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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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8-091406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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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13101000
保山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1)组织召开一年一次的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征集和办理委员提案。(2)组织政协委员对国家和地区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3)围绕区委、区政府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4)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加台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和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归侨侨眷的联谊工作。(5)配合党政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6)做好教、科、文、卫、体的协调发展和文史资料的征集、编辑出版工作。(7)做好市政协组织的政协委员或专委会委员视察、调研的服务工作。(8)联系和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协联络组工作和政协理论研讨工作。(9)完成区委、政府和市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所属一级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内设机构有七委二室,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经济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民族宗教华侨联络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文史委员会。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中共隆阳区委的领导和市政协的指导下,一方面认真履行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团结带领各民主党派、工商群团组织以及各族各界人士与全体政协委员一道,团结一致,攻克艰难,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圆满组织召开区政协五届一次全体会议、视察传统古村落保护情况、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对我区农村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状况调研、对区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调研、对中心城市房屋征拆户就业规划情况进行调研,组织调研视察14个,并完成调研报告。另一方面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区经济建设各项工作,主要协调和推进“三个万亩”项目工作实施,同时分别协助区委政府抓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各项挂钩联系工作均出色完成了目标任务,做到即议政又出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具体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9,719,0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19,05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773,109.04元,增长39.92%,主要原因为:
1.行政运行资金,新增收入1964296.72元;
2.政协会议资金,减少收入100440.00元;
3.委员视察资金,新增收入6000.00元;
4.参政议政资金,新增收入513200.00元;
5.其他政协事务资金,新增收入748600.00元;
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收入455298.68元;
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新增收入56000.00元;
8.住房保障资金,新增收入40751.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9,569,050元。其中:基本支出8,870,450元,占总支出的92.7%;项目支出698,600元,占总支出的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425,366.06元,增长33.95%,主要原因为:
1.行政运行资金,新增支出1966553.74元;
2.政协会议资金,减少支出100440.00元;
3.委员视察资金,新增支出6000.00元;
4.参政议政资金,新增支出513200.00元;
5.其他政协事务资金,新增支出398600.00元;
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455298.68元;
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新增支出56000.00元;
8.住房保障资金,新增支出40751.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70,4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20,766.06元,增长25.83%,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含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新增基本支出1364540.46元;
2.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新增基本支出456225.6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88%,人均103829.23元(在职人员);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12% ,人均32291.5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8,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4600元,增长643.19%,主要原因为:
1.隆财行﹝2017﹞1540号文,区政协提案办理专项资金项目,新增项目支出5986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隆财行﹝2016﹞626号文,2016年区政协办公设施设备补助经费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2017年委员视察项目减少支出9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69,0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25,366.06元,增长33.95%,主要原因为:
1.行政运行资金,新增支出1966553.74元;
2.政协会议资金,减少支出100440.00元;
3.委员视察资金,新增支出6000.00元;
4.参政议政资金,新增支出513200.00元;
5.其他政协事务资金,新增支出398600.00元;
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455298.68元;
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新增支出56000.00元;
8.住房保障资金,新增支出40751.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56,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4,927,803.55元、公用经费支出资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2,563,402.4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446,664.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资金19820.00元;2017年度区政协提案办理专项资金项目支出598600元,2016年区政协办公设施设备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2,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主要用于离休人员资金109,77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2,681.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资金70,302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4,000元,支出决算为92,974元,完成预算的5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974元,完成预算的56.6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支出92974元,小于年初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是由于2017年度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控制接待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768.51元,下降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331.21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62.7元,下降6.3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同比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8,331.21元,是由于2017年根据隆公车办发(2017)6号文件,7辆公务车编制和资产无偿划拨到隆阳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故2017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2)2016年和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员,故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3)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92974元,与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87,411.3元比较增加5562.70元,是由于2017年接待批次及人数增加,2017年接待28次1160人,加之物价上涨接待成本也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92,974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97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2,97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外政协系统到隆阳区考察学习及挂钩的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3,222.45元,与上年对比增456225.6元,增长21.45%,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新增231667元;
(2)会议费资金,新增1482.10 元;
(4)培训费资金,新增129199元;
(5)公务接待费资金,新增5562.70元;
(6)工会经费资金,新增25546元;
(7)其他交通费用资金,新增248401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646543.76元;
(2)会议费,902,714元;
(3)培训费,142,971元;
(4)公务接待费,92,974元;
(5)劳务费,96,448元;
(6)工会经费,73,552元;
(7)其他交通费用,446,251元;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948.6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596,958.16元,其中,流动资产839,863.38元,固定资产1,757,094.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37,402.5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7,159.37元,固定资产减少2,054,561.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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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2,596,958.16 | 839,863.38 | 1757094.78 | 607537.28 | 0 | 0 | 1149557.5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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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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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41,665.28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44,020元,工程采购支出197,645.28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楼修缮项目197645.28元;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采购144020元。
2.有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1665.28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区政协提案办理专项资金项目支出598600元,用于办理五届一次全会收集的政协委员提案,主要支出重塑太保公园梁金山先生雕像40000元、改善部分乡镇人居环境280000元、扶持摄制隆阳区外宣系列影视作品100000元、加强基层政协组织自身能力建设等。通过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提升了委员履职的能力,增强了委员履职的信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1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