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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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8-091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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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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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83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会主要职能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隆阳实际拟定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撰方案;负责组织编撰、出版、发行地方党史、地方志和《隆阳年鉴》《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党史、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出版、发行旧志和古籍,推动隆阳历史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完成市委史志委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隆阳区委史志委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一级参公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内设秘书股、方志股、党史股和滇西抗战研究室。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重点工作是:印刷出版《隆阳年鉴(2016)》和《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2016)》;完成第二轮《隆阳区志(1978~2005)》总纂第三稿120多万字工作任务;完成编纂《中共隆阳地方史》(第一卷)定稿18万字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收集整理编辑上报《云南年鉴》《保山年鉴》隆阳区的入编综合年鉴资料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区委史志委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史志部门安排、批示、会议纪要形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2,109,4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9,48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484,131.18元,增长29.79%,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遗属补助、人员调资和住房补贴等资金,新增收入466,631.18元;
2.《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编纂出版经费资金,新增收入7,500元;
3.《保山市隆阳区志》编纂经费资金,新增收入2,500元;
4.《中共隆阳地方史》编纂工作经费资金,新增收入2,500元;
5.《隆阳区大事记述》(2015)业务费资金,减少收入95,000元;
6.《隆阳年鉴》(2016)业务费资金,新增收入1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2,145,864元。其中:基本支出2,145,86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532,111.18元,增长32.97%,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遗属补助、人员调资和住房补贴等资金,新增支出466,631.18元;
2.《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编纂出版经费资金,新增支出7,500元;
3.《保山市隆阳区志》编纂经费资金,新增支出12,592元;
4.《中共隆阳地方史》编纂工作经费资金,新增支出16,131元;
5.《隆阳区大事记述》(2015)业务费资金,减少支出70,743元;
6.《隆阳年鉴》(2016)业务费资金,新增支出1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45,864元。与上年对比增:632,111.18元,增长(减)41.76%,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遗属补助、人员调资和住房补贴等资金,新增支出466,631.18元;
2.《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编纂出版经费资金,新增支出7,500元;
3.《保山市隆阳区志》编纂经费资金,新增支出12,592.00元;
4.《中共隆阳地方史》编纂工作经费资金,新增支出16,131元;
5.《隆阳区大事记述》(2015)业务费资金,减少支出70,743元;
6.《隆阳年鉴》(2016)业务费资金,新增支出100,000元;
7.革命遗址保护资金,新增支出10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07%,人均118,958.8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93% ,人均46,107.5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100,000元,减100%,主要原因为:
2017年将革命遗址保护资金纳入基本支出,故减少项目支出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5,8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532,111.18元,增长32.97%,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公务交通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遗属补助、人员调资和住房补贴等资金,新增支出466,631.18元;
2.《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编纂出版经费资金,新增支出7,500元;
3.《保山市隆阳区志》编纂经费资金,新增支出12,592元;
4.《中共隆阳地方史》编纂工作经费资金,新增支出16,131元;
5.《隆阳区大事记述》(2015)业务费资金,减少支出70,743元;
6.《隆阳年鉴》(2016)业务费资金,新增支出1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0,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66,329.55元,主要包含基本工资449,785元,津贴补贴613,885元,奖金191,80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850.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6,898.45元,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187,752.5元维修(护)费20,123.8元,培训费300元,公务接待费12,316元,劳务费77586.15元,工会经费20,338元,其他交通费115,9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5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816元,主要包含生活补助31,926元,奖励金82,890元,购房补贴6,001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2,500元,主要包含办公设备购置8,200元,专用设备购置2,45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1,85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资金159,319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资金6,001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元,支出决算为12,316元,完成预算的102.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16元,完成预算的102.6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用资金,超年初预算支出316元,主要用于《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编纂出版工作,超预算支出316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442元,下降1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27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5元,增长2.3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
(1)《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编纂出版工作,接待经费比2016年决算增加支出285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资金,因公车改革,本单位2017年公务用车调拨公车平台统一使用管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故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27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2,316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31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31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印刷出版《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2016)和《隆阳年鉴》(2016)工作相关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398.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8,588.95元,增长49.55%,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增加42,254元;
(2)维修(护)费资金,增加15,378.8元;
(3)会议费资金,减少800元
(4)培训费资金,减少9,000元
(5)公务接待资金,增加285元;
(6)劳务费资金,减少52,883.85元;
(7)工会经费资金,增加8,040元
(8)福利费资金,减少7,440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减少2,727元;
(10)其他交通费资金,增加59,850元;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增加110,732元;
(12)其他资本性支出资金,增加34,9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187,752.5元;
(2)维修(护)费资金,20,123.8元;
(3)培训费资金,300元
(4)公务接待资金,12,316元;
(5)劳务费资金,77,586.15元;
(6)工会经费资金,20,338元
(7)其他交通费资金,115,950元;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22,532元;
(9)其他资本性支出资金,42,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1,323,096.08元,其中,流动资产1,108,785.08元,固定资产214,3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9,900.9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0,072.91元,固定资产减少70,1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267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3,3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55,800元,工程采购支出17,50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购买笔记本电脑2台、打印机1台、台式电脑4台、录音笔1只、档案柜3组、办公桌1张、办公椅1张、会议桌椅1套共计55,800元;装修单位党员活动室17,5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3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8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