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04_A/2018-091403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是:一是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在区政府的,在省、市残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展隆阳区残疾人事业。二是是听取残疾人意见,掌握残疾人状况,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 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三是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四是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五是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六是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和计划,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七是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八是核发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九是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康复股和教育就业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残疾人康复工作。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落实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让更多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开展0-6岁肢体和智力障碍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及盲人定向行走、听力言语功能训练、精神病免费住院和免费服药救助、辅助器具适配等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2.残疾人教育工作。一是实施扶残助学项目,落实好“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交通银行“通向明天”残疾人助学项目,帮助残疾人大学生、高中生顺利入学。对当年考取大学的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二是做好区特殊教育学校、保山市关爱学校就读的隆阳籍残疾学生的帮扶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
3.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一是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二是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和残疾人就业的劳动执法监察力度。三是加大残疾人创业帮扶力度。在巩固以往残疾人创业帮扶的基础上,实施“助残就业同奔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充分发挥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
4、做好残疾人各项民生事业。一是加大残疾扶贫帮扶力度,做好政策性残疾人兜底救助工作;二是执行好贫困残疾人困难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三是结合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好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非重度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医疗、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四是继续实施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与资金发放工作。五是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5.加强《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根据中残联《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行二代证办理、换证工作。
6.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利。
7.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积极投稿和提供新闻线索支持《心系残疾人》广播专题直播节目和《保山日报》月末专版和参与录制《公益987》残疾人电台直播节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残疾人创业典型,不断拓展残疾人事业宣传深度广度。
8.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依托文化体育、教育等部门资源,建立区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加强青少年残疾人艺术人才培养和残疾人运动员的培训,力争为国家输送优秀文艺、体育苗子。
9.按照上级残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工作。
10.完成其他工作。积极做好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其它临时性工作,完成省、市残联安排的其他残疾人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5,931,52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1,521.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52,329元,增长0.89%,主要原因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收入36354.96元;
2.死亡抚恤费,减少收入167100元;
3.行政运行资金,增加收入387963.96元;
4.残疾人康复资金,减少收入41500元;
5.残疾人就业与扶贫资金,增加收入159200元;
6.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增加收入220900元;
7.住房补贴资金,减少收入25970元;
8.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减少收入50000元;
9.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减少收入3948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4,945,750.18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221.4元,占总支出的27.34%;项目支出3,593,528.78元,占总支出的72.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167,542.32元,减3.28%,主要原因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36354.96元;
2.死亡抚恤费,减少支出167100元;
3.行政运行资金,增加支出387963.96元;
4.残疾人康复资金,增加支出44434元;
5.残疾人就业与扶贫资金,增加支出159200元;
6.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减少支出400311.32元;
7.住房补贴资金,减少支出25970元;
8.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增加支出32010元;
9.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减少支出16140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2,221.4元。与上年对比增158,529元,增长13.28%,主要原因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支出36354.96元;
2.死亡抚恤费,减少支出167100元;
3.行政运行资金,增加支出387963.96元;
4. 住房补贴资金,减少支出2597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03%,人均1137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97% ,人均27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93,528.78元。与上年对比减326,071.32元,减8.32%,主要原因为:
1.残疾人康复资金,增加项目支出44434元;
2.残疾人就业与扶贫资金,增加项目支出159200元;
3.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减少项目支出400311.32元;
4.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增加项目支出32010元;
5.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减少项目支出16140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0,140.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与上年对比减38,148.32元,减0.84%,主要原因为:
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54.96元;
2. 死亡抚恤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100元;
3.行政运行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963.96元;
4.残疾人康复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34元;
5.残疾人就业与扶贫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200元;
6.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311.32元;
7.住房补贴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7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24,71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126,578.40元,行政运行资金1,220,213元,残疾人康复资金115,107元,残疾人就业与扶贫经费287,200元,其他残疾人事业资金(主要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2,775,611.7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房改补贴资金5,430元(在职人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145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5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资金,年初没有预算,是由于2017年上级残联调研、检查各项残疾人工作及开展残疾人康复(假肢安装)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405元,下降67.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05元,下降67.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资金,同比减少2,405元。是因为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同比大幅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14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4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残联调研、检查及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假肢安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991元,与上年对比增147,899元,增长217.2%,主要原因为:
(1)会议经费资金,新增93835.38元(2017年7月召开了隆阳区第五次残疾人代表大会);
(2)办公设备购购置资金,新增54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单位日常办公经费,21,323.57元;
