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04_A/2018-091404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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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把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拟定全区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责任。负责制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片区的整体推进、易地扶贫开发、扶贫安居房建设、劳动力培训转移、革命老区、科技产业扶贫、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深度贫困地区等特殊贫困群体和区域扶贫开发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抓好项目的立项、申报及权限范围内的审批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贫困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做好扶贫开发的统计和监测。
(五)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拟定区级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使用方案,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管理好扶贫项目资金;组织扶贫开发项目绩效考核评价。
(六)负责组织、协调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际扶贫机构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七)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负责协调中央和省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区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隆部队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八)组织开展扶贫工作的调查研究,做好宣传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扶贫开发中的先进经验。
(九)负责做好对乡镇(街道)和项目区干部群众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履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职责。
(十一)是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机构7个,即:综合股,财务统计股,项目股,社会事业股,易地扶贫开发股,老少边扶贫开发股了、扶贫服务中心。财务独立核算机构一个。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区本级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48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495万元、增长30%。加大金融扶贫力度,积极争取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聚集,促进基础设施、产业扶持和贫困户脱贫有机结合,争取到浦发基金项目资金25.89亿元,实施子项目1220个,目前完成施工图设计1193个、完成子项目分包1220个、累计开工896个;争取到国开行支持贷款10.55亿元,涉及贫困村道路、饮水、校安工程等项目728个,目前完成施工图设计621个项目、累计开工276个;根据市级下达2017年任务,全年完成浦发扶贫基金项目年度投资19亿元、资金拨付15.2亿元,国开行贷款项目年度完成贷款投资4亿元、贷款拨付2.6亿元。建立健全扶贫开发与其他支农资金的有效整合机制,将财政涉农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提高扶贫精准度和有效性,全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投资2.68亿元,第一批项目投资进入扫尾阶段,第二批项目投资于10月全面启动实施。加快整乡整村扶贫项目推进,水寨整乡推进项目已实施结束并进入审计阶段;瓦窑整乡推进项目20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足额到位,年内根据工程进度完成分期报账996.4万元;西邑、丙麻整乡推进项目已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00万元。小额信贷扩面增量,结合全区优势产业和贫困群众意愿,全年共投放小额信贷1.48亿元,支持贫困农户3060户,重点发展种养殖等产业。进一步拓宽社会扶贫的领域和空间,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相互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一年来,全区通过资金整合、项目争取、社会帮扶等渠道,建设水利工程项目280个、活动场所286个,解决了120个贫困村及贫困地区饮水安全问题,对120个贫困村通村路公路安全防护工程进行了建设,进一步补齐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滞后的短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95,602,897.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602,897.1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87,739,363元,增长2,387.47%,主要原因为:
1.调入行政工作人员、调入事业工作人员,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收入1373,953.56元;
2.离退休人员转社保发放,离退休资金,减少收入239,426.90元;
3.浦发银行贷款利息,新增收入181,110,336.34元;
4.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市级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补助经费、区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区级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资金,新增收入5,494,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5,096,121.1元。其中:基本支出2,763,060.8元,占总支出的1.42%;项目支出192,333,060.3元,占总支出的98.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87,529,280.63元,增长2,478.3%,主要原因为:
1.调入行政工作人员、调入事业工作人员,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支出1,373,953.56元;
2.离退休人员转社保发放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239,426.90元;
3.浦发银行贷款利息,新增支出181,110,336.34元;
4.扶贫专项资金“挂包帮”工作前期经费、扶贫专项资金(贫困对象(贫困户))动态管理经费、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市级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补助经费、区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区级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资金,新增支出5284,417.6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63,060.8元。与上年对比增1,134,526.66元,增长69.67%,主要原因为:
1.调入行政工作人员、调入事业工作人员,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373,953.56元;
2.离退休人员转社保发放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239,426.9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9%,人均75,405.6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1% ,人均5,860.8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333,060.3元。与上年对比增186,394,753.97元,增长3,138.85%,主要原因为:
1.浦发银行贷款利息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81,113,306.3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扶贫专项资金“挂包帮”工作前期经费、扶贫专项资金(贫困对象(贫困户))动态管理经费、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市级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补助经费、区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区级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资金,新增项目支出5,284,417.63元,开展项目进度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096,12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减)187,529,280.63元,增长(减)2,478.3%,主要原因为:
1.调入行政工作人员、调入事业工作人员,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3,953.56元;
2.离退休人员转社保发放离退休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426.90元;
3.浦发银行贷款利息,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110,336.34元;
