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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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8-091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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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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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课题研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监督乡镇财政工作。
(2)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
(3)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受隆阳区人民政府委托,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及机关运行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负责审批区级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和市对隆阳区的转移支付。
(4)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组织开展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核算、监督和专项稽查;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实施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6)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7)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参与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8)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负责审核和汇编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类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组织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协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编制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3)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清理、统计、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组织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4)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5)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7)参与全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及文化产业规划的研究制定;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8)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财政部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对违法、违规分配使用资金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发生;加强对村级代管中心的业务指导,筑牢涉农资金使用防线,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19)行政审批项目,以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0)承办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机构,内设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人事教育股、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与企业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涉外金融股、监督检查与会计股、农业综合开发办、综改办、征管与票据股、核算股、国资办、涉农资金管理中心(财务不单列)、会计管理中心(财务不单列)。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克难攻坚,努力拼搏,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全区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1)财政收支圆满完成
一是抓实抓牢税源监控。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分析和实时把控,出台《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征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营改增”征管有关问题,坚决堵塞“跑冒滴漏”。二是做实做细依法征管。三是力推力促支出进度。
(2)跨越发展再添活力
一是企业扶持效能不断扩大。“51+49”合作模式持续推进,为中小企业、“三农”和民营经济提供融资担保,稳增长措施有效落实。二是全面激发社会资本活力。三是向上争取支持再创佳绩。把三分之一的精力放在争取上级支持上,有效破解地方发展瓶颈。
(3)民生工程纵深推进
一是积极推进脱贫攻坚。二是不断加大“三农”投入。三是各项社会保障有效落实。四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逐步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负担。五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六是支持“平安隆阳”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区、禁毒及反恐怖等工作开展。
(4)深化改革全面落实
一是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二是投融资体制改革有效拓展。三是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四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落实。
(5)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政府债务风险有效防范。二是预算管理更加硬化。三是财政资金监管继续加强。四是厉行节约成效明显。五是政府采购规模和效益不断提升。六是地方金融监管迈出新步伐。
(6)意识形态巩固提升
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先进位活动。二是积极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党建、文明双推进。积极开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荣获市级2016-2018文明单位称号。四是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总体看来,2017年全区财政运行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新进展,但仍然面临着不容回避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平衡形式严峻。一方面,实体经济困难,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源缺失,收入增长维持低位运行。另一方面,刚性支出猛增,调资增资、脱贫攻坚、发展建设等支出需求增加较快。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平衡压力前所未有。二是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隆阳区已进入偿债高峰期,偿还浦发项目、中心城市建设等到期债务压力巨大,预期偿债责任远远超出财力承受范围。三是财税体制改革成效不明显。资金整合、预算绩效等方面深入推进不够,财政资金发挥效用不充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加以思考,认真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4,407,97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07,978.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9,948,124.54元,下降40.84%,主要原因为:
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收入4,609,484.86元;遗属补助资金,新增收入2,100元; 考核奖励资金,减少收入14,282,027元;护理费资金,增加收入760元; 在职人员住房补贴资金,减少收入16,75元; 离退休人员经费资金,减少收入1,271,240.3元;公用支出资金,新增收入63,584元;区级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业务费资金,新增收入10,220元;国家金财工程系统软件网络服务费资金,新增收入340,000元;2017年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新增收入291,000元; 2017年乡村财务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中介服务费资金,新增收入193,800元; 2017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经费资金,新增收入6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资金,新增收入100,000元;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资金,新增收入120,000元;市级工作经费补助资金,新增收入100,000元;中央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创业贷款奖补资金资金,新增收入100,000元;国资监管经费资金,减少收入40,000元;非税收入返还支出资金,减少收入6131.1元;财政系统评选表彰专项经费资金,减少收入3,000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资金,减少收入2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经费资金,减少收入30,000元;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经费资金,减少收入30,000元;2015年度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省级奖补资金资金,减少收入50,000元;彩票市场调控资金资金,减少收入2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9,594,453.58元。其中:基本支出18,950,653.58元,占总支出的96.71%;项目支出643,800元,占总支出的3.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69,391.02元,下降1.36%,主要原因为:
