岫电影院、保山电影放映发行公司进行改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说服工作,体现各方人员的最大公约数。目前,已形成了初步的改制方案报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7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隆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隆阳区体育服务中心

4.隆阳区村村通管理服务中心

5.隆阳区梁金山纪念馆

6.隆阳区图书馆

7.隆阳区文化馆

8.隆阳区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0,042,203.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42,203.6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556,125.85元,增长2.85%,主要原因为:

1.隆阳区图书馆数字书香社区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新增收入50,000.00;

2.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收入1,361,836.09元;

3.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文化、文化遗产保护等文化建设经费,新增收入1,085,519.39元;

4.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经费、梁金山故居修缮等文物事业发展经费,新增收入22,000.00元;

5.电影老放映员生活补助经费,新增收入17,036.42元;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增收入949,359.80元;

7.因人员增加职工住房补贴,新增收入5,748.00元;

8.体育彩票公益金,新增收入1,865,000.00元;

9.日常公用经费,减少收入452,776.41元;

10.歌咏比赛、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减少收入197,700.00元;

11.市运会、青运会经费,减少收入3,970,685.28元;

12.广播电视无线数字覆盖运行维护费、数字电视经费,减少收入4,400.00元;

1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收入174,812.1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549,296.03元。其中:基本支出9,256,955.67元,占总支出的47.35%;项目支出10,292,340.36元,占总支出的52.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92,358.03元,增长0.99%,主要原因为:

1.隆阳区图书馆数字书香社区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新增支出50,000.00元;

2.2017年度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支出1,361,836.09元;

3.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乡村文化、文化遗产保护等文化建设资金,新增支出508,626.30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增支出949,359.80元;

5.职工住房补贴,新增支出5,748.00元;

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1,748,812.16元;

7.体育彩票公益金,减少支出934,4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56,955.67元。与上年对比增596,044.85元,增长6.88%,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361,836.09元;

2.日常公用经费,新增基本支出27,913.12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增基本支出949,359.80元;

4.住房补贴资金,新增基本支出5,748.00元;

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基本支出1,748,812.16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89%,人均113,9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11% ,人均20,3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92,340.36元。与上年对比减403,686.82元,减3.77%,主要原因为:

1.隆阳区图书馆数字书香社区项目,新增项目支出5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新增项目支出7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运行项目,新增项目支出76,236.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23.31%

5.文化体育场馆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新增项目支出5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6.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5,219,962.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96.02%

7.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新增项目支出305,6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52.57%

8.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运行维护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67,138.2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87.97%

9.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9,307.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0.中央补助图书馆建设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0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1.农村文化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221,136.05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2.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3.办公租用费项目,减少项目支出403,1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4.青运会、市运会项目,减少项目支出902,598.6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5.无线覆盖工程运行维护项目,减少项目支出436,481.37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6.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7.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24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63,696.0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5%。与上年对比增1,126,758.03元,增长6.5%,主要原因为:

1.隆阳区图书馆数字书香社区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新增支出50,000.00元;

2.工资福利资金,新增支出1,361,836.09元;

3.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乡村文化、文化遗产保护等文化建设资金,新增支出508,626.30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增支出949,359.80元;

5.住房补贴资金,新增支出5,748.00元;

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1,748,812.1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隆阳区图书馆数字书香社区项目5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103,94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548,862.08元、公用经费支出1,398,340.79元、文化建设资金支出1,638,218.92元、文物事业发展资金支出286,536.00元、体育项目资金支出798,700.68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目资金支出221,885.76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6,211,399.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8,59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离休生活补助38,55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49,359.80元、死亡抚恤金260,676.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907.19元,支出决算为64,655.94元,完成预算的107.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6,55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680.94元,完成预算的117.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25元,完成预算的56.0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主要领导因公赴台就汽车拉力赛、体育产业合作进行考察交流,年初未报预算16,550.00元;

2)公务用车维护费,主要用于广播电视发射台基站维护所需车辆、送戏下乡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演出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因车辆使用年限长、设备老化,超预算支出4,194.93

3)公务接待费,由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少于预算支出15,996.18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8,098.48元,下降6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04,850元,下降86.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48.48元,下降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100元,下降35.2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同比减少支出66,050.00元,由于2016年两位主要领导往泰国、柬埔寨、老挝执行文化交流任务,出国费用82,600.00元高于2017

