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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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8-091403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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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1201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共青团工作的四项基本职能。组织青年是重要任务也是重要前提,与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之间相互促进,引导青年是根本任务。要切实把青年广泛组织起来,提高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能力与水平,并以此为基础对青年进行有效引导,使青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2.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是一级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内设办公室、组织股和学少股(权益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助推大局成效明显。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联系扶贫点,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积极走访入户了解核实贫困户基本情况,建档立册,制定帮扶措施;持续开展“爱心圆梦”助学活动,助贫困应届大学生圆梦。对全区300多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提高脱贫技能。抓实创业就业扶持工作。微型企业培训工程15户,实施“贷免扶补”及创业担保贷款240户,2395万元。开展青年电子商务培训,提升青年创业技能。强化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建设。携初山泉开展“初山泉·青就业大学生实战训练营”活动,提高大学毕业生综合实力充分就业;组织召开就业服务招聘会,在安置区组织开展招聘会。邀请132家企业参加,设岗位1200多个,现场求职群众达4000人,青年占比45%,共有800多个岗位达成意向,推荐青年就业成效明显。深化志愿者服务。2017年,抓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公开招募43名西部志愿者投身到基层一线,服务于脱贫攻坚、教育、人居提升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志愿者力量,并严格按要求落实相关补贴待遇。不断完善志愿者服务网络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全区共建成隆阳区志愿者协会、隆阳区“1+1”志愿者协会、“麒麟城堡”志愿团3支志愿者队伍,共招募志愿者6000余人,网站注册志愿者5672人。动员广大志愿者参与卫生城市创建、人居环境提升、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了“雷锋月”“携手创卫·共绘美丽隆阳”“关爱留守儿童”“敬老爱老”等一系列“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展示了青年志愿者文明形象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志愿清扫”、“6.26禁毒防艾宣传”等一系列服务活动10场,累计服务5000余小时。携麟城堡等志愿团队到丙麻乡、瓦窑镇、芒宽乡、板桥镇等地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公益活动,同时组织共70余名志愿者对青华海沿岸进行了志愿清扫,将志愿者力量效用发挥到最大化,提升团组织服务功能,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2.改革工作不断深化。把牢改革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组织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团中央和团省市委改革方案精神,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共青团改革经验,始终坚持在区委和团市委的领导下推动改革,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进行。统筹改革关系。引导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注重倾听团员青年心声和基层组织诉求,主动加强和改革关联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凝集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扎实做好宣传、调查研究、方案起草等改革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散不乱、蹄疾步稳。开展试点建设。结合共青团改革精神,围绕“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目标,打造建设共青团改革试点。2017年,在青华街道红花社区、打渔社区建立改革试点,整合现有资源,发挥共青团优势,以“青志愿”、“青就业”、“青创业”为主题,整合现有的党组织活动阵地、社区为民服务站等资源,入驻特色项目,提升服务效率、服务质量。
3.青年更加精准。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扶持青年创业带动就业贷款工作。联合妇联、总工会建设棚改区域群众就业创业服务基地,为安置群众提供就业创业信息推介、咨询、培训及举办招聘会等服务,提升为青年服务能力。实施青少年困难帮扶。开展援建希望工程,开工建设蒲缥希望工程小学项目,“爱心圆梦大学”贫困学生救助活动持续开展,继续推进亿滋“希望厨房”建设项目,并持续收到资金和物资扶持。实施中锐·启明灯乡村教育计划项目,组织贫困山区优秀小学教师到上海参与中锐·启明灯乡村教育计划教师交流分享会,助推教育扶贫。携“麒麟城堡”志愿团队等大学生志愿者团队开展暑期关爱山区留守儿童夏令营活动,活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3000多名。抓实预青工作。为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自今年6月以来,团区委邀请全国青少年心理社会工作平台《青春心声》服务站、“侧耳倾听”青少年社会事务中心专家到隆阳区33所城乡中学开展“青春守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题讲座,结合专题讲座对特殊学生、问题学生建立档案,目前,已建立试点性档案47份。协同职能部门建立触法青少年特殊学校,加强对触法未成年的管理和教育。继续推进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完善全区中小学专兼职法制副校长的配备,开展“送法进校园”和“送法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配合公检法等多部门严厉打击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诉求表达及回应机制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强。抓好“青年之家”建设。下发《共青团隆阳区委关于开展“青年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争取经费8万元用于“青年之家”建设,推动各乡镇(街道)团(工)委依托所属阵地、所在基层团组织,建设面向青年的活动场所,年内19个“青年之家”全部实现挂牌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2,540,693.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0,693.6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58,671.80元,减少18.03%,主要原因为:
1.“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资金减少,2016年资金为2,361,000.00元;2017年培育资金为1,089,000.00元,由于微型企业项目户数减少。
2.在职人员购房补贴资金减少,减少1,201.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2,540,693.60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793.60元,占总支出的48.52%;项目支出1,307,900元,占总支出的51.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58,671.80元,减少18.03%,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购房补贴资金减少,减少1,201.00元。
2.“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资金减少,2016年资金为2,361,000.00元;2017年培育资金为1,089,000.00元,由于微型企业项目户数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2,793.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4,828.20元,增长138.01%,主要原因为:
1.共青团试点改革经费资金,拨入共计7家单位(瓦窑、丙麻、青华、西邑等),新增支出250,0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新增支出58,255.60元;
3.精准扶贫资金,新增支出5,000元;
