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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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8-091404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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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1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主要职能
隆阳区工商联是区委领导的由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区工商联机关是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和隆阳区商会的工作机构,是党委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桥梁,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2.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工商联属财政全额拨款预算行政单位,是一级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内设办公室、会员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圆满完成换届选举,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
2.经济服务贴近需求:一是做好企业融资服务。二是稳步推进“贷免扶补”。三是“两个10万元”项目。
3.实施非公企业人才培养工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017年以来,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企业经营管理培训。
4.光彩事业成效明显
春节期间组织会员企业慰问蒲缥镇茨菇塘村孤寡老人,5月份组织兆康商务运营集团公司到隆阳区瓦房乡徐掌小学开展捐资助学活动,8月份举行2017年“博爱基金”爱心助学款发放仪式,9月份与保山建业酒庄联合举办“万企帮万村行动公益授牌仪式”,10月1日,工商联会员单位保山中小微企业联合会在芒宽乡举办了“美丽家乡 携手教育 精准扶贫 公益同行”系列公益活动,10月11日,工商联协同保山鱼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展“送温暖、献关怀”活动,现场像杨柳乡鱼和小学捐赠校服200套。10月27日份会员企业保山杨茗广告公司向湾子小学开展助学活动,用以改善教学环境。
5.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一是做好挂钩村帮扶工作。二是做好万企帮万村。
6.参政议政务实有效:一是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为目标,积极做好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推荐工作。二是认真组织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商联会员,积极建言献策,上半年共向市区两级级人大、政协提交建议、提案12件。
7.继续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3,118,55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8,553.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065,202.14元,减少39.84%,主要原因为:
1.2017年购房补贴,新增收入1,075.00元;
1.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收入80,487.80元;
2.2017年“两个10万元”下达2016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市级配套资金,新增收入897,200.00元;
3.2017年省工商联专项资金,新增收入40,000.00元;
4.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收入293,675.5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3,118,553.8元。其中:基本支出921,353.8元,占总支出的29.54%;项目支出2,197,200元,占总支出的70.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115,202.14元,减少40.41%,主要原因为:
1.2017年购房补贴,新增基本支出1,075.00元;
2.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支出80,487.80元;
3.2017年劳务费,新增支出10,000.00元;
4.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支出293,675.50元;
5.2017年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支出14,306.32元;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新增支出39,116.88元;2017年奖励金,新增支出9,900.00元;
6.2017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减少支出2,835,000.00元;
7.2017年省工商联专项资金,减少支出10,000.00元;
8.2017年“两个10万元”下达2016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市级配套资金,新增支出897,2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1,353.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402.14元,减少15.38%,主要原因为:
1.2017年购房补贴,新增支出1,075.00元;
2.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支出80,487.80元;
3.2017年劳务费,新增支出10,000.00元;
4.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支出293,675.50元;
5.2017年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支出14,306.32元;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新增支出39,116.88元;2017年奖励金,新增支出9,9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02%,人均145,616.1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98% ,人均38,654.6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7,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47,800元,减少46.99%,主要原因为:
1.2017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减少项目支出2,835,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2017年省工商联专项资金,减少项目支出1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2017年“两个10万元”下达2016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市级配套资金,新增收入897,2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8,55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15,202.14元,减少40.41%,主要原因为:
1.2017年购房补贴,新增支出1,075.00元;
2.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支出80,487.80元;
3.2017年劳务费,新增支出10,000.00元;
4.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支出293,675.50元;
5.2017年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支出14,306.32元;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新增支出39,116.88元;2017年奖励金,新增支出9,900.00元;
6.2017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减少支出2,835,000.00元;
7.2017年省工商联专项资金,减少支出10,000.00元;
8.2017年“两个10万元”下达2016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市级配套资金,新增支出897,2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6,4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9,328.00元;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193,273.00元;奖励金103,8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48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487.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97,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7%。主要用于“两个10万元”下达2016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市级配套资金897,2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2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260,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购房补贴4,46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未做预算。(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经费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699.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99.00元,下降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7年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3,699.00元。(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27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916.88元,增长55.42%,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用经费,差旅费,新增10,871.34元;会议费,新增80,576.65元;
(2)劳务费,新增7,041.00元;
(3)工会经费,新增4,867.00元;
(4)其他交通费用,新增16,200.00元;(职工公务交通补贴)
(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增1,742.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117,253.34元;
(2)劳务费,10,148.00元;
(3)邮电费,76.66元;
(4)工会经费,12,773.00元;
(5)其他交通费用,49,800.00元;(职工公务交通补贴)
(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2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资产总额681,555.56元,其中,流动资产499,967.56元,固定资产181,5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4,954.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5,154.5元,固定资产减少139,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9,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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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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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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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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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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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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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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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81,555.56 |
499,967.56 |
181,5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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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5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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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7,885.1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0,0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47,885.1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付LED显示屏款4780.00元;购买饮水机款4,797.00元;购买办公设备30423.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885.1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项目资金2,197,200.00元,其中:2017年省工商联专项资金40,000.00元;“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扶持资金2,157,200.00元,均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项目资金及时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我部项目开展的自评情况,2017年度我部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良好。
本部门无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资金故无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