人员经费及养老保险等支出增加4,466,805.73元、遗属补助增加2,100元、财税考核资金减少8,901,881.89元、2015年财税收入预期目标激励考核资金增加5,880,154.11元、护理费增加760元、在职人员住房补贴减少1,675元、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1,271,240.3元、2015年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经费减少10,000元、公用支出增加63,584元、区级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业务费增加10,220元、信息化建设.国家金财工程系统软件网络服务费增加340,000元、2017年乡村财务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中介服务费增加193,800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增加100,000元、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增加120,000元、市对县区财力补助减少249,886.57元,国资监管经费减少40,000元、非税收入返还支出减少6,131.1元、财政系统评选表彰专项经费减少3,000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减少2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经费减少30,000元、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经费减少30,000元、2015年度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省级奖补资金减少50,000元、彩票市场调控资金减少25,000元、税政工作经费减少100,000元、企业信息系统建设暨财务管理工作经费减少100,000元、2015年助学工作奖补资金减少100,000元、全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经费减少50,000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228,000元、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中央奖补资金减少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50,653.58元。与上年对比增199,695.55元,增长1.06%,主要原因为:
人员经费、养老保险及年终奖等资金,新增支出3,926,193.98元、公用支出增加63,584元、区级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业务费增加10,220元、公务费等支出增加41,809.54元、财税考核奖励资金等支出减少支出3,886,985.04元、系统软件网络服务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新增支出44,873.07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53%,人均102,836.9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47% ,人均24,256.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机构,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3,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9,086.57元,下降42.15%,主要原因为:
1.市对县区财力补助项目,减少支出249,886.57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 企业信息系统暨财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减少支出1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减少出3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助学工作奖补资金项目,减少支出1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5.省财政支农财政培训经费项目,减少支出5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6.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减少支出228,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7.2015年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省级奖补资金项目,减少支出5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8.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中央奖补资金项目,减少支出5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9.彩票市场调控资金项目,减少支出25,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0.2017年乡村财务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中介服务费项目,新增支出193,8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1.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新增支出100,000,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12.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工作项目,新增支出12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94,453.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4,391.02元,下降1.23%,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资金,减少支出44,361.88元;
2.教育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0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34,154.14元;
4.农林水资金,减少支出84,200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资金,减少支出30,000元;
6.金融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00元;
7.住房保障支出资金,减少支出1,67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71,30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8,658,444.87元,其中:基本工资3,106,213元、津贴补贴4,304,230元、奖金1,193,069.87元、绩效工资40,64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292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2,542,928.85元,其中:办公费75,969.24元、电费52,093.74元、邮电费68,698.3元、差旅费173,627.5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5,000元、维修(护)835,527.48元、培训费7,680元、公务接待费75,249.66元、专用材料费19,448元、劳务费106,064.53元、工会经费143,557元、其他交通费用796,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213.4元;
对个人与家庭补助资金6,370,294.26元,其中:生活补贴47,102元、奖励金6,323,192.23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资金199,638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3,76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25,878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1,5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2017年1月至12月基本养老保险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9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293,800元,其中:办公费1,800元、差旅费3,200元、维修(护)费80,000元、委托业务费208,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用于支付桌面云一体机及软件服务费109,074元及微机耗材支出40,926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购房补贴资金47,808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505.66元,完成预算的10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5,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505.66元,完成预算的59.6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资金,超年初预算支出55,000元,年初没有预算,是由于工作需要,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任务批件(云外办出(2017)1039号),批准我区前往俄罗斯、白俄罗斯执行友好交流学习任务。