4.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工作补贴资金,新增支出152,4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62%,人均180,657.6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38% ,人均127,540.8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7,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3,500元,减少49.33%,主要原因为:微型企业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272,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由于微型企业项目户数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0,693.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58,671.80元,减少18.03%,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购房补贴资金减少,减少1,201.00元。
2.“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资金减少,2016年资金为2,361,000.00元;2017年培育资金为1089,000.00元,由于微型企业项目户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8,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调增工资、津贴补贴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911.82元;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510,163.18元;国家志愿者保险补贴经费项目138,900.00元;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工作补贴152,400.00元;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6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2017年基层团组织建设经费80,000元,该经费拨乡镇街道团组织(永昌、兰城、河图、板桥等)16个乡镇,每家5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25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8,255.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7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6%。主要用于2017年“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资金774,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2017年“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资金315,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2016年在职人员住房补贴5,09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所以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内公务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0,163.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6,756.18元,增长282.41%,主要原因为:
1.共青团试点改革经费资金,拨入共计7家单位(瓦窑、丙麻、青华、西邑等),新增支出250,000元;
2.创卫工程款资金,24800.00元;
3.公务交通补贴资金,43,05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共青团隆阳区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88,732.18元;
(2)培训费资金76,662.00元;
(3)工会经费资金7,283.00元;
(4)其他交通费用资金51,350.00元;
(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286,13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548,808.55元,其中,流动资产445,029.55元,固定资产103,7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2,326.9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4,515.93元,固定资产减少107,8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33,0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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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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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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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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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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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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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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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 |
11 |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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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48808.55 |
445029.55 |
103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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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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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86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1,86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小额分散采购货物类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1批11,86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设备。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6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1,86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共1次。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17年度项目资金1,307,900元,其中:2017年8月至12月大学生志愿服务相比西部计划项目补助经费138,900.00元;“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扶持资金1,089,000.00元;2017年度共青团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经费80,000.00。均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均符合相关要求。项目资金及时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我部项目开展的自评情况,2017年度我部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良好。
本部门无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资金故无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固定资产减少,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参加车改单位,参改前1辆一般公务用车,价值86,621元,根据隆公车办发【2017】5号文,本单位公务用车已报废。
2.其他固定资产年末数比年初数少21,190元,其中2017年购买固定资产电脑、打印机、办公桌共计增加11,860元;报废固定资产(放音机、数码相机、电脑等9件办公设备),共减少33,05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1201111