2)公务用车维护费,同比减少支出2,148.48元,由于公车改革,减少了车辆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支出11,100.00元,由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550元,占2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80.94元,占42.81%;公务接待费支出20,425元,占31.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55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汽车拉力赛、体育产业合作进行考察交流。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80.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680.9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文物巡查、群众文化活动、广播电视发射台基站维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2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42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莅临调研、考核、指导工作,各县、市友领单位到文化系统交流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6,543.31元,与上年对比增164,404.31元,增长24.46%,主要原因为:

1咨询费,新增20,000.00元;

2)委托业务费,新增358,000.00元;

3)文化活动费,减少97,700.00元;

4)办公费,减少64,139.12元;

5)专用材料费,减少51,756.57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288,750.33元;

2)咨询费,20,000.00元;

3)委托业务费,358,000.00元;

4)水费,6,939.80元;

5)电费,41,445.30元;

6)邮电费,45,208.88元;

7)专用材料费76,19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部门资产总额26,634,731.52元,其中,流动资产15,807,252.97元,固定资产10,285,078.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42,4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40,142.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698,920.58元,固定资产增加152,622.1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减少11,40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99,66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06.5平方米,账面原值196,7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0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26634731.52 

15807252.97

10285078.55

4069319.59

596100.00

0

5619658.96

542400.00 

276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738,335.43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524,254元,工程采购支出1,049,071.43元,服务采购支出165,010元。主要用于:贫困村文化设备购置591,980.00元、双虹桥微型消防站49,120.00元、6个市保单位微型消防站51,876.00元、办公设备购261,856.00元、专用设备购置352,152.00元、乡镇文化站纸质图书购置525,000.00元、健身器材667,270.00元、流动图书车油费5,000.00元、资料印刷费20,000.00,全民健身工程732,653.89元、辛家山基站防雷改造76,000.00元、党建书屋及读者沙龙零星修缮工程77,765.54元、永丰寺彩绘工程50,000.00元、名人堂维修工程112,652.00元,云平台建设100,000.00,购买送戏下乡108场音响设备租用费54,000.00, 名人堂广场灯具维修工程11,01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38,335.43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保山历史名人堂免费开放项目3,000,000.00元。免费开放资金专项用于图书馆、文化馆、文管所、乡镇(街道、农场)文化站免费开放正常运转时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支出。根据免费开放承诺,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综合培训教室、乡情展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实行免费开放;不定期摄影美术展览、文体活动、文艺骨干培训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基本健全并免费提供。集中财力、物力打造群众文化活动的品牌如每年一度隆阳区春节农民狂欢月系列活动,活跃了城乡文化氛围。有针对性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使得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5,049,000.00万元。通过农村数字化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更新、贫困村设备购置、送戏下乡、春节农民狂欢月活动、建设体育健身路径、文化云平台建设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3.体彩公益金项目1,440,000.00元。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的投入,改善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全民健身工程,为隆阳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硬件条件,完成11个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完成板桥镇郭里清白庄村民小组文体活动广场建设1个,完成基层沙坝老体协体育场地设施建设1个。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资助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青少年足球,使人民体质不断增强,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推动我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文化活动全面发展。

4.文化文物事业发展项目1,370,000.00元。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梁金山故居南院修缮工程,安装卧佛寺、永丰寺、打渔村玉皇阁、宝山寺、先师殿、武侯祠等6个市级文保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了快速有效处置初期火灾的目标,提升文物保护单位抵御火灾的能力,发挥一分钟处置、三分钟灭火的快速反应作用,确保文物安全;完成市保单位永丰寺部分建筑的彩绘,对永丰寺彩绘的建筑不仅起到防潮、防风化剥蚀、防虫蚁,还具有装饰、标志、保护、象征等多方面的作用。满足了当地群众保护文物的要求,使文物继续发挥重要的人文价值作用,在保持文物价值的同时充分发挥文物保护的经济效益。

3.乡村文化建设及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00,000.00元。完成村级文化综合体及文化大院示范点建设:瓦房乡党东村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瓦窑镇磨房村龙塘小组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改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文化阵地建设,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