(2)国内公务接待费资金少于年初预算数52,494.34元 ,是因为严格按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接待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493.34元,下降1.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5,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706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32,787.34元,下降29.7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资金,同比上年增加55,000元,是由于工作需要,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任务批件(云外办出(2017)1039号),安排前往俄罗斯、白俄罗斯执行友好交流学习任务。
(2)国内公务接待费资金,同比上年减少32,787.3452,494.34元 ,是因为严格按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资金,同比上年减少24,706元,是因为2017年根据隆公车办发(2017)1号、4号、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8辆公务用车拍卖2辆、划转隆阳区公车平台6辆,故2017年没有产生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000元,占41.5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7,505.66元,占58.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因工作需要,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任务批件(云外办出(2017)1039号),批准我区前往俄罗斯、白俄罗斯执行友好交流学习任务,费用55,000元由派员单位承担。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505.6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7,505.6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专项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2,566.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0,486.61元,增长6.71%,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减少68,915.29元
(2)因公出国(境)资金,增加55,000元;
(3)维修(护)费资金,增加511,859.48元;
(4)培训费资金,减少8,358.36元;
(5)公务接待费资金,减少32,787.34元
(6)专业材料费资金,增加19,448元;
(7)劳务费资金,减少203,277.95元;
(8)工会经费资金,增加59,204元;
(9)福利费资金,减少2,402.4元
(10)其他交通补贴资金,增加422,900元;
(11)设备购置资金,减少81,004.93元;
(12)网络设备购置及更新资金,增加125,878元;
(13)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资金,减少636,786.6元;
(14)公车运行维护费资金,减少27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 一般公用经费资金,378,132.78元
(2)因公出国(境)资金,55,000元;
(3)维修(护)费资金,635,527.48元;
(4)培训费资金,7,680元;
(5)公务接待费资金,77,505.66元;
(6)专用材料费资金,19,448元;
(7)劳务费资金,106,064.53元;
(8)工会经费资金,143,557元;
(9)他交通补贴资金,796,800元;
(10)设备购置资金,73,760元;
(11)网络设备购置及更新资金,125,878元;
(12)其他商品服务资金,133,213.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资产总额19,203,230.62元,其中,流动资产5,901,887.97元,固定资产13,298,902.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4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20,573.3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608,967.39元,固定资产减少1,809,1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2,44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783,845.8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058,960元,工程采购支出199,598.8元,服务采购支出5,525,287元。主要用于:
财政局机关采购项目3,163,340.8元,其中:
1.乡村财务及扶贫资金检查购买服务项目193,800元;
2.笔记本电脑6,800元、打印机1,150元、彩色打印机1,510元、笔记本电脑6,800元、相机及表证印刷22,500元、复印机39,000元、打印机1,780元;
3.党建示范点建设165,992.60元;
4.厉行节约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86,800元;
5.保会通财务软件系统开发及相关费用860,000元;
6.食堂创卫维护费、职工宿舍区修缮33,606.2元
7.防火墙96,000元;
8.宣传费30,000元;
9.机房服务器数据库更新项目182,000元;
10.车辆管理系统76,000元;
11.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专项检查中介服务费170,000元、建档贫困村美丽乡村项目建议书及实施方案12,3000元、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村美丽乡村项目123,000元;
12.一体化财政专户管理系统90,000元
13.桌面云480,000元;
14.专项检查服务费150,000元;
15.家具9,200元、办公家具12,140元、办公桌椅9,980元;
16.网络改造方案182,282元
17.保会通财务软件服务费10,000元;
农综办采购项目60,6910元,其中:
1. 编制2018年一事一议项目建议书70,000元;
2. 2018年四为一体项目建议书90,000元;
3. 农业综合开发办瓦房乡2017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监理费111,910元;
4. 农业综合开发办项目建议书、2017-2019年3年项目规划190,000元;
5. 隆阳区2016年一事一议资料片拍摄35,000元;
6. 隆阳区城乡田园综合试点项目110,000元、
农开办采购项目396,295元,其中:
1.农业开发办杨柳乡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费14,8295元;
2.农业综合开发办实施方案文体编制98,000元;
3.农开办2017-2019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70,000元;
4.农开办2017-2019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综合开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80,000元;
金融办采购17,300元,其中:
1. 购买笔记本电脑15,400元;
2. 隆阳区金融办购文件柜1,900元。
隆阳区2017-2018年全区会议定点采购项目3,600,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83,845.8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无主要民生项目、政府债券类的项目。
重点支出项目绩效情况:
1. 决算照顾款财政系统内基层财政能力建设补助项目支出200,000元,全部用于保会通财务软件服务费。保会通云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财政资金监管,更可以逐步规范预算单位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更好的服务于财政工作。
2. 2017年乡村财务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中介服务费项目支出193,800元,全部用于支付乡村财务及扶贫资金检查服务费。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进行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30日乡村财务及扶贫项目进行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能确保审计结果的专业性,更能真实、完整的记录项目的经费收支情况,通过此项目的开展,对我区乡村财务及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式查看,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及涉农资金的统筹规划起了很好的指导作用,能更加科学的分配资金,切实把钱用在实处。
3.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支出100,000元,用于支付厉行节约上报管理系统技术服务费80,000元,厉行节约上报管理系统可以根据我区的实际需要,设定预算单位于财政内部的操作岗位,满足灵活定制操作流程的管理要求,通过此项目提高了我区厉行节约基础数据的准确率,节省了人力核对的时间,更真实的反映各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支付2017年6月-2018年6月法律顾问费15,000元及其他办公支出5,000元。法律顾问对我局重点财政政策及业务工作的合法合规性有非常好的指导性,确保我局政策的制定及政策的实施不违反法律法规。
4.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50,000元,用于支付桌面云一体机及软件服务费109,074元及微机耗材40,926。桌面云一体机的使用对我区财政数据库的建立,起到了切实的推动作用,确保我区财务数据存储的安全性。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