4.扶贫专项资金“挂包帮”工作前期经费、扶贫专项资金(贫困对象(贫困户))动态管理经费、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市级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补助经费、区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区级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4,417.6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352,99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9%。主要用于支付浦发银行贷款利息资金120,352,993.13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8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2017年1月至12月基本养老保险费283,874.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74,444,354.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性支出1,980,719.70元,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和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239,430.26元,奖励金、购房补贴等对个人家庭和补助支出286,411.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2016年住房补贴14,89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11.3元,完成预算的41.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011.3元,完成预算的41.6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小于年初预算数34,988.7元元,是因为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控制接待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36,015.63元,下降8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0,913.93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101.7元,下降37.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17年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因为公车改革车辆移交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使用,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公务接待费减少是隆阳区扶贫办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不符合接待范围的坚决不予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5,011.3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无相关车辆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011.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011.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对隆阳区脱贫攻坚工作检查、考核等各项扶贫工作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267.3元,与上年对比增74,070.3元,增长59.16%,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减少14,073.97元;
(2)水费,减少101.60元;
(3)电费,减少3,448.13元;
(4)培训费,减少845.00元;
(5)公务接待费,减少2,080.00元;
(6)工会经费,新增11,065.00元;
(7)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减少396.00元;
(8)其他交通费用,新增83,95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1,146.40元;
(2)水费,208.90元;
(3)工会经费,28,512.00元;
(4)其他交通费用,159,4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7,507,331.99元,其中,流动资产6,277,368.99元,固定资产1,229,9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361,232.6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541,682.64元,固定资产减少180,4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 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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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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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
7507331.99 |
6277368.99 |
1229963 |
0 |
661722 |
0 |
568241 |
0 |
0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⒈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⒉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87,6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510,1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277,500元。主要用于:空调、打印机、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办公桌椅等采购510,100.00元;财政扶贫资金检查中介服务费199,500.00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督查中介服务费78,00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 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计787,600.00元,采购2次。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中长期规划、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2)预算配置。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整合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争取一次活动同时完成多项任务。
(3)资金投入。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区级项目前期经费及前期工作经费10,330,000元,其中:浦发银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易地搬迁项目工作经费600,000.00元,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600,000.00元,脱贫攻坚退出工作经费600,000.00元,“挂包帮”工作经费600,000.00元,整乡推进项目工作经费1,000,000.00元,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5,930,000.00元。追加预算安排181,309,836.34元,其中:浦发银行贷款利息资金181,110,336.34元,乡村级财务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服务费199,5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91,639,836.34元,年末共计支出扶贫项目经费8,688,816.33元,其中:浦发银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元,易地搬迁项目工作经费64,224.00元,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594,531.21元,脱贫攻坚退出工作经费248104.76元,“挂包帮”工作经费593,122.56元,整乡推进项目工作经费900,000.00元,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5,089,333.80元,浦发银行贷款利息资金181,110,336.34元,乡村级财务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服务费199,5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方面。本办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经费开支。
(2)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3)资产管理方面。我办认真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预算内新购置的办公设备按要求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做到资产账实相符。
3.产出和效果情况分析
(1)圆满完成年度减贫任务。
省、市下达隆阳区2017年度脱贫攻坚任务15000人脱贫,10贫困村出列;实际完成3486户15416人脱贫,贫困村出列10个,紧扣村退出10条标准、户脱贫7条标准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了资金拨付流程,加快了资金拨付,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3)真帮实扶精准帮扶。
省、市、区146个单位7266名干部职工帮扶户贫困21989户。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51支,选派工作队员408人,担任村(社区)第一书记51人,实现了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贫困村扶贫驻村工作队全覆盖。
4.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切实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区级财政安排扶贫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及队员项目扶持、生活补贴、队长工作经费等各经费,为工作队解决后顾之忧,确保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履职尽责。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情况的认可满意度达90以上。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各项目实施有关单位通过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积极推进各县(市、区)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的扶持,让群众共享扶贫资源、扶贫成果,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达到90%以上。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完成项目资金使用效益10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