(2)邮电费,436.79元;
(3)差旅费,6,080元;
(3)残疾人代表大会会议费,93,835.38元;
(4)培训费,200元;
(5)工会经费,15,127元;
(6)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63000元;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88.26元;
(8)办公设备购置,5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8,862,432.25元,其中,流动资产6,918,705.25元,固定资产1,943,7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630,770.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72,608.3元,固定资产减少241,8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1838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1 |
8862432.25 |
6918705.25 |
1943727 |
1562238 |
|
|
381489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02,741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25,770元,工程采购支出276,971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货物类226770元,残疾人辅助具(轮椅150辆),办公家具及设备;工程类276971元,主要为盲人按摩店规范化建设及扶贫挂村儿童之家建设经费。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502741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康复工作。
——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2017年隆阳区残联率先在全市将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行整合,结合实际为残疾人定制了专属的康复服务包,将9397名残疾人纳入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其中65岁以上2594人、精神病人1149人、0-6岁儿童47人、其他年龄段5607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签约率达到了100%,残疾人康复服务面不断扩大。
——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区残联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广泛开展残疾人辅具适配、0-6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人工耳蜗安装、聋儿语训、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等项目,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服务范围。2017年全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11365人,其中已开展康复服务的有8811人,服务比例达到了77.53%。在保山安利医院、市关爱学校对50名0—6岁脑瘫儿童、智障儿童和聋哑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投入资金17万元,为75名残疾人免费安装普及型假肢;发放辅助器具233例,其中轮椅135辆、拐杖40副、坐便器15台、助行器5台、防压坐垫3个、助听器35台,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康复任务。
2、教育工作。
——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和招生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未入学残疾儿童调查,按照就近就便、分类施教的原则,将残疾儿童信息及时反馈到教育部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7年我区新入学残疾儿童278名,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送教上门三种方式,保证了我区适龄残疾儿童100%入学率;
——对隆阳籍就读市关爱学校、区特殊教育学校的167名残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400元的生活费补助。
——对2017年考取大中专院校的80名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按照专科2000元、本科4000元的标准给予助学补助。切实落实好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 32名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发放助学补助,其中残疾高中生8名、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生9名和残疾大学生8名、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5名、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2名。
3、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
——超额完成残疾人培训工作任务。2017年共举办残疾人技能培训39期,投入培训经费60余万元。培训项目以农村种养殖、电商、刺绣、美容美发、中式烹调为主,共培训残疾人1236名,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129.6%,其中新增培训1004人,新增培训完成率为105.2%,培训覆盖面不断扩大。其中农村实用技能培训680人,职业技能培训556人,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250人。通过培训实现新增就业402人,就业率32.6%。
——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对具有一定规模的20户残疾人个体种养殖户,给予每户8000元的补助;对规模较小的10户残疾人,给予每户3000元的产业补助,努力帮助残疾人通过产业发展实现脱贫致富。对11个盲人按摩形象店进行了升级改造,为他们提供了店面装修、按摩用品用具、洗衣机、消毒柜、电视机等经营设备,在改善视力残疾人日常生活环境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盲人按摩店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云财非税﹝2017﹞32号)规定,协助区财政、区地税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共审核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226家。
——做好2017年应届高校残疾毕业生的就业工作。2017年我区应届高校残疾毕业生12人,通过就业推荐和网站信息招聘,共为12名残疾毕业生推荐工作5人次,目前已就业8人,未就业2人,另有2人专升本,就业率达到83.3%。
——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取得新突破。2017年我区选送的残疾人选手赵飞、倪留、姿丽敏,在全省职业技能竞赛中分别获得茶艺第一名、手工编织第二名、电脑程序员第五名;在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精英大赛中,取得茶艺第四名、手工编织第四名、计算机编程第七名的好成绩,刷新了我区残疾人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纪录。
——整合农家书屋项目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岗位。积极与区文体局沟通协调,认真落实18名农家书屋残疾人图书管理员的聘书、公示及工资待遇问题。2017年新增8名残疾人图书管理员,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进一步稳定了他们的工资收入。
4、扶贫解困工作。
——不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截止2017年12月,全区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有6287人,享受困难补贴的有6537人,按照护理补贴一级70元/月、二级40元/月,困难补贴50元/月的标准,2017年共放发残疾人“两项补贴”794.621万元,进一步保障了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认真落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基本住房安全。积极配合住建、扶贫、民政等部门,大力开展贫困残疾人房屋状况摸底调查,通过系统数据比对和实地核查,确保有危房改造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国家危改项目,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安全住房问题。2017年已实施危房改造项目的残疾人家庭256户,其中:修缮加固196户,拆除重建57户,兜底帮建3户。同时对于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重度肢体残疾人,给予每户7000元的无障碍改造资金,帮助残疾人硬化院场、改造厨房和卫生间,实现残疾人日常活动范围的无障碍,不断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和出行条件。2017年共完成1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发放补助资金7万元。
——切实做好残疾人家庭困难帮扶和临时救助工作。2017年共对家庭生活困难的52名(户)残疾人进行临时救助,为357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助, 为256名重度贫困残疾人发放残疾评定补贴;对需要法律援助的8名残疾人给予免费法律援助,并对区外遇到困难的7名残疾人进行临时救助;017年春节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757户(人)。认真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补助政策。2017年共帮助5790名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兜底救助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5、宣传文体工作。
——不断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2017年组织我区残疾人参加保山市第五届残疾人文艺汇演,参赛的四个节目分别获得2个一等奖和1个三等奖,区残联荣获团体一等奖。
——充分利用公众微信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及时发布残联工作动态和各项惠民措施,不断扩大政策宣传力度。一年来共发布微信动态48期,转发阅读13760人次;印发工作简报37期,积极投稿和提供新闻线索支持《心系残疾人》广播专题直播节目和《保山日报》月末专版,参与录制《公益987》残疾人电台直播6期,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报道12次,拍摄残疾人创业典型专题片4个。
——整合部门资源,将助残志愿者服务引向社会化、常态化。2017年全国助残日期间,区残联与兰城街道办事处共同组织开展了以“推进残疾预防,健康成就小康”为主题的助残日活动,依托兰城“995”平台建立了“阳光志愿者助残服务基地”,成立了由市区残联干部职工、残疾人“心灵导航”志愿者、兰城街道“995”志愿者、社会爱心企业志愿者、医护人员志愿者共89人参加的助残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开展“助残志愿服务周”活动。活动期间共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64户,发放价值300元的慰问品64份,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35份,与40名65岁以上残疾老人签定了家庭医生服务协议,为35名残疾老人进行了免费体检,接受康复咨询和日常保健咨询120人次,共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指南》、《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宣传单600余份。
——依托“爱耳日”、“助残日”、“爱眼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契机,广泛开展健康知识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邀请市二院医师到第三小学